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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城:运用毛泽东关于矛盾的学说来阐述改革问题
点击:  作者:周新城    来源: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发布时间:2017-05-06 11:08:54

【摘要】: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它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来把握改革的必然性、规律性。毛泽东关于矛盾的学说,是认识有关改革问题的锐利武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决定了改革的必要性,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性质决定了改革的方向,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状态决定了改革的对象和内容,改革的具体措施、步骤和方法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摸着石头过河”。

 

 

党的十八大刚刚开过,中央就提出,要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深化改革,落实十八大确立的改革开放重大部署。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认真回顾和深入总结改革开放的历程,更加深刻地认识改革开放的历史必然性,更加自觉地把握改革开放的规律性,更加坚定地肩负起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责任。”

  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它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来把握改革的必然性、规律性。毛泽东关于矛盾的学说,是认识有关改革问题的锐利武器。

  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指出:政治经济学当作一门科学,应当从分析矛盾出发,否则就不能成其为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应该把分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作为“纲”。我们研究改革问题,也必须抓住这个“纲”。这是研究改革问题的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

谈到改革,一般都会提出以下几个问题:为什么要改革?改革的方向是什么?怎样确定改革的对象和内容?采取什么样的改革方法?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必须从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出发,才能得到正确的回答。

一、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决定了改革的必要性

  人们在谈论改革的必要性时,往往是罗列原有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各种弊端,由此来回答为什么要改革的问题。这无疑是有道理的,在当前也是正确的。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正是因为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不适应,甚至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了,所以才提出改革的。但是,这种回答还是不够的。问题在于,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当我们实现了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这一任务以后,社会主义社会仍存在改革的要求,仍需要通过改革来推动社会的发展。改革是社会主义永恒的话题,因此,习近平指出:“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因此,如果从理论上(而不是仅仅从当前的实践上)说明改革的必要性问题,我们就不能局限于列数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需要改革的种种弊端,而应该以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作为这一问题的答案。

  列宁根据辩证法的一般规律,曾经预言:“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但是,列宁逝世以后,以斯大林为代表的苏联理论界长期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他们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的社会性质,两者之间已不再有矛盾。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不再是对立的斗争、矛盾的运动,政治上、道义上的一致才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他们把社会主义描绘成为一种十全十美的、完美无缺的社会。这种否认矛盾的形而上学的哲学观点,是苏联长期以来否认改革必要性的理论原因。毛泽东以彻底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批判了苏联理论界的这种形而上学的观点。他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这个规律,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不过按事物的性质不同,矛盾的性质也就不同。”由此出发,应该从理论上公开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引导人们去认识和分析客观存在的矛盾,并在实践中采取正确的方法处理和解决这些矛盾。应该承认,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形而上学观点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毛泽东提出这一论点,是振聋发聩的。承认矛盾的存在,就为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必要性奠定了哲学基础。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在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毛泽东关于矛盾的学说就是改革的重要理论渊源。

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有人渲染中国有人反对改革,甚至认为党内存在一个反对改革的派别,多次掀起反改革的浪潮。这是不符合实际的。正如邓小平指出的,中国不存在完全反对改革的一派,“改革不是一派,是全民赞成改革,是全党赞成改革”,“中国确实有一些人对改革的某些问题、内容、步骤有不同意见,但这些人中绝大多数也是赞成改革的。对某些问题有不同意见也是正常的。”我国之所以没有反对改革的派别,不是偶然的,是有着深刻的原因的。从理论上讲,我国党内和社会上对改革的必要性的认识比较一致、基本上没有分歧,是因为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起,我们全党、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矛盾这一点上,已经有了统一的认识,因而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通过改革解决矛盾,就很快为全党所接受和赞同,形成了共识。

有人不是从分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出发,而是运用历史唯心主义的方法来说明改革的必要性。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经济人假设”。他们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先确定了一个大前提:“人的本性是自私的”,所有的人都追逐个人的私利,自私自利是人的不可改变的永恒的本性。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制度都是与人的本性相矛盾的,因而都是空想,过去我们搞这一套都是“人性的迷失”,犯了历史性错误,因此,必须进行改革,即根据“人的本性”来改造社会主义制度。用他们的话来说,“中国共产党经过改革开放最大的收获可能在于弄懂了人都是‘经济人’。因此一切的政策策略都要以此为出发点。”按照这种观点,结论必然是,改革应该抛弃不符合“人的本性”的公有制以及整个社会主义制度,必须通过私有化恢复符合“人的本性”的资产阶级私有制,重新建立资本主义制度,“回到人类文明的正道”。同样是研究改革问题,不同的哲学思想、不同的分析方法,会得出迥然不同的结论。从“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这一历史唯心主义命题出发设计改革方案,并把它付诸实践,必然把改革引上资本主义化道路。“人性论”一旦成为改革的逻辑起点,就不仅仅是抽象的哲学问题,而成为十分现实的、决定改革的性质和方向、决定社会主义制度前途和命运的重大的政治问题了。

