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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扬:如何进行墓志的史学分析
点击:  作者:陆扬    来源:北京东博文化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6-05-29 09:56:33

 

              从墓志的史料分析走向墓志的史学分析

(本文是陆扬教授为《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罗新、叶炜著)撰写的书评的一部分,原刊《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第4期,收入作者《清流文化与唐帝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微信版有删改,引用请核对原出处。)

当前中国史学界对于南北朝时期墓志的价值的了解比二十年前深入许多,可是一般来说考察墓志时的着眼点依然以政治史和制度史的层面为主。近年来开始注重的民族史和中外关系史的研究虽然扩展了墓志研究的范围,但总的研究范围还是有所局限。学者的关注点还在那些实证的方法可以得到运用的层面,而较少触及必须借助史学诠释方法和历史学以外领域的研究取径才能获得的讯息。这些取径包括宗教史、文学史和物质文化的研究等等。

如果我们要摆脱将墓志的研究仅仅看作为补史的一种途径,而使墓志本身的成为史学分析的一种对象,那么我们无论如何应该对墓志所出现的历史阶段的精英阶层的价值取向和书写习惯等等方面的性质和演变作深入的推究。所以接下来我想就这几个方面提供一些我个人的观察和意见。

我们首先要关注的是墓志写作的特点和过程,这种关注主要是史学上的而非文学上的。作为文体的一种,墓志的出现和广泛应用是中古时代的一个很重要的文化现象。学界对南北朝墓志的物质层面诸如形制变化以及和墓葬的关系等多有探讨,但对墓志书写演变的关心比较少。

从东汉到隋唐,墓志作为一种书写方式,其规范和文风的变化最能体现时代风气的转变和社会各阶层各族裔的人士寻求自我塑造(self-fashioning)的过程。所以墓志既是在“盖棺论定”,同时也是在“洗心革面”。甚至有时表面上是在对死者做“盖棺论定”,实际是为了表彰死者的家人。比如《疏证》中所收的《郭定兴墓志》,表彰得更多而且更具体的其实是郭定兴的弟弟,也就是安葬其兄的北魏土木大匠郭安兴。

古代的墓志固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私人表达空间,但相对于官方的文件和正史来说,却又是一种社会认可的宣扬私人成就的场合,对照墓志和正史列传可以看出中古时代“公”与“私”的表述之间的微妙关系。墓志作为一种书写体裁同时也必须放置于南北朝以来文体观念的演变及其与文化价值观的关系这些框架下来考察。

墓志固然体现了社会和文化的价值取向,但是这种体现绝非是单一和直接的,也不是一触即发的。墓志本身作为一种文体也受到文体观念和书写习惯的制约。有些唐代墓志中的表准陈述习惯,如“某年某月葬于某处,礼也”,就是从南北朝后期的墓志中开始出现的。目前魏晋南北朝墓志的数量已经十分可观,有足够的样本可以让我们去寻找其书写习惯形成的轨迹。比如墓志对于不同性别所作出的书写就会有所不同。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中古的墓志中对女性的宗教取向和实践往往不加遮掩地加以表彰,而相对来说对于男性在这方面的活动描述则要隐晦很多。这当然不表示在实际生活中男性对于宗教的热情比女性低,而更多的是受书写习惯的制约。当然这种书写习惯的背后也隐隐然有某种社会观念的运作。比如上文已经探讨过的都出自隋代大文士李德林之手的李敬族和赵兰姿的墓志就是证据。在李敬族的墓志中说:

公幼有令望,门好儒雅,伏膺文典,过目必记,阴阳数术,经纬群言,探索幽深,尽诣宗极。时燕赵数乱,坟素无遗,公家有旧书,学又精博,大儒徐遵明闻而远至,诣门请友,呼沲之侧,别构精庐,共业同心,声猷俱盛。

只提他儒学和阴阳数术方面的造就,没有涉及他是否信仰佛道的问题,而赵兰姿的墓志里却有下面的纪录:

夫人始笄之岁,备礼言归,内外节文,吉凶制度,曲为规矩,合门异之。圣哲遗旨,又多启发,大儒徐遵明时在宾馆,具相知委,常谓学者云:夫人是内德之师。崇信佛法,戒行精苦,蔬食洁斋卌余载,行坐读讼,晨昏顶礼,家业廉俭,财货无余。

