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习近平关于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论述,为我们深刻理解我国改革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提供了广阔视野和基本遵循。从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宏阔视野中观察和认识改革,可以清楚地发现改革与进行伟大社会革命有着密切而有机的联系:改革是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有机组成部分,改革是在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前期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改革是新时代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坚持改革的方向、立场、原则是把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的重要保障。只有认识到这些有机联系,我们才能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改革的目的、性质、方向、重大历史意义以及改革实践中应该坚持的正确方法论等问题,从而才能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
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能够带领人民进行伟大的社会革命,也能够进行伟大的自我革命”[1]。此后,他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又对进行伟大社会革命进行了深刻阐述,提出了若干重要论断。此后,他又在多个场合讲到这一问题。习近平关于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论述,为我们深刻理解我国改革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提供了广阔视野和基本遵循,对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改革是党领导人民进行
伟大社会革命的有机组成部分
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97年的实践中得来的”[2]。这里明确用“进行伟大社会革命”这一定性表述,对党成立97年来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进行的革命、建设、改革的探索和实践历程,进行了高度的理论概括,清楚地指明了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基本构成,无论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都是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有机组成部分。
自1921年成立以来,我们党牢记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探索和实践,概括起来讲主要完成了三件大事,为中华民族作出了三大历史贡献,实现了中国、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三个层面的伟大飞跃。由此,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懈奋斗的历程也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一是从1921年到1949年,党团结带领人民浴血奋战,打败日本帝国主义,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二是团结带领人民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实现了中华民族由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三是团结带领人民进行改革开放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伟大革命,极大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极大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极大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实现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这三个历史阶段,实际上也就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三个有所区别但又前后相继、有机联系的历史阶段。
把开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为进行社会革命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中道理众所周知、无需多言,但把改革也作为进行社会革命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中的道理何在?改革的“革命性”体现在哪里?这就需要作出理论上的分析和阐释。
马克思主义者分析和阐释社会革命的理论切入点,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的原理。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充满着形形色色的矛盾,其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要求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发展要求,生产关系也会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关系适合或适应生产力的状况和发展要求,就会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否则就会束缚甚至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性质和变化发展,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同时上层建筑也会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会通过“保护自己”或“排斥异己”的方式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通过控制社会生活和社会秩序,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和矛盾运动及其规律,从根本上决定和支配着社会形态、社会制度的演进和更替。这一原理为我们理解和研究社会革命提供了一把钥匙。马克思曾运用这把钥匙在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的运行状况进行深入细致考察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经典论断:“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在整个庞大的上层建筑物中,也就或多或少地迅速地发生大变革。”[3]这一论断深刻地阐明了社会革命的根源来自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也指明了社会革命的基本内涵是通过激烈的方式(如暴力革命、阶级斗争)或平和的方式(如社会改造、社会改革)打碎、破除旧的落后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或建立并不断完善新的生产关系从而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实现社会形态、社会制度由低到高的更替进步。也就是说,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的规律出发,所有致力于通过打碎、建立、改善生产关系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进而推动社会形态、社会制度根本性变革的社会实践活动,都属于社会革命的范畴。
从这样的认识出发,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作为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阶级斗争、一种社会制度代替另一种社会制度的制度更替和政治革命,毋庸置疑属于社会革命的范畴;同样,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虽然没有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革命,但是还有革命,技术革命,文化革命,也是革命。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是革命,从共产主义的这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个阶段,也是革命”[4]。也就是说,无论是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三座大山、夺取政权、建立新中国,还是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无论是“以苏为鉴”,独立自主地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还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行改革开放,开创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无论是当前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革命进行好,还是推动社会主义由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不断发展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社会理想,从本质上说,都属于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不断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原理,持续致力于妥善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社会基本矛盾,从而推动中国社会发展进步、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探索历程,每一个阶段都属于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范畴。当然,在社会革命的不同阶段,革命具体对象、目标任务和方式方法是不同的。这其中的道理,改革开放之初召开的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曾进行了深刻阐发:我们坚决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这绝对不是说革命的任务已经完成,不需要坚决继续进行各方面的革命斗争。社会主义不但要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而且要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消灭一切阶级差别,逐步消灭一切主要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不足而造成的重大社会差别和社会不平等,直到共产主义的实现。这是人类历史上空前伟大的革命。我们现在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进行的斗争,正是这个伟大革命的一个阶段。这种革命和剥削制度被推翻以前的革命不同,不是通过激烈的阶级对抗和冲突来实现,而是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5]。
