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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鸣电亮:谁在扼杀国人创造发明的积极性——严惩“行政不作为”刻不容缓
点击:  作者:雷鸣电亮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6-12-15 11: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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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在扼杀国人创造发明的积极性?

  ——再谈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严惩“行政不作为”刻不容缓

 

  作者按】本人在党的十八大六中全会召开后,根据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国内官场生态状况,撰写了《严查两面派官员不作为与胡乱作为迫在眉睫》刊发在“昆仑策网”“复兴网”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天,本人为什么又重提“严惩行政不作为刻不容缓”呢?这源于一起真实的、感人的、令人气愤的事件,让我切实地感到“行政不作为与胡乱作为”,确实误国害民!!

 

  最近本人收到了,国家数学符号研制第一人、中共党员、年逾古稀(76周岁)的邢同志发来的电子邮件。邮件(附后)中,邢轸同志详细阐述了,几十年来,他不要国家一分钱,历尽艰辛,研制、发明、宣传、推广已得到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核准认可的“中国人自己创造发明的数学符号”的感人事迹,同时他也诉说了相关单位行政不作为,甚至侮辱和限制他个人人身自由的恶劣行径,看后内心十分深重和气氛!!以下,本人经邢轸同志同意,就结合其真实事例,再具体谈一下严惩行政不作为的几点肤浅建议。

 

  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从无小事

 

  众所周知,我们党自诞生那天起,就强调“为人民服务”,而且战争年代我们做到了,赢得了人民支持,打败了日寇侵略,推翻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建立了新中国;新中国建设初期,我们又做到了“为人民服务”,赢得了人民的支持,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及抗美援朝的胜利;改革开放时,我们党说为了解决人民的温饱,人民相信了,可是……,而今社会物质条件改变了,可社会道德沦丧、信仰危机,又将如何重新赢得人民的信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十八大六中全会提出了执政为民、从严治党,严查行政不作为等系列要求后,以及前两天习近平同志又提出了“以法治国,德润天下”科学论断,确实都赢得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一致拥护和好评。但是在很多行业现实基层具体工作中,很多直接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行政不作为依然存在,而且十分猖獗。这直接降低了广大老百姓对党的十八大六中全会精神贯彻的热切期望。原因是:各行各业很多具体工作人员仍没有感觉到“行政不作为的严厉处罚”,总认为群众的事是“小事”,若一旦被领导发现或被举报,他们总可以找种种借口为自己开脱推诿,总侥幸地认为:反正自己只要不贪污受贿,没啥大不了的,最多是失误、违纪等小问题。

 

  例如:邢轸同志反应的问题,本来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教育部主管业务的工作人员,能耐心地多与老先生沟通,及时回信解答老先生提出的问题(老同志来信中说,他多次给教育部写信不回,来教育部后,主管人员又不接见,反应的问题又不解决。教育部个别领导,甚至动用权力通知地方部门按上访人员来驱赶老人)我想就不会发展到,老人家发誓“宁愿舍下自己一把老骨头,也要状告教育部行政不作为”。其实际是教育部个别工作人员官僚作风严重,不把“中国人研制数学符号”当成一回事,更没有看到老人家自费研制数学符号的可贵精神及中国人民研制出“新的数学符号”’在当前教育变改创新中深远意义。

 

  行政不作为误国害民撕裂民心

 

  当前,我国各行业的行政不作为,若仅对每一件事来说似乎是“小事”,影响不了“国之安危”,民之穷富,但是若不严查,防微杜渐,一旦形成一种恶劣的社会风气,就必将导致国家政府沦落为“僵尸政府”,国家安全焉能存在?它也直接地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撕裂着党群、干群关系,也必将演变成决定着社会的“人心背向”大问题,导致既害民,又误国的恶劣后果,所以必须严厉查除。

 

  再结合邢轸同志的事例,大家可以看到:若邢轸老先生不研制、不坚持、不宣传新的数学符号,他自己完全可以安度晚年,而且自己既不生气,又不花钱,有何不可?

