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说了武大种种乱象,但是仅仅只是浮光掠影,其实从很长时间以来高校教育的思想主流,就是在着力对学生灌输西方是全方位的超越中国,中国五千年来在世界上遥遥领先的历史,不仅不是什么可以令中华民族子孙后代骄傲的事情,反而是中华民族的“沉重历史包袱”,中国要想“拥抱文明”,那就需要丢掉包袱,首先要在心里树立一个生为中国人的自卑感,没有这种自卑感,那么跪舔西方时态度就不忠诚,这种对西方一味跪舔的态度,这几十年来,我们简直“见识”得太多了。
如何培养中国人对于西方的无限崇拜呢,首先要让中国人憎恶自己的民族历史和道德文化,于是,首先要泡制出一个舆论环境,这个舆论环境是谁也躲不过的,那当然就是从电视和书报杂志开始了,于是搞出一部纪录片叫某殇的纪录片来,这部纪录片从根上就彻底否定了中华民族的历史意义和文化传承,黄河都成了落后的象征,讽刺的是,这部纪录片相关制片主笔什么的,却在随后的时间内成为了可耻的叛国者,当然这在这些人眼里,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向往西方嘛,可是还有的人,奸淫妇女,经济诈骗。或许他们也认为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因为在这些腌臜的思想中,这就代表了它们心目中的文明高度。
为了让恨国思想不断传承,高校中就大量灌输这种思想,一提起中国,就是鄙夷,一说起西方,就是文明。他们巧妙的避开了中华曾经的辉煌历史,如果避不开,那么就想方设法的要硬往是受到了西方“启蒙”上靠,昨天说到的那个武汉张思齐不就把中国的杜甫、白居易、李商隐等中国的诗词高峰说成了受西方思想的影响吗?至于近代西方侵华历史,那几乎就是统一口径,说中国不识好歹,人家是输送西方文明来了,中国人不接受西方就要硬给,用大炮和刺刀逼着你接受,义和团对于西方烧杀抢掠的抵抗,他们比西方还要更恨义和团,一百多年过去了,还在喋喋不休的侮辱着那些朴素的爱国者,他们恨义和团,没有让他们得到生下来就说英语的“贵族待遇”。
这些人一遇到美国屠杀印第安直到濒临灭族的历史,大脑就痴呆,一遇到英国虐待童工导致大量童工死亡的历史,就瞬间耳聋眼瞎,一遇到直到当代美西方还在大量挑起战争致使大量第三世界国家人们遭到血腥杀戮的现实,他们就装疯卖傻,就这样的严重应激反应患者,在我们的高校中不甚枚举。几十年来很多一说西方不好就跳脚的学生,就是受教于这群应激反应患者,然后他们在学生中选择那些“跳脚”最高的玩意,继续任教,继续从事否定中华文化,跪舔西方“文明”的大业。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高校中的一些“教授”把西方的一切都奉为圭臬,视作高级,至于他们的文化认知是不是真的这样,这取决于雄厚的资本了,学成诡辩论,卖与资本家,是这几十年来中国一大部分高校“教授”不变的人生信条。
在这种情况下,什么公理道德都可以通通抛弃,比如武大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莫洪宪,就敢公然违背最基本的法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连最基本法理都敢公开违背的人,她去教法律博士,还能堂而皇之的发出这种论文来,这难道不是证明了今天人人深恶痛绝的特权现象,正是这些所谓法律的学者们一手推动的吗?!
而另一个同是武大法学院教授叫何荣功的,也不遑多让,在同一年(2014)年发表为毒品犯罪洗白的论文:
意思就是中国针对毒品犯罪的刑罚对于毒贩来说,太重了,文章中竟然说到,因为历史的原因,和改开后毒品日趋泛滥而没有得到有效管制的原因,促成了中国人民对于毒品的“妖魔化”认识。
这就是武大法学院教授何荣功的立论,这篇所谓的“论文”,无非就是从西方的”文明高度“出发,看到西方对于毒品犯罪在逐步的减轻处罚,直至在某些西方国家的毒品都已经公开化合法化的”文明高度大前提“下,要中国人不要对毒品犯罪谈虎色变,要温和对待毒品犯罪分子,这样才符合所谓的国际趋势。
之前这篇论文一般的老百姓不知道,但是,前些年中国的网络上那些媒体公知叫嚣在中国实行毒品合法化的言论可是不少,我说怎么突然刮起这么一股妖风,原来是有人武大教授这个“学术立棍”在这支着啊。
这个教授论述的角度也很"清奇“,他要给毒品犯罪减轻的理由是什么呢?说毒贩在走私、制造、运输、贩卖的过程中,没有直接给社会造成伤害,就是到最后谁吸食了,才是造成了人身伤害,因此,毒贩不能和那些抢劫杀人犯罪的严重程度相提并论。他的这种论述,日本的东条英机在地狱中都要对他说一句”谢谢你八辈祖宗,生出如此奇才来给他翻案“了,这道理很简单,可能东条那老狗没有亲自动手杀过一个中国人吧,所以把他说成屠杀中国人民的刽子手,那就是违反了这个何荣功教授心目中的法理嘛,没有亲自动手,怎么能叫刽子手呢?!又怎么能判死刑呢?!