具体到改革来讲,其作为社会革命的“革命性”体现在哪里呢?或者说,为什么说改革属于社会革命的范畴呢?社会主义相比于人类社会以往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但它作为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不可能一建立就完美无缺,由比较不完善到比较完善,必然要经历一个长久的过程。而且在像我们这样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大国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没有现成的成功经验可以借鉴,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虽然为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提供了可能性,但要使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还需要在具体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起能够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并进而能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一系列具体体制,而且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还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努力改革那些不适应不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束缚甚至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具体的制度和体制机制,使社会主义社会各领域的具体制度和体制机制充满生机和活力,“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使中国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进而引起“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精神状态的一系列深刻变化”,“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6]这就是改革,改革的“革命性”就体现在这里。因此,“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7],“革命是要搞阶级斗争,但革命不只是搞阶级斗争。生产力方面的革命也是革命,而且是很重要的革命,从历史的发展来讲是最根本的革命”[8];改革“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9]。由此可见,改革虽然是社会革命的有机组成部分,但其“革命性”是有特定指向的,与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一个制度代替另一种制度的革命是有区别的。
总之,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是不断革命的长期性与阶段性的有机统一,是生产力革命、生产关系革命、思想观念革命等社会多个层面的革命的有机统一,不仅要破坏一个旧世界,更要建设一个新社会,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新政权、确立新制度,是社会革命,通过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革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也是社会革命。习近平关于“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论述,把改革明确为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有机组成部分,不仅仅进一步明确拓展了社会革命的内涵,也有利于从更为广阔和深远的视角理解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波澜壮阔的光辉奋斗历程,有利于从更为整体更为有机的视角理解我们党的初心与使命、阶段性目标与长远目标。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我们党领导的革命、建设、改革伟大实践,是一个接续奋斗的历史过程,是一项救国、兴国、强国,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完整事业。”[10]总起来说,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三个历史阶段虽然彼此间有着重大差别,但归根到底是一脉相承的,统一于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长期实践中。
(二)改革是在党领导人民
进行伟大社会革命前期成果
的基础上进行的
改革既是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必经历史阶段,同时也是在社会革命的一系列前期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路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历史的进程是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历史不能分割,更不能虚无。改革作为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实践探索历程的一部分,是在此前我们已经走过的路、经过的历史阶段的基础上进行的。虽然我们前面也走过弯路、犯过错误、遭受过挫折,但党都最终依靠人民纠正了错误、拨正了航向,取得了革命和建设的累累硕果和伟大成就,为后来进行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那么,在改革之前,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革命取得了哪些成果、为改革提供了怎样的基础呢?这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为改革提供了制度基础和政治保证。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而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不懈奋斗,相继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进而开展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社会主义革命而确立起来的。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在内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治制度的建立,为开展大规模的经济社会建设、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所有这些,都为改革提供了制度基础和政治保证,而这是改革能够进行的根本前提。我们的改革不是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的落后的社会制度的改革,而是对新中国的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不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千疮百孔的烂摊子上进行的,而是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已进入社会主义并已进行了20多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没有新中国的建立,没有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改革将根本无从谈起。
第二,为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和理论准备。改革需要勇气和闯劲,需要摸着石头过河,但不能毫无根据和章法地盲目蛮干,当“瞎撞子”。这就需要学习借鉴历史上各个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发展的经验,特别是要注意总结我国改革开放前开展社会建设的经验,从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经验、理论成果中吸取营养。改革开放以前,在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打碎一个旧世界并建立一个新社会的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开展社会建设的经验,也形成了许多理论成果。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的基础上,我们党及时把工作重心向建设社会主义上转移,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并认真借鉴苏联的经验教训,明确提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和基本国情进行第二次结合的论断,对适合中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进行了艰辛而有效的探索,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商品经济与价值规律等问题形成了一些新的认识,对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大国开展社会主义建设提出了应该遵循的若干条基本方针和原则。[11]这些认识和实践,在深入研究和认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辩证关系的基础上,已经触及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社会主义的本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改革和调整生产关系及上层建筑来推动生产力及经济基础的发展和巩固等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一些基础性问题。毋庸讳言,由于主客观各方面的原因,这时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还没能形成系统深刻的稳定认识,而是在正确探索与错误探索间交互更替,曾一度违背经济发展规律搞“大跃进”、追求“一大二公”,错误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搞“以阶级斗争为纲”等,这些错误没能得到系统纠正,最终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生。但即便如此,这一时期党带领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不懈探索历程及其所取得的宝贵经验和理论成果对后来的改革所起的奠基性作用是不容抹煞的。正如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深刻指出的:“基本点还是那些。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12]
