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完全正确,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完全可以搞好的,对此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信心坚定。
一些人想尽办法压缩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存在的空间,找出一些所谓冠冕堂皇的道理,说什么国有企业应该退出完全竞争性领域。这是没有道理的!
“鞍钢宪法”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灵魂,因为它抓住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这些最为根本的问题。
国有企业的行业、领域有差异,但管党治党不能有特殊。全党是同一部党章、同一套纪律,国有企业必须置身其中,同样要用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去衡量,一寸不让。
中国正按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框架对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将国企视为其经济核心,这是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西方“私有制市场经济”区分开来的关键的结构性特征。
习近平强调: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
国企的成败,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败是融为一体的。有了正确的方向,再经过作风和反腐洗礼,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中国的国有企业一定能在深化改革中浴火重生。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三次谈及国有企业改革的“吹风”。近期,类似的“吹风”还远不止这三次,在6月初举行的中央深改组第十三次会议上,国企改革同样成为了主要议题。
习总书记向全社会发出了明确信息:要“搞好国有企业,把实体经济抓上去”。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不能光看资本增值数量,更要看资产实际质量,基础和关键在于实体经济。
全面深化国企改革,要坚定社会主义公有制道路自信,为全民的福祉而战。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勿忘民本这一初心,恪守“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定有大国强企、基业长青。
在国企改革中,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解决国有企业积累的种种问题,必须毫不讳言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抓紧抓实抓好。
国企是中国启动现代化进程的关键力量,在改革的关键时刻,党中央主要领导对国企改革的道路和方向做出肯定的宣示,是十分必要的。
文章称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专项巡视中发现有的企业以改革为名,打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旗号,贱卖贵买、予取予求,侵吞国有资产如探囊取物。
2015年7月17日,习近平在部分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强调加大支持力度增强内生动力 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三个有利于”,明确了国企改革的目标指向、工作依据和检验标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20多年,大锅饭、铁交椅、能上不能下,在东北一些国企还是常态……所以,总书记强调:要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合理干预和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管制。
习近平在同吉林省企业职工座谈时指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对国有企业要有制度自信。
习近平提出“我们要向全社会发出明确信息”,这是他亲自为国企改革放风,态度十分鲜明。这意味着资本市场稳定后,中国将揭开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大幕。
国有企业改革要沿着符合国情的道路去改,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也要避免市场的盲目性,推动国有企业不断提高效益和效率,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央企高管首先是党的干部,决不是“红顶商人”,党的观念不能淡漠,党纪国法的弦不能松,精神的防线一定要坚守。
国企私有化看似一个技术问题,本质上是政治问题,而在舆论层面,这就是严肃的政治斗争。只有仔细甄别,才能认识到鼓吹国企私有化的真正意图,才能做出正确的反应。
在我国,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毫无疑问,在支撑和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中,国有企业是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必须恪守宪法原则,以确保社会主义的改革方向,维护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国企改革中,任何借口国企改革而取消或削弱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做法,都是违宪违法行为,背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
自己的企业才能造自己的船,自己的船才能自主出海。我们期盼承载着人民重托、战略重任的中国核工业航船乘风远行,旗帜永远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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