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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华|什么人在鼓躁抓司马南?
点击:  作者:董小华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发布时间:2023-07-25 15: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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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这对于全国人民来说都是大好事,中共中央、国务院顶层设计的31条措施,对促进发展民营经济,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但是有些人就是揣着坏心眼,他们上窜下跳,歪着嘴故意歪曲31条措施的内涵,企图以此无中生有的栽赃嫁祸司马南,恨不得置司马南于死地,可见小人之猖獗。
有一个司马黑发帖说:
民营经济苦负面舆论要挟久矣!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扬清激浊,荡去滓秽,振奋人心! 《意见》从顶层设计对民营经济予以全方位认可和政策支持,31条亮点频出,“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一项中更是明确指出:“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论为要挟进行勒索等行为,健全相关举报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网友建议,此时用大肆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司马南祭旗,是大义所需,将对提振民企信心起到城门立木的效果。
另一位司马黑说:
司马南对民营企业,对国家与社会的伤害是巨大的,他用极左的一套,鼓噪资本是剥削的源泉,把民营企业家说成是现在的资本家,凭空捏造出国营企业改制,就等同国有资产流失! 民营经济,私有制企业,合伙人,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国营企业改制,有国资委审批,一切都合法有序,不容司马南之流泼脏水! 对司马南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构成违法的,检查部门应该介入,构成违规的,各大自媒体平台应对他进行封号,不能让他逍遥法外为虎作伥!
对于靠栽赃在网上混生活的这种人,我在他们帖下自然要发起质询的。我对这些司马黑说:“你们的认知太差了,司马南反对的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良资本,司马南反对的是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被贪腐分子窃取的问题,司马南反对的是国企改革中下岗职工的利益被股东侵犯的问题。打个比方,人有好人坏人之分,企业家分好企业家和无良企业家,司马南揭露的只是坏人,抨击的是无良资本,这有问题吗?”
对这样的反驳,他们瞬间哑火,他们为什么哑火?他们为什么对我的话退避三舍?
这里当然是有原因的,原因就是我的话实事求是,没有半点水分,司马黑们根本挑不出任何毛病。
相比司马黑们用无证之论来罗织司马南的罪名,我行的是正道。有道是邪不压正,所以这些人在我的面前就是跳梁小丑,他们不敢和我公开辩论。
司马黑的共同特点就是用无证之论来叙事,他们往往是在说的时候,说得信誓旦旦,表现出千真万确无可辩驳的姿态。然而每当有人将他们漏洞百出的无证之论驳斥得一文不值时,他们马上就张口结舌的沉默或顾左右而言他了,这种以沉默或转移话题不变应万变的囧态着实滑稽可笑。
张捷说:“辩不过你的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说你扣帽子。”由此引申下来,也可以这样定义司马黑对司马南的诬蔑,那就是:当司马黑找不出攻击司马南的理由时,最好的方法就是给司马南栽赃和扣帽子。
所以说,对他们最好的回击不是口吐芬芳的骂他们,而是用其话里漏洞来揭露他们的论点是荒谬的,最终结果就会将他们的假面具揭开,暴露出他们肖小的面目。
如:第一位司马黑说:
 “用大肆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司马南祭旗,是大义所需,将对提振民企信心起到城门立木的效果。”
这话靠谱吗?不靠谱!
因为他没拿出任何司马南说出哪些“大肆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话来作证据了?
有道是空口无凭,至今没有一位司马黑能够像对质一样逐字逐句找出司马南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话来。
用司马南的话来说:“恰恰相反,在互联网有记录的6.5万篇长短文中,在近5000期视频节目中,对中国民营企业的现状和处境,我均持积极的均衡的正面的评论。”
对于司马南的话,司马黑们敢较真吗?不敢!
因为他们说话连点根据都没有,这种说话方式说穿了叫意淫,或者叫憶想。这种仅仅靠唾沫星子加嘴唇子来说事的方式能有底气吗?
另一个司马黑给司马南安上的罪名是:
“司马南用极左的一套,鼓噪资本是剥削的源泉,把民营企业家说成是现在的资本家,凭空捏造出国营企业改制,就等同国有资产流失!”
我认为这等栽赃可谓是白痴说事,司马南不是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大家,哪里会有如此洞见?“资本是剥削的源泉”这话是革命导师马克思说的。
马克思说:“剥削来源于资本,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航脏的东西!”
而今美国首富马斯克又有了新论断,马斯克说:“剥削来源于权力,而非资本,没有权力撑腰资本只会讨好顾客和员工,哪敢恣意妄为?”