 

  但邢轸同志仍然保持共产党员“大公无私”原始本色,一直坚持站在国家教育大业,造福千秋万代的高度上,为国家数学符号统一、推广而操劳奔波,勇于为中国人能发明创制数学符号而率先垂范。

 

  所以说,教育部个别工作人员的行政不作为,看是“小事一桩”,实际是既挫伤了类似于邢轸同志的一大批热爱创造发明者的积极性与首创精神,又离间了干群、党群关系,可以说是实实在在的误国害民之举。

 

  根除不作为必须依靠人民监督

 

  那么,面对牛皮癣式的“不作为与胡作为”,如何根除呢?本人认为仅靠法制、纪律和道德谴责不是完全之策。原因是产生“不作为与胡乱作为”的发生地,多是出现在公务人员或领导干部对弱势化的服务对象之间,而法制、纪律和道德谴责,又多是在事实认定后的“惩罚”,若事实认定一时没有出来或就无法出来,法制、纪律和道德谴责都将无用武之地。

 

  因此,本人建议:

 

  (1)国家尽快制定公务员不作为与胡作为监督处罚条例;

  (2)按照条例,发动被服务对象——人民来监督举报;

  (3)在人民监督举报的基础上,再发挥法制、纪律和道德谴责的威力,给予严厉处罚和舆论谴责;

  (4)引导目前“法制、纪律和道德谴责”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出击的转变,不能坐等人民的举报后才去处理,防止出现“民不告,官不纠”错误倾向;

  (5)严查监督部门不作为或不重视、讲情面,甚至官官相护等腐败行为;

  (6)防止把一般的“不作为或胡作为”绑架到“法律”层面来处理,把问题复杂化,导致不作为官员们“合法合理”地回避矛盾、不解决问题,最终制造更大的人民对国家的“信任危机”。

 

  例如:邢轸同志的事,完全是教育部主管此类业务人员就能够处理的事,硬是不处理,让邢轸去告状(诸如此类问题,多数人若遇到,往往就是忍声吞气,不了了之)。若你不服,一定要告状,就让你耗时、耗力、耗钱,而且到法院后,还要让你举证,一旦一点举证不对或不够,就判你不予立案。既让你瞎忙,又让你很无奈,还显得“不作为官员很认真”。

 

  实际是“不作为官员”乱用国家法律来(又叫法律党)保护自己,推卸责任,制造更大的不作为与乱作为,极大地伤害了人民对党和国家的信任。故本人认为治理“不作为与胡乱作为”必须依靠人民的广泛参与,更要严防被“法律党”所绑架。

 

  谁不作为谁下岗必须说到办到

 

  鉴于以上的分析与建议,要达到彻底清除“不作为与胡乱作为”,还远远不够。故本人建议党和国家在制定“公务员不作为与胡作为监督处罚条例”后,必须再成立由人民代表和新闻媒体参与(含举报者)的第三方督查监督机构,既接受人民举报,有负责快速查除,不给行政不作为与胡乱作为喘息之机。监督督查部门一旦接到人民举报,就快速出动严查并处理,给人民和举报者满意的答复,说到办到,取信于民,让不作为和胡作为无存身之地。

 

  再如:邢轸同志的事例,若有关部门在接到邢轸举报后,能快速过问处理,就不会发生教育部门卫把老人家限制子门卫室内达8个小时之久,以及门卫谎打110要求处置邢轸之事,更不会逼迫老人三番五次地走入法院打官司,且发誓:“到死也要状告教育部,要一个说法、要一个公平、要一个数学封号的推广,给子孙后代一个交代”。

 

  总之,通过邢轸同志反应的具体真实的个案,我清楚地看到:对于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这个寄生在党和国家机体上的“牛皮癣”,必须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更要号召广大人民向邢轸同志学习,敢于和“不作为与胡乱作为”腐败行为做不屈不挠的斗争,引导全社会人民一道起来检举、督查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不作为与胡乱作为”。若真能如此,“不作为与胡乱作为”定可根除。

 

  附:邢轸同志的来信及相关资料四份

  致雷鸣电亮的一封信

 

  雷鸣电亮同志:你好!

  我从昆仑策网上看到了你写的《严查两面派官员不作为与胡乱作为迫在眉睫》一文后,十分感动,你写出了人民心声,现在行政机关中,确实存在行政不作为和互相扯皮推痿现象,给老百姓办事带来了很多阻碍与无奈!严重地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本人就是行政不作为的真正受害者,现向你如实反应一下我的具体情况,盼能促使解决!切!切!

 

邢轸向你致敬!