墓志不仅颂扬赵氏学佛的虔诚,而且还借大儒徐遵明之口来暗示赵氏成年后信佛是内德的表现。虽然李敬族的墓志里未提他是否信佛,徐遵明也只是因为儒学上的志同道合才和敬族相过从,但我们绝不能因此得出李敬族不信佛的结论。正如上文已经说明,这两个墓志非但出于同一人之手,而且作者李德林是精英文化的代表性人物,所以就更说明作者对男女的侧重不同在哪里。

研究者应该多关注南北朝墓志在制作过程上有何异同,相互之间的影响如何等等。《疏证》讨论南朝《黄法氍墓志》时,就指出南朝后期王公墓志的志文和铭辞往往由不同的人来书写,这个意见无疑是正确的,比如南京北郊出土的《萧融墓志》就特别说明其铭辞是由任昉所写。《王宝玉墓志》也指明有名文士鲍行卿是铭辞的作者。

现存的《江文通文集》中收有数篇“墓志文”,其实都是铭辞而非志文。《艺文类聚》中所录的南朝墓志文辞,绝大部分也是铭辞。这明显表示铭辞在南朝的墓志文字中的特殊地位,所以作者值得特别标明,而序言部份则是如何变得愈加重要并愈加富有文采了呢?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

又例如在讨论《黄法氍墓志》时,《疏证》通过和《陈书》中的《黄法氍传》加以对比,认为该墓志的修撰过程中使用了秘书省史馆机关原有的史传数据,而且这种数据与后来《陈书》中的传记具有同源关系。《疏证》并应用其它的例证来指出:

南朝由朝廷出面营葬的王公贵族,其墓志的撰写一般也就是由秘书省诸著作或相关人员来承担,这些人所依据的资料,只能是秘书省原有的档案(名臣传、功臣传之类),所以在名号、称谓、生平等等方面,是符合有关规定的,这与北朝墓志很不一样。

这样的意见对我们理解南朝高级官僚墓志数据的来源很有帮助,不过北朝的情况还需要更多更全面的研究才能下定论。我的印象中北魏王公的墓志也有类似的现象,如果我们将北朝王公的墓志和正史中他们的传记做仔细的比较,那么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就会有更确切的理解。还有,中古墓志的基本风格在东晋作家的手上可以说就已成型,这一点从收在现存的《文馆词林》中的东晋孙绰等人的碑铭作品可以看出。

但是北朝社会对于墓志的重视是不言而喻的。例如,以现存的南北朝文人的文集而言,庾信留下的墓志文字远远超过任何其它作者,文学质量也特别高。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文字全部是他到关中后替宇文周的达官命妇所写。墓志的书写在北朝社会究竟发生了哪些变化,这对我们理解墓志本身的演变很关键。《疏证》就提醒我们《殷伯姜墓志》是以殷氏子女的口吻写出,这是墓志写作的新倾向。 其它方面的新倾向还有哪些很值得细细考察。

从体裁的角度而言,同样是墓志文字,神道碑和墓志铭在写作上的联系和差别也很值得推敲。在这方面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子是《疏证》里收入的北周《田弘墓志》。与之对应的有庾信所作的《周柱国大将军纥干弘神道碑》。《田弘墓志》虽然不如庾信所写的神道碑来得辞气丰瞻,但是也相当典雅,而且使用了有庾信特色的四六隔句对仗的写法。

有学者认为这两篇文字都出自庾信之手,但这种可能性是很小的,因为从唐代的情况来看,同一个人的神道碑和墓志铭一般都由不同的人来写。按惯例,唯有地位很高的官僚才能有神道碑,而且往往是朝廷出面让重要的文臣命笔。北周的情形应该类似,所以庾信既已撰田弘的神道碑,那么田的墓志铭应该是另一位作者所写。

虽然受到书写习惯的制约,墓志的制作至少在北朝社会成了一种社会上层普遍注重的文化活动,所以墓志终究是了解这一时期精英阶层中“关键的多数”(critical mass)的社会意识、文化心态和自我期许标准的一个比较直接的风向标。学界对墓志中的这些方面也应该象对政治制度和人物事件等等的纪录同样敏感。

上文已经提到的对中古妇女宗教信仰的表彰就是这些方面之一,这种书写习惯从北朝的墓志中已经有了端倪,除了上面提及的几方墓志外,《韩贿妻高氏墓志》、《薛慧命墓志》、《杨敷妻萧妙瑜墓志》、《李静训墓志》等等墓志也都提到了贵族女性信佛的虔诚。

