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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刀:国企改革的原则,必须是宪法的原则
点击:  作者:文 刀    来源:昆仑策网,根据网文摘编  发布时间:2016-09-03 08:13:47

 

 

  国企改革的原则,必须是宪法的原则!

  ——以宪法为武器坚决阻击私有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在各种场合反复地强调:“国企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把国企做强做大做优”。特别在最近召开的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更是亦乎寻常地强调“国有经济是调控国民经济确保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力量。”“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把国企做强做大做优,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次他在以往强调的基础上加了“理直气壮”四个字,并在“理直气壮”四个字的前面再加上了“必须”二字。笔者理解习近平同志加上的“必须理直气壮”这六个字,可谓一字千钧,它有着极其丰富而重要的政治内涵:

 

  它明显地折射出在当前的国企改革中,要把国企做强做大做优的阻力是相当大的,所以强调“必须理直气壮”,挺起腰杆,敢于担当,冲破各种阻力,坚决把国企做强做大做优,其态度是十分坚决的。

  ……

 

  笔者看了网上对此次国企改革专家座谈会的报道,从综合整理的报道来看,似乎从经济层面,技术层面侧重了一些,诸如把国企做强做大做优的意义以及如何做强做大做优的途径、方法等等,而且很多专家的不少真知灼见也都是很重要的。这里笔者想侧重从政治的角度谈一些不成熟的拙见,同广大网友交流。

 

  笔者以为当前中国的国企改革,是把国企做强做大做优呢?还是把国企进一步弱化、私有化的问题,其实质就是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正如列宁所深刻指出的:“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不肯定这一点,就是忘记马克思主义最起码的常识。”(列宁《再论工会、目前的局势及托洛斯基和布哈林的错误》——见《列宁全集》第23卷第70-72页)

 

  关于讨论国企改革的问题,我们也不需要过于理论化,也不须过多的引经据典。就以全国人民熟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据,就足以化解国企改革中的种种阻力,就足以阻击私有化的猖狂进攻!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的关于“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条基本原则的条文,依然是我们判断是非的根据。

 

  一、国企是干什么的?

 

  首先我们必须把国有企业存在的意义弄清楚,如果连这一点都没有搞清楚,就在那里侈谈什么国企改革,那必然会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而把国企改革引上邪路。《共产党宣言》所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经济,而公有经济的主要形式是国家所有制。所以1975、1978宪法明确规定:“现阶段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主要是两种,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营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1982年宪法规定:“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这就十分明确地规定了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领导力量。可是十分吊诡的是现在还有不少领导经济工作的干部或国有企业的某些领导干部连国企是干什么的都搞不清楚,笔者以为最重要的是提醒大家必须把“央(国)企是干什么的?”这一点彻底搞清楚,惟有这样才能自觉地把国企改革引上正确的方向。正因为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调控国民经济确保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力量。也就是说它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层面和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关系到中国共产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人民民主专政能否存在的重大政治问题。一言以蔽之,如果我们的国有企业都私有化了,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就被颠覆了;那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付出了几千万人生命代价而取得的人民政权就将得而复失!这决非危言耸听,请容笔者一一道来:

 

  其一,如果我们的国企都私有化了,那么,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不仅丧失,还必将沦为资本家的雇佣奴隶;那么,所谓的工农联盟的基础已不复存在;那么,人民民主专政就必然会演变成为资产阶级对人民的专政!

 

  其二,如果我们的国企都私有化了,广大劳苦大众都成了资本家的奴隶了,那么,宪法第二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也就名存实亡了。现在私有企业的工人(即人民)的权力已被资本家剥夺得一干二净,而且人民的权益受到资本家和权贵们的侵害后,还无处申诉。宪法第二条还规定:“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国家权力”,那更是天方夜潭了,因为企业的工人(即人民)已沦为资本家的奴隶了。毛泽东时代的全国人大代表中,仅工农成份还不包括兵,其比例就超过51%。所以说只有确保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广大的工农才有可能行使人民的权力,否则,国家的一切权力就必然落入权贵和资本家的手里!

 

  其三,如果我们的国企都私有化了,那么,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就必然遭到破坏,宪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只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确保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才能确保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如果没有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1、中国共产党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主要阶级基础——工人阶级。企业私有化,工人都成了资本家的奴隶,成了无依无靠无组织的散兵游勇,那么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中国共产党就将名存实亡。


  2、中国共产党就失去了执政的经济基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果我们的企业都私有化了,那经济基础也就资本主义化了,那么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执政的共产党将失去话语权,一切将是资本(家)说了算啦,也就是由市场(资本、资本家、资产阶级)来决定了。现在一些人之所以搅尽脑汁、挖空心思、绕着弯子、变着法子把国企一步一步地私有化,把95%以上的国企(集体)搞得仅剩下20%左右了,还在以各种方式如打着所谓“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幌子,继续推进私有化,就是为了彻底摧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其终极目标就是搞挎中国共产党!


