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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君山:“党大还是法大”不是伪命题
点击:  作者:欧阳君山    来源:俊德堂  发布时间:2015-04-06 15:53:40

 

        原标题:【俊德堂论坛】欧阳君山:党大还是法大,听俺表一表~

 

  “党大还是法大”不是伪命题,而构成中共一党执政在“世界潮流”下的心结。就像坐标系必须先确定原点一样,国家秩序的建构也必须先确定国家政治主体,要不然,连人民的概念都虚。中共虽构建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基本框架,但还是囿于西方似是而非的逻辑,不曾堂堂正正地承认党主民也主、党大法也大,更不敢堂堂正正地承认党主在民主之前、党大在法大之先。《大学》说得好:“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中共当务之急是明辨本末先后,展现“君子坦荡荡”的正大光明!——题记
  
  天问:“党大还是法大”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围绕“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学界及舆论界议论纷纷。在华人社会颇有影响的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多次刊发相关文章与报道,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的《人民日报》也几度发表专门文章予以回应,《人民日报》公众号日前并发出《党大还是法大,习近平用宪法回答》的专题述评,颇显“笔墨官司”的热闹。背后原因恐怕不仅在于作为中共第一次以中全会的形式研究依法治国的主题并通过相关决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一石激起千层浪”,更重要的应该还因为“党大还是法大”的确属于中共的重大现实问题,不仅直接系关中共统治的法理基础,事实上也构成中共一党执政在“世界潮流”下的心结。
  
  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党大还是法大”是中共一党执政不可能纾解的心结。道理很简单,既然依法治国,那中共也在法的治理下,可中共事实上领导一切,包括立法和司法在内,这不矛盾吗?至少与西方所倡导并实际上构成世界潮流的法治精神不符。可能正因为逻辑上存在矛盾,中共体制内一部分人干脆一棍子打死,把“党大还是法大”判为伪命题!中央党校有专家在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时,不仅认定“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甚至还认为“是一个陷阱”。不是直面问题,不能直面问题,而是把问题一棍子打死,恐怕难以服众,甚至有自欺欺人之嫌。
  
  倒是《人民日报》公众号所发的《党大还是法大,习近平用宪法回答》的专题述评并没有认为“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而认为问题已被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发表的重要讲话中“一锤定音”。该讲话目前似乎还没有全文公布,但查看相关报道,尽管讲话内容涉及相关问题,典型如提到“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可习近平并没有直接回答“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虚晃一枪,实质上还是含糊其辞。
  
  中共当然不认为这是含糊其辞,而称之为“高度统一”,有时候也会说到“有机统一”、“辩证统一”,反正是“统一”。可即便统一,也并非不讲逻辑,更不能无厘头地笼统,而需要经得起推敲和分辨,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怎么个“高度”、“有机”、“辩证”统一呢?中共语焉不详。据称1985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一外国记者问当时的全国人大委员长彭真:“在中国,执政党和法律,到底哪一个大?”彭真憨厚地笑着说:“这个不好说。”引发哄堂大笑。这可能正揭示了中共对“党大还是法大”含糊其辞、语焉不详的真相。
  
  先有原点而后有方位
  
  中共一党执政不仅存在“党大还是法大”之问,也有“党主还是民主”之问,二者一体两面——更准确讲,前者是后者的侧面,“党主还是民主”的问题更基本一些。就像对“党大还是法大”含糊其辞一样,中共对“党主还是民主”也含糊其辞。尽管“党主党大”的主体地位已经尽在中共一元化领导地位的内涵之中,但中共对自己的主体地位也“犹抱琵琶半遮面”,尽管排序时也把“党的领导”放在“人民当家作主”之前——所谓“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甚至也有“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的声言,但实质上还是笼统含糊——以统一的名义含糊。
  
  逻辑与经验双双有力显示,一个国家没有政治主体在先,根本不会有人民民主,甚至连“人民”的概念也虚,借用西方主流经济学代表人物许小年先生的话讲:“勿以抽象的人民替代具体的个人,勿以伟大的人民压制平凡的个人,勿以神圣的人民否定世俗的个人,勿以人民的名义剥夺个人的自由。我只见过张三、李四、王五,从未见过人民。”的确,社会是一个个的个体组成,人民是谁呢?应该正因为此,古之英豪或许“挟天子以令诸侯”,但似乎不太搞“挟人民以令天下”。陈胜、吴广起义被认为中华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算大规模群众运动,但陈胜揭竿而起时,似乎并没有拿人民来慷慨,而是充满个人英雄情结,曰:“且壮士不死则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那为什么平常都动辄人民呢?无论非民主国家,还是民主国家,人民都属于口头禅。如果人民的概念虚,为什么还被高频率使用呢?因为事情已经起变化,人民的概念由虚变实了,条件不是别的,而就是有了国家政治主体。一旦国家政治主体确立,作为国家政治主体的对象,人民自然由虚而实。这就像数学上必须先确定原点,然后才能判断哪里正哪里负;也就像地理上先必须确定海平面,然后才能判断哪里高哪里低。《易经·系辞》上有句话,叫“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似乎也是必须先确定一个基点才能形成秩序的意思。
  