与这一情况类似的是在北朝墓志中,对于贵族和士族妇女的文化素养非但不加贬抑,相反还常作为一种身份资本来加以彰显。我所见到的包括此类信息的女性墓志就包括《汇编》中所收的《石婉墓志》、《王普贤墓志》、《冯会墓志》、《冯迎男墓志》、《王僧男墓志》、《冯邕妻元氏墓志》、《韩贿妻高氏墓志》、《薛伯徽墓志》、《元纯陀墓志》和《疏证》中所收的《宋灵媛墓志》、《王士良妻董荣晖墓志》等等。

像北魏的《高猛妻元瑛墓志》,将学问和对佛道信仰作为志主的两项个人的成就而相提并论。称赞元瑛:“加以披图问史,好学罔倦,该柱下之妙说,覆七篇之幽旨,驰法轮于金陌,开灵光于宝树”。

上述这些例子包括不同种族背景,她们墓志中这种对学问和宗教的强调是受了南朝社会的影响还是在北方的环境下自我发展出来对我们了解北朝社会的风气很关键。

中古的墓志对于高门的生活理念,文化事业及其成员自我形象的维持值得现代研究者注意的点很多。北朝的墓志中弘农杨、京兆韦、赵郡李、闻喜裴、博陵崔等大族成员的墓志相当集中,这为从北魏到唐代初期这些大族如何建立和转化自身身份(identity)的过程提供了比其它记载更直接和细微的证据。比如韦彧的墓志里几处都强调为朝廷草拟诏书所具有的重要性,比如提到韦彧在永平年间被任命为散骑侍郎,负责草诏:

秋,拜散骑侍郎,优册雅言,谟明盛辰。□(或为“飞”)章符檄之文,蔚万古以葳蕤;军国诏告之翰,□(当为“历”)千祀而昭晰。

到了唐代,草诏成了“文”和“清”的象征,也是对一个政治和文化的精英的最高期许,而这方墓志中就已将这些倾向表露地很彻底了。又比如《裴良墓志》中有关裴良撰写《宗制》的缘起也颇值得留意:

君尝以季叶浇替,骨肉世疏,九族斯穆,事光圣典,实欲驱末反本,化薄还淳。乃于五服之内,着《宗制》十卷,使夫后生稚识,知在宗之为重,少长晚辈,悟收族之有归。散花萼于常棣,飞鹡鸰于原野,规模弘远,有可观焉。今则行于宗族,以为不刊之训。

这段话叙述了志主为了强调宗族的秩序,撰写了《宗制》十卷。虽然该著作的失传使我们无从得知《宗制》的具体内容,但从著作的标题和墓志提到的这一著作产生的目的是要“驱末反本,化薄还淳”,而且“行于宗族,以为不刊之训”来判断,这更应该是中古士族制定的家礼而不是谱牒。《隋书经籍志》史部中记载了相同时期出现的一些杂礼书,比方说北齐李穆叔的《赵李家仪》。这部著作和在性质和内容上应该和《赵李家仪》比较接近,或许都是这一时期北方大族努立通过制礼的方式来确保其家族完整的产物。这些作品也影响到唐代的家礼、家仪一类著作的产生。

中古士族阶层的自我塑造并不仅仅停留在德性和学养等可以培养的层面,他们也同样强调某些与生俱来的素质,比如形体外貌上的魅力,墓志正是强调这种素质的重要场合。比如隋《李椿墓志》里面描述李椿是“平叔之面,与粉不殊;夷甫之手,与玉无别”。北周《独孤藏墓志》中也提到志主“美须髯,好容貌。平叔食饼,未足比伦;安仁掷果,尤为惭德” 何晏、潘安和王夷甫都以肤色洁白、面容姣好著称,他们的那种柔性的美有明显的女性化倾向。

上述引文中提到的何晏食饼和王夷甫的素手都是对这种美作夸张描述的故事。而故事通过像《世说新语》这样的著作而广为流传,使他们成为南朝士族心目中男性美的代表。这和北朝社会一般强调以男性魁伟的身躯和威严的仪态为美在趣味上有明显的区别。独孤藏和李椿恰恰都是北方的盛族,他们墓志中出现的这种描述绝非偶然,这显示了北方的一些大族的成员在北朝后期已经开始接受南方士族社会的某些审美标准。

