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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双祥 | 机构职能科学的双重逻辑:自然规律制度化与治理需求现代化的辩证统一
点击:  作者:单双祥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5-07-24 09: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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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过去四十年,我们习惯了用“撤并转”回应社会变迁,却陷入越改越膨胀、越改越难履职的恶性循环。今天,必须以自然规律的客观存在为第一标尺,以人民真实需求为最终判据,让机构回归“因事设岗、循理定责”的本源,让职能成为制度与人的能力或者人工智能“化学反应”,而非行政层级的物理拼接。唯其如此,方能真正走出因“转变职能”而导致职能碎片化、责任悬浮化的旧局,迈向科学、精准、可持续的治理新范式。当前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命题,正在于实现从经验惯性向规律自觉的思维跃迁。这要求我们摒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修补思维,建立起基于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辩证统一的治理框架。通过构建"机构承载规律-职能回应需求-人民获得幸福"的良性循环,让制度设计既遵循生态承载阈值,又契合历史文化传统;既运用算法优化决策,又坚守科技伦理底线。这种思维转型,正是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治理基石。


在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历史进程中,机构职能的科学化已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命题。面对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与数字技术颠覆性变革的双重挑战,如何实现自然规律制度化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机统一,成为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课题。


本文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出发,深入剖析机构与职能的本质逻辑,论述自然规律制度化与治理需求现代化的辩证关系,并结合历史演进与当代实践,提出国家机构以科学设置、技术赋能与制度创新为核心路径的治理现代化方案。这一研究不仅关乎治理体系的优化升级,更深刻影响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实现路径。以下内容,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论述。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下的机构与职能本质


(一)存在决定意识:机构作为自然规律的制度化载体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深刻揭示:“存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自然规律作为客观存在,需要通过特定载体转化为人类社会的制度形式(比如农业,过去存在,现在也存在,将来同样存在,其自然规律长期客观存在,这就是设置农业这个机构的根,绝不随主观意识变化而变化,可是我们往往只注重人的社会属性却轻视自然属性,导致一些地方机构改革转来转去)。机构正是这一转化过程的关键枢纽——它将自然运行的客观法则凝结为可操作、可持续的制度安排。正如:“机构决定职能,意味着一个组织的架构和存在的目的决定了其承担的职责和功能”。这一论断从哲学层面阐明了机构的本源性价值: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正是通过1954年《宪法》这一根本制度载体,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规律转化为国家治理的现实力量。


自然规律制度化的过程体现为三重辩证统一:


1、客观性与能动性的统一如食品监管,客观性体现所有食品,根据其自然属性、生长规律,研究符合人的身体健康的科学标准、法规(只有卫健这个机构才具备条件、能力),以严谨的检测数据、真实的社会调查为准绳,不偏不倚。能动性则表现为监管机构主动作为,深入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市场各环节,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监测风险,提前预警并精准打击违规行为。如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秉持客观态度收集样本、分析数据,同时能动地根据地域特点、季节变化调整监测重点,实现科学监管,守护大众 “舌尖上的安全”。


2、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普遍性体现在所有食品行业都应遵循统一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如生产许可制度、过程控制规范、产品检测检验要求等,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底线。特殊性则指不同食品品类、行业规模、地区特点等需差异化的监管策略,如对生鲜食品强化冷链监管、对小微企业加强帮扶指导、对地方特色食品制定专项标准、对特殊人群要有提示制度等等。只有在普遍适用的监管框架下,充分考虑特殊性,才能精准防控风险、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食品安全精准治理,推动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3、稳定性与演进性的统一:如古人《本草纲目》的“析族区类”分类体系(1892种药物归成16部62类)承载生物共生规律,至今仍是中药研究的理论基础;而现代化学成分类别法则适应药物提纯新需求,推动青蒿素等创新药物研发。


表:自然规律制度化的实践形态比较


规律类型

制度化载体

科学内涵

当代实践案例

生态循环规律

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生态系统物质能量流动的完整性

2021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7.1%,干流水质连续两年稳定达到Ⅱ类,沿江城市滨水空间重新回归百姓生活。

