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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松民:在海淀区法院为狼牙山五壮士辩护时的最后陈述
点击:  作者:郭松民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5-12-17 15:49:05

  

今天(20151217)早上接到通知:20151221(星期一)上午930,在海淀区法院51法庭,将宣布对我和炎黄春秋黄钟、洪振快两人因狼牙山五壮士荣誉所起纠纷一案的判决结果。

 

案子即将宣判,我的想法是:赢了当然好,但也准备输,不怕输。个人输赢不重要,不能允许《炎黄春秋》继续肆意诋毁那些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才是最重要的。案件可以有结果,但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却正未有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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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2015512日下午2点,黄钟、洪振快诉郭松民一案于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51法庭开庭审理,赵明律师做了非常专业的辩护,王立华同志做了精彩激情的发言,法庭外的众多网友默默地支持郭松民站在法庭上捍卫抗日英烈的尊严。

 

  以下是郭松民同志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各位朋友:

 

  首先,感谢炎黄春秋和黄钟、洪振快两位先生,由于你们的盛情指控,使我能够有机会站在这里澄清事实并表明自己的观点。我要说的是,在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的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的2015年,作为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中校,能够为保卫抗日英雄狼牙山五壮士的荣誉而成为被告,令我深感自豪!

 

  其次,我要谈一点法律问题。原告黄钟、洪振快先生指控我20131123日在微博上侮辱了他们,但请审判长注意,我那条微博的原文是:“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不动这帮狗娘养的就是笑话!”很明显,即便这里存在所谓“侮辱”,也是指向那些搞历史虚无主义的人。黄先生、洪先生愿意承认自己是搞历史虚无主义的人吗?我想他们不会承认。既然如此,那他们为什么又会如此确信“狗娘养的”指的就是他们呢?

 

  进一步说,我和梅新育先生都是转发鲍迪克先生的微博,而鲍迪克先生微博的标题是《炎黄春秋:狼牙山五壮士曾拔过群众的萝卜》,我转发时所流露出的愤怒,很明确的是指向作为一个法人的炎黄春秋杂志社的,换言之黄、洪两位先生并不是适格的原告,坐在原告席上的应该是炎黄春秋的法人代表。

 

  那么,我为什么会对炎黄春秋如此出离愤怒?也请允许我解释一下。因为在我看来,炎黄春秋就是搞历史虚无主义的大本营。在这方面,炎黄春秋可谓20余年如一日,抽丝剥茧、细致入微地解构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及其主要缔造者毛泽东在革命、建国、工业化以及保家卫国战争中所建立的一系列历史功勋。具体操作手段就是“用细节否定本质”,借一些当事人在年代久远后回忆或讲述的偏差,以及出于个人立场的偏见来否定历史的大是大非。

 

  就以黄、洪两位先生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为例,他们采用的就是典型的炎黄春秋笔法,表面上看起来不偏不倚,但实际上却选择性地使用史料,使用“溜”“窜”、“滚”等贬损性的词汇,暗示狼牙山五壮士的两位幸存者葛振林、宋学义撒谎并违反群众纪律,五壮士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同日寇做生死搏斗的悲壮行为,在他们的笔下似乎成了一场类似化妆跳水的滑稽闹剧——请问,这难道不是对革命先烈和抗日英雄的最大侮辱吗?

 

  审判长、陪审员、各位朋友,我曾是一名革命军人,不到18岁就放弃了高考的机会,投身人民空军。我在青少年时代受到的教育和在解放军中服役的经历,使我深深地敬仰包括狼牙山五壮士在内的所有革命先烈。我认为,正是有了他们的牺牲,才有了我们今天和平安宁的幸福生活,但他们在炎黄春秋一类媒体和一些无良文人的口中笔下,革命先烈们却得不到丝毫的尊重,反而成为质疑、调侃、侮辱的对象,这使我深感悲愤!我深深地感到,日本鬼子虽然被赶走了,但汉奸仍然存在,他们掌握了许多舆论阵地,我们不得不为保卫抗日英雄的荣誉继续斗争。

 

  抗日战争胜利了,但抗日战争并没有结束!

 

  如果有人问我:假如你预见到这次庭审,你还会转评那条给你带来麻烦的微博吗?我将回答:会的,我是一个老兵。如果我选择视而不见,我会认为自己是一个逃兵。

 

  今天的庭审可以被视为抗日战争在舆论战场的继续,我会坚持到底,也愿意打持久战。

 

  对这场特殊的战争,我有必胜的信心,因为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会站在我们一边!

 

  谢谢审判长,谢谢陪审员,也谢谢各位朋友!

 

                                                 郭松民

                             2015512日于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51法庭

 

  (作者是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研究院)

责任编辑:昆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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