二、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性质决定了改革的方向

  社会主义社会改革的方向是什么?这是一个必须作出明确回答的重大原则问题,从根本上说,它决定着改革的成败。

  习近平强调,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沿着正确道路推进。在方向问题上,我们头脑必须十分清醒,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就是我国改革的性质和方向。

  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实践中,对改革的方向客观上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答案。一种答案是,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即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调整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环节、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需要的环节;另一种答案是,改革是彻底推翻整个社会主义制度,即在全盘否定党的历史和社会主义实践的基础上,主张全面恢复资本主义制度,走资本主义道路。邓小平多次指出:“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的改革必须按照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这个方向进行。而“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正因为存在这种分歧和斗争,有人担心随着改革的深化,中国会不会变成资本主义。邓小平指出:“这个担心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我们不能拿空话而是要拿事实来解除他们的这个忧虑,并且回答那些希望我们变成资本主义的人。”

邓小平提出的需要解除的忧虑,在我国只是一种可能性。但是就国际范围而言,这两种方向的改革却是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我们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进行改革,而俄罗斯和东欧各国的改革都是抛弃社会主义制度,走资本主义化的道路。方向截然相反,结果也完全不同,这是有目共睹的。

抛开阶级立场、政治目的这一根本原因不说,单从认识的角度来看,不同方向的改革来源于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性质的不同理解。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同旧社会的矛盾,例如同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是根本不同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是对抗性的,它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例如生产的社会性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个别企业的有组织性与整个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不可能在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解决,也不可能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而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够加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则是另一回事。随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大规模阶级斗争已经过去,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矛盾大部分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一般来说,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属于非对抗性矛盾,因此,它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范围内,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这种性质,从哲学上回答了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方向,即改革不应该、也不需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而应该是、也只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如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仍是对抗性的,这种矛盾在社会主义制度范围内不可能得到解决,那么为了解决矛盾,改革势必要否定社会主义制度。这种改革,从理论上讲显然是混淆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与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的不同性质,因而是根本错误的;在实践上则必然是恢复资本主义制度,导致社会的倒退、生产力的窒息。

三、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状态决定了改革的对象和内容

  确定改革的对象和内容,对于改革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党提出要划清两种改革观,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同资产阶级自由化主张的实质上是资本主义化的“改革开放”的根本界限。这两种改革观的分歧不在于要不要改革,而在于改什么,即什么是改革的对象,那么,怎样才能正确地确定改革的对象呢?

  大家知道,改革本身并不是目的,我们不是为改革而改革。改革是调整生产关系,目的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我们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换句话说,就是要解决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因此,科学地回答“改什么”的问题,应该具体分析社会主义社会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矛盾的状态,明确什么东西是发展生产力的障碍。毛泽东指出,同其他社会一样,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是矛盾的状态已同资本主义社会根本不同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是基本上适合生产力性质的,它能够容许生产力以资本主义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得出结论: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也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发展中国。但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必须按照具体情况,克服这些不完善的方面,解决矛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的任务。而且在解决旧的矛盾以后,又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又需要人们去解决。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这就是一切事物发展,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辩证法。可见,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是处于既相适应,又不适应,而且是基本适应、局部不适应的状态。因此,我们的政策应该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性质相适应的方面(这是基本的方面),必须坚持;而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这是局部的方面),必须改革。换句话说,改革的对象不是整个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而是其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不完善的方面。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只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部分,而且是它的非基本部分。

  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既适应又不适应的状态(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也一样),使得我们不能笼统地谈论改革,而要把“变”与“不变”统一起来,在确定改革的对象的同时,也要明确在改革过程中哪些东西是应该坚持、不能动摇的,既讲“改什么”,也讲“不改什么”。

