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人生益友 > 励志修养 > 阅读信息
【共识修炼】微信公众号发布者心中必须谨记八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点击:  作者:雷鸣电亮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7-10-26 13:28:00

 

1.webp.jpg

 

       最近,随着国家互联网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与常态化,很多不规范的微信公众号被警告、暂停与关闭,一些辛苦多年的微信公众号运营者颇感不知所措及异常郁闷?! 对此,本人作为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者,浅谈一下自己的切身感受,愿意与大家分享与探讨。

 

如何在遵循国家大政方针及互联网规则的前提下,维护、编辑和运营好自己的微信公众号?

 

一、微信公众号发布者,必须心中要清楚:自己的行为属于大众宣传与传播行为,不同于人与人之间的简单议论和随便谈话,故必须在勇于发声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慎言谨语,更应清楚若自己的言行不妥,会造成社会的舆论误导,关系着党和国家的人心背向,决不可掉以轻心! 实际是,微信公众号发布者,必须要懂政治、守法纪、会编辑。

 

二、微信公众号发布者,必须要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什么是?什么是就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主要包括爱党、爱国、爱人民的积极向上、催人奋进、传授经验、引人从善、鞭鞑邪恶……等公平正义之文;就是传播邪恶包括黄色”“谣言”“低俗”“邪性””血性”“离奇古怪极左”“极右,甚至丑化和攻击历史、伟人、英雄及国家等等言论……

 

三、微信公众号发布者,必须要有国家安全意识。但凡危机国家安全的政治的、商业的、科技的国家机密性文章,甚至不成熟的科研动向及成果,一概坚决不能发送!决不可为了新奇”“搏眼球”“拉粉丝而践踏红线!

 

四、微信公众号发布者,必须严把信息来源关。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来源,大致来源于原创转发原创必须严守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符合党和国家的舆论导向,合乎国家政策法规,不得随意编造、杜撰和妄议中央;转发一定要核实信息来源,以国家主流媒体发送为准,慎发或不转发小道消息或非主流媒体发送的消息与信息。

 

1.webp (1).jpg 

五、微信公众号发布者,必须懂得文章(作品)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护。这一点,对转发文章的微信公众号者十分重要,有很多文章的作者,已声明或申请了原创保护,请不要擅自转发或联系作者授权后再转发,不然就构成侵权而被举报或删除等处理。

 

六、微信公众号发布者,一定切记慎发或不发有争议性的纠纷、不成熟的意见建议(尤其带有不健康因素的),甚至相关领域的科研新动向,防止引起纠纷与泄露国家机密。

 

七、微信公众号发布者,严禁金钱第一而推发虚假广告。广告推发,一是要核实广告内容,核实不了内容真实性的不要发,二是要遵循广告法,按程序办理或委托广告公司代理把关,不可贪图蝇头小利,误导读者。

 

八、微信公众号发布者,谨记不可推发以偏概全”“文风过激、过偏或仅有特殊性而没有普遍性的文章。此类文章,大都极易误导大众,蛊惑民心,是国家舆论宣传之大忌(过去很多媒体为了搏眼球,故意炒作热点,结果误导国家及民众,把一些个性问题当共性问题来处理,即大家说的舆论绑架政府和民众)。

 

总之,微信公众号发布者,只要严守互联网政策法规按规矩办事,遵纪、守法,爱党、爱国、爱人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正能量,打击与抵制邪恶势力,我想大家的微信公众号就会健康地发展的,国家一定也会关心、扶持和保护此类自媒体永续地良性发展

 

(作者简介:雷鸣电亮,《鼎新智库》编委会主任,文章写于20171026日晨)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