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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农夫:是比较优越的农业制度,还是基本低效的农业制度?——八评于幼军、黎元江的《社会主义五百年》
点击:  作者:潇湘农夫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7-05-10 11: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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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幼军走笔到了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农业。于幼军笔下的中国农业,最初几年是阳光普照、一片蓝天:

 

  “到1953年春,全国除新疆、西藏等若干少数民族聚居区及台湾省外,如期完成了土改任务,彻底废除了在中国延续数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全国三亿多农民无偿获得了约七亿亩土地和大量生产资料,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自由耕种和支配庄稼,激发起生产积极性,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1950年至195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年均增长12.9%。”(《社会主义五百年》第三卷第275页)

 

  可是,好景不长。到了1956年全国农业合作化,中国农业就乌云一片了:

 

  “高级社与初级社相比,不仅所有制性质改变了,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实行大社一级所有和集中生产、统一经营、统一经济核算及单一的按劳分配制度,而且合作社的规模页扩充为平均每社200户左右。这种所有制形式和生产组织规模,超出了当时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和绝大多数农民的思想水平。依靠强迫命令和群众运动强行推行,其结果是制约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破坏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给国家带来粮食供应紧张等一系列严重困难。”(同上第306页)

 

  如果说农业合作化还是乌云一片,那么,两年后的人民公社集体化,则更是乌云滚滚、暗无天日了: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深刻教训在于不顾生产力的水平,认人为提升生产关系,夸大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以为不断变革、迅速变革生产关系,拔高生产资料公有化的程度,就能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结果造成对生产力的大破坏。......‘大跃进’、人民公社的根本错误在于陷入了超越社会主义阶段而跳进共产主义的空想。”(同上第385页)

  正是“头脑发热夸大话,违反规律终受罚。一步登天南柯梦,至今人怨公社化。”(同上第386页)

 

  于幼军在将农村集体化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直接对立起来的同时,不仅用后者否定了前者,而且实际暗含了农业集体化制度的低效,甚至无效这一命题:

 

  “如果硬要说当时全面推行高级社、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决策是实时的、正确的,那就意味着党中央和邓小平二十多年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及允许、鼓励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发展的决策是错误的,这就否定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合理性和正确性。”(同上第308页)

 

  总之,在于幼军的笔下,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农业是:土地改革有功,农村合作化有错,农村集体化有罪!农业集体化是一个基本低效,甚至是无效的制度。

 

  于幼军,你这是公然撒谎!你这是公然诬蔑!你这是公然妖魔化毛泽东的中国社会主义农业集体化!

 

  笔者说于幼军是公然撒谎、公然诬蔑,公然妖魔化农业集体化,是因为他根本不合乎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农业的发展事实;是因为这位崇拜“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的老人的人,偏偏故意健忘这位老人当年对中国农业的总结:

 

  “二十五年来,在农业方面,我们由过去旧中国的半饥饿状态做到了刚够吃,这件事情不可小视,这是一个伟大的成绩。”(1975年9月邓小平在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上的讲话)

 

  既然于幼军将毛泽东的中国农业集体化说得如此不堪,那么,我们就有必要了解一下中国的农业。更有必要了解,新中国农业为什么要走集体化道路?农业集体化到底搞得怎么样?如何对待农业集体化过程中的短暂倒退?农业集体化经营到底存在哪些问题?为什么农业集体化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是根本对立的?为什么说于幼军在撒谎,在诬蔑和妖魔化中国农业集体化?

 

  一、旧中国是一个半饥饿的国家

 

  诚如邓小平指出的那样,旧中国是一个半饥饿国家。

 

  中国虽然自古就以农立国,但是一部中国历史,除了少数几个年代能吃饱穿暖以外,人民大都食不果腹、饥寒交迫。鲁迅先生说,中国的历史是“吃人”。统治者吃人,恶劣的自然条件也吃人,盖为所言非虚。

 

  著名史学家邓云特先生就认为:“将近四千年间,几乎无年不灾,也几乎无年不荒,西欧学者为之惊诧,称我国为‘饥荒的国度’”。从“市售人肉”到“人肉军粮”,从“易子而食”到“吃尽长安一城人”……自有夏至满清,人相食,不绝于史;向望于道,不绝于耳。以至邓云特先生一声浩叹:“中国饥荒危害之严重,在世界各地中绝无仅有!”(邓云特:《中国饥荒史》)

 

  被民国范儿和公知们目为现代“天国”的民国,更是一部吃人的历史。

 