  毛泽东对于“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有过精辟的论述。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指出:“两重性,任何事物都有,而且永远有,当然总是以不同的具体的形式表现出来,性质也各不相同。例如,保守和进步,稳定和变革,都是对立的统一,这也是两重性。生物的代代相传,就有而且必须有保守和进步的两重性。稻种改良,新种比旧种好,这是进步,是变革。人生儿子,儿子比父母更聪明粗壮,这也是进步,是变革。但是,如果只有进步的一面,只有变革的一面,那就没有一定相对稳定形态的具体的动物和植物,下一代就和上一代完全不同,稻子就不成其为稻子,人就不成其为人了。保守的一面,也有积极作用,可以使不断变革中的植物、动物,在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起来,或者说相对地稳定起来,所以稻子改良了还是稻子,儿子比父亲粗壮聪明了还是人。但是如果只有保守和稳定,没有进步和变革一方面,植物和动物就没有进化,就永远停顿下来,不能发展了。”毛泽东这一段论述是以生物为例说明的,但对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是完全适用的。我们可以而且应当用这种彻底的唯物辩证法来分析和指导我国的改革实践。至少有两条应该明确:第一,如果不进行改革,社会主义就不能前进,就会陷入僵化、停滞状态,这样,社会主义就会在同资本主义的激烈斗争中打败仗,这种社会主义是没有出路的;第二,改革必须在保持社会主义制度相对稳定的条件下进行,只讲改革,不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那样的改革就会走到社会主义的反面去,改得不成其为社会主义本身了,这就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防止的改革的邪路,即改旗易帜的道路。

  习近平在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强调要“清醒认识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和不变”,社会主义就是在“变”与“不变”的统一中发展的。我们在改革问题上,也必须把“变”与“不变”统一起来,只讲“不变”,不讲“变”,社会主义就变得死气沉沉,没有前途;只讲“变”,不讲“不变”,社会主义就失去相对稳定性,失去其固有的本质特征。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社会主义的失败。

  在社会主义改革中把“变”与“不变”正确地统一起来,就可以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并同资产阶级自由化改革观划清界限。那些主张资本主义化改革的人,在理论上有一种片面性,即只看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同生产力发展相矛盾的一面,改革它,可以解放、发展生产力,而看不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部分是适合生产力性质的,坚持它,也是解放、发展生产力。只讲“变”,不讲“不变”,仿佛什么都要改革,只要是改革就是正确的,都应该赞成,一切“改革派”都应支持,而不管他们改革什么,这种不作具体分析的简单化、片面性的逻辑,的确误导了一些同志,模糊了改革的方向和性质。

  应该看到,在社会主义国家,这种只讲改革而不讲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回顾一下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戈尔巴乔夫在苏联搞的改革吧!那时他口口声声讲改革,但从来不肯明确改革的对象,即改什么,同时却在厉声批判什么“社会主义守灵人”。戈尔巴乔夫制造了一种氛围:谁否定社会主义实践、否定党的历史,他就是“改革派”,就应该肯定和支持,而且否定得越彻底,甚至是破口大骂,越是得到赞扬。一时间,“告别过去”,“炸毁一切: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等“改革”口号甚嚣尘上。这似乎是最彻底的改革了,然而正是这样的改革导致了资本主义的复辟。当这种“彻底改革”的恶果显示出来,俄罗斯人民痛心地觉悟到“上了政治骗子、理论骗子的当”的时候,却已为时过晚,难以挽回了。俄罗斯的现实说明了那种只讲“变”不讲“不变”的改革的实质究竟是什么。

  进一步需要明确的问题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哪些部分是适应生产力的性质,必须坚持;哪些部分是同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相矛盾,必须改革。这个问题,必须通过社会主义实践,随着经验的积累才能逐步得到回答。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全面地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对上述问题作出了科学的回答。邓小平在谈到我国改革的伟大意义时指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这里,邓小平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即应该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具体的经济体制、运行机制严格区分开来。这就为在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改革过程中明确了“变”与“不变”的对象:对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我们必须坚持,这是“不变”;对于原有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我们必须改革,这是“变”。改革不是否定和取消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是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改变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发展社会主义事业这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是统一的。

  作为四项基本原则在制度上的反映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从经济角度说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以及由此决定的按劳分配。我们之所以要坚持它,是因为它适应生产力的社会性质,能够解放、发展生产力。与空想社会主义者不同,马克思、恩格斯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从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矛盾出发,得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必然性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是由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客观地决定的,反映了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因此,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采取坚持的态度,而去否定、取消它,例如把公有的生产资料量化到个人、实行私有化、鼓吹实行雇佣和剥削工人的制度,等等,都是违反历史发展趋势的倒退行为,最终将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甚至破坏生产力。