社会分工规律

专业部门设置

劳动效率最大化原理

农业农村部门整合种植、畜牧、渔业生产管理

供需平衡规律

市场监督体系

价值规律与资源配置机制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行政壁垒

风险传导规律

金融监管框架

系统性风险扩散原理

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防控跨市场风险


(二) 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融合:职能的双重本质


职能作为机构效能的外化形式,本质上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融合。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靠自然界生活”,人类必须通过与自然的物质交换获得生存资料;同时强调“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揭示社会协作对人类发展的决定性作用。这种双重属性在当代治理中具体表现为:


1、自然维度: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遵循土壤发育规律,通过“梨树模式”(秸秆覆盖免耕)使玉米单产提高10%;库布其沙漠光伏项目依据光热转化原理设计“板上发电、板下种植”系统,年发电41亿度同时修复沙漠142万亩。


2、社会维度:浙江温岭“民主恳谈会”制度自1999年至2022年,恳谈会覆盖城乡各类公共事务,累计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典型案例包括:坊巷里小区通过恳谈解决充电桩设置、油烟治理等管理争议;泽国镇调整养老中心预算投入;新河镇盘活村集体资产带动增收。这些实践直接回应了群众诉求,提升了公共服务满意度。杭州“民生直达”平台依托城市大脑建设,通过跨部门数据协同与云计算技术,实现民生补贴政策的自动匹配与精准发放,有效减少了传统申请流程,提升了政策兑现效率。平台基于“政策找人”理念,利用公共信息自动识别服务对象,确保补贴“免申即享”,覆盖各类救助群体如残疾人、退役军人等,避免遗漏或延迟。


这种融合要求职能的实现必须双重遵循:既要顺应自然规律的客观约束(如大自然中生长的菌菇类,那些可以食用,那些不能食用),又要回应治理需求的时代变革(如监测数据准确性)。当食品安全监管脱离“病从口入”的自然规律(卫健职能的本源),陷入“七八个大盖帽监管一顶破草帽”的职能碎片化困局时,必然导致监管失效与公众不满。


(三) 历史唯物主义中的机构改革逻辑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机构改革历程,本质上是自然规律认识深化与社会需求动态调整的统一过程。从1952年首次机构改革到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系统性重构,呈现出鲜明规律性特征:


从“职能决定机构”到“机构决定职能”的范式转换:1988年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导向,虽在短期内缓解了计划经济转型矛盾,但长期陷入“精简—膨胀”循环。根本原因在于颠倒了存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当监管职能为应对“问题表象”而增设(如馒头办、西瓜办、生猪屠宰办等),而非基于“事物属性”设置机构时,必然导致职责交叉与效能衰减。


从“经验驱动”到“规律驱动”的方法升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机构改革纳入客观规律指导下的制度建构轨道。2018年组建生态环境部,整合分散在7个部门的生态保护职责,正是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自然规律。


从“机械叠加”到“有机统一”的系统演进:深改委—政法委—国安委的决策协调体系构建,体现社会风险传导规律;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多中心网络化”机构布局(住建管农房、环卫管环境),契合系统论的整体性原理。


这一历史脉络印证了:“机构如同种树,职能如同果实品质,果实品质反过来促进树木改良”。唯有立足事物本质属性设置机构,才能使职能真正成为自然规律与治理需求的统一体。


二、 机构决定职能的实践辩证与治理现代化


(一)机构科学设置的三重维度


构建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需求的机构体系,需要从事物属性、系统结构、动态调适三个维度进行科学设计:


1、事物属性维度:依据本源特征确定机构边界;


农业生产遵循“种植—养殖—加工”产业链规律,农业农村部门据此设置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农产品加工中心等机构;


金融监管遵循“风险传导—信用创造—市场失灵”规律,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筹行为监管与功能监管;


卫生健康基于“疾病预防—临床救治—健康管理”生命周期,设置疾控局、医政司、基层卫生司等机构;


