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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双祥:形式主义与“事人不和”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点击:  作者:单双祥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19-03-24 10: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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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提供了我们认识事物的客观运行规律及相关属性,也给我们科学分析那些是客观的,那些是主观的,如何正确把握好客观与主观的关系。众所周知,做什么事是客观的,怎么做事才是主观的,假如连做什么事都不清楚,或者说所要做的事与实际不符,主观上必然十分茫然,从而只凭想当然去做,形式主义油然而生。只有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站在广大人民的立场上,运用科学的态度来认识纷繁复杂的客观事物,才真正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制定出与事物切实可行的制度,只有这样,才会形成人人有事做,事事有着落的良好社会气氛。

 

 

说某一个人、某个小单位出现形式主义,可以说他们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而一个系统、一个区域出现形式主义,而且“反形式主义”又成为形式主义新变种,再说他们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就难以说服人,必须静下来深入思考。比如说,某个果园一棵树或者几棵树结果率下降,判断这棵树或者这几棵树有问题,通过驱虫、施肥、剪枝、铲除等手段可以解决。可是整个果园结果率下降,那么我们是不是要多问几个为什么?气候、土壤、品种、树龄、技术管理等等一系列因素都有可能使结果率下降。

 

同理,若大范围出现形式主义,而且长期存在又非常顽疾,我们是不是也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到底是人的思想问题?还是制度问题?还有没有其他更深层次问题?当然思想意识问题是首要问题,在这方面叙述的文章很多,在此不再重复。本人通过调查研究反复思考,站在广大干部群众的角度深切地感悟到形式主义除了与人的思想意识有关,与“事人不和”也存在着因果关系。

 

一、产生形式主义直接原因就是“事人不和”

 

什么是形式主义?马克思指出:“如果形式不是内容的形式,那么它就没有任何价值了”。2013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在这里我举两个不存在形式主义的例子。一个是航天科技人员,他们为了航天器上天,必须反反复复论证、计算、监测、验收,有的形式可能重复上万变,每个环节决不会懈怠,他们所做每一件小事若有失误都可能使航天器上天这件大事前功尽弃,请问在这里能有形式主义吗?他们有各种各样的形式,但同时各种形式都有相关的内容(即每件小事),也就是说形式加相关要做的每件小事确保航天器顺利上天。

 

另一个纺织工人,他们每天准时上班,服装整齐划一,行动协调配合,从形式上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们通过一针一线这样的小事,“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不断美化人们的生活,请问他们有形式主义么?

 

说航天科技人员有坚定理想信念没问题,说纺织工人有坚定理想信念是不是牵强不通?假如我们把纺织工人安排到航天城从事航天科技事业,或者说航天科技人员去从事纺织事业,这会出现什么现象?会不会出现形式主义?这是不是“事人不和”?

 

我们每个人都有思想意识,这是无法否认的。因每个人学习、生活、工作经历不同,其思想存在着差异也是必然的。虽说人与人有情商指数差异,也有智商指数差异,但有一个共同点每个人为了生存和生活组成社会整体,具有社会属性。在这个社会里任何人都存在有两面性,即奉献一面(正能量)和索取一面(负能量)。有的人奉献多,有的人奉献少,当然也有只索取不奉献的人。

 

一个好的制度,能使绝大多数人各司其事贡献自己力量,这样的社会就不断前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有这样的优越性,当然再好的制度也不能一成不变,随着社会发展制度也要与时俱进,所以制度改革完善永远在路上。假若一个不是实事求是的制度,在这个社会里只能靠少数人做事,绝大多数人只想索取享受,不奉献,整天无所事事,搞一些形式主义,这样社会必然倒退、崩溃,最后还会发生动乱,苏联解体、西欧剧变就是最有力的验证。

 

因此,我们认为任何形式,只要有相关具体内容(即具体事务),就不会出现形式主义,那么反过来推理,形式主义除了人的思想决定性因素外,与无所事事是不是有关?所以只要深入思考,形式主义与“事人不和”有着直接因果关系。

 

二、“事人不和”主要表现形式

 

