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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华|驳斥“剥削有功”论调问答集粹
点击:  作者:董小华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发布时间:2024-02-08 16: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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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剩余价值学说是否过时,和有关剥削现象在中国是否依然存在,我已发了三篇文章进行了论述。这些文章所引起的反响很大。之所以说反响很大,原因是,在我的这三篇文章的评论区里引来了许多要和我争辩的网民,他们的身份形形色色,君子小人应有尽有。
有的自觉得不忿恃理而来,有的只是想与我探讨问题,有的仅仅是为了发泄情绪,为喷蛆漫骂而来,有的是专门来给我安上莫须有的无证之罪,是为了扣帽子而来。不排除他们里面有一些属于是鲁迅笔下的那种资本家的乏走狗之类,尽管他们的表现各异,我依然给予他们以不同态度的回复,下面我就把回复情况公布一下,以便让大家辨析一下是非曲直。
谈这个话题前,首先要亮明我的观点:
一、民营企业对中国经济发展贡献有目共睹,我不仅不反对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民营企业,而且对他们抱有热切的期望。
二、我非常赞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框架内循规蹈矩的民营企业家,之所以尊称他们是民营企业家,而不是把他们唤作是资本家,原因是因为他们在经营活动中善待了工人,他们把打工人当人看待。他们有良知,不造假,不坑蒙拐骗,做生意实实在在,有家国情怀。我衷心的祝愿他们生意兴隆,顺风顺水。
三、我认为,不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无良商家就是资本家,因为他们的企业存在不把工人当人,只想把打工人当成奴隶和能喘气的工具来使用,不顾他们身体承受能力的极限,拼命的挤榨他们劳动的剩余价值,这种剥削现象逾越了做人的良知和底线。
以下就是论辩的实况:
一、对方论点:
董老师,我请教你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你说老张生产螺丝,卖了100元,钢材成本50元,水电费等20工人工资15元,老张得了15元,就是剩余价值。(这里面当然不包括税金)。我请问董老师,老张参不参与经营管理,参不参与企业谋划,老张参与的经营管理算不算劳动?出不出卖劳动力,老张的劳动力价格是多少?这是其一。其二,我们都知道,在市场环境下,产品的价格是不确定的。如果,老张生产螺丝的成本价格如你所说(50十20十15)是85元(不包括税金,税金也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只不过被国家拿走了)。但是产品只卖了70元,亏了15元,请问董老师,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在哪里?老张应该付给工人的这15块钱给还是不给。如果给了,是工人剥削了老张还是老张剥削了工人?
第二个问题,你说到的联想,稀释了国有资本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那么请问董老师,与联想同期的清华紫光、北大方正,他们没改制,纯国家所有,结果全部破产重组。他们造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他们是不是犯罪。还有我所知道的东北某市大型重型机械厂,企业倒闭,十几万职工下岗,他们是不是国有资产流失。他们与联想比哪个流失的大?我就奇了怪了,柳传志通过改制,把联想做大做强,几十年上缴国家税金千亿,国有资产增值千亿,反倒成了国有资产流失,成了罪人,那些把号称国之重器的国有企业搞黄搞破产的人倒无人问津,逍遥自在。甚至成为功臣,这是什么鬼逻辑。
★我的回复:
1、关于“老张参不参与经营管理,参不参与企业谋划,老张参与的经营管理算不算劳动?出不出卖劳动力,老张的劳动力价格是多少?”的问题。
我的看法是,老张如果所拿到的收入比例和任正非一样,他的收入当然在正常值范围内。
2、关于“清华紫光、北大方正,他们没改制,纯国家所有,结果全部破产重组。他们造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他们是不是犯罪。”的问题。
我的看法是,有道是没有常胜将军。
1、正常的经营失利,导致企业破产重组,企业资产估值下滑,这属于经营不善的范畴,和犯罪不是一个概念。
2、联想的问题和清华紫光、北大方正性质不同,因为联想问题是属于利用国有资产流转过程私相授受,这属于贪腐犯罪问题。
二、对方论点:
你怕剥削,你可以不去当工人,你看见别人剥削你眼红,你也可以去当老板。
★我的驳斥:
你的这个说辞无耻到极点!中国是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反对剥削,如果不反对剥削,那还要社会主义的名号吗?直接打上资本主义旗帜好了。
三、对方论点:
你要是没有经济学常识,就别秀这个了。我就问你,属于我的那份国有资产能不能让我支配?我的那份不想让管,我想自己管。
★我的反驳:
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共享,大家庭中你想分家另过,岂不是异想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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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方论点:
那么资本家的螺丝100块钱卖不掉,只能卖到60元 那怎么办,这时候剩余价值在哪里呢?
★我的回复:
卖多卖少,工人的劳动价值也不会因此消失,因此亏本给工人正常开支是工厂主本份之内的事,这样就不是剥削工人,原因是亏本销售不存在剥削工人剩余价值。反之呢?如果工厂主以亏损为理由克扣工人工资,则意味着他在剥削工人的劳动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至于亏本销售那是另外一回事,不能混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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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方论点:

