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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君同:共产党已下定决心重振农村集体经济
点击:  作者:于君同    来源:奋斗与君同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4-01-15 13:30:28

 

 

现在的很多经济现象用过去二三十年的传统思路是完全看不懂的,比如资本市场,比如货币政策,比如现在已经失效的猪周期、还有突然爆火的东北旅游市场,等等等等。这些看不懂加在一起,告诉我们中国经济发展的底层逻辑正在经历深刻的、触及灵魂的变化。当我说,我们的党已经下定决心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领农民重回组织化的道路,你也千万别惊奇。

 

过去40多年,农村的经济体制只有在宪法文本上是清晰的。宪法上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际上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推出,“分”是分得干干净净了,“统”基本上没有了。当时全国近百万行政村,大概只有7千家选择保留了原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个事件对后来40年三农发展的影响是怎么估计都不为过的。

 

还是宪法说:农村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质上消亡以后,农村土地的真实所有权也随之模糊起来。而生产资料占有是生产关系中最核心的问题,谁实质上占有生产资料,谁就享受了其他群体和阶层的价值剩余,比如资本家占有了生产资料,就占有了产业工人的剩余。我们回望过去40多年,是谁真正享有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并享有了农民创造的价值剩余呢?这要看实际情况。如果这是非农化的土地,也就是随着城市化进程被剥夺的农村土地,地方政府无疑是剩余价值的最大占有者,其次是地产商和乡村中少数的“合作精英"。如果土地是农业用地,这些年来得益最多的是下乡的农业资本。说得好听:什么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农业资本只享有经营权。实际上,因为农村土地所有者“缺位”,土地经营权的转让往往变成土地所有权的实际转让。你现在到乡下看看,期限20年、30年的流转土地比比皆是,采购、生产、物流、销售体系往往形成闭环,和乡村其他部分的生产模式、民生福祉完全隔绝。农民是有一个承包权,转化成一年每亩千儿八百的固定收入,实质上却永久丧失了最宝贵的生产资料,如果不出去打工,就得留在村里给农业资本提供雇佣劳动。这些农民和城市无产阶级还不一样,本来是妥妥的小资产所有者,现在还要带着生产资料让人剥削,恐怕是历史上过得最憋屈的一群。

 

这种憋屈,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消亡以后,千家万户的小农实质上被扔到了诡谲的市场上,和城市资本直接交易。西方经济学想告诉我们:价格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这纯粹是胡扯!价格是由供需双方的组织化程度决定的。一万个人卖一万个人买,是一个价格,这叫自由竞争;一万个人组成一个公司,卖给一万个个体消费者,绝对是另一个价格,这叫垄断。千万小农和高度组织化的城市资本交易,如果没有国家强制画下底线,基本上是会被吃干喝尽的。这个道理一点都不难懂。

 

有人可能会问:你怎么能说农村土地所有者缺位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虽然没有了,这不还有村支两委吗?这两者可完全不是一回事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解决的是产权和财权的问题,属于经济基础,村支两委解决的是事权和治权,属于上层建筑。现在经济基础没有了,上层建筑早就变味了。行政村的村支两委每月领着国家补贴,努力完成乡镇政府赋予的基层职能,他们更像国家机器伸出的神经末梢,而不是村集体自我管理的代表。现在的村支两委基本上只有两个职能,一个是替国家乡村振兴项目花钱,一个是替地方政府土地寻租揽钱,这一进一出基本概括了他们能做的事情。

 

 

资本下乡、公司+农户模式的弊端是如此明显,很多人还是选择视而不见。我发现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权力岗位上的那些领导非常难以沟通,倒不是说他们是什么利益集团的代表,但他们对自由市场和资本的迷信简直成了一种执念,批评不得。

 

一位我很尊重的知名经济学家曾经对我说:重庆某山区农民世代务农,过得穷困潦倒,后来沿海一个企业家发现这个地方的土壤非常适合种植柑橘,就付租金流转了土地,还让失地农民继续在种植园工作。农民有了两份收入,一份地租,一份工资,原来挣五毛的,现在挣了两块钱,你说这个模式有什么不好?我回答:这当然很好,但是还可以更好!比如交易的总利润是十块钱,农民现在挣到两块,企业家拿走八成。如果我们改变一下交易模式,允许农民重新组织起来,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自己运营品牌,自己组织体系内的生产要素,并以信用合作的方式减少对外来资本的依赖。这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组织化的力量和企业家重新谈判,十块钱的利润是可以由过去的八二分成变成五五分的。企业家仍然是最大的单体受益者,但农民享有的利润份额显著增长,从全社会角度看缓解了贫富分化,促进了农民的技术和资本积累,和谐了社会关系,强化了农村信用,对资本家也是个保护,这是不是一个更好的模式?这是不是就是经济学上我们追求的“帕累托最优”?就是在不实质损害任何群体利益的基础上,让所有相关方多多少少都获得收益?