“事人不和”是本人三十多年来在基层实践观察中的理性认识,《辞典》、《辞海》没有找到事人不和的定义,百度百科也没有找到相关解释,那么,什么叫事人不和?本人初步给一个定义,抛砖引玉,希望能引起广泛争论。所谓事人不和就是指人与承担的事务不服,出现内耗效应,达不到如期如实的效果。事人不和主要有三种形式:人浮于事,事人脱节,人不适事。

 

(一)人浮于事。应该说是老话题,但在机关事业单位还比较常见,这就是当前所说的“站客、看客、说客、过客”“四客”现象。比如,一个行政事业单位在八十年代初,三至五人就能承担的事务,到如今,单位在职人数增至十多人,甚至有的地方增至几十人。这是不是人浮于事?这种现象既有过去不接气的改革遗留下来的,也有后来取消行政收费后新增的(过去为了收费养人去做事,现在不收费了就做单位的站客、看客、说客、过客)。

 

(二)事人脱节。有些事务并不难,只要用心去做就能完成。2017年6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脱贫攻坚工作要实打实干,一切工作都要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切实防止形式主义,不能搞花拳绣腿,不能搞繁文缛节,不能做表面文章”。可是,有的地方制度设计就是不接地气,有的事做了还要承担责任风险,不做反而没有任何责任,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无形中给一些干部带来巨大落实成本。比如扶贫这件事,有的地方填各种表格就达180多项,表格没填好要承担责任,整天忙于填表应付上级,那有时间做实事哟?为什么出现那么多形象工程,就是为了应付不切实际的检查和考核。因为要形成纸上的“风景”又不符合当地实际,于是用“盆景”来应付蒙混过关,所以制度设计不合理,不接地气必然会导致基层干部花心思做表面文章,搞数据游戏,搞假政绩。也就是说承担的事务与当地实际情况不符,导致人为的形象工程,这就是事人脱节。

 

(三)人不适事。简单的事务,人人会做,这样的社会只有在原始社会存在,而如今我们已经进入了文明的社会主义社会,其特征是:社会分工越来越多,越来越具体,越来越专业,这就要求每个人学有所长,学有所为,学有所成,共同建设社会主义事业。可是,很多事情为什么事与愿违?比如,农村经营管理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比较强的专业,学成之后就是去为农民服务,为农业发展,到广大农村大展宏图,然而,在调查中得知,有的地方基层第一线能留住农村经营管理专业的人才凤毛麟角,绝大多数农村经营管理人员只是通过简单培训就上岗,请问这些人能把农村经营管理事务做好么?没有学过食品质量安全的人员去监管食品质量安全之类的事,没有学过农业的人员去做农业技术推广之类的事,等等,像这些人不适事的实例太多,举不胜举。

 

三、要彻底消除形式主义就必须推行事人合一

 

(一)因事施策,因人给事最能体现社会效能。

 

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八十四回:“今日便须派定路数,各司其事。”《后汉书·曹褒传》:“汉遭秦余,礼坏乐崩,且因循故事,未可观省,有知其说者,各尽所能。”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既体现人的自由又体现人做事的能力,它绝不是束缚人的个性,而是使每个人的自由和能力都能够得到充分的施展。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想不也是这样么?古人能追求这样的社会,为什么我们不能?

 

在这里本人必须反复强调,制度重不重要?回答肯定重要,但决不是根本,根本在事和人上,制度只是树干、树枝而已。所制定的制度若不符合实事,不接地气,说得再好也只是“空中楼阁”、“海市蜃楼”,这个认识真希望能引起高度重视。任何事务都有自己的独特规律及所具有的属性,比如航天器上天必须要脱离地球引力(人的主观无法改变地球引力)的引擎,所以航天科技人员非常尊重科学,根据地球引力设计制造出克服引力大推力发动机,按照指令的程序上天。管理事务同样如此,农业有农业方面的属性,交通有交通方面的规则,医务的属性一切为了人的健康,教育的属性就是传道育人……等等。只有根据事务的属性,制定并不断改革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事业发展就有章可循,否则,我们事业就会走弯路,人民群众自然就不会满意。