 

 

“干掉民营”“回归计划经济”是左棍董小华们的最终目标。董小华“不干掉我国民营经济、不消灭市场经济、不回归计划经济誓不罢休”的罪恶目的,是异常坚定的!也是非常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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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驳斥:

 

 

我的所有关于中国经济的文章,从来没有“干掉民营”“回归计划经济”的内容,不仅没有这样的内容,而且还为当前民营经济不景气进行过分析把脉。其中有两篇文章发表在昆仑策头条号上,一篇是在2023年7月31日12时49分发布的《董小华:当下民营经济面临困境的解析》,另外一篇是于2024年1月7日12时30分发布的《董小华:如何突破消费低迷的死结》
这两篇文章分别为民营经济低迷现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出民营经济低迷的多项问题所在,分析市场低迷的原因,并向国家提出具体建议。
你这位人渣竟然无中生有的栽赃我要“干掉民营”和希望“回归计划经济”,这和秦桧能有什么区别呢?你在文章中拿不出我任何“干掉民营”和希望“回归计划经济”的实证,我说了什么?在哪篇文章里?你都拿不出,可见你的作为暴露出你的为人是多么的不地道?像你这种人渣败类只能用一首打油诗来为你勾勒嘴脸。
诬词栽赃毒焰长,无证之论唬群盲。
有种驳倒董小华,没种才做小人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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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方论点:

 

 

市场经济,自由选择,你也可以躺平,不上班,就没有人剥削你!
★我的驳斥:
不讲理了吧?血汗工厂你没听说过?也难怪你孤陋寡闻。工人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被迫接受剥削,然而剥削是不道义的,有良心的人都不会替剥削唱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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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方论点:

 

 

也可以选择去国企上班,上交剩余价值
★我的反驳:
问题是,弱势群体别无选择。
九、对方论点:
起码的常识都不懂,还写什么文章?你认为“老张是国家任命的厂长,这15块钱应该归谁?同样也是应该归国家的,还是到不了工人手里的。”
★我的反驳:
我没认为老张是国家任命的厂长,因为我举老张的例子,给老张的定位就是私营业主。不知是你眼神不好,还是你的理解能力差,好好的例子,让你想到爪哇国去了。
问题是,到国家财政的钱干什么去了?还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国企的利润上缴!收入由国家支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剥削不到平民老百姓的头上!民企的利润收入不受国家支配!工人劳动的剩余价值体现在利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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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对方论点:


 

使用价值和交换价格本来就不是一回事。公有私有是指支配的权力,法人只是法律虚拟的概念,根本不是客观事物,更谈不上自主意识和实践。网上不懂理论又喜欢半瓶子咣当的人多的是,主要还是网络形不成社交圈子,闹笑话也不怕社死。
★我的驳斥:
此言差矣,交换价格中包含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这点你能否定掉么?无论商品的价值如何变化,工人作为产品的制造者,他的劳动价值一直是和商品价值挂钩的。商品的价值上涨,工人的劳动价值也同步上升。如果在商品价值上升的情况下,工厂主依然以合同价格支付工人的报酬,实际上等于剥夺了工人劳动的剩余价值。
另外,市场经济脱实向虚的结果就是一败涂地,理论脱实向虚的结果就是坐而论道,理论应该与实际结合。虚空的概念能替代得了现实存在的世界吗?
十一、对方论点:
请问国企老总年薪上百万,工人年薪不足十万。是不是榨取工人剩余价值,而且国企老总自己不投一分钱,把上百亿资产国企搞黄了,工人下岗了,失业了,自己没损失一分钱,这是不是榨取工人剩余价值。
★我的反驳:
国企老总也是给国家打工,打工者榨取什么剩余价值?正常经营,搞黄了企业,这是老总能力问题,和榨取工人剩余价值风马牛不相及。话说回来,如果国企老总涉及贪腐犯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工人下岗失业,自然理应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对方论点:
老张要是螺丝没卖出去亏了,是不是工人剥削了老张
★我的反驳:
亏了是因为他经营不善,和剩余价值有毛关系啊?而工人的劳动付出的价值是客观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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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对方论点:


 

为什么非要受人剥削呢,你也可以投资建厂啊?国家又没禁止你剥削别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嘛
★我的驳斥:
那还叫什么社会主义?干脆改旗易帜得了!

