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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广俊:医药分离再议
点击:  作者:智广俊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25-08-26 10:53:57

 

 

 

20093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该意见指出: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俗称四个分开)。同时2000年,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医药应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统一上交、合理返还,意思是在医院内部搞两本账,药品收入按新的财会制度单独核算,同时,将药品收支结余上交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缴存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经考核后统筹安排,再合理返还给医疗机构。当然,病人处方可以在医院取药,也可以到定点的社会药房取药。

 

医药分开是新医改核心内容之一。为什么要实现医药分开政策呢?据说,主要是针对医院的大夫为患者开大处方,来实现以药养医的目的,造成了药品过度消费,加重了患者经济支出,给医保造成严重的负担。而且这也是学习欧洲多数国家实行的医药分离做法的结果。

 

医药分离虽然出发点有一定的依据,初衷设想是好的,但任何上层设计,都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得出比较正确的结果,经过20多年的实践,医药分离这一改革措施实施效果如何呢?对此,社会上评价众说纷纭,我以一个普通退休人员的看病买药的亲身经历,谈一点个人看法。

 

实行医药分离后,城镇的小诊所迅速消失,私立药店如雨后的蘑菇一下子涌现出来,药店比卖菜的商铺多,这是城里常见的现象。

 

人们去医药看病开药,到社区医院、二甲三甲医院看病买药,药房里药品常常不全,患者还得到药店去买药。我有一次在省级城市最大一家医院购买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常规药品,大夫开出的处方中竟然有三种药品要去药店买。我纳闷了,顶级医院怎么连常规药品也没有货,这是咋回事呀?后来我请教行内人士才明白。新医保实行的政策是,公办医院是非盈利机构,实行基本药品零差价销售,医院药房出售的药品没有利润可赚,加上政府拨款不足,有时不及时,因此,医院对经营药品销售没有积极性,所以造成常见药品短缺的现象。而私立药店所卖药品实行的是在政府指导价内自主确定的价格,同一药品各家药店价格往往不一致,一般药品销售差价为15%之多,而且私立医院药费诊费也与药店一样有自主进药品选择权和定价权。

 

在这种药品销售的政策下,虽然公办医院享有政府资金补贴,依然竞争不过药店和私立医院。

 

2025724日,新浪新闻报道一条新闻:《缩编、裁员、降薪、分流……医院的铁饭碗,也难保了》,其中提到,成都西部中西医结合医院宣告破产清算。这座占地面积60余亩、拥有1000多张床位、注册资本1.49亿元的大医院,曾经是西南地区的“明星医院”,如今却成了四川医疗圈的“一块伤疤”。上到北上广深,下到十八线小县城,都出现了因资金短缺而濒临倒闭的医院。当前形势下,除了少数三甲医院,大部分医院都在为钱而发愁。

 

我认为,造成药店兴旺医院衰落原因之一,就是医药分离制度。为什么药店进药后可以加价卖药,而医院要实现基本药品零差价销售的制度呢?医院丧失了自我造血功能,就靠政府财政拨款维持公益性医疗服务能行吗?医院是基本杜绝了开大处方的弊端,但患者到药店买药的价格成本增加了,医保负担也增加了,这也是不容否定的事实。

 

所居住的省城,医保局在202571日,切断了药店购药可以在医保报销的渠道,不到一个月,街头药店已经出现了关门现象。对此,市民虽然感到购药有不够方便的地方,比如药品短缺的问题,但很多人能够理解医保局的做法。因为在药店买药,不列入医保报销的药品,药店也可以改换其它药品名称的形式进入药品报销名录。不能说,医保局不干事,他们也进行严格核查,不断有药店关门整顿,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防不胜防呀。早些年间,药店曾公然把生活日用品摆在药店以药品名义出售,因此,有人说,不采取这样的措施,医保迟早会被药店掏空。公办医院卖药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医院和上级单位有严格的审计制度,公家的事,个人犯不着去触犯政纪法纪。

 

医院里大夫开大处方的弊端,完全可以以其它方法措施来防止,比如,规定医院、医保局、卫健委,定期审核大夫开药方的合理性,追究大夫开大处方的责任;规定只能开一个星期或一个周期的用药来防范开大处方药单;医药卖药利润由医保局牵头,多部门协商,统一制定药品加价定价的比例,但要给医院留出卖药赢利的空间,调动医院经营药品的积极性,实现医院财政收支的良性循环。要知道,从根本上说,只有医院办好了,市民才能真正享受到优质医疗药品服务。

 

因此,我觉得医药分离的做法有继续探讨的必要。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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