 

任何蓝图、任何制度、任何事务都需要人去实施,清谈误事,实干才会产生社会效能。在原始社会,因事务比较简单,人人会做,可是,进入了文明社会,事务就有难易之分,因此,再不要出现只要进事业机关,就成了“万精油”的干部,犯“胡子头发一把抓”老错误。一定要因人而异,学习什么专业,熟悉什么事务,掌握什么政策,各司其事,再通过政治思想改造,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形式主义自然就消除,社会发展将进入秩序井然,人人想做事、会做事、做成事,和谐文明新时代。

 

(二)第三、第四产业的事务拓展空间巨大。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各个领域事务不断拓展,第三产业日益增多,各种项目正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第四产业方兴未艾,各种新型事务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网上审批,网上办事。当然,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扩大第三、第四产业的空间巨大;这就要求理论学者,制度设计师必须深入人民群众中,深入第一线事务工作中去,实事求是地制定出易操作好实施的措施,特别是随着科技革命,农村机械化代替大量劳动力,农民进城后新型产业如何拓展。比如民间艺术、民间娱乐、民间文化只要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都可以发展。

 

当然与新形势、新征程的要求相比,我们思想认识,工作理念还没有跟上,主要是:新型事务如何识别,怎样归类,对新型事务领域介入还很不够,第四产业如何部署还有待统筹设计。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我们调查研究,所以,要充分认识第三、第四产业对我国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我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尤其是当前如何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分流出来的人员充实到第四产业中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如何发挥他们服务、沟通、管理等相关事务的功能,大有文章可做。

 

(三)建立科学评价做事体系,办事考核重效能。

 

针对目前不断变化的形式主义问题,除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外,完善评价做事体系尤为重要。要建立科学的评价做事体系,既要规定做事程序,也要明确事后效能,要根据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相适应的做事规程。要明确事务性质,做了是什么结果,不做又是什么结果。比如,某农民卖到了假农资,无论那个环节的问题,作为农业执法机构没有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必须依法办事,还农民一个公道。那么《农业法》既含有服务对象,管理范围,同时也要明文规定执法者权力和责任,奖惩要分明,否则,就会出现“灯下黑”,执法者不作为、慢作为,甚至袒护违法行为,破坏社会公平。对于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做事情的,实行积分式考核。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应用、5G技术普及,建立事联网体系更有利于积分考核。当然,要建立科学评价做事体系,就必须深入基层第一线中去,调查清楚是什么事,怎么做,实事求是谋划出适合广大干部群众易操作的实施方案。只有科学的评价做事体系,按规矩考核,不走形式,才能激发每个人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工作热情,从而真正彻底消除形式主义。

 

(四)按劳分配、以事取酬是新时代最科学、最公平的分配方式。


按劳分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基本构件之一,对于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建设社会主义,发挥重大作用。随着科技发展,按劳分配难以适应科技带来的巨大的生产力,比如智能机器人,不需要任何报酬可以从事人无法完成的劳动。那么研究或操控智能机器人的人按劳分配显然不公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就事论事,谁的事难,谁的事易,谁的事大,谁的事小,也就是说人无贵贱之分,就事论奉献,谁奉献大,谁应得报酬就多,这才体现出社会公平。

 

按劳分配原则已经写入我国《宪法》里,可是,本人翻阅了《辞海》、《辞典》没有找到以事取酬的定义,所以有必要给以事取酬下个定义。所谓以事取酬就是指某个人所做的事务其难易程度,给社会奉献大小,作为评价给予的报酬。过去按劳分配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社会主义建设积极性,现在若推行以事取酬既能克服形式主义,甚至逐渐消除形式主义,又能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创业热情。可以肯定说,按劳分配、以事取酬分配方式既能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又能体现办事干事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制度。

 

我们还坚信,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事取酬既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更能体现只要做事就有所获的制度优势。比如,只要给退休的教师、医师以及科技工作者等等的提供做事平台,各司其事,发挥自己特长,他们一定会为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

 

(作者单位:湖北省鄂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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