2、系统结构维度:依据整体效能优化机构布局。


纵向贯通:建立“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河长体系,对应水系流域层级性;


横向协同:雄安新区“先底后图”规划模式,将白洋淀湿地保护与城市建设统一布局;


网格集成:上海“一网统管”平台整合城管、市监、应急等网格力量,实现“多格合一”;


3、动态调适维度:依据发展阶段创新机构形态。


产业变迁响应:棉花主产区农业农村局撤销棉花科,增设数字农业办公室;


技术革命适应:深圳前海管理局设立“区块链信用监管处”;


风险防控升级:国家数据局统筹数据基础制度与安全监管;


这种科学设置在实践中显著提升了治理效能。生态环境部组建后,长江干流水质2021年首次全线达Ⅱ类。事实印证了“结构决定功能”的系统原理——当机构设置契合客观规律时,职能自然实现优化协同。


(二)职能精良科学化的实现路径


在科学机构框架下,职能精良需要把握制度建构、流程再造、效能转化三大关键环节:


1、制度建构:从自然法则到治理规则,也就是事前要遵循的规则。


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第9条),将生态伦理转化为民事活动准则;


碳市场交易规则将二氧化碳物理约束转化为经济激励机制;


“林长制”通过党政同责将森林覆盖率目标纳入政绩考核;


2、流程再造:从机械执行到有机协同,也就是说事中体现在公平、透明、时限。


江苏无锡“大数据+铁脚板”模式:物联网传感器实时监测水质,市级河长每月现场巡查;


湖南十八洞村“五步工作法”:群众提议→两委商议→村民决议→上级审议→全程监督;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查认改罚”闭环:专业暗访→政府确认→限期整改→问责追责;


3、效能转化:从物理整合到化学反应,即事后效能评估。


福建三明“林票制度”:林农凭经营权入股获收益,森林覆盖率增至78.73%;


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宁波—丽水共建产业飞地,2024年城乡收入比降至1.9:1;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数据验证平台”:银行跨境授信效率提升70%;


这些实践揭示:职能精良科学化的本质是规律运行与治理创新的统一。当河长制既遵循水文循环规律(自然属性),又创新“党政主导+群众参与”机制(社会属性)时,太湖蓝藻治理等难题便迎刃而解;


当扶贫工作既把握产业发展规律,又构建“志智双扶”内生机制时,十八洞村2013年人均收入1668元;实施后(把握产业规律:发展猕猴桃、旅游;构建志智双扶:培训覆盖90%),2020年人均收入达18369元,年均增长率约50%。


三、数字时代机构职能的科学化路径


(一)技术赋能:从经验治理到循证治理


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为机构职能科学化提供了全新可能,推动治理模式实现三重跃迁。


1、认知维度:延展人类理性边界


贵州“水利云”通过8,000个传感器实时采集水文数据,预警准确率达92%;


深圳“民意感知系统”年分析群众诉求120万条,自动生成治理热点图谱;


上海“城市数字体征平台”通过深度融合物联设备、卫星遥感及多源数据,构建了国内首个实时动态的超大城市智慧体检系统,实现了城市运行“一屏观全域”的精细化治理。


2、决策维度:构建智能治理链


数据驱动:广东省的“粤治慧”平台作为省域治理数字化核心平台,已实现大规模数据归集与智能决策支持;


算法优化:截至2025年,杭州“城市大脑”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时调控全市大量路口的信号灯配时,显著降低了交通拥堵指数,如萧山区104个路口实现全自动化调控,车辆通行速度提升15%,平均节省时间3分钟;


闭环管理:北京“接诉即办”机制通过“诉求采集—智能分派—效能评估”全流程闭环管理,实现了市民诉求的高效响应和城市治理的精细化升级;


3、执行维度:实现精准施治


卫星遥感技术作为现代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已深度融入精准扶贫系统,通过农作物种植监测实现返贫风险动态预警。其核心逻辑是利用高分辨率影像和数据分析技术,实时追踪农业生产状况,结合农户经济模型预判风险,为精准帮扶提供科学依据;


