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银行业存在一种不合理现象:银行人员为了信贷安全,考察信贷业务时,不是更多地考虑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而是像典当行一样,主要看抵押物的情况,形成了一种典当行思维。
银行人员以典当行的方式对待信贷业务。决策信贷业务时,不是主要看客户的第一还款来源,而是主要看第二还款来源,即看抵押物。这种做法使信贷业务一开始就以处置抵押物为第一还款来源。
这种典当行思维既不合理,又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第一,衡量银行的信贷客户的标准是看客户的经营状况如何,现金流是否充足,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利润和折旧等是否能覆盖贷款本金和利息。所以,银行人员应该首先看客户的第一还款来源。在第一还款来源充足的情况下,为了防止银行判断失误,追加第二还款来源。而不能在工作中将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的位置和作用颠倒。
第二,现实中,现金流的充足远比抵押物重要。如果一个借款客户有充足的现金流,那么它就有能力还贷,否则即使它有很好的抵押物,如果没有现金流,它也无能力还贷。通过处置抵押物还贷要比用现金流还贷要困难得多。
第三,如果像典当行一样关注抵押物,而轻视客户经营,其结果必然是方向错误。因为处置抵押物的处置需要通过复杂而难以控制的法律程序,所以主要关注抵押物而不是关注客户经营的作法,不但没有因抵押物而降低风险,反而增加了风险。
第四,这种典当行的思维方式必然影响银行拓展业务,影响客户的经营和发展。银行如果实行典当行思维,动辄要求客户提供抵押物,那么选择客户的范围必然狭窄。因为,客户向银行申请贷款,一般是不具备更多的资产,所以才向银行申请贷款;如果它有资产了,那么它也就不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了。这就陷入一种预设不可能条件的矛盾:客户想发展,增加资产,于是向银行申请贷款;但银行又要求客户提供资产进行抵押,于是这个矛盾就难以解决,最终既影响银行拓展客户,又影响客户发展。
第五,退一步讲,即使银行要求客户提供抵押物,也不一定要求足值甚至超额抵押。抵押的作用,一方面是通过处置抵押物,达到收回银行贷款的目的;另一方面是对客户进行制约和威慑,使其不敢违约。所以,只要客户具有良好的第一还款来源,银行就没必要要求客户提供足值或超额的抵押物。银行完全可以掌控客户的一些关键因素和资源,对客户形成强有力的制约和威慑,使其不敢违约。如:企业有很好的现金流但就是不想还贷,为了防止这种现象发生,可将其核心生产设备抵押,即使核心设备的价值不足以覆盖贷款本息,但处置抵押物会动摇企业的根本,所以企业也就不敢不讲信用
第六,通过强有力的保证措施代替抵押。如果客户有很好的现流,银行完全可以通过强有力的保证措施制约和威慑客户,也使其不敢违约。如:让其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其形成强有力的控制和威慑,这一作用要比单纯的抵押物起的作用要大的多。
第七,这种典当行的思维不利于经济复苏。为推动经济复苏和增长,有关部门多次发布文件和发出倡议,要求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经济复苏和增长注入金融活水。但是,银行这种动辄要求提供抵押物的典当行思维妨碍了银行放贷,不利于经济复苏。在现实中,相当数量的企业仍然感觉贷款难。
所以,无论站在国家全局看,还是站在银行和客户局部看,均表明,银行不要有典当行思维。
(作者:孙家言;来源:昆仑策网【原创】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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