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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伟:从红色娘子军到潼关肉夹馍
点击:  作者:师伟    来源:现代质量备份号 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1-12-02 09:54:51

 

20181月上旬,一个延续了七年的官司再次成为舆论的热点,这就是《红色娘子军》著作权纠纷案——冯远征、梁丹妮夫妇认为,梁丹妮的父亲、《红色娘子军》电影文学剧本创作者梁信拥有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要求中国芭蕾舞团赔偿55万(最初的要求更吓人:2011年前合计150万的补偿、2011年后每年30万的补偿),这个要求被中国芭蕾舞团拒绝。

 

《红色娘子军》是脍炙人口的红色经典,被改编为电影和芭蕾舞剧——

 

 

这部剧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19567月,为纪念建军30周年,中央军委决定出版一部反映我军30年革命斗争历史的回忆录文集,全军有一千多人参与了征文编辑工作,其中由老红军冯增敏(1912~1971)撰写的《红色娘子军》被广州军区选送到北京征文编辑部。

 

冯增敏就是《红色娘子军》主人公的原型:一位英勇的中国工农红军娘子军连连长——

 

 

北京征文编辑部认为这篇回忆录的题材很好,就转交广州军区再进行深入采访加工。广州军区在对冯增敏采访的同时,又专门指定作家对她的文章进行改编加工。

 

同时为了让这些优秀的作品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发挥更大的作用和影响,总政决定将题材比较好的革命回忆录交由作家、艺术家重新推敲打磨,改编成小说、电影或戏剧脚本。《红色娘子军》入选了这个名单,才有了后来的电影版(1960年)、芭蕾舞剧版(1964年)。

 

所以我们看到《红色娘子军》其实是集体创作的结果,如果非要讲版权的话应该归老红军冯增敏——当然冯增敏肯定不会接受,因为那个年代强调集体创作、淡化个人贡献,更重要的是《红色娘子军》来自革命先烈的浴血奋战,冯增敏怎么可能将之占为己有呢?要知道冯增敏1971年去世是因为肠梗阻,结果到医院耽误了而去世——解放后条件尚且如此,解放前可想而知,能活下来已经比当年的战友好太多了,冯增敏绝对不会要这个版权。

 

冯增敏都觉得受之有愧的版权、梁信及其女儿女婿怎么就好意思来抢??

 

梁家的理由是梁信在电影版的《红色娘子军》中做了较多的工作,所以根据电影改编的芭蕾舞剧应该给梁信版权费。

 

我相信凡是明白人都对反对梁家的诉求!

 

而且新中国的第一部《著作权法》是1991年生效的,早在1993年梁信就开始到中芭去纠缠,最后和中芭签署了十年的许可并拿到5000元。然而中芭这个丧失原则、息事宁人的做法留下了祸根,2011年梁家起诉中芭,理由是2003年十年许可期满后中芭没有继续给钱,要求补偿。

 

这个案子的最后结果是法庭认为1991年生效的《著作权法》管不了1964年的芭蕾舞剧改编,然后考虑到梁家的情绪、中芭补偿梁家12万,这是终审判决、以后井水不犯河水。

 

以下是梁信(1926~2017)一家,具体谁是谁你自己猜,反正已经不重要了——

 

 

显而易见的是,围绕《红色娘子军》版权的官司是滥用知识产权的一个恶例,而最近发生的潼关肉夹馍风波则是另一个恶例。

 

202111月,媒体曝光称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将百余名商户诉至法院,理由是商户使用“潼关肉夹馍”涉嫌侵权,被起诉的商家除了要赔偿外,还得缴纳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加盟费,方可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

 

无独有偶,同期河南“逍遥镇胡辣汤”而已发生了类似的问题——河南多名“逍遥镇胡辣汤”商户也在近日收到法院传票,被告知其使用的“逍遥镇”字样涉嫌侵权,要求作出赔偿并缴纳加盟费。

 

 

针对上述纷争,国家知识产权局在1126日答记者问时指出,“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

 

潼关肉夹馍协会和河南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均对外辩称,“维权”是为了统一运作、标准化制作。

 

