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阳光飘散:王振华案件的一审判决明显是严重的适用法律错误、严重的量刑错误!
点击:  作者:阳光飘散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20-07-01 12:13:05

 

在法律上,是不是只要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就可以颠倒是非黑白、践踏起码的良知、公平正义?

 

作者:阳光飘散

 

不得不说,王振华案件的一审判决明显是严重的适用法律错误、严重的量刑错误,而且,后果很严重!完全是现代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其实,强奸幼女的王振华案件一审判决不过是没有底线的某些丑恶、罪恶在法律界的缩影和集中爆发而已:权贵们完全可以玩弄法律、依法治国于股掌,什么良知、公平正义、依法治国、人民,。。。。。,只不过是说尽的好话,但权贵集团还是要坏事做绝的!

5年徒刑?实际上,权贵们在背后一通神操作,然后保外、减刑,甚至一年的牢都不用坐,而且5年还只是一审刚判决下来,权贵集团就已经张罗着二审要给它判无罪了!

至于二审的结果、后果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我们先看看一审的问题到底有多严重!

这个一审判决可以说再次对社会投下了一颗罪恶的重磅炸弹:

 

不是说党领导一切吗?看官们可看好了,原来,党领导的法律界竟然是如此一副不堪的丑恶、罪恶模样!这是不是完全、绝对在给党抹黑呢?!

 

而且,201971日这个特殊的日子犯案的罪犯王振华至今还没有被开除党籍,这是不是太意味深长了?!

可见,一审判决的巨大社会危害远远超过王振华的强奸幼女的罪恶,因为它最大限度地动摇了人民对法律、对公平正义、对社会、对权贵集团、对党的起码信任感!巨大危害一旦造成,将很难弥补,甚至会造成多米诺骨牌效应!

好像某人、某机构说了:对枉法判决的法官要追究责任,而且终生追究责任,王振华强奸幼女案件一审是明显的故意枉法判决,那么,我们就等着看某些人、某些组织的硬话到底是说了算数,还是只是应时即景的逗你玩、开玩笑呢?

再说为王振华辩护的律师,特别是企图作无罪辩护的律师,与王振华和裁决的法官一样一样也是罪大恶极,毫无底线的枉法辩护

如果这样的罪恶可以接受,比方说,什么律师为委托人做无罪辩护是天经地义的,那么,在法律上,在法院的判决上,是不是只要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就可以颠倒是非黑白、践踏起码的良知、公平正义,恣意践踏法律和起码的社会准则乃至严重危害社会呢?这样的律师是不是犯罪分子的帮凶?是不是在违法犯罪?要不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王振华案件两个起码的事实明摆着:

1. 强奸幼女!

2. 拐卖儿童!

所以,一审判决和律师辩护明显是严重的适用法律错误、严重的量刑错误,而且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至少在法律上,这就相当于将故意杀人罪偷换成了故意伤害罪,完全是天壤之别!

 

聪明绝顶的法官大人们、辩护律师们不知道这个简单的道理吗?当然一清二楚,所以,一切都是故意的

 

故意践踏法律、故意践踏公平正义、故意给党抹黑、故意勇当犯罪分子的帮凶、故意助纣为虐、故意危害社会!

有的人不是长期把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正义喊得震天价响吗?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拭目以待他们在影响极坏的王振华案件上是如何表现吧!

 

当然,如果有些人、有的组织对这么严重的问题、这么严重的后果满不在乎,那就权当我们是在咸吃萝卜淡操心,自作多情好了!

 

下面这篇文章对王振华的辩护律师做了很深刻的揭露,供进一步参考(完整内容及图片请点击连接看原文)

 

杨杰章:禽兽自有禽兽磨,王振华栽到陈律师手里了

http://www.kunlunce.com/ssjj/guojipinglun/2020-06-23/144597.html 

【在这里,我其实想提醒一下,当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王振华那里,声讨为所欲为的有钱人时,也要忘了王振华律师团队的主力律师陈有西,他背后的伎俩以及无耻程度,绝对会让人惊掉下巴。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一个信息,王振华最早聘请的,是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的林东品律师。百亿富豪王振华认为有钱就能为所欲为,开出高额的奖励,要求律师给自己做无罪辩护。这把良知未泯的林律师吓到了,主动退出了。

尔后才是陈有西和李肖霖接手。其中,陈有西是律师团队的主力律师。

一般而言,越是棘手的案件,价码越高。而这次,不仅是棘手的问题,而是突破了人类道德底线的问题。

可是这不妨碍陈律师接手。所谓的道德底线,无非是一个比普通标价更高的价码而已。

他甚至不满足王振华仅仅是做无罪辩护,反而主动加码,要求恢复王振华的荣誉!全国劳模,政协委员,一个都不能落下,通通都给我胡汉三还回来!

这已经不仅是突破道德底线,出卖灵魂了,连罪犯都羞于提出的要求,他张口就来,主动要去满足客户。这种无耻程度,不断刷新吃瓜群众的三观。

随后,陈有西陆续抛出了他的质疑

一个底线低到马里亚纳海沟里的人,居然赞扬自己当事人有底线,再次被惊到了。

还有这种颠倒黑白,把一审中被当事人承认、法官认定的一些事实置若罔闻的功力,也让人大开眼界。

为了逃脱罪责,居然反咬一口,暗示一个九岁的女童经常有性行为。不知道这样的律师是否有后代,我们很想问候一下他们。

实际上,对于这样的货色,我们会发现禽兽这个词已经不足以形容他了,说他是禽兽都是在褒扬他了。

而且对这个事,不仅是吃瓜群众看不下去,在律师群体内部,一些年轻的律师也是看不下去了。

 

 

对于这样的人,在道德层面的评价已经显得很无力了。直到我发现,有朋友转发的批判陈律师的文章,居然被举报删除了,我才发现,这里面的水原来比吃瓜群众想象的要深。

我们很难想象,正经人谁会为这种禽兽不如的家伙说话,去投诉批判他的文章。很显然,这背后是有水军在活动。

这时候,来自新京报的一篇非常特别的报道也进入了我的视线。《王振华猥亵女童获刑五年,维护了底线正义》一文在网络舆论中显得非常扎眼。

很多人可能对新京报还不太了解。这个报纸虽然名义上是官媒,实际上里面混进去了一大堆的恨党恨国分子。新京二字并不是指北京,而是抗战时期,伪满洲国的首都。

说起来很多人可能不信,这都21世纪了,居然还有人搞封建复辟的这套。但是从这个报纸日常所作所为来看,似乎也找不到别的理由了。

在我们人民解放军进行声势浩大的朱日和军演的时候,新京报在搞这样的小动作。

在中印洞朗对峙的时候,发这样的图片,叉子叉五角星,寓意非常明显了。

还有刚刚发生的事情,举世瞩目的时刻,同样一份事实,新京报的报道,绝口不提基因组测序结果表明病毒来自欧洲方向,反而说和以前是一样的,基本上是一致的

这样的报纸,和陈律师是挺搭的,一样的没有底线,一样的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歪曲。

然而,仅仅是因为二者臭味相投吗?翻看了陈有西的个人经历后,发现原来二者背后都是一家!

。。。。。。。。。。】

 

来源:昆仑策网  转自阳光飘散博客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
    携趣HTTP代理服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