 

十四、对方论点:


 

首先在中国没有资本家,投资者的巨额财富来自于科学决策和敢于冒险和创新等脑力劳动报酬、资本的回报、风险概率回报等组合回报。其中创新报酬和风险概率回报是财富的主要来源,风险越大,成功概率越低,所获的财富应该越大。
★网友驳斥:
普通人996,高管上亿退休金?恒大歌舞团,上万亿债务,钱哪来的,又去哪儿了?
十五、对方论点:
这不是证明他们是资本家的理由。不接受996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社保中心给的养老金是全国统一标准,至于企业给高管的报酬那是企业内部规定,我们无权干涉。
★我的驳斥:
你的话是有问题的!
问题一,要说天下乌鸦一般黑的话,有点过头,不过996工厂很广泛的存在也是世所公认的,打工人别无选择,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需要挣钱养家,只能逆来顺受。
问题二,你这种话属于诡辩,因为不管你怎么说,996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现象都是客观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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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对方论点:


 

什么是“私企”,中国法律有定义吗?根据“资本家“的经典定义,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占有者,你学一下中国《公司法》出资人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吗?这是中国《公司法》与资本主义国家公司法的本质区别。因此,中国没有资本家。
★我的驳斥:
别玩概念,要看现实。私企业主如果不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占有者,那还叫私企吗?如果国家把私营业主的生产资料无偿收归国有,他能欣然同意吗?
十七、对方论点:
一公司招聘,公告称月薪3000元。
如果你应聘了,是不是就意味着你已经认可,3000元是你贡献的全部了?换一种说法,3000元包括了所谓的“剩余价值”了呢?
如果你告诉招聘公司3000元不够,应该再增加“剩余价值”哪部分工资,你会被录用吗?
别扯了,这个理论在实践中毫无意义!
★我的反驳:
这说明你真不懂什么是马克思所言的剩余价值。告诉你吧,无论商品的价值如何变化,工人作为产品的制造者,他的劳动价值一直是和商品价值挂钩的。商品的价值上涨,工人的劳动价值也同步上升。如果在商品价值上升的情况下,工厂主依然以合同价格支付工人的报酬,实际上等于剥夺了工人劳动的剩余价值。
其他网友的反驳:
实际创造一万的价值,给你工资三千,剩余价值七千。
就像我们这一家私营医院,我认识的医生,工资一万多,他的病人们一个月加起来收费几十万,除去成本,私营老板在这位医生身上所捞取的剩余价值多达数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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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对方论点:

 

 

董小华对公有制和私有制理解也是错误的,公有制是指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归全民或集体所有,而非股权。股权归自然人所有,但其出资后随形成的财产所有权和占有权不再归该自然人所有,而归所投资的公司法人所有,属于公有制性质的集体财产。
★我的反驳:
私营股份公司的出资人就是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因为工厂的生产资料是出资人所购置。而公有制企业生产资料是由国家来购置。
股权分红从何而来?还不是从利润中来。利润中包不包含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当然包括!
私营公司的股权主体结构来自于私人资本,年终分红时,实际分配到手的是一定比例的利润,当然也就是出资人收纳了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这种利润进个人口袋的企业当然是私有制,这和利润上缴国家的国企性质完全不同。
总结:
无论你怎么否认,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现象依然是客观存在的。如果说不存在,那“血汗工厂”和“996”这两个名词你怎么解释?你能解释出天花来么?即使你有天大的本事,能把这种现象像变戏法那样变没了,但也只是制造了欺世的假像。
天底下没有无源之水,盐咸醋酸都是有其根源的。胡说什么剥削不存在,纯粹是信口雌黄,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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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不乏糊涂虫,可恨的是那些他自己糊涂,还要让别人和他一起糊涂,你不和他一起糊涂,他就给你扣上极左的帽子,给你打上时代拉倒车者的标签。因此说,鲁迅所抨击的资本家乏走狗,无论是过去还是当今,都是现实的存在。我之所以在浊水中拒绝随波逐流,是因为我的良知不会在物欲横流的环境中泯灭,因为我是人,我是一个大写的人。

 

 

 

(作者系昆仑策特约评论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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