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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承晋:关于“New IP”的访谈
点击:  作者:牟承晋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  发布时间:2020-04-03 10: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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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英国《金融时报》等报道,华为等向联合国提议采用New IP新标准重构全球互联网(The Internet)。我国股市IPv6板块一度震荡下跌。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国际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国家信息中心软件评测中心专家顾问委员会专家牟承晋,接受了记者访谈。

牟承晋长期关注我国网络空间信息领域的战略、策略、主权、安全方面的研究。其撰写的《加快构建我国自主可控的网络安全系统》,获中国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优秀对策信息意识形态类二等奖;《我国网络空间战略的一个重大取舍》,刊发于“世界社会主义研究动态”2018年第101期。
 
记者:你近日发表的文章《“New IP”与“IPv6专项行动”孰是孰非?》,在国内外受到关注。为什么说New IP方案是与IPv6不同的一条趋向未来网络的技术路径?

牟承晋:华为公司、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19年9月和12月,共同向联合国负责信息通信技术(ICT)事务的专门机构国际电信联盟(ITU),提交了题为“新互联网协议,塑造未来网络”(New IP: Shaping Future Network)的标准建议文件;题为“面向未来应用的新IP框架和协议”(New IP Framework and Protocol for future Applications)的技术建议文件,被统称作“新互联网协议”(New IP)共同提案。

New IP共同提案认为,支撑全球互联网的现有基础设施(TCP/IP)“不稳定”且“效率严重低下”,到2030年无法满足数字世界的要求。技术建议的序言中表述:“当前的TCP/IP协议和框架含有对多个网络互联的限制。例如,IP地址是固定长度,不论是IPv4(32位),还是IPv6(128 位),并不适合于所有网络。”也就是说,New IP共同提案动摇和否定了“IPv6是目前全球唯一公认的下一代互联网商用解决方案,是互联网升级演进不可逾越的阶段”等传统理念,是一个试图从根本上改造TCP/IP和IPv4、IPv6技术协议与框架的方案。

New IP共同提案指出,现有互联网的基础TCP/IP和IPv4、IPv6(协议与框架)与“未来网络”(Future Network)不相适应,要进行“革新”(Renovation)。国内外媒体和业界评论,虽然华为是被美国不遗余力打压的中国一家民营企业,但中国联通、中国移动是中国国务院直管的网络运营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是工信部直属的国家在信息通信领域(ICT)最重要的政策依托和支撑单位,New IP共同提案的国家主权背景明显,政治意义远大于技术意义。

由此看来,New IP的核心目的,就是要打破美国操控和垄断全球互联网的现有网络治理和共享格局,探索“不受制于人”的世界网络命运共同体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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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工信部前不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强调2020年要实现IPv6三大目标、七项重点工作,强调“优化、提升、扩大、强化”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New IP共同提案与我国正在进行的IPv6规模部署是否一致?

牟承晋:New IP和IPv6涉及的科学技术、工程应用问题,应由专业科技团队去研究、评判、协调、解决,依照科学规律,实事求是地实验和论证。还应当获得世界最权威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的确认。必须强调的是,创新不是改良,创造不是修补,长期实践证明大量耗费人力物力才力修补、改良,难以产生积极成果的任何技术,都应该果断摈弃、大胆创新。

依照美国法律注册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民间组织“因特网工程任务组”(IETF),主导全球互联网(The Internet)技术标准半个多世纪,截至2020年3月31日,发布的规范和建议(RFC)8,746 份(不包括审议中的草案),超过87个国家和地区数以万计的专家和工程师参与并作出了贡献。要彻底改变和扭转由此形成的传统理念和既有技术壁垒,并形成新的全球共识,只能是因势利导、循序渐进。

但是,全球互联网(The Internet)从TCP/IP到IPv4、IPv6先天不足,技术上存在严重的安全缺陷和漏洞,尤其IPv6只是一个过渡计划,早已成为全球科技界、产业界、网络信息业界的共识。包括美国在内的全球专业人士和相关机构都长期不懈地努力设法解决问题、探索新的替代方案。过分渲染、长期困囿IPv6的“唯一性”、“不可逾越阶段”,不仅容易思想僵化、被动滞后、约束我们的创造创新魄力和能力,也有悖世界构建未来网络空间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潮流。