  1920-1921年华北四省区大饥荒:死1000多万人,灾民3000万。

  1925年川黔湘鄂赣五省大饥荒,死人数不详。

  1928-1930年北方八省大饥荒:死1300多万人。难民估计达五千万左右。

  1931-1949年长江发生水灾11次,其中1931年、1937年两次水灾死人都超过14万人,1931年灾民1亿人,水灾后因饥饿、瘟疫而死亡的人数达300万人。

  1934年全国大旱灾,导致饥荒,饿死超过600万人。

  1936年-1937年川甘大饥荒:成都盆地各县外都是灾区,受灾大约3700余万人。1936年至1937年四川大灾中饿死的人数,没有精确统计的数字,只能从当时的报纸上略知一二:四川万源县人口骤减三分之一。甘肃死人数目亦不详。以至县衙前人相食,国民党的县官都为之不平、呐喊。

  1941年广东大饥荒,死人数不详。

  1942年中原大饥荒:仅河南一省就饿死300万人。1942年,“水旱蝗汤”四大灾害轮番袭击中原地区的110个县,1000万众的河南省,有300万人饿死,另有300万人西出潼关做流民,沿途饿死、病死、扒火车挤踩摔轧而死者无数。妇女售价累跌至平时的十分之一,壮丁售价只及过去的三分之一。

  1943年广东大饥荒,300万人冻饿而亡。

  1945年东北及湖南、河南、江西、山东、浙江、福建、山西、广东、安徽、广西等省灾民达1900万人。

  1946和1947南方大饥荒:两年间仅粤桂湘三省就饿死了1750万人。在湖南,1946年4-7月,饥荒遍及全省。饥民们始则挖草根、剥树皮为食,继以“观音土”充饥。截至8月,湖南饥荒祸及400万人,仅衡阳地区就饿死9万余人。(邓云特:《中国饥荒史》)

 

  上述这些基本事实,使得司徒雷登先生也不得不冷峻地承认:

 

  “1949年以前,中国平均每年有300万至700万人死于饥饿。民国时代累计饿死过两亿以上人口。”

 

  因此,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饥荒史,就是一部“吃人”的历史:统治阶级吃人,恶劣的自然条件也吃人。

 

  因此,中华民国的历史更是一部饥荒史,更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恶劣的自然条件吃人,国民党蒋介石更吃人。

 

  因此,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接手的中国实际是一个饿殍遍地、哀鸿遍野的中国。

 

  二、中国农业的合作化和集体化是历史的必然

 

  中国农业走向合作化和集体化是历史的必然。对此,中宣部出版的《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做了科学的阐释:

 

  “为了适应巩固政权、改善人民生活特别是进行国家建设对粮食等农作物迅速增长的需要,避免土改完成后农村出现新的两极分化,我们党推动开展农业互助合作并已经积累了许多经验。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简单协作的互助组已经普遍建立起来,土地入股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也开始发展,基本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高级合作社也有了若干经验。随着‘一五’计划实施和国家工业化高潮的到来,更加需要一个巩固的农业基础和农产品保障。党认为完成上述任务,仅靠个体农业经济是不可能的,只有组织起来,互助合作,才能发展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加强农业保障作用,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第141-142页)

 

  可见,中国农业的合作化和集体化不是毛泽东的个人意志,而是历史的必然,是全党全民共同意志的产物。

 

  三、中国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是“党的领导,农民自愿”的结果

 

  为了完成中国这个“5亿多农村人口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的革命运动”并且“带有极其伟大的世界意义的”“社会主义的革命运动”,毛泽东不仅创立了科学的中国社会主义合作化理论,制定了一整套的方针、政策,而且确定了一整套具体实际的办法、措施,才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农业的合作化和集体化的建立、巩固和发展。

 

  毛泽东促进中国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的建立、巩固和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具体体现在以下十一个方面的“牢牢抓住”。

 

  即牢牢抓住“社会主义”这个总纲;牢牢抓住“党的领导”这个保障;牢牢抓住“贫下中农”这个基础;牢牢抓住农民自觉自愿这个关键;牢牢抓住”规划和计划“这个手段;牢牢抓住”建社准备“这个工作;牢牢抓住“整社”这个工作任务;牢牢抓住“政治工作”这个“生命线”;牢牢抓住“共同富裕”这个根本;牢牢抓住“农业水利”这个“命脉”。

 

  可见,中国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的快速推进和完成,是党的领导和农民自愿的结果。将中国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的推进和完成,说成是“依靠强迫命令和群众运动强行推行”,是十足的信口雌黄、胡说八道!