2016年12月1日笔

 

  附件一:我(邢轸)拟在法庭上答辩文稿

 

  我叫邢轸,身份证号为410121XXXXXXXXXXXX。为了彻底解决问题,我认为应该追根求源,我渴望主审法官、各位领导能够耐住性子不要打断我的话,让我把事实真相公布于众。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我制作了自动调平测平仪,经总参和河南省测绘局鉴定后,在全国推广应用,并被编入省编高中数学课本,这一小小成功极大地丰富了我的创新实践,激发了我的创新热情。

 

  我从1984年开始数学符号标准化和创制推广新数学符号的研究,先后有多篇论文发表在国家省市报刊中,多次到郑州进北京与多方专家学者交谈,并多次向教育部反映。当时的教材处表现很好,是每一次去信必复。

 

  1991年5月31日,郑州市教科所召开了有十二位专家学者教师精英参加的座谈会,形成推广新数学符号的会议纪要,寄往国家有关部门。现有教育部1990年6月16日、1991年3月7日、1991年4月4日、1991年9月6日的回信为证。后来国家技术监督局聘请我为全国量和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数学分委会委员。与主任委员李志深教授建立了亲密交往,现有李教授给我的29封回信为证。

 

  我参加了国标GB3102.11—93的起草工作,是《国家标准统一宣贯教材,量和单位国家标准实施指南》的撰稿人之一,我的不少建议被采纳,九个新创数学符号被国家认可并获得版权。

 

  可新数学符号到1998年却没有一个被教材应用,现有1998年9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加盖公章的让我前去教育部的信函为证,我在教材处见到了某某处长,可反映问题一直没有任何反应。我在与北师大出版社王永会老师座谈时,他说:国家不下文,谁也不敢用。我把这一情况反映给标准委主任李志深教授,在他指导下,我们撰写了《关于在现行中小学数学教材中贯彻和实施国标数学符号标准的若干意见和建议》。经委员会修订通过后,1999年末报国家有关部门,质监总局加盖公章后寄往教育部让他们参照执行,可始终没有听到回音。现有2000年8月30日李志深教授给我的信为证。

 

  2001年春,我给教育部教材处藏某某处长写了三封平信和一封挂号信,仍没回音后,我与爱人赴京见她,打电话说出差了,可我在教育部看见了她,我想不通就去举报了,下午见到了她,她上去就说:你不是举报我吗,叫他们给你解决吧!之后几年里她对我不加理睬。

 

  我通过全国人大代表等的呼吁,2003年冬,我见到了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品格高尚的基教司郑增仪副司长,他对我讲:我去找国家质检总局赵燕主任,我们一同到新闻出版署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很快,2004年2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发出致函教育部基教司的函件与附件,函件最后一句是:我司愿积极配合使问题尽早解决。2004年三月底,郑司长在出国前几小时还接见了我,做出转发函件的指示,可教材处只把函件转发给人教社,北师大两家在京出版社,这两家很快就在教材中陆续使用了四个最有意义的新数学符号。媒体称我为中国数学符号创制第一人。可因我国现行高中教材有五家出6个版本,初中有九家出书,以至形成新数学符号的应用在全国不统一的乱局。

 

  2007年春,我深感有很多事需要和教育部沟通,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让省教研室中数室主任与我爱人陪同一同进京,当我与爱人拉着行李到郑后,教育厅说:教育部不让我去。安排我在广州大酒店住了七天,并让很多人劝我回,因我感到问题严重,赴京心切,无奈与爱人自费再次赴京,到后我没有见到外出的郑司长,只留下了材料,到几个出版社后,新数学符号的推广又有了进展,在北师大我听他们说:你晚来了一步,现在,正在宁波召开新课标研讨会,你若能参加多好。在郑期间我听省教研室人说,新数学符号教育部藏某某处长就不让用,她丈夫是正部级领导,很有势力。

 

  2007年五月八日,五一黄金周刚过,我接到郑司长电话,让我感动地掉下眼泪。

 

  2008年3月2日,我与爱人又在郑司长办公室见到了他,他见办公室没有茶杯,他亲自到外面取回倒了热茶,谈话中他说,邢老师,你精神状态这么好,我祝你长命百岁。一个满头白发的退休教师司领导这么尊重,他真不愧为人民公仆的模范,之后,他还让我与课程处的沈白榆处长和教材处的王安华副处长以及秦伟同志交谈。当时我送给郑司长“人民公仆模范”锦旗一面和表扬信,现在我还存有2008年3月2日给郑司长的表扬信。之后郑司长退休。我深感没有郑司长的工作,至今也不会有一个新数符号被应用于教材。

 