第三,为改革提供了物质基础。改革本质上属于社会实践的范畴,而社会实践就需要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进行。如果说新中国的建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改革提供了制度基础和政治保证的话,那新中国成立后开展的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及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则为改革提供了物质基础。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在政治上是四分五裂、一盘散沙,经济上是积贫积弱、一穷二白,根本没有自己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几个五年计划的建设,初步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改变了旧中国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初步奠定了现代化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开展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基本上保证了中国人民的吃饭需求;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建立了一批骨干科研机构,重点突破国防尖端技术,成功研制了“两弹一星”,大大增强了综合国力和国防实力;大力发展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结束了旧中国文盲半文盲占人口绝大多数、中国人被称为“东亚病夫”的历史,人均寿命大幅延长,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社会风气为之一变。可以说,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间取得了旧中国几百年、几千年所没有取得过的进步”,“使我国大大缩短了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13]这些经济社会建设成就的取得,毫无疑问为改革提供了基本的物质基础。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前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为改革进程的开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正如习近平深刻指出的: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不能相互否定,二者“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14],“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探索,是党和人民在历史新时期把握现实、创造未来的出发阵地,没有它提供的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没有它积累的思想成果、物质成果、制度成果,改革开放也难以顺利推进”[15]。
(三)改革是新时代进行伟大社会革命
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这一重大政治论断,标示了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党领导人民长期以来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还要不要继续进行下去?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主题和主要任务是什么?该怎么样去做?这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作出科学的回答。
习近平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继续,必须一以贯之进行下去”,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16]这一论述不仅明确指出新时代我们还要继续进行社会革命,而且指明了新时代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主题和主要任务。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一场社会革命要取得最终胜利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取得最终胜利,往往需要经历多个不同的发展阶段,需要经历从量变到质变的长期积累。虽然自成立以来的97年间我们党团结领导人民持续进行伟大社会革命,为中国和中华民族的发展进步作出了伟大的历史性贡献,取得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宝贵成果,但是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任务并未到此完结,还需要一以贯之地持续推进下去;而与此同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继续,新时代进行伟大社会革命,就是要坚定不移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和发展好。此外,要把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还必须明确:继续进行伟大社会革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共产主义确立为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明确提出要“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社会”[17],鲜明地把在中国进行伟大社会革命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每一位共产党员都应该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最终要发展到共产主义,弄清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辩证统一、前后相继的关系,都要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97年进行社会革命的实践历程,以及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其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那么,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该怎样去做呢?这当然离不开改革。关于改革对当代中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作用和重要意义,习近平反复强调,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没有改革,就没有中国的明天,也就没有中国的明天。因此,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必须坚定不移地将改革进行到底。
这不是凭空臆测的空论,而是既有充分理论支撑、也已经为中国改革40年的实践所证明的正确认识。
一方面,从理论上讲,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矛盾的学说为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撑。马克思主义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人类社会作为客观世界的组成部分也充满矛盾;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类社会就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不断前进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及其变化规律,决定和支配着人类社会发展进步和社会形态演进更替的进程。我们进行改革,就是要主动适应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变化,在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中与经济基础不适应不符合的部分和环节,也即改革不适应不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具体制度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然而,社会基本矛盾总是不断发展的,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出现。因此,调整生产关系、完善上层建筑需要相应地不断进行下去,改革也就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而是需要长期持续推进下去。而通过改革的方式调整生产关系、完善上层建筑,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盛发展,都在新时代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基本范畴之中。
另一方面,从实践上讲,我国改革40年的实践历程及其辉煌成就,充分证明了改革决策的正确。历史和实践最能说明问题。40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改革这一新的伟大革命,开辟并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聚精会神、一心一意促改革、搞建设、谋发展,注意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靠改革来振奋民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靠改革来激发全体人民的创造精神和创造活力,靠改革来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并在与资本主义竞争中赢得比较优势,[18]“推动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推动我国国际地位实现前所未有的提升,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中华民族正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19]。改革40年极不平凡的历程和举世瞩目的成就已经充分证明了改革之于当代中国、之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作用和重要意义。改革4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其根本原因就是我们通过不断改革,即通过不断调整生产关系适应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同时通过不断完善上层建筑适应了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从而大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如果没有改革,不依靠改革,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改革这一新的伟大革命,就不可能有今天的中国,就不可能迎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回顾过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能够取得巨大成就,中国能够大踏步赶上时代,离不开改革;面向未来,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要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要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就需要不断破解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还是要依靠改革。
