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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 坚决刹住无序举债之风
点击:  作者:记者    来源:财新网  发布时间:2017-12-25 11:15:22

 

            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司,严禁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严禁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异化为“二财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王晓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财政部表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

  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1223日在全国人大常务会上所做的报告,涉及四部门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财政部在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情况报告中,做出上述表示。

  截至2016年末,全国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27.33万亿元,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6.7%,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水平;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32万亿元,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80.5%,低于国际通行的100%—120%警戒线。

  财政部称,虽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地方政府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风险不容忽视。

  财政部认为,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主要有四大原因: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观不正确,过度举债谋政绩,超出财力可能铺摊子,无序举债搞建设;项目实施责任不落实,有些地方和部门审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把关不严,对举债建设项目现金流评估不够,没有充分考虑地方政府还款能力;一些金融机构推波助澜,认为地方政府不会破产也不敢破产,存在财政兜底幻觉,没有按照市场化原则严格评估政府背景项目风险;违法违规融资行为问责不到位,不少地方政府没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相关违法违规人员问责不到位,约束软化,金融监管部门问责金融机构的制度尚不健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严。

  财政部重申,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担保法,坚决刹住无序举债之风,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债务人、债权人依法合理分担风险,积极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

  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方面,财政部称,将进一步完善地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财政约束力度,有效抑制地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建设,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脱离当地财力可能的项目。同时,管控好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对没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或没有合法合规抵质押物的项目,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融资,严格按商业化原则提供融资。同时,强化中央企业债务融资管控,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

  对存量隐性债务,财政部重申,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并强调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幻觉,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共担风险,及时有效防止违约风险扩散蔓延。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鼓励地方政府合法合规增信,防范存量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

  在堵住隐性负债后门的同时,财政部将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适度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一般债务重点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等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同时,鼓励地方政府规范运用PPP、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严禁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严禁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异化为二财政。鼓励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依法依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担保公司承担责任。

  对融资平台公司,财政部提出,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司,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信息披露,严禁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的误导性宣传。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资产,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支持转型后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承接政府公益性项目同时,防止地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平台化

  财政部将研究出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制度办法,督促省级政府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继续违法违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财政部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金融改革;全面推进地方政府债务公开;加快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市场融资自律机制形成;推进政府债务立法,强化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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