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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问题——近百年的变革和不变
点击:  作者:顺风    来源:顺风微信  发布时间:2015-05-26 16: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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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一个历史上沿用悠久的中国式称呼,在百年中,其内涵发生的巨变,已经超越了之前数千年。从上世纪初封建制度的历史性终结引发的对地主阶层这一历史性的“农民对抗者”的冲击,到上世纪中页开始的延续近30年的小生产特征的逐步泯灭,到上世纪末页开始的农村自然经济重建运动中复苏的小生产者形象,这一阶段的“农民”演变,有两个关键性的转折: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真正消灭了农民数千年的对立阶级——地主,农民对另外一个人的阶层的人身依附性进入历史性的最低点,当然伴随而来的并不是农民历史性的摆脱了对土地的依附,同时甚至还派生出农民对于上个世纪几大社会主义制度的理想性实验运动带来的“制度性的新依附”;二是改革开放通过联产承包制恢复了农民对土地的稳定的权利预期,并且将农民从“制度性的新依附”中部分的予以解放,但是同样没有解决农民对于土地的依附问题。

 

因此,在上述变化中,没有发生变化的最根本的一点是“农民对土地的依附”,这也是带来农民数千年的另外一个始终不变的角色特征的根源所在——正是农民对土地的依附,使得“农民”一词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底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知识水平的社会群体的近义词。

 

当前,中国农民对生产资料、对土地的占有以集体所有的方式为主,这是一种双重的不完全的占有,其中农民所不能够染指的“产权”来自两个部分,一是确立这一制度的社会性的整体力量,集中性的代表了城市的利益,农村的行政体系总是依附于以城市为中心的特定行政区划的行政等级体系之中,来自城市的行政中心保留了对农村土地的权利并且可能高屋建瓴的对农民的土地施加行政性的作用,这既影响了农民对土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的预期,也直接导致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非市场性的城市权益积累进而带来耕地问题;二是集体所有制的混沌性产权在产权制度成本方面所损失的的部分,这些成本大多为乡村基层的效率低下、道德失控的行政性组织所消耗。与美国不到5%的农业人口的社会结构不同,中国农业人口占据了社会人口的绝对多数,因此上述问题在中国成为被放大到足以产生质变的问题,仅此就根本性的决定了中国的社会问题与美国社会结构的绝对差异。

农民依附土地,一方面在以前长期历史中总是被迫的接受地主阶层的压榨,另外一方面在工业时代来临后因为土地效能被迫演变为社会经济的利益牺牲部分来支撑更主体的城市工业或者市场部门,农民继续受到来自工业社会经济增长的压力,此外还有一个未知的方面,就是当知识社会来临之际,农民是否能够实现三大摆脱:一是摆脱对于土地的依附,二是摆脱因为土地必然必须为工业社会的经济发展作出牺牲性贡献而付出代价的宿命,三是摆脱“制度性新依附”的阴影?

 

中国当前的农民问题,具备了上述所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并且主要任务也在于上述所述既的三大摆脱。在进行具体的思考之前,必须对农民的社会地位、权力、功能,以及“农民”称呼中的意识形态性形成相互联系的整体认识。

 

农民在近百年中的变化并没有带来自身形象的改变,低知识水平、低经济水平、低社会地位继续成为“农民”一词的象征性指向,社会“农民”的理解惯性仍然强硬的延续至今,实质上反映出农民在近百年一成不变的某种社会地位现状。在这个现状面前,有两次努力显得最为重要。

 

第一次努力发生在上世纪,毛泽东的农村包围城市的社会主义革命理论对于农民的革命潜力予以肯定,并且认可性地将农民上升为“工人的联盟者”。农民作为被压迫阶级在中国的主要代表被转化为实现对工业时代和资本主义社会的革命的暴力源,但这并没有脱离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的核心主张——党领导农民革命的重要性的制高无上的。毛泽东改变农民社会地位的努力最终没有奏效,农民——事实上仅仅在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中获得了有限的被“工人阶级”领导的社会地位,一旦革命胜利,农民继续回归到一种与土地有关的、在经济上的那一被牺牲部分的依附者,首先就强烈的遭遇斯大林主义农村集体农庄模式的阴影,在斗争对象——地主——这一对立面,和象征性的获得土地——在解放以后的中国农民对土地的权力无论是高是低始终处于一种不完整的、必须接受制度压力的状态——的同时,又被吸入中国建国以后的大建设、大积累的旋涡,这里既有来自城市的制度压力,又具有农村低下的生产力积累水平的自然压力。此后,农民在中国的社会构造中逐步下滑,与之同步的则是农民对于土地和制度的双重的依附性进入历史性的高点。

 

第二次是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不断提升农民社会地位的努力,在近年更将“三农”问题上升到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的高度,同时将农民的派生问题——农民工问题,以及其他涉及社会地位低下的阶层的问题,“打包”性的归纳为“弱势群体问题”,但无疑“农民”的社会地位是其中的焦点所在。

 

改变农民的社会地位,必须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如何让农民摆脱对土地的依附,这已经通过城市化以及乡镇经济的发展部分的正在解决。

 

二是如何让农民摆脱残存的“对制度的新依附”,这也正在通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自治的实验正在解决。

 

第三个问题则是必须具备预见性才可能认识和重视的问题。那就是当农民开始摆脱来自改革开放以前的、以及残存的来自中国的农业历史传统的那些社会性的地位特征之后,应该如何定义农民的新的社会定位?与这个问题相关的,包括如何准确的赋予农民以“现代农民”的社会内涵?如何确定在改革中将达到的农民的权力、功能和社会地位的具体目标?如何描述农民应该以何种方式融入中国的新和谐社会构架之中?以上问题根本性的是一个问题,那就是农民应该如何在改革开放中融入新的社会?我们既要思考新的中国社会的蓝图,也要思考其具体的路径,尤其是其中的农民路径。

责任编辑:昆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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