最后需要说的是,南北朝墓志对这一时期文学发展的影响也是一个受到忽略的课题。但墓志的写作是一种社会性的文学活动,所以对了解文学与社会的关系有特别的帮助。虽然这一时期的墓志,绝大多数都没有留下作者的姓名,但我们却依然可以从墓志的写作中观察出一般文学的质量和南北方文学的交互影响,这一点对于北朝文学尤其重要。

当代对南北朝文学的研究重点几乎都在南朝,虽然有些像曹道衡这样的优秀学者也将研究的目光转向北朝文学,但迄今为止我还没有看见有哪一种讨论北朝文学的著作将北朝墓志作为其考察的对象,这是非常可惜的,因为这无形之中将大批能代表社会精英阶层文学趣味的作品样本弃之不顾。这或许和中国文学史的研究取向和文学观有关。

这种研究仍然过多着眼于所谓的经典性名家名作,而且对于何谓文学采取一种以能否抒发个人情感为标志的现代观念。就像近年来葛兆光针对以经典和精英为主的思想史的弊病提出要写一般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的历史,文学史家也应该关注贴近社会精英大众的一般文学实践的历史,这样才能将一个时代的文学理念和趣味的具体应用勾勒出来,而且也可以反过来大大加强我们对名家作品的历史感的把握。

还是以庾信作为例子,他所带来的藻丽文风对北朝的墓志写作的影响是很有影响的,但同时从他的墓志也可以看出北朝所看重的宏壮风格对他的影响。其实北朝到隋代的墓志的写作风格变化对于唐代带有公众性意义的文字诸如碑铭之类是有关键影响的,所以要知道崔融、张说一类唐代的名写手的风格是如何产生的,北朝墓志的文学分析应该可以带来诸多启发。

即便纯粹从文学水平的角度而言,现存的北朝墓志中也不乏精彩的文字。比如篇幅较长的《元乂墓志》就是一例。而《元显墓志》中描摹志主的生活是“工名理,好清言,善草隶,爱篇什。及春日停郊,秋月临牖,庭吟蟋蟀,援响绵蛮,籍兹赏会,良朋萃止,式敦燕醑,载言行乐,江南既唱,豫北且行,诗赋去来,高谈往复,萧然自得,忘情彼我”,语句很清新。

有的文字则遒劲而有感召力,比如隋代的《苏慈墓志》就有 “发西山制胜之众,挫东瀛乞活之军” 这样用典浑然的警句。从文学的创造性来说,收入《疏证》的墓志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北齐的《李祖牧妻宋灵媛墓志》,请看其中写志主宋灵媛的一段:

夫人远禀庆灵,近锺世德,芬芳袭物,光彩映人。纵使朝霞暮雨,比方南国,莲灼苕华,弗能加美。兼以窥案图史,规模保傅,六行四德,不肃而成。织纴绮绘之巧,组紃絺络之妙,自擅婉娩之功,无愧葛覃之旨。卒能牢笼众媛,仪范庶姜,秦晋匹也,钦我令淑。良人言求宋子,乃疲十驾,夫人爰适华庭,卒登百两。及结缡成礼,齐眉展敬,闱壶之内,风教穆如,上下悌恭,中外彝序,共沐仁恩,俱仰慈则。房中牖下之奠,苹藻荇菜之虔,肃展清祠,祗奉赞裸。至于比兴鹦鹉,缘情芍药,皆能掩映左嫔,吞含蔡琰。故柔闲用显,贞顺克修,初为梁鸿之妻,终成文伯之母。

这段文字能自如地驱遣当时一些形容女子才德的典故而不落俗套,文句错落有致,温婉的笔调中带着情感,有一唱三叹之美,可以说让一位风致、才情和品德兼具的大族女性的形象跃然而出。现存南北朝作家的作品中,唯庾信为妇女所写的墓志最多,但《宋灵媛墓志》的水平比起庾信的同类作品有过之而无不及。北朝墓志文学价值的不容忽视也由此可见一斑。

以上的这些申论,无非是对日后南北朝墓志的研究提供一些方向性上的初步建议。这些建议的方向是使墓志成为一种独立而非孤立的史学考察对象。使我们对其功能及其藴涵的时代特征有一种比较细腻而周全的把握。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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