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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被打致下体出血,宁县请给我们一个真相
点击:  作者:清哲木    来源:红歌会网  发布时间:2019-01-20 09:50:59

 

       作者:清哲木

  这段时间汹涌澎湃的舆情,基本被千亿矿权案和最高法院卷宗丢失所牵涉。人们仿佛对发生在甘肃省宁县一小学女生受伤一事被高亢的社会热点所吸引。

  基于甘肃武威市打击媒体监督的先例,很多媒体人对这起伤害事件似乎是三缄其口,而庆阳市宁县有关部门通报了“8岁女童被打致下体出血”一事的调查结果和之前孩子家长和孩子的自述相差巨大。哲木观察不明白,女孩被打下体出血,这样一件并不复杂的案件,在甘肃寻求真相就这么难吗?

  官方调查的结论,直接绕开了孩子一家有关“丢口红”、“骂小偷”、老师教唆学生伤害女孩的指控,之前被顶在风口浪尖上的班主任“全身而退”。可以说宁县在“避重就轻”上玩得轻车熟路,玩得触目惊心,活生生的掩盖一起刑事犯罪案件。

 

  的确,家长一方指控有待证实,不排除有夸张的可能性。但是,面对家长的严厉控诉和官方结论的巨大反差,子丑寅卯的事件细节无法对应,对疑点和冲突回避,这不是对真相负责的态度;地方不去不回应孩子的带泪控诉,而是抛出一个“杀伤力最小”的结论,这是在怠慢公众的知情权,侮辱民众的智商。一个女孩小小年纪就遭到了难以想象的摧残,事件的每一个细节,都必须有强有力的证据固定,绝对不是宁县可以轻描淡写的“荒唐”案,也不是宁县警方一句带有威胁网友质疑问题的“一切以官方信息为准”的官话。我知道你们有能力跨省,有手段打击追求真相的网友,但请记住,对真相的敬畏,对法治精神的追求每个人都可以向宁县要一个实实在在的真相。

  前几天,我微信公告号网友留言,问我对宁县这起学生伤害案的看法,我说“ 我绝不相信一个8岁的小女孩会撒谎,对于宁县官方我选择相信心智不熟的孩子”。

 

  事实上,老师有没有丢口红?这和孩子被打之间有没有关系?这是可以通过监控视频、证人证言佐证的:事发当天,班主任有没有把孩子的奶奶叫到学校?有没有提丢口红的事情?当时,是不是已经发生了所谓的“男同学捅刺女孩下体”的事情?发生了,班主任有没有主动告知家长?为什么是放学后才由家长发现孩子裤子上有血?到底谁在撒谎,这是不难证实的。

  其次,宁县公安县、教体局是怎么得出目前的结论的?依赖的是什么证据?这些相互关联的证据都无法自圆其说,凭什么要老百姓“一切以官方信息为准”你们的信息虽然是官方,但准不准很难说?你们害怕质疑的目的是什么?宁县官方通报出炉的背后,究竟掩盖着什么内幕?为什么官方通报对小凤方面控诉的肖老师疑似诬陷小凤偷口红情节只字不提,不作辟谣反而存在掩耳盗铃之虞。因此你们的官方信息完全是欺骗民众,所以,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笔者本人及所有关注此事的人,需要宁县官方公布一个合理的解释!毕竟,小凤下体被捅伤案成了一个举国关注的要案。宁县不应再遮遮掩掩!

 

  离奇的是,涉案的肖老师不仅在官方通稿里神隐,并且在现实中隐匿。她被小凤方面指控行凶,倘若感到委屈,为何就此澄清呢?围绕肖老师的种种蹊跷,意味着她的身份特殊。难道她的背景,确实如16日流传的网言?网传肖老师并非师范毕业生,从市技工学校毕业,二舅是宁县教育局一把局长。肖老师的公公原来是县长,现在退二线了,在人大上班。即使传言属实,肖老师就能明目张胆地躲避宁县官方通报吗?

 

  目前,甘肃省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都已经抵达宁县调查小凤被捅伤案。我们真诚希望,上一级的庆阳市公安局甚至甘肃省公安厅能够彻底查清楚肖老师犯罪了没有,一个小女生被恶意捅伤,让国人怒不可遏。宁县相关通报如此诡异,自古以来邪不压正,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国民等得起,千万网友和追求正义良知的人,会锲而不舍追踪真相,哲木观察相信小凤案真相必将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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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宁县通报8岁女孩受伤事件: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校长被免职

  近日,有媒体报道甘肃省宁县一小学女生受伤,引起网友关注。15日,宁县公安局和宁县教育体育局向社会通报调查情况称,涉事男孩家长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免去校长、副校长等人职务,给予相关处分。

通报称,20181214日下午2时左右,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一年级男生马某某、赵某某,怀疑8岁的同班女生赵某某偷拿了马某某的一块橡皮,并借男生赵某某的一元钱未还,二人对赵某某进行推搡殴打,致其受伤。

 

赵某某奶奶发现孙女受伤情况,随即告知杨庄小学校长杨德荣。家属遂将赵某某送往宁县和盛医院、庆阳市人民医院进行初步诊治,后又连夜转往西安市儿童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阴道壁损伤,于19日出院并建议回家休养。经家属要求,赵某某又多次在宁县和盛医院住院,学校先后支付治疗费及其他费用1万余元。

20181215日,根据赵某某家属报案,宁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开展调查,并协调解决后续事宜。公安部门查明事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涉事马某某、赵某某因年龄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责令马某某、赵某某监护人严加管教,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通报称,该事件暴露出宁县在学校管理和未成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县委、县政府责成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县中小学深入开展学校管理和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排查整治,坚决消除各类隐患。决定免去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杨德荣校长职务,给予警告处分;免去副校长李吉红副校长职务,给予记过处分;对宁县和盛学区主任段志伟告诫约谈,并责令向县教育体育局深刻书面检查。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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