我国改革40年来的成就毋庸置疑,但也不能否认与成就并存的不少问题,不能忽视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不少突出矛盾和挑战,比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民生领域还有不少亟待弥补的短板,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问题依然存在,人民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社会文明整体水平尚需提高,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复杂,党的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等等。具体到改革面临的形势而言,当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20],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一点都不亚于三四十年前;同时我国也进入发展关键期、矛盾凸显期,改革面临的矛盾交织叠加、错综复杂,这其中既有过去长期积累形成而没有解决好的矛盾,也有在解决旧矛盾过程中新产生的矛盾,更多的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客观环境的变化而新出现的矛盾。我们必须正视、直面矛盾,想办法解决矛盾。怎么办?关键还是要靠全面深化改革。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改革中的矛盾只能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习近平多次强调,“不要忘记我们是共产党人,是革命者,不要丧失了革命精神,党必须以党的自我革命来推动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21]。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社会革命进程中,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不能犹豫、不能懈怠、不能畏难,要始终保持革命精神、勇于自我革命,攻坚克难、奋发进取,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好、发展好,取得伟大社会革命的丰硕成果。
(四)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立场、原则,
是把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
进行好的重要保障
如前所述,改革是新时代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但必须明确的是,我们的改革“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22],而不是迷失方向、丧失立场、没有原则的。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立场、原则,是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的重要保障,它不仅关系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途,也关系着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的成败。如果在这一问题上出现认识偏差,那么我国的改革就会走向邪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社会革命就会陷入歧途以致遭受挫折,甚至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已经取得的既有成果也会丧失。
那么,我国改革要坚持怎样的方向、立场、原则呢?这要从我国改革的性质说起。早在改革之初,邓小平就对我国改革的性质作出了明确界定:“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23]。这就明确指出了我国的改革,决不是要否定、改变、抛弃社会主义制度,而是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通过改革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充分发挥和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一性质,决定了我国改革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立场、原则。
所谓改革的方向,就是改革往哪儿去、走什么路。习近平反复强调,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推进;我们的改革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
推进改革,首要的一条就是必须坚持正确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这是根本性的问题,决不能有丝毫动摇。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表明,脱离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条件,把马克思主义当作一成不变的教条和本本,这样的封闭僵化的老路是走不通的。实践经验也表明,改旗易帜、改弦更张,偏离社会主义方向,否定社会主义制度,这样的邪路更是走不通,危害更甚。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东剧变的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偏离了社会主义方向。而我国改革的历程,“也不是那么一帆风顺的,也经历过曲折,但由于方向正确、驾驭得当,有了问题能及时纠正,所以取得了历史性成就”[24]。总之,只有方向正确而坚定,路子才会越走越宽,前途才会越来越光明;否则,南辕北辙,陷入歧途,后果将不堪设想、无法挽回。正如习近平反复告诫全党的:“我们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失误,一旦出现就无可挽回、无法弥补”,“不实行改革开放死路一条,搞否定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开放’也是死路一条”。[25]
所谓改革的立场,就是我们筹划、推进改革所站的角度和出发点、所持有的态度和主张、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目标。这里涉及到三个层面的问题。
一是改革的价值取向即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改革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也不是为了少数人而改革。我们改革的立场就是人民立场,改革的价值取向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是要通过改革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改革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是改革的自主性问题。我们进行改革,是为了推动党和人民事业更好发展主动作出的决策和行动,而决不是为了迎合某些人的“掌声”,也不是为了符合一些人士鼓噪的所谓“现代潮流”“普世价值”,更不能跟着别人的指挥棒走,不能削足适履、生搬硬套、邯郸学步、囫囵吞枣。面对社会上存在的宣扬和兜售各种“改革药方”一些噪音杂音,我们要始终以我为主,站稳立场、洞若观火、看破实质,改什么、不改什么,怎么改、怎么完善,心中有数、胸有成竹;要坚持从我国国情、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出发,沿着正确方向,有领导分步骤地稳步推进改革。
三是改革的目的和目标问题。关于改革的目的,习近平明确指出:“我们推进改革开放的目的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不是要搞其他什么主义”[26];“推进改革的目的是要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27]。关于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了明确规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概括起来说,我国改革要实现的目的和目标,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论是当初我们实行改革,还是今天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决不是因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不好、没有优越性,而是要使它更好、更充分地体现和发挥优越性;不是要否定和抛弃社会主义制度,而是要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习近平指出:“无论改什么、改到哪一步,坚持党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能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不能变。”[28]这是对我国改革立场的精炼概括。
所谓我国改革的原则,就是筹划、推进所依据和遵循的准则。关于这一问题,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比如,从为改革提供政治保证的角度看,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我国改革40年来的一条宝贵经验,就是我们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把“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之中。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这两个基本点是辩证统一、不可偏废的,既要以四项基本原则保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又要通过改革开放赋予四项基本原则新的时代内涵。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有利于保证我国改革开放有一个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有一个团结稳定的政治环境,有一个统一的意志和行动。无论怎么改革开放,四项基本原则都要始终坚持。