网民普遍认为这种打着“管理”名义、却无法律依据的“敲竹杠”行为,不仅不利于美食发展,反而是砸自家饭碗,毁地方招牌,可谓吃相难看。这些所谓的协会不是为了帮助、支持地方品牌经济,而是为了牟利谋私,典型二政府甚至黑社会思维。

 

这件事甚至引发@半月谈 的关注,其主要观点为——

 

“潼关肉夹馍”等地理标志产品往往是一地风土人情、美食文化的集中反映,很多历经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沉淀,可谓地方文化名片。而相关的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责应是做好标准制定、品质把关、行业管理,维护产品美誉度,提升地方文化竞争力,而不是将带有公益属性的集体商标私有化,借此敛财,企图垄断性经营。

 

诚然,确有一些商户对地方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制作存在不规范行为,如风味不纯、工艺不佳,有的甚至“挂羊头卖狗肉”,行业协会做好监管、规范,这是其职责所在。但规范也应该在仔细甄别的基础上,做到有序化、精细化管理,而不是通过简单粗暴的“侵权”起诉、强迫缴纳加盟费等强制手段,将其他商户“一网打尽”,借此做大自己的“蛋糕”。

 

目前,我国不少地方均有专属自己的地理标志产品,很多不仅是地域文化的显著代表,也是民族文化、历史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应将更多的心思花在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上,使其更正宗、更具美誉度、更具竞争力;同时以更长远的眼光、更开放的心态破除“一地之私”,助力产品破壁出圈,做大地方经济“蛋糕”,千万别再因为抢食会费这块“肉”,搞砸了地方名吃的饭碗,不值!

 

 

在各方的批评和压力下,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道歉,还舔着脸说要给人家提供服务,我看他们并没有真心悔悟、大概是过了风头设法继续作恶——

 

 

看了以上两例,一定有读者对知识产权产生了异样的感觉。

 

是的,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知识产权也是如此。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的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也被翻译为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

 

如今的知识产权概念可以上溯到17世纪上半叶产生的近代专利制度。知识产权的正面意义是鼓励创新、保护创新者的合法利益——这种观点我们见得多了,知识产权因此披上了法治、自由、权利之类的漂亮外衣。

 

然而事实上如今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走过头了,甚至产生了副作用。美国学者劳伦斯•莱斯格(1961~)是哈佛法学院和斯坦福法学院的教授,著有《思想的未来》(2001年出版)、主张限制知识产权——

 

 

《思想的未来》一书中列举了一些典型案例——

 

电影《十二猴子》在发行后被法院禁演28天,原因是有一位艺术家声称电影中有一把椅子模仿了他所设计的一张家具草图

 

电影《永远的蝙蝠侠》受到了警告,因为蝙蝠战车驶过了一个据称受著作权保护的庭院,原建筑师要求在公映前付给他使用费

 

1998年,一位法官决定《魔鬼的律师》停映2天,因为一位雕塑家声称他的作品出现在背景中

 

……

 

这些例子听起来好像是笑话,但却是千真万确的。而且知识产权法律的趋势是越来越严,这样的荒唐事就会越来越多。在知识产权神圣化的同时,其趋于极端的荒谬性也日渐显现。知识产权已经开始走向其初衷反面。

 

中国进入WTO后迎来的主要冲击包括高科技领域的知识产权和低科技领域的反倾销。这其实是发达国家组合拳,面对神化了的知识产权,一时间中国面临巨大的困惑。

 

莱斯格的看法很明确:以美国为代表的知识产权体系是错误的、需要大的改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抛弃知识产权、而是要实现规制的平衡。

 

我觉得莱斯格的观点符合实事求是、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因为他反对教条地使用知识产权的概念。那些言必称美国的无骨专家应该感到羞愧。

 

虽然目前的知识产权体系有美国的很大贡献,然而美国在知识产权上的表现同样一言难尽,充满了矛盾和双标。

 

比如20世纪初期很多国家的发明家痴迷于研究飞机,最后飞机的发明权被美国莱特兄弟抢走了,这两位热衷于注册专利。其中一个专利是这样的:飞机转弯通过襟翼的调整完成,莱特兄弟将两个襟翼控制机构联动起来、这样一脚蹬就能实现平滑的转向,然后他们给这个机构注册了专利,导致别人的飞机只能使用分开的襟翼控制器、转弯需要两脚蹬,麻烦而操作困难。