New IP共同提案顺应历史潮流,打破传统禁忌,以国家为强大后盾,向世界展示我国不受制于TCP/IP和IPv4、IPv6,坚定维护主权的初心、决心、信心和智慧,是我国网络空间信息领域新时代创新的一件大事。

科学在不断试错、验证的过程中发展、进步、升华,科学技术的融合协调只能来自于创新。我国网络界、科技界、知识界、产业界长期追随美国的包袱过重,压抑、桎梏已久,创新活力明显不足。创新才是根本动力,创新才能树立正确的标杆,创新的活力来自于自上而下地彻底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新时代的革新(Renovation)精神。

建议国家出台网络空间信息领域明确的倾向性政策,鼓励各行各业各界,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团结协同、合作互补,鼓励全民创新创业,鼓励彻底打破墨守成规的盲目性、排他性和垄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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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截自华为文章
 
记者:有专家认为,IPv6和IPv4的运行机制基本上是一致的,两者的安全性也基本上是一样的;我国在IPv4的网络运营管理中,已经积累了行之有效的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可以为IPv6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支撑。你的看法?

牟承晋:我国常用的“网络安全”(Network security)说法,与美国国会、政府和军方规范的“网信安全”(Cybersecurity)术语,定义和解释有很大差异。

我们现在的“网络安全”(Network security)概念,通常专指互联网(Internet),简单、笼统地理解为互联网(Internet)的设备安全和技术安全。

美国政府和军方早已明确,“网信安全”专指在互联网(Internet)基础上构建的“赛博空间”(Cyberspace)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和数据信息(Data information)的政策性、关联性、全方位安全。

美国国家科学研究委员会(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2014年8月发布的研究报告,明确网信安全(Cybersecurity)即指网信空间(Cyberspace,即赛博空间)的安全,涉及技术、过程和政策,有助于防止和减少因敌对或恶意行为者蓄意对信息技术所采取行动,以减少可能发生的网信空间事件及其负面影响。

2019年底,美国国会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网信安全”的法律,涵盖包括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共享等多领域、多行业、多层次。

美国国土安全部正在使用的“常用网络安全术语词汇表”中,对“网信安全”(Cybersecurity)的定义是:行为或过程、技能或能力、状况或状态,以保护信息系统和通信系统及其承载的信息免于遭受破坏及未经授权的使用、修改或利用。

综合美国国会、政府和军方对“网信安全”的术语定义,准确、完善、科学的表述为:网信安全(Cybersecurity)是指网信空间(Cyberspace)的安全,具体表现为基于互联网(Internet)的网络环境中数据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授权性、不可否认性,包括由一系列不断发展的工具、风险管理方法、技术、培训和最佳实践组成,旨在保护网络安全、信息安全、业务和应用安全,以及网络和数据免受攻击或未经授权的访问。

如此看来,“网信安全”实际上包括网络空间安全和数据信息安全两个方面、三维锥面、多元层次的一体化复合重叠范畴,不是网络和信息“两张皮”简单孤立的机械粘合,也不是笼统地保护网络和信息的安全那么简单。我们二三十年前形成的“网络安全”概念,已经被囊括在日臻完善的“网信安全”全新定义之中。

我们应当重视“网信安全”(Cybersecurity)术语的准确性、严谨性、规范性、适用性与科学性,以及与“网络安全”(Network security)的异同和差别,不可混淆,不可误导我国学术界、科技界、知识界和产业界,不可误人子弟,不可因此产生意识和判断的错误、引发难以弥补的战略和策略失误。
主权是网络空间安全的第一要务,是我国网信领域的政治基础(红线)、宪法依据(原则)、“不受制于人”的根本前提。无论“New IP”,还是“IPv6专项行动”,都不容回避我国网络空间的主权问题。否则,我们将更加严重地、潜移默化地丧失网信安全的主动权、主导权、话语权、处置权,并将更深层次地落入受制于人的游戏规则陷阱而难以自拔。
 
(作者系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国际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国家信息中心软件评测中心专家顾问委员会专家;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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