  这不只是纸上论道,也得到经验的有力印证。史料显示,李自成开始起义的时候,地道土匪一个,“所至焚荡屠夷”,后连打大胜仗,兵马百万,觉得自己可得天下了,“下令曰:杀一人者如杀我父,淫一人者如淫我母”,仿佛仁义君子。李自成为什么前后判若两人呢?之前认为自己不是国家政治主体,唯恐天下不乱,人民在他眼中就是虚的;之后认为自己将是国家政治主体,唯恐天下不治,人民在他心中就是实的。显而易见,让人民实起来,关键是确立国家政治主体。
  
  一山怎样容二虎
  
  一旦确立国家政治主体,人民不只是实起来,而且会在主客体的互动中通过互动转化为国家政治主体的换位主体,与国家政治主体平起平坐。在特定的语境中,人民甚至还高于国家政治主体。古代的孟轲就曾明确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现代的毛泽东更是喊出了崇拜人民的最强音:“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应该讲,中共正是在互动并转化的意义上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要不然,“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逻辑上说不通。常言道:“一山难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逻辑上不可能同时承认两个主体,但从互动讲,可允许有两个主体地位,区别是一个属于先在主体,一个通过互动转化而属于换位主体。在党和人民、党和法的关系中,有先有后及随之而来的互动转化,应该正是被中共所高唱却又不曾被中共所辨明的“高度”、“有机”、“辩证”统一的地方。
  
  党主还是民主呢?逻辑一致的答案已经油然而生:党主民也主,但中共作为国家政治主体在先,党主即党的领导在先;人民通过互动转化而作为国家政治主体的换位主体,民主即人民当家作主在后。党大还是法大呢?同样道理,党大法也大,但党大在先,法大在后。这并非就是党不需要接受法律约束,也就像在私营企业,老板大还是法大,显然是老板大,因为企业的内部规矩都是老板订的,难道规矩比老板还大?但老板也得带头遵守企业的内部规矩,要不然,企业就难有规矩,何以立身兴业?
  
  人的世界终归是人治
  
  一部分人之所以不承认党大在法大之先,深层原因还在于他们认为法治完全独立于人。殊不知,人的世界终归是人治,不管哪一种法治,归根到底都是人治;如果论大,首先都是人大。不仅法是人所制订,而且法也是人所解释,一切都依赖于人。孟子曰“徒法不足以自行”——这一点在中国尤其明显;西谚云“法官是仅次于人上帝的人”——似乎比孟子更强调了法治对人的依赖。即便完全独立于人的法治,不也首先需要人的认同吗?再牛皮的法治也是且只是人治!没有人的认同,比“地心说”更客观的“日心说”不照样被打为“异端”?毫无疑问,完全独立于人的法治子虚乌有。
  
  更重要的是,纯粹从逻辑上讲,也的确不存在完全独立于人的法治。长期以来,人们都以为欧氏几何是先验而完全独立于人的,但欧氏几何出现后,特别是哥德尔定理诞生后,人们才恍然大悟:不仅欧氏几何不独立于人,任何一种科学实际上都依赖于人类心智的假设,根本不存在独立于人的纯粹科学。科学尚且不超脱于人,况法治乎?从根本上讲,任何法治都是人治。必须否定和反对的是不讲规则的人治,所谓法治,并非人治的对立面,而就是把非规则人治减至最少,如此而已。
  
  “君子坦荡荡”
  
  在政治哲学基本面,西方世界在逻辑上的确似是而非,甚至堪称颠三倒四,不仅陷入虚幻而迷茫的人民崇拜,而且被法治完全独立于人的假象迷惑,缺失了原本不可或缺的国家政治主体。相比之下,中共反倒更显清明,不仅一贯坚持党的一元化领导地位不动摇,而且构建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基本框架。但中共实际上仍囿于西方似是而非的逻辑,不曾堂堂正正地承认党主民也主、党大法也大,更不敢堂堂正正地承认党主在民主之前、党大在法大之先。《大学》说得好:“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中共当务之急是实事求是地厘清党和人民进而也厘清党和法的关系,知其本末先后,向世人展现“君子坦荡荡”的正大光明!
  
  

责任编辑: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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