中国在历史上,深受毒品之戕害,这种戕害绝不是一个人一个家庭,而是对于全社会的整体伤害,从身体到精神,从经济到文化,中国人曾经屈辱的被西方称之为”东亚病夫“,不就是因为当时很大一部分中国人深受毒品残害的原因吗?中国人的身体和精神遭受了双重毒害,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民族精神都处于一种萎靡不振的精神状态,导致中华民族差一点亡国灭种,试问,还有什么罪行能够比这种对整个民族的伤害还要大?对了,这一段就是这个教授所反对的”宏大叙事“,我想问问这个教授,你既然不喜”宏大叙事“,你列举那么多西方这些年来对于毒品轻罪化无罪化的事例干毛啊?实际上,这些年拿所谓”反对宏大叙事“说事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只不过是拿西方的”宏大叙事“来反对中国的宏大叙事而已,装什么装?!
就是现在,毒品依然在威胁着中国的无辜生命,这位叫何荣功的法律教授,你敢不敢动手查一下这些年毒驾给无辜路人造成的伤害事件?!我还想问问这个教授,你是否又敢动手查一查这些年来我们牺牲的那些缉毒警呢?毒贩减轻了罪行,难道不是加深那些缉毒警的家属们的伤痛吗?!
毒品犯罪,本来就是一种系统性的规模性的犯罪,把这种系统性规模性解构成孤立性,片段性,从而为某个环节去洗白,这个教授的思维还真是”睿智“,金三角那些大毒贩子也得好好的感谢感谢你啊,他们从来没有当面卖给谁不是吗?剿灭他们就是在不讲你何荣功心里的法律吗?
通篇”论文“读下来,就是最后一步把毒品贩卖到吸毒者手里的人罪行最重,这种论述方式,西方的资本寡头们看见了能不满意吗?毕竟人类历史这几百年来,西方资本寡头们可是从来没有亲自出面动手过哦,他们那能有罪过呢?拉美、中东、那些战争,那些血案,罪魁祸首,只是面对他们开枪的美国大兵而已!
这些年,大家没有发现法律走向的一个总趋势吗?那就是对于犯罪的人,想方设法的要替他们开罪,又是疑罪从无,又是完整证据,又是各种辩护,又是舆论洗白,到最后就整一个”激情犯罪“,判定一个罪犯可谓是重重保障。可是,受害者遭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伤害,却没有谁去以各种程序替他们申冤昭雪,有多少人遭受伤害在申冤的路途上困难重重,有多少人因为所处弱势,而独自的无奈悲鸣?!难道我们的法律不应该是为受害者建立一道通途吗?这难道不是法律人最大的课题吗?!
今天中国的法律,基本上就是不断的在照搬西方,不照搬西方就被视为”没有建立法治文明“,中国历史上颁布多达三十卷《大明律》的时代,西方还在卖”赎罪票“呢,中国历史上的法律精神,是强调为公众利益服务,而西方的所谓的法治精神,重在强调个人权利,本来就是两个方向两种思维,只有那些已经心知肚明自己是犯罪的群体,才会不断的去强化所谓犯罪分子的个人权利,并且心心念念的要废除死刑。对于西方来说,背后的犯罪寡头,一旦东窗事发,可以免除死刑,而只要免除死刑,那就等于有了资本活动的自由。所以,只要不死,那就可以“东山再起”,这就是所谓免除死刑的“文明所在”,而至于监狱,那也是一个资本的好营生,罪犯外面有财富,包括家人财富,可以尽收囊中,没有财富,警察多看一眼都嫌乎累,否则西方那些零元购的勇士们怎么会肆无忌惮呢?,西方的法律一切都是为了资本而服务,这有什么可辩驳的吗?可是,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为什么要照搬西方资本主义那一套呢?!
我们今天不断的强调文化自信,不把关键岗位上那些满脑子都唯西方马首是瞻的人清理掉,何来中国的文化自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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