有网友说:“马斯克所处的是今天的时代,今天的时代早已不是自由资本社会时代。今天的时代,是国家组织和法律可以约束资本的时代,所以在法律和国家组织的约束下,资本只会讨好顾客和员工。”
此言甚有道理,但是不可否认,这只在社会主义中国适用。
即便如此,也总有一些不良商家冒天下之大不违试图突破国家组织和法律的约束,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剥削员工,欺诈消费者,盘剥顾客,这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司马南将这种剥削员工,欺诈消费者,盘剥顾客的商家称作资本家有错吗?
他们就是马克思所言的那种“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航脏的东西!”
正因为如此,所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第二十条才规定:“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健全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的法律制度,为资本设立“红绿灯”,完善资本行为制度规则,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
有人说,该为资本家正名了。
其实,无须正名,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好资本无须正名,侵吞人民利益的无良资本,即使正了名,也名不正,言不顺,滑天下之大稽。
因为只有好资本才有资格称作民营企业家,剥削员工,欺诈消费者,盘剥顾客的商家只能称作资本家,为他们正什么名?这种说辞无疑是在妄图鱼目混珠。
另外,司马南如司马黑所言“凭空捏造出国营企业改制,就等同国有资产流失!”了吗? 没有!
按司马南所言:“揭露联想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就是打压民企么? 除了对联想09年改制涉嫌巨额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揭露,我打压过哪一家子民企呢? 我所依据的都是联想自己的年报财报,怎么能说是我打压了联想,而不是联想自己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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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司马南的说法,联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客观现实存在的,有联想自己的财报作证。而也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了这件事,这怎么是凭空捏造呢?
你凭什么说是凭空捏造?如果是凭空捏造,这就涉及到诽谤罪,那么为什么柳教主宁可唾面自干,不敢起诉司马南?被冤枉后为自己伸冤,这是顺理成章起码的常识!
别和我说什么柳教主大度,他把接班人孙宏斌送进监狱的事实证明他是睚眦必报的,如果他心不虚,断不会饶过司马南。
由此可见,所谓的司马南凭空捏造是不存在的胡言乱语。
在司马黑口中,侵吞国资的蠹虫成了委屈的祥林嫂,从米里往外挑蠹虫的人反倒成了迫害白娘子的法海,这种认知成立吗?除非这个社会乾坤颠倒了。
司马黑栽赃司马南的言论还有:
司马南歧视打压民营企业铁证如山,不容抵赖。比如,司马南打压民营企业的典型言论有: “司马南说,今天的民营企业家,大都回避资本家这个词儿,为什么?为什么把这个词儿看得那么重啊?内心深处有一个道德观在起作用嘛,社会有一个人心向背嘛。 所以,资本家的唯利是图与优秀企业家精神不兼容,民营企业家要做爱国敬业的模范,守法经营的模范,创新创业的模范,回报社会的模范。” 司马南的言论一出,民营企业家是不是唯利是图的资本家,就成了一副沉重的枷锁,压的民营企业家抬不起头来。民营企业家是资本家吗?民办企业存在剥削吗?这些问题不解决,谁敢放心做企业呢?
此话说得貌似义正词严。但却经不起推敲!
我对此司马黑的逻辑真的不敢恭维。有道是心里有鬼,不怕鬼叫门。你不违法乱纪谁敢给你怎么样呢?任正非怕么?曹德旺怕么?这些企业家一生磊磊落落,他们何须怕司马南?而且司马南的话里话外是劝民营企业家要做“爱国敬业的模范,守法经营的模范,创新创业的模范,回报社会的模范。”这种良言,好企业家听到后会甘之若饴,司马黑口中所谓的枷锁是给不良商家戴的。
不良商家虽然胆颤心惊的怕,但司马南只是一个胡同的退休老头,他又能把那些不良商家怎么样?
司马南的话确确实实是符合实际的,没有什么不对,因为民营企业家不是资本家,那你这个司马黑为什么硬要让民营企业家自己承认是资本家呢?
中国所走的道路是社会主义,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只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才会大量产生资本家。
而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大都是接受国家法律约束的有良资本,只有少数黑心的商家才是资本家。司马南将这种剥削员工,欺诈消费者,盘剥顾客的商家称作资本家有错吗?他们配得上民营企业家这个光荣的称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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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法家规是底线,在底线家规存在的情况之下,这些无良的商家却悍然漠视,他们自己觉得大得不能倒吗?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说:
“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

 

看到了吧?国家支持的民营企业家是那些“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的民营经济人士。”不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不良商家。
结论是国家不支持剥削员工,欺诈消费者,盘剥顾客的资本家,所以国家才注重完善资本行为制度规则。
根据上述事实,司马南进一步阐述:“资本家的唯利是图与优秀企业家精神不兼容,民营企业家要做爱国敬业的模范,守法经营的模范,创新创业的模范,回报社会的模范。” 
这话绝对是满满的正能量,哪有贬损民营企业家的意思,反倒是司马黑话里话外有通过绑架民营企业家来包庇黑心商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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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事实是,司马南是力挺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的好企业家。
用司马南自己的话说:“司马南打压过华为吗?司马南打压过福耀玻璃吗?司马南打压过科大讯飞吗?司马南打压过宁德时代吗?司马南打压过浙江钢构吗?司马南打压过哪一家民企?司马南打压过任何一家合法合规的民企吗?”