  2014年4月22日,在教育部我见到了教材处的孟X同志,他讲:领导不在,他会把材料交给领导,研究之后给我回话,可之后从来没有回音。

 

  2014年10月23日,河南省教研室召开了有十八位专家和教师精英及四家新闻媒体参加的新数学符号研讨会,会后形成有所有参会代表发言的会议纪要,达成共识,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尽快下文,尽快让在全国统一使用新数学符号。河南大河报,教育时报等都作了报道。

 

  为尽快解决新数学符号推广中的乱局,今年我四次自费进京,在教育部我却受到三十多年来,几十次自费进京从来没有受到过的冷遇和奇耻大辱,我写了一首,教育部内有妖魔的诗,以表我的心情,“为国争光来奔波,教师娘家遇妖魔,腐败懒政不作为,大量证据我掌握,报效祖国天不怕,老骥伏枥斗妖魔,强烈呼吁纪检委,快来斩妖除恶魔”。请看下面事实。

 

  去年元月十九日,我把省研讨会纪要寄往基教司,从未收到回音,三月十九日打教材处电话,姓张的接,他讲孟X调离,他不知情况;三月二十六日我又打电话,姓杨的接,说张出差了,明天八点半上班,第二天又打时,姓刘的接,说张出差了,之后,把我列入了黑名单,再也不接电话。

 

  4月23日早八点,我与爱人第一个到达教育部传达室,多次见过面的那个女同志,态度很反常,不给认真联系,因我早有思想准备,就离开到信访室。九点,信访人员接待我,我简单反眏情况后,一点问题没解决他就走了,九点半,负责登记的人进来,拿着我的东西要让我走,我不走,10点18分,又来了两人,我又简单反映了情况,又让我把材料留下离开,我没有答应,11点多时,我想上厕所,他们却把门关上了,上午下班时,他们都走了,把我与爱人关在了信访室,我一个大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我看墙角有一拖把,开始尿时,那个负责登记的人进来大吼,说我不讲道德,我讲:我出去,你们不让,你们这里里里外外又没卫生间,能把我憋死,这是你们逼的,更加说明你们可恶。下午该下班了,我想见见教材处人的愿望始终没有实现,我不走,他们把派出所的人叫到,把我和爱人押到派出所,当派出所领导张XX、刘X问明情况后,向我伸出了大拇指,亲自把我俩送出。并说,第二天,你们再次去找他们。

 

  4月24日到信访室登记后,一天没人接见,只有离开。

 

  4月27日星期一,我与爱人到中纪委信访室,下午2点30,一位领导接待,他对我非常尊重,认真听了我的诉述和看了材料后,他说:你的事让我非常感动,他让我第二天再次去教育部信访室,并亲自把我俩送出门外,

 

  4月28日,登记之后,人家仍然不予理睬,十一点多时,我进门询问教材处人是否见我时,人家竟然硬把我推出了门外。

 

  下午,我因要去参加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组织的五一节座谈会,离开。

 

  5月2日,当我离京时,给教育部纪委写了一封挂号信反应情况。

 

  6月2日,7月2日,8月2日,我又寄去三封挂号信,说明我八月末前来教育部通过沟通交流解决问题的愿望。

 

  8月12日、13、14日,三天收到教材处电话,后知是杨某某处长的电话,说是纪委已把信转交给她,她一直劝我不要前往,说她要休假,我想电话里也说不清,教材处又不是她一人,再说车票我已买好,8月18日,我就又与爱人进京到教育部,在接待室和信访室照样受到冷遇不予理睬。

 

  这时,我想通过法律解决,起诉书都已写好,可又感到把事情弄僵不好,还是再看看吧,8月23日,我又给教育部纪委寄去一封挂号信。

 

  8月25、26日,在教育部传达室,耐心等候,两日内分别受到两位领导的高度关注,他俩一直在观察,在倾听,在他俩的协调下,8月26日下午在信访室,见到了教材处的小姑娘刘X同志,她讲,秦杨两处长不在,她把我带的材料复印后离开,我感到总算见到了教材处的人,晚上我离京返郑

 

  回郑后,还是不见回音,9月9日,我又给教育部纪委寄去挂号信,表明十月末再次赴京的决心。

 

  10月27日,在教育部接待室照样受到冷遇,在信访室我见到原来那个态度十分恶劣的人已经不在,新来的负责登记的人态度非常好。九点半,在信访室有一同志叫我,说他是信访处的,我说与你交谈没用,我要见教材处的人,一天教材处没人出来见我,因这次爱人把一直想来京玩的小孙子带来,我怕他们担心,下午只有离开。