税务大数据通过整合多维度信息、构建智能分析模型,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的分级精准监管;


环境执法APP及智能监管技术通过融合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有效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不足、监管效能不高等问题,推动环境执法向智能化、精准化转型。


这些实践标志着治理范式从“经验—直觉”到“数据—证据”的根本转型。当河长通过手机APP接收水质异常预警,结合历史治理方案库生成处置建议时,自然规律认识(水文变化)与治理需求响应(污染防治)便在数智载体中实现统一。


(二)制度适配:构建科技支撑的法治框架


技术赋能必须与制度创新相结合,才能保障机构职能的科学化转型。


1、数据治理制度:


浙江制定《公共数据条例》,要求按照“一数一源一标准”原则,重点建设自然人、法人、房屋等基础数据库,推动动态人口数据建设。通过开发数据标准系统,对公共数据的采集、格式、质量等制定统一规范,实现数据“源头唯一、标准统一。


2、算法监管制度:


根据深圳市最新政策要求,公共领域算法需接受备案审查,并依托人工智能伦理委员会进行监督;


上海近期推出的《上海属地网络平台算法治理合规指引(试行)》,是地方层面算法治理的重要探索,其核心目标在于平衡技术创新与社会公平。通过规范个性化推荐、数据使用等高频场景,为全国算法合规提供了“上海样本”。


3、责任追溯制度:


中央网信办建立“数据溯源存证链”记录政务决策全流程操作,是数字政府建设中提升决策透明度、公信力和合规性的重要举措。


这种制度设计使数智化既成为自然规律的认知工具(如通过气象大数据把握气候演变),又成为社会需求的响应载体(如通过民生诉求分析优化服务)。当“城市大脑”既遵循交通流理论(自然属性),又保障老年人“一键叫车”服务(社会属性)时,技术才能真正成为机构职能科学化的助推器而非支配者。


(三) 主体重塑:培育复合型治理能力


机构职能科学化最终依赖治理主体的能力升级,需要构建三类核心素养。


1、科技素养:


浙江省近年来大力推动公务员数字化能力建设,2025年启动的“公务员数字能力轮训”是其中的重要举措。该培训以人工智能、数据治理、算法应用等为核心,旨在提升全省干部的数字素养和治理能力。


2、法治素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中国司法领域人工智能应用的关键指导文件,旨在明确技术辅助裁判的边界与规则;


司法部开展“算法合规审查师”资格认证,旨在培养既懂技术又熟悉法律法规的复合型监管人才,填补算法治理领域的专业人才缺口,为人工智能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这一认证的推出,将有助于提升算法应用的合规水平,防范算法歧视、数据滥用等风险,促进技术创新与风险防控的平衡。


3、人文素养:


上海社区服务中心通过设置“数字适老岗”,结合多方资源搭建了多层次的助老服务体系,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这种能力重构使治理主体既成为“自然规律的解读者”(通过数据分析把握生态承载阈值),又成为“社会需求的转化者”(通过政策调适实现利益平衡)。当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行政干部运用遥感图像判断耕地保护状况,既能与农业农村部门的行政干部沟通交流,又能与村支部组织村民议事会协商种植方案时,机构职能便在人的实践中实现自然与社会的统一。


四、走向基于规律的治理现代化


机构作为自然规律的制度化载体,职能作为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体,二者的科学化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辩证发展过程。当代中国正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治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担当,开创一种遵循客观规律、回应人民需求的新型治理范式。


这一历史进程要求我们:在机构设置时,必须敬畏自然规律,将生态约束作为发展的前提条件;在职能实现时,必须扎根社会土壤,使制度设计契合历史文化传统;在技术应用时,必须立足客观实际,防止工具理性凌驾价值理性;在治理创新时,必须发挥主体能动性,让制度效能通过人的实践充分释放。


唯有如此,才能构建起“机构承载规律—职能回应需求—人民获得幸福”的良性循环,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根基,也为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以上数据都来自于官网)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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