  3、实行宪法规定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就成为不可能。“按劳分配”制度是防止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发展道路的根本制度之一。因为只有共产党领导下的公有制经济,工人才会是企业的主人,才有可能实行按劳分配。而私企已经把全民(集体)所占有的生产资料变为资本家所占有了。那么,它的分配制度就必然是按资分配或按权分配。国企和私企的本质区别在于:国企的税后利润是用于国家的发展和进行再分配,以及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改善职工的福利等。而私企的税后利润都进了资本家的私人腰包。而资本家的巨额利润中包括员工的血汗钱即超低薪酬后的剩余价值和偷漏的国家税款,这些巨额财富进入资本家的腰包后,就成了受国家“物权法”保护的神圣不可侵犯的私人财产,任凭资本家肆意挥霍国家也是无权干涉的。如笔者家乡一个煤老板,是5-600万元起家,不到几年就成了一个有数亿元的富豪,财大气粗。网上披露山西一煤老板,在海南为其小孩办个婚事,耗资七千多万,这挥霍的不是钞票而是矿工的血汗和生命!这种“路有饿死骨,豪门酒肉臭”的两极分化的现象已不新奇!

 

  所以说,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共产党执政的生命线,是确保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生命线,也是确保工人队级领导地位的生命线。笔者的理解,习近平同志之所以在当前特别强调,必须理直气壮把国企做强做大做优这一重要指示的根本意义所在。

 

  二、中国国企的遭遇及对上层建筑的严重危害!

 

  一些人为了搞垮国有经济,为推行资本主义私有化鸣锣开道,他们首先是对国企极尽丑化、污蔑、攻击之能事,把国企妖魔化得一无是处,说什么“国企养懒汉”“阻碍生产力发展”,把一批国企转化为私企,使上千万的产业工人下岗赶出工厂成为失业者。再把剩下的一批国企作为继续推行私有化改革的所谓攻坚战继续强推。由于不断遭到广大工人阶级和全国人民的强烈抵制,例如吉林通钢的工人阶级奋起捍卫了吉林通钢的公有制地位后稍有收敛。但一些人的私有化改革之心丝毫没有减弱,只是变幻了策略采用迂回战术,诸如利用每年的“两会”围攻声讨国企,给国企加上种种罪名,胡说什么:“国企做得好的是个别现象,做得不好的是普遍现象,所以必须私有化”“国企没赚钱就说是‘没效率’,国企赚了钱就说是‘垄断’而且影响私企的公平竞争”等等。总之你国企怎么做都不顺他们的心,所以必须私有化。他们对待私企和国企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情和态度,以仇恨的心态对国企,把他们搞糟了的国企说是什么“僵尸企业”必欲除之而后快!而对私企是钟爱有加称之为“阳光产业”,并坚定不移地予以扶持。还有更无耻的污蔑,说什么:“国企是产生腐败的根源”。如果我们的国企能按“鞍钢宪法”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即影响生产力发展——笔者注)的规章制度,实行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的企业管理体制。在这种三结合的管理体制下,国企怎么会是产生腐败的根源呢?!这种两参一改三结合的企业管理体制,正是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快速发展、防止腐败滋生最佳最有效的管理体制。因为这种管理体制,工人阶级成了名幅其实的企业主人,这种体制下,干部敢腐败能腐败吗?干部不腐败了,工人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就能得到充分发挥。若能按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模式办国企,那我们的国企就必然会做强做大做优,而且是毫无疑义的。但这恰恰又是一些人和西方敌对势力所最害怕的局面。正如美国国会所认为的:对美国产生威胁的不是中国的军事,而是中国的国企。为什么美国的前第一副国务卿、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和茅于轼组建的天则经济研究所,那么钻山打洞,处心积虑地炮制所谓的《2030中国》,要把中国目前仅存的20%左右的国企,再进一步私有化的所谓改革路线图,其险恶用心不是昭然若揭吗?!

 

  他们就是万变不离其宗,就是死死地牢牢地抓住“私有化”这个资本主义的生命线,再采用温水煮青蛙的阴险策略,就是这样不断地变着花样,绕着弯子,硬是把我国社会主义的近80%的国有企业,一步一步地不露声色地私有化了,且至今还没有收手!他们正是死死地牢牢地抓住了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这个关键即主要矛盾不放松。他们非常清楚,因为只要经济基础私有化了,即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摧毁了,那么上层建筑领域的各个方面,必将随着经济基础的私有化而发生质的变化!