事实是,司马南力挺过上述民营企业! 反倒是某司马黑说过民营企业的坏话。
这个自我标榜为民营企业请命的司马黑人士,他本人贼喊捉贼的栽赃司马南打压民营企业,然而他却阳奉阴违,恶语伤害民营企业,这个人是谁?我不说想必大家心里也清楚。
对于这种下三滥的人,司马南不禁发出悲叹: “奈何人言可畏三人成虎,以所谓首席经济学家为代表,以个别财经作家为代表,加上批量生产的小作文小视频,制造出司马南打压民企的流量,蔚为壮观也。”
司马黑们说司马南对民营企业喊打喊杀,企图恢复全面的计划经济!而实际上呢?
司马南对优秀的负责任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比如华为和任正非、余承东、比亚迪和王传福、福耀和曹德旺等,有着广泛的支持和尊重,视他们为民族的骄傲,哪里来的司马南对民营企业喊打喊杀,打击民营经济的信心?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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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民营企业不等于不良商家,不良商家不能代表民营企业。司马黑们连这两个不同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能混淆,可见其肤浅的一面。
司马南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弱化公有经济,而且还要做大做强国有企业,这本就是在本质上和国家经济政策保持一致的言论,然而却被司马黑们牵强附会的说成是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岂不是欲加之罪?
而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被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所认可的市场经济。
反倒是某些司马黑极力鼓吹不带社会主义定语的市场经济。他们要的是无拘无束的市场经济,单纯强调放开,主张让垄断资本超脱于政策法令之上。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着大量的政府干预,国有企业不按市场经济办事。这难道不是在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第二十八条说:
“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民营企业自觉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在企业内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
看到了这个第二十八条,我想那些用劫贫济富来贬损司马南所倡导的共同富裕的黑子们,一定是雀见砻糠空欢喜 了吧?
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然而司马南支持共同富裕却被司马黑说成是大逆不道,劫富济富贫。司马黑难道不怕暴露自己与国家政策走向背道而驰的真面目吗?
摒弃“共同富裕”的市场经济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司马南主张共同富裕是和中央方针政策相一致的,所以司马南根本就没有“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让黑子们失望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个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重要特征。
为什么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答案就是:公有制是国家引导、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由此可见,司马南谈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何错之有呢?
虽然司马南在引用国有和私营企业税收占比时,因为没有引用最新数据,被司马黑抓住把柄,说他借此贬损民营经济。但明眼人都清楚,司马南的初衷只是强调国有经济的重要性,主张国有经济要做大做强,这难道有错吗?
按网友的话来讲,许多国企都是民生事业,是国家的事业,干的是烧钱项目,往往是赔钱无利润,因此国企的价值是不能用利税去衡量的。
中国国企承担着社会责任,为了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好多时候国企赔本儿也得干,私企可以吗?这些价值怎么算?
和私企比,国企的交完税,还要上交利润。如果仅以上缴利税来比贡献,这是不公平的。
据财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国有企业利润总额43148.2亿元,同比下降5.1%;国有企业应交税费59315.7亿元,同比增长8.4%。
2022年国企缴税占比26.2%,民企2022年上缴占比56.9%,约九万亿。
如果将国企上缴国家的利润和国企上缴的税收二者相加,国企对国家的贡献超过十万亿!
由此可见,国企和民企对国家财政所做的贡献基本上差不多,国企稍胜一筹。
所以说,司马南的话未必是错。
司马南反对的是垄断资本,问题是,垄断资本对国家是利还是弊?
改革的目的是搞活经济,而垄断资本只能是呆滞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只有抑制垄断资本,才可以更好的塑造出良性竞争的公平营商环境。
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也是必然要具备和突出其人民性的特质,这样才能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同时体现出社会主义优越性。
因此,定性一件事,绝不是用无根之据或者牵强附会就能让人信服的,这样只能暴露小人的丑恶嘴脸。实事求是、就事论事地将讨论和争论建立在理性和建设性的基础上,在肯定改革方向的大前提下参与对改革的讨论,这才是有益于国家良性发展的真知灼见。

(作者系昆仑策特约评论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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