 

  10月28日,我向爱人说明情况和想法后,又到信访室,一天我要求见见教材处人的小小请求仍然无人理会。下午该下班时,一个看似是领导的人,说我是无赖,还说我是老不死。之后他让几个保安把我抬出了门外,放在地上,关上了大门。

 

  10月29日,我再次前往信访室,上午无人理我,下午14点10分,在大河报等舆论压力下,教材处杨某某处长电话才说要见我,让我等一等,14点40分,她说司办正在协调人见我,让我再等一等,15点40,终于见到了杨某某处长,见后我说;见到你我很高兴,气消了百分之八十,我深信通过沟通交流一定会让矛盾彻底化解。在交谈时,还有一位领导和信访处几个人在一旁倾听。交谈中,杨处长只做简单解释,根本不愿听我阐述问题产生的根源和严重后果。她讲,是标准的必须执行,当我问及圆弧的度数在标准,是怎么执行的,执行的情况如何时,她说不清。当我问及不在标准的常用数学符号如何使用时,她更说不清。这些因不是她的专业,来龙去脉又不清,可以理解。当谈起1994年,四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时,她拿出了本有两页可她只拿出首页的复印件,我当即拿出了我带的文件,指出第二页三四两条要正确合理使用国家标准,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宣贯的具体意见建议措施,对执行好的要表扬,对不引起重视的单位要提出批评,严重的要按计量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她无言以对,我对她这种断章取义的做法表示不解。旁听领导说:今天说不完,明天再说,明天说不完,以后再说的说法,我表示满意。可杨处长不讲下面怎么办,却扬长而去。

 

  10月31日,在信访室,我想再次见到杨处长,可听教材处人说,她去开会了,下午才回,下午还没见到他。谁知更加让人不可思议的事竟然发生了。下午14点半,我单位书记打来电话,说省市厅局通知我回去,并下死任务让他前来接我一同回去。晚上十点半,我单位书记与另一同志赶到,当晚与次日星期六、星期日,三个晚上,我们在一起进行了畅谈,当他们看到,我在此没有做出任何过激行动,也说的有理,没有办法劝我离开时,星期一回到了单位。教材处采取通知单位通知家人的做法十分恶劣,这不是抹黑我,胁迫我,陷害我又是什么?我为国争光,造福社会,自费奔波,到底何罪?

 

  11月2日,星期一上午,我到信访室登记写到:我只有一个诉求,让我说上绝不超过两个小时的话,把新数学符号推广中出现的乱局与严重后果和全国广大师生的呼声反映出来,说完之后,不提任何要求,扭头就走。下午,我又到信访室登记写到:我已做了最大忍耐,若明天上午前还不能让我说话,在万般无奈之下,只有向中纪委巡视组举报。一天内仍无人理睬。

 

  11月3日,我在信访处写到:不敢让群众讲话说明理亏,不愿让群众说话,说明心里没有群众,人生在世,谁能无错,错了就该,还是好同志。照样还是没人理睬我……无奈我打通了中纪委巡视组电话,并写了举报短信。

 

  11月3、4日,我与北京的两位朋友在一起进行了充分交谈,其中一朋友笑着说,你犯了一个大错误,假若开始你送给他两个恐龙蛋,问题早解决了。我们在一起拿出了下一步的做法。4号晚上,无奈回郑。

 

  我本着尽量不把矛盾扩大化,不让国家丢脸,再作一次努力,以最大努力克制和忍耐的心情,于12月8日8点半再次到教育部传达室,从气氛上看他们早有预谋,坐在西边那个人不给传达,并说出领导不让联系的话。到中午下班时,一男领导见我,我说明并展示材料后他让我下午到信访室让领导见我。下午准时到达登记后,直到下班时,才有一领导见我,她看了我的材料并听了说明后说:明天上午8点半上班时让领导接见你。

 

  9日按时登记后一直等到下午下班时,一男领导见我,交谈后说:明天上午8点半一定让他们来见你并让第三方参加。谁知也是言而无信。

 

  10日10点半,一个8月26日见我的小姑娘刘X见我,我认为这是在敷衍应付,所以我拒绝交谈,扭头就走。之后再也无人接见。再次无奈回郑。

 