又如,从顺利实现改革的目的和目标、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永不改变的角度,必须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关于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重要性,习近平提出了一个重要论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2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它虽然根据中国的具体实际和时代的客观条件赋予自己鲜明的中国特色,但它始终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而这些基本原则决定了其本质和底色是社会主义,也保证了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这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呢?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就此进行了概括,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二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2017年10月,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是对这些基本原则的进一步阐述。他强调,“这些都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内容,如果丢掉了这些,那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了”[30]。也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别的什么主义,主要是因为坚持了这些基本原则。
再如,从坚持社会主义的本质、确保改革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角度看,必须坚持共同富裕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根本原则,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的重要问题。共同富裕与两极分化相互对立的,坚持共同富裕的根本原则,必然要求警惕和防止两极分化。习近平告诫全党:“发展了,还有共同富裕问题。物质丰富了,但发展极不平衡,贫富悬殊很大,社会不公平,两极分化了,能得人心吗?”[31]因此,在改革中,必须坚持共同富裕这一根本原则,把人民是不是共同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作为衡量改革发展搞得是否成功的最终判断标准,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还如,从坚持正确的方法论、保证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角度看,必须遵循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这一重要原则。改革开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场深刻而全面的社会变革,既包括经济体制、也包括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个领域体制的改革,既涉及生产力和经济基础、也涉及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同时,改革面临的矛盾错综复杂,改革涉及的利益互相交织,各项改革之间相互牵扯、彼此影响,有些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的推进必然涉及更为深层的社会关系和利益矛盾,牵动既有利益格局发生新的变化,这都增加了改革的难度。因此,改革必须是全面系统的改革,要特别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怎么办?这就必然要求加强顶层设计,通过认真总结经验,深化对改革内在规律的认识,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改革方案和具体举措。与此同时,还要注意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促进、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既要全面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协同互动,不搞畸重畸轻、顾此失彼,又要突出重点,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避免平均用力、眉毛胡子一把抓;既深化对改革规律的认识,加强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又注意坚持正确的方法论,特别是要继续用好摸着石头过河的方法,通过试点探索、投石问路、实践检验、总结经验,经过检验、取得成效、看得很准了再稳步推开。
综合上述分析可见,无论是我国改革要坚持的方向,还是要坚持的立场、原则,每一个方面都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伟大社会革命的主题和主要任务密切相关。它们既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因此,在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的途程中,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把改革进行到底,但要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立场、原则。只有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立场、原则,我国的改革才会蹄急而步稳、行稳而致远,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才能真正进行好。
总之,把改革放到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宏阔视野中进行观察和认识,就可以清楚地发现改革与进行伟大社会革命有着密切而有机的联系:改革是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有机组成部分,改革是在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前期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改革是新时代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立场、原则是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的重要保障。只有基于这样的有机联系来认识和思考改革的有关理论与实践问题,比如改革的目的、性质、方向、重大历史意义以及改革实践中应该坚持的正确方法论等,才可能全面而深刻。而这正是我们从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视野观察和认识改革的关键意义所在。
注 释:
[1]《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中国人民生活一定会一年更比一年好》,《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6日。
[2]《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日报》2018年1月6日。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33页。
[4]《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08—109页
[5]《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汇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44—845页。
[6]《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2页。
[7]《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3页。
[8]《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11页。
[9]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求是》2013年第1期。
[10]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12月27日。
[11]详见高长武:《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探索及贡献》,《毛泽东研究》2016年第7期。
[12]《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0页。
[13]《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34—35页。
[1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2页。
[15]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12月27日。
[16]参见《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日报》2018年1月6日。
[17]《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33页。
[18]《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8页。
[19]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
[20]《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51页。
[21]参见《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日报》2018年1月6日。
[22]《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4页。
[23]《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2页。
[24]《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8页。
[25]《习近平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54—55、53页。
[26]《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387页。
[27]《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8页。
[28]《习近平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深入》,《人民日报》2017年11月21日。
[29]《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09页。
[30]《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10页。
[31]习近平:《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35页。
(作者系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科研规划部编辑四处处长、副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本文主体部分已经在《东岳论丛》2018年第9期刊发【作者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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