  比如,教育领域的大学教材尤其是经济类的教材,几乎全盘西化,而属于马克思主义类的教材被严重打压甚至边缘化,小学语文课本中不少鲁迅的作品被删掉,连“朱德的扁担”、“狼牙山五壮士”这类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文章被拿掉,而把一些不伦不类的甚至歪曲历史的私货塞进小学语文课本,借以毒害青少年;而文艺舞台,更是比毛主席曾经严厉批评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外国死人”统治的舞台,有过之而无不及,群魔乱舞的精神垃圾又沉渣泛起,再次充斥社会主义的文艺舞台,把整个社会风气污染得令人窒息!中国的大小媒体特别一些主流媒体也都市场化了,而且几乎被西化派、资产阶级右派所掌控。袁腾飞可以恶毒攻击中国共产党“侵略”西藏,恶毒攻击开国领袖,用丧尽天良的语言污蔑烈士毛岸英是“挂炉烤鸭”,攻击丑化抗美援朝和抗日战争;李锐之流可以长期把持《炎黄春秋》十几年一贯地造谣、污蔑开国领袖毛主席,丑化共产党的历史和社会主义制度;辛子陵可以公开出书,李锐作序,恶毒污蔑毛主席建国以后是“罪恶滔天”;还有中共中央党校的所谓党建教研室主任的王长江,公然利用培训全国各地党校骨干教师等机会和授课讲台,无耻地、肆无忌惮地攻击丑化开国领袖,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攻击马克思主义中看不中用等等......又如复旦大学的所谓历史教授冯玮,可以公开在讲台上面对青年学子无耻地美化日寇侵华罪行,还呼吁日本没有必要向中国谢罪……等等等等,不一而足!上述那些言论令人发指,气焰十分嚣张,全国的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无不义愤填膺,表示了无比强烈的愤慨!或纷纷上书请求中央的有关部门,以对党对民族对人民负责的严肃态度,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从严治党的系列讲话精神;或纷纷在网上声讨他们的反动罪行;或联名起诉要求依规依法严厉惩处……

 

  以上这些上层建筑领域中,种种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怕现象,都是社会主义经济主要是国企一步步私有化改革所衍生的必然恶果!

 

  他们的思路非常明确——通过摧毁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来进一步瓦解、改变无产阶级的上层建筑,只要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摧毁了,无产阶级的上层建筑就必然瓦解,那么搞垮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也就水到渠成了。

 

  他们搞垮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更是非常明确——就是死死抓住国企私有化改革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他们很清楚,只要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这个主要矛盾解决了——即国企私有化了,那么其它矛盾就迎刃而解了。因为只要国企私有化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摧毁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不复存在了,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共产党的主要阶级基础瓦解了,共产党也就名存实亡了。

 

  讲到这里,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习近平同志为什么要在国企改革专家座谈会上那样斩钉截铁地强调:“必须理直气壮把国企做强做大做优”指示的伟大政治意义了!

 

  三、高举宪法旗帜,以宪法为武器,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生产资料归谁占有既是资本主义的生命线,同样也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线。想在中国把社会主义演变成资本主义的一些人,就是从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的。那么要想捍卫宪法权威阻击资本主义私有化,也必须再从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即从大力恢复和强化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也就是说必须从理直气壮把国企做强做大做优入手,这才是阻击进一步私有化改革的根本之策。具体来说:

 

  其一,首先从中央候补委员以上包括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做起,认真学习、认识、理解习近平同志关于“必须理直气壮把国企做强做大做优”这一重要指示的重要现实意义和重大的政治意义,以及认真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全党全民的认识统一到习总的这一重要指示上来,全党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共同捍卫宪法的基本原则!在当前特别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

 

  其二,从中央候补委员以上直至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以身作则带头履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带头面对宪法宣誓,以身作则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并在党的民主生活会上,特别是政治局委员和常委一级的民主生活会上,切实对照检查自己所分管的方面和部门,在制订改革政策时,是否首先考虑了以宪法为依据,特别是在维护和强化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方面是怎么做的?有什么进展?还存在什么问题及其原因?下一步打算怎么办?不能是一些原则性的口号,而要有可操作性的强有力的具体措施,并有工作时间表,要杜绝那些混到届满开溜的懒政怠政态度,只要政治局委员、常委都能以身作则言必说宪法,行必依宪法,全国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才能得以落实,否则,把宪法当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就难免陷入空谈误国的窘境。

 

  其三,是诚恳地真心实意地走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而且要言行一致。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不能只挂在嘴上讲一讲就完了,有的人口头上天天喊要走群众路线,而骨子里却根本不把群众放在眼里,什么公有制不公有制,什么群众疾苦不疾苦,他们是毫无兴趣,而是一门心思我行我素地热衷于私有化改革,且不顾后果!例如铁路私有化改革这样重大的动作,听取了全国人民特别是广大铁路工人的意见了吗?例如像上海那样超千亿资产的国企进行所谓“混改”,私企1%的股资参股却拥有20%的股份,这样的改革事前听取了该国企广大员工的意见了吗?最近国务院又抛出一个政府将放弃食盐专营权,这是一个中国几千年来一直由官方专营的、关系到每个人生活必需的食盐,政府突然撒手不管了。消息一出,一些人就已经兴奋不已了,认为从老百姓身上捞钱的机会又快来了,有的就开始蠢蠢欲动了。老百姓总是百思不解,不禁要问,事关老百姓生计的事为什么就不愿听听老百姓的呼声呢?你的屁股到底坐在哪一边呢?

 

  其四,习近平同志在从严治党措施中所反复强调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那就应该把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特别是维护宪法关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视为党的各级领导,特别是中央候补委员以上直至政治局常委们所必须遵守的起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所以,习近平同志强调的必须理直气壮把国企做强做大做优的重要指示,决不是无的放矢的空口号,而是有强烈针对性的决断,所以全党全国人民应该高度关注并坚决予以支持!

 

  (来源:昆仑策网,根据网文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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