  11月12日之后,我给中纪委巡视组发多次短信并寄去材料,巡视组都回信讲:谢谢您对我们巡视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再次向我们反映情况。寄的挂号信都回短信讲:将按程序处理。

 

  2016年初在京参加两个新年团拜会后,元月4日我到教育部信访室,一天没人接见。晚上9点40他们叫来派出所4人让把我带走,但听了我的简单说明,4人感到我无错扭头走了,信访处却把我与爱人两人留在信访室无人过问。受饥受冷一个晚上,致使第二天我与爱人都得了感冒。

 

  元月5日一天仍无人见,下班时一领导说:我知道你的情况,第二天我们再谈。

 

  元月6日,昨天那个领导说的好听,实际是骗我离开,直到晚上下班时他说:明天用挂号信给你寄出回复意见,我要求拿出寄信收据,我认为不直接把回复意见交给我实际是骗我离开不愿面对交谈,也是背离国家要求简化手续方便群众的精神,更是浪费国家资财的败家子行为。

 

  元月7日早上,我在登记表中写明:要求9:00前在接访室接见我,过9点我将采取把矛盾公开化的做法,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将不是我了。9:00过后仍无人见我,我在信访室扯出了我事先写好的诉求诗:为国争光来奔波,教师娘家遇妖魔;腐败懒政不作为,大量证据我掌握;报效祖国天不怕,老骥伏枥斗妖魔;强烈呼吁纪检委,快来斩妖除恶魔。并拿出实物大讲特讲他们的恶行,直到上午下班时那一领导才拿出造假的所谓邮信收据打印件推给我扬长而去。迫使我离开走上状告之路。

 

  在十八大后党中央倡导大力反腐狠杀四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为创业提供平台,各行各业都在开展微笑服务,我的这一工作与呼吁兴建中华民族形象性建筑龙腾博物院的工作受到各方高度关注,授予我“传统文化十佳贡献奖”,“共和国建设十大杰出功勋”,“世界艺圣”、“中华十大杰出模范”、“十大军民艺术家”等称号之时,不可思议的恶劣行为竟然在教育部个别人身上发生了。

 

  同时我深感他们严重违背了四部委联合下发的1994. 28号文件3.4条与信访条例第23条:规定中说:信访中事项应当是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根据四部委联合下发1994年(28号)文件第一条之精神,从1995年7月1日以后教育都应按新标准进行修订;根据第二条之精神,教育部应高度重视做好这些工作;第三条之精神,组织标准起草单位编写相关教材;第四条之精神要认真督促检查,对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具体的宣贯建议和措施,对执行好的要表扬,对执行差的要批评,严重的要按计量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国家技术管理局计量司、标准化司根据司委1994年28号文之精神在编写的宣贯教材前言中,明确写出,本指南是宣贯量和单位国家标准的统一教材,对量和单位的名称或符号的解释,一律以本指南为准。

 

  1994年28号文与宣贯教材对执行要求十分明确,可万万想不到教材处却不予理睬。

 

  我感到教育部2016年4月18日的答辩状可笑至极,对他们的腐败、懒政、不作为、典型的恶劣作风只字不提。可答辩状中所说“我部并非国家计量标准的制定和认定部门,无认定、监督的法定职责”的说法却是完成正确的。我感到数学符号的制定和认定部门是全国量和单位标准化委员会数学分委会,现在已在教材中应用的四个新数符号都是他们根据国内外应用情况,反复商量研究并通过国标和宣贯教材制定和认定。并一再下文教育部让其应用的,教育部是国家制定和认定的数学符号的执行部门,20多年来不能认真贯彻执行是完全背离四部委1994年28号文件之精神的。

 

  去年至今我也多次和国家质监总局联系,2015年8月24日我见到了国家质监总局计量司徐战菊同志,他说他也收到了教育部的询问信,他讲“局里老人多已退休”,他不了解情况,他还把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电话010-64524241告诉我,他讲标准制定宣贯已经20多年,现在分委会已经不存在,主任委员李志深已经去世。他并讲,在新的标准没有出现之前,还是应该严格按照以往确定的执行。2015年10月15日,我与标准委秘书处通了电话,他们讲的和徐战菊讲的基本一致。

 

  我认为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教育部某某处长仗势欺人,打击报复,现在虽已退休,但她的影响还在发挥作用。以至形成现在教育部内官官相卫、互相包庇的格局。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我渴望在教育部主要领导、纪委、主审法官的参加下把所有当事人叫到,当面对质,假如我有造假和诬陷之实,愿受开除党籍处分,若我无错,还我公道。