 

知道了这些历史的细节,你可以理解为什么二战初期美国飞机不如欧洲飞机和日本飞机了吧?美国只好强行取消了对这些专利的保护,于是飞机的研发进度就明显加快了。

 

另外美国在19世纪快速崛起的时代拼命山寨英国的产品(同期德国也在山寨英国),而对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快速崛起时山寨自己的产品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看看日本那时的产品和美国产品的比较,简直是无所不抄——

 

 

现在欧美日处于全球产业链的高端,仿佛过去的抄袭不存在似的,手里抓着知识产权的大棒到处打人,要求发展中国家保护产权。

 

可是问题是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比发达国家少多了,保护知识产权意味着保护发达国家的利益。

 

而当发展中国家在局部突破时,发达国家就换了一副嘴脸来破坏知识产权了。

 

比如现在中兴华为两家的知识产权非常突出,近十几年多次赢得全球企业专利数第一名——注意是全球所有企业而非通讯企业——然而美国集中火力迫害这两家企业,美国著名参议员马可·卢比奥甚至就华为依规收取美运营商专利费发表评论“华为已经成为一个专利流氓。他们通过毫无根据的,代价高昂的专利索赔,进行报复美国的攻击。”

 

他意思是,我们美国收你们的专利费就是应该的,你收我们的就是流氓!

 

 

美国不但在技术方面的知识产权出幺蛾子,文化方面的知识产权也是胡作为非为。

 

迪士尼的《海洋奇缘》是来自南太平洋的民间故事,里边的音乐舞蹈也是南太平洋的,建筑图腾花纹美术设计还是南太平洋的,你看他们付钱了吗?可是你要在衣服上印个《海洋奇缘》的人物或者图案试试,不用美国人出面、国内的迪士尼粉就会喷你侵犯知识产权!

 

还有我们花木兰的故事被美国拍了好几次,他们不但免费使用,而且你一碰就是侵权。

 

中国曾经在世界贸易组织做了一个专门的议题,支持古老国家专属文化的保护和付费,然而美国不同意,因为他们没什么好保护的、而且不希望偷别人时受到限制。

 

这次没说你,一边去——

 

 

所以现在对我们十分不利的局面在于在知识产权方面,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主动或者被动地追随和遵循美国标准,而忽视各国本身实际情况和自身利益。同时美国除了自私的知识霸权之外,知识产权标准本身受制于巨头公司而远离绝大多数企业和社会的利益,导致垄断知识、压制创新,从而让知识产权走向死胡同。

 

比如中国各地车牌自动识别到处都有,高速自动扣费、停车场不用拿卡。美国不是没有这个技术,但卖家自以为这是个宝贝,要保护专利权,非要卖个一百万一套的。这谁受得了?

 

说白了知识产权一方面是鼓励创新、一方面是压抑创新。如今总体而言更加成为先进国家和先进企业固化自己优势、阻挠别人超越的工具,所以何时开始保护、保护尺度如何都是可以讨论的,万不可神话这个概念。

 

《红色娘子军》的版权纠纷和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敲竹杠给我们提了个醒,虽然这两件事都处理了,但我们千万不能掉以轻心、搞成了未老先衰。

 

须知知识产权体现是私有的概念,没有一定物质基础的私有会导致两极分化、祸害产业——我们很多产业不如发达国家,只有坦诚交流、互相协助、发挥集体的力量才可能快速超越对手;互相藏着掖着、彼此小心提防的话必然会造成内耗,降低我们的发展速度,这是我们的对手希望看到的。

 

华为放弃鸿蒙的知识产权、将之贡献给国家级很有魄力、很有眼光,取得多赢的结果——国家受益、产业受益、华为本身也受益。

 

华为说得很好:万物互联时代、没有人会是一座孤岛——传统的知识产权体系面临革新,因为它已经垂垂老矣。

 

 

所以师老师的观点很明确——

 

 

本文作业:你装盗版软件吗?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提示:凡是我国真正想干的事情一定会干成,然而盗版软件屡禁不止。注意我国软件方面还不是很强。

 

来源:现代质量备份号微信号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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