  但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这种优越性,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实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以后,还有一个通过具体体制和机制(这是基本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来实现其优越性的问题。必须建立既符合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又能反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特点和要求的经济体制,才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充分而有效地利用各种物质资源,使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如果经济体制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或者不符合历史条件和国情,仍然有可能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后建立起来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是适合当时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曾经起过历史的积极作用,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尤其是增长方式从粗放发展转到集约发展的轨道上来,这种体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了,因而客观上提出了改革的要求。而且与生产力发生矛盾的,已经不是经济体制的个别方面、个别环节,而是经济体制的整个模式,所以改革不能局限于对经济体制采取修修补补的措施,必须改变经济体制模式,转换整个运行机制,即由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事实证明,这种改革是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可见,改革所要改变的不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本身,而是它的具体实现形式,就经济领域来说,也就是具体的经济体制、运行机制。正如党的十五大指出的:“改革是全面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自觉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来适应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要求。”

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改革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是统一的:从理论上讲,统一于对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既适应又不适应的这种状态的完整分析;从实践上讲,统一于解放、发展生产力。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改革具体体制、运行机制结合起来,是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取得巨大成功的基本经验。

四、改革的具体措施、步骤和方法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摸着石头过河”

  在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性质和状态的基础上,明确了我国改革的方向、改革的对象和内容以后,还有一个怎么改的问题,即改革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步骤和方法来解决现实存在的矛盾的问题。

  习近平指出:“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崭新的事业,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在不断实践探索中推进。摸着石头过河,是富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方法。摸着石头过河就是摸规律,从实践获得真知。”他指出,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是辩证统一的。这就指明了改革的基本方法:在群众创造性的实践基础上,总结出带规律性的东西,形成系统的改革方案,指导实践。这就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群众路线。

  改革必须尊重群众在实践中的创造,这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基本含义。习近平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根据这一原理,我们党历来主张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在实践中的经验是我们正确认识的来源。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是不可能做出正确决策的,也不可能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大业。毛泽东教给我们的工作方法是,“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毛泽东在1962年七千人大会上,总结了历史经验,尤其是“大跃进”以来党内生活的经验,对于如何贯彻群众路线问题,作了精辟的阐述。他说,走群众路线,实质上就是发扬民主的问题。没有民主,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也不可能正确地总结经验。“没有民主,意见不是从群众中来,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我们的领导机关,就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这一方面说来,只是一个加工工厂。大家知道,工厂没有原料就不可能进行加工。没有数量上充分的和质量上适当的原料,就不可能制造出好的成品来。如果没有民主,不了解下情,情况不明,不充分搜集各方面的意见,不使上下通气,只由上级领导机关凭着片面的或者不真实的材料决定问题,那就难免不是主观主义的,也就不可能达到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不可能实现真正的集中。”“加工厂”这个提法生动地表达了群众路线的内涵。要办好“加工厂”,就必须加强社会调查,收集原材料。所以,毛泽东特别重视调查研究,他有句名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他提出,系统的、周密的社会调查是决定政策的基础,要力戒下车伊始就哇啦哇啦地发议论、提意见的主观主义的作风。这些论述仿佛是针对当前干部作风中存在的问题说的。重新读一读毛泽东关于群众路线的论述,对于在新形势下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大业还是有现实意义的。

  必须正确理解“顶层设计”。这是借用西方政治学的一个概念。对“顶层设计”需要做具体分析。如果是指在尊重群众创新、总结群众实践基础上,领导机关把群众分散的、无系统的经验加以总结,提出完整的、科学的改革方案,那是完全正确的。这种“顶层设计”实际上就是毛泽东所说的“加工厂”。我们一定要把“顶层设计”同“摸着石头过河”统一起来,两者不可偏废。绝不能把“顶层设计”理解为少数精英离开群众实践,关起门来主观地搞“制度设计”。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曾经出现过。例如有人提出,聪明的领导人是不把改革的目标告诉群众的,因为对改革的最终目标分歧太大,争论不休。因此只能把最近要干什么说出来,引导群众一步一步朝着领导人心目中的改革目标走。这些自命“精英”的人,把群众当作“不可使知之”的群氓,他们“设计”出来的改革方案完全脱离群众的实践,也不想依靠群众来实施。这种“顶层设计”是绝不可取的。

列宁讲过,社会主义是人民群众的生气勃勃的创造。群众是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创造出新鲜经验,不断涌现出先进典型。拿经济领域来说吧,我国出现了像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医药集团等通过改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得到蓬勃发展的一大批国有企业,从实践上回答了一系列争论不休的重大理论问题,如公有制能不能同市场经济相结合、如何同市场经济相结合,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如何发挥作用,如何利用股份制这种资本组织形式壮大和发展自己,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如何发挥主导作用并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等等。只要我们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善于总结群众经验,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一定能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宏伟目标。

作者简介:周新城——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来源《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3年04期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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