 

  我已是76岁老人,我最大的愿望是在我有生之年,尽快结束新数学符号在使用中的乱局,打碎一心想把新数学符号扼杀在摇篮里的图谋。使三十多年来,在各方领导关怀支持,各位仁人志士鼎力相助下经多方多次论证被国家认可很多人心血的结晶,已开始在教材中应用,并在社会上媒体中广泛传播获得好评的新数学符号在全国统一应用,进而推向世界,真正起到激励广大师生的爱国热情和创新精神,这是我的梦,同时也是伟大中国梦的一部分。

 

  邢轸亲笔详书,若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

 

  附件二:《致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北京一中院等领导的一封信》

 

  尊敬的领导:

 

  我深感我状告教育部在推广国标新创数学符号上腐败、懒政、不作为,恶劣工作作风一案,北京一中院有很多作法让人不能理解,事实如下:

 

  1、2016年元月8日我到北京一中院立案,法官王某说,不合手续,他给我写了一张应该怎么作的指导意见,让我先向教育部写出申请书,两个月后不回复或回复不合我意,到时他就给立案,这一点我认为作的很好,但在3月29日我第二次前往立案时,他却说不能立。理由是,我给教育部寄的“申诉书”应写成“申请书”。我讲那改过来不就行了吗?他说应该重来,我再三要求,他不同意。我说“申诉书”和“申请书”到底有何不同,他说一字之差也不行,我讲你是在搞文字游戏,在郑州我征求过几个律师和领导意见,他们都说可以,再说你也有错,当初为何不交待清楚。我要求见院长,他不答应。我说,院长不来我就不走了,你有本事可让公安把我押走。当时也去了两个特警,我爱人拿出“世界艺圣”“轸星闪烁”两本书让两人看,看后一人说老爷子还怪厉害哩,扭头走了。这时王贺某回里屋一会出来,把案立了,并出示了立案告知书,交了立案费伍拾元。

 

  2、4月21日收到北京一中院5月5日9:30分前去的传票,我认为是开庭,我就充分征求几家媒体和很多领导意见,到时我想邀他们参加,可后得知,不是开庭,只是询问。5月4日晚我与爱人两人孤单前往,5月5日提前到场,可一直等到11点10分才见到法官张某某和书记员李某,主审乔某和徐某某却都没到场,被告人也无一人到,询问也只是简单问一下诉状已有和交了材料的内容,没有任何新意的收场了。这样做,算不算失信,算不算敷衍应付。

 

  3、让我更不能思议的事在5月29日发生了,北京一中院给我发来了完全驳回诉求的裁定书,我认为这样的裁定书完全背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基本要求,这份枉顾法律和最基本事实的裁定只要有上级媒体、众人参加,我本人就有能力批的他们体无完肤,脸面尽失,常言,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争论到,真理出,我反复强烈要求与对方当事人和领导进行当众质证的要求,为什么始终下能实现。


  既然北京一中院裁定教育部如此有理,那为什么当有十八位专家和四家新闻媒体参加的新数学符号研讨会形成会议纪要寄往教育部的一年多来,却不见任何回音,连我多次前往反映广大师生强烈愿意都不见我,反而让我受到十八大前都从没受过的冷遇和奇耻大辱,态度如此恶劣典型,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造成国标新创数学符号推广长期受阻,形成乱局的根本原因,我认为是2001年春我举报了教材处处长臧某某,她仗着正部长级丈夫的势力,长期打击报复的结果。

 

  为此我不愿也不想过多评判,明眼人一眼都可看出产生之根源和原因,我渴望把真相公布于众,让全国人民去评判。关于此案,我想把我早就写好的诉求诗再写出来:“为国争光来奔波,教师娘家遇妖魔,腐败懒政不作为,大量证据我掌握,报效祖国天不怕,老骥伏枥斗妖魔。强烈呼吁纪检委,快来斩妖除恶魔。”

 

  三十多年来很多人心血的结晶——入了国标的新数学符号,不能得到在全国推广,进而推向世界,达到为国争光的目的,我将抗争到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死不瞑目。

 

  我强烈要求并呼吁对教育部相关人员的腐败、懒政、不作为、打击报复、拒不执行相关文件与北京一中院不依法办案,而是以权办案,以人办案进行严查严办。

 

邢轸 亲笔若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

 写于2016年6月1日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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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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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来源:昆仑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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