 

正是因为“公司+农户”这种模式成了不能批评的意识形态教条,我们这么多年才在农村产业化发展和脱贫攻坚上走了如此多的弯路。为了农村脱贫,国家投入了多大的资金和行政力量,这在世界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但因为农村没有组织化来承接,再多的资金下去也变成“垒大户”,在消灭绝对贫困的同时,加剧了贫富分化的相对贫困。一位武陵山区的扶贫干部把此类经验总结为“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我还要再加上一句,“能人跟着资本走”。政府将原来应该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财政扶贫款、银行贴息贷款,以贫困户的名义领取或贷出来,再集中起来给大户或公司用于发展生产,大户与公司承诺给贫困户一定比例的分红。在此过程中,受益最大的是当地的大户或公司,真正的贫困人群反倒被边缘化,甚至出现了大户携款潜逃、银行找贫困户索要还款的极端恶性案例。这种事情做多了,我们的基层干部会丧失对贫困群众最朴素的感情。在粤北山区,一位多年从事扶贫工作的干部大言不惭的说:“扶贫资金当然只能交给有能力的人,贫困户都是些尿尿之后忘记拉裤子拉链的”(指老弱病残和智障人群)。你别说忘记拉裤子拉链,就是忘了穿裤子,也不应该被落下,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这样的弱势群体在资本主义福利社会也是不敢轻易歧视的,没想到这样的冷嘲热讽出自我们共产党干部之口。

 

前面说过,40年来形成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某些人的头脑中已经固化为意识形态教条。幸运的是,我们的高层是清醒的,变化已经在悄然发生。

 

从近十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看,2014年之前,文件精神大多倾向于扶强不扶弱、扶大不扶小,公共资源向现代农业、规模农业以及农业产业化、农业龙头企业倾斜,较少考虑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农业应该如何巩固发展。直至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开始提出一个新的概念,叫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是指农业龙头企业,而是指农民的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组织。紧接着,2016年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一,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第二,在全国开风气之先,中央划定的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省在99. 5%的行政村率先完成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设立。以此为标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个被遗忘了40年的特殊经营主体,以官方支持的身份,大踏步的走回到舞台中央。

 

 

截止2022年底,在最高层的推动下,全国95%的行政村完成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设立。从此以后,我们每一个行政村有三块牌子,除了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以外,还有股份经济合作社,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牌子。中国人讲究“正名”,名不正言不顺,言不顺事不成,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普遍挂牌,这就是意识形态中”正名“的过程。诚然,这种普遍挂牌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大多数还是一个空壳般的存在,但根据中央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决心,围绕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倾斜迟早会到来。看到这个商机的企业,在新时代三农领域的竞争中一定能先行一步。

 

另外需要注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普遍设立,是与其他几个重大事件同时发生的。第一,中国的战略重心从经济发展逐步转为国家安全,粮食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基底,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第二,伴随着宽松货币政策,国家正引导泛滥的金融信用向农村转移,十多年前困扰贫困乡村的农户“贷款难“问题已经一去不复返。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在政策鼓励下,正争先恐后的开拓农村信用市场,个别地区农户贷款享受贴息后只有1.9%的利息,这在过去是完全不可思议的。我看国家和金融机构都想明白了,农户贷款固然有较高的商业风险和交易成本,但每户3万到5万的贷款做塌了,杀伤力也有限,和动辄几千亿的房地产、财富公司暴雷相比,那是真正的小巫见大巫。第三,国家期待中华供销社体系发挥前所未有的战略支点作用,具体的提法是“农资市场的国家队和主力军”,长远目标是达到“三社融合”,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种形态融合发展。

 

可以预期,中国三农发展的方向,在长期的理论准备和基层实践之后,在复杂国际环境的催化下,即将迎来重大变革。这种变革的核心就是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代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复兴,这绝对不是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公社/生产队体系,而是在市场环境下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的全新的伟大的尝试。

 

组织农民,是共产党起家的法宝。今天,又到了共产党重拾看家本领的时候了。

 

作者:于君同;来源: 奋斗与君同微信号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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