 

  四、中国农业的合作化和集体化创造了光辉的业绩

 

  中国农业的合作化和集体化,创造的光辉业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规模开展水利建设,基本满足了工农业生产的需要

 

  中国是水旱灾害频繁的国度。

 

  新中国成立前,旧中国只有大型水库6座,大中小水库1223座,总库容估计200亿立方左右。

  到1976年底,全国总计新建水库84000多座。其中,按水库容量分,我国建成大型水库302座,中型水库2110座,小型水库8200多座,总库容达到42亿立方,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21倍。

  按建成的时期分,1957年前总计建设1079座,年均135座。

  人民公社时期新建 83300座,年均4230座,占改革前新建水库的98%,年均水库建设速度是小农经济时期的34倍。与此同时,修建了300万公里的人工河渠和总长达16.5万公里的各类堤防。

  并且从1970年代开始,一些没有灌区体系的平原地区开始通过打机井的方式实现灌溉。

 

  据原水利部部长钱正英回忆,1970年代,中央投资水利建设,每年打机井30多万眼,共打机井220多万眼。84000多座的大中小型水库,220万眼的机井,300万公里的人工河渠,16.5万公里的各类堤防,星罗棋布的山塘水坝,以及不计其数的干渠、支渠、斗渠和毛渠,构成了人民公社集体化后期比较严密和完善的农业灌溉水系。(《中国统计年鉴<1986>》第139页)

 

  (二)大规模地开垦土地和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基本满足了工农业生产的需要

 

  根据1953年全国查田定产公布的数字,我国当时的耕地面积为10853万公顷,1957年增加到11183万公顷;“六五”期间我国组织多个部门核查的土地面积在1980年代初为13250万-13790万公顷。

 

  美国国际环境及发展研究所与世界资源研究所合著的《世界资源(1987)》估计,中国耕地面积1950年为10800万公顷,1960年为11700万公顷(年均增长0.80%),1970年为12700万公顷(年均增长0.82%),1980年为13400公顷(年均增长0.54%),两者数据非常接近。

 

  也就是说,新中国的耕地面积经过短短的31年的建设,就从建国之初的16.2亿亩,增加到1980年20.1亿-21.0亿亩,净增了3.9亿-4.8亿亩。与此同时,还进行了大规模的土壤改良,极大地提高了土壤肥力。净增加的土地面积和提高了的土壤肥力,为我国实现比较高的粮食总产奠定了基础。(美国国际环境及发展研究所与世界资源研究所著:《世界资源<1987>》)

 

  (三)“一粒种子改变了世界”,使中国的种业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中国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实现了从“高杆到矮杆”的第一次绿色革命,第二次,又实现了从“常规到杂交”的历史性跨越。

 

  这次历史性的跨越,更具革命意义。  

 

  首先,水稻杂交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1960年,袁隆平发现一株“鹤立鸡群”的特异稻株,第二年悟到这是“天然杂交稻”株,受到启发,立志从事水稻雄性不育试验。1970年11月,湖南省安江农校李必湖和海南省南红农场冯克册在海南省崖县发现并采集到珍贵的“野败”水稻雄性不育株,从而为我国杂交水稻育种打开了突破口。杂交水稻单产达到800公斤。

 

  其次,玉米杂交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在我国育种领域,还有与中国“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齐名的中国“紧凑型杂交玉米之父”的李登海。由于李澄海的执着和百折不饶终于于1979年成功培育出紧凑型紧凑型杂交玉米品种“掖单2号”,亩产高达776.6公斤。

 

  再次,小麦杂交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1960年代,河南省偃师县几个高产小麦系列品种开发成功并进行了大面积的推广。1979年,小麦育种专家李振声用小麦与偃麦草远缘杂交成功培育了“小偃55-6”号杂交小麦,使小麦单产大幅地提升,由1979年的143公斤增长到1986年的203公斤。(《中国统计年鉴<1986>》第175页)

 

  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和杂交小麦品种的培育的成功,标志着我国三大主粮均实现了杂交化,不仅使中国的粮食单产到1970年代就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比多数发达国家的粮食单产还要高;不仅使中国成为了种业大国,而且完全改变了世界种业的态势,使中国成为了世界种业的火车头。

 

  (四)基本普及初中等教育,为国家工业化积蓄了人才红利

 

  中国教育的核心问题是农村教育的问题。

 

  新中国建立以前,中国农村文盲率接近95%,是一个地地道道、如假包换的文盲充斥的国度。

  农业集体化时期,我国农村的中等教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到1975年,我国初中毛入学率达到87.7%,高中毛入学率达到53%,农村小学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几乎每一个人民公社都办起了高中和初中,每一个大队都办起了小学,乃至“戴帽初中”。(中国统计信息网<1996>)

 

  “我国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和小学的在校学生已达二亿一千万人,超过了解放前最高年份的七倍。”(叶剑英在国庆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五)建立廉价有效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命健康水平

 

  旧中国的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可以说是一张白纸。

 

  1949年,全国有2600个医院,但基本集中在大中城市,县以下根本没有医院。

  1957年,全国医院总数为4179 个,但全部集中在县及县以上的城市。

  1958年,人民公社集体化后,农村的医疗卫生事业发生了重大转折,医院总数增到34379个,其中县以下医院从零增加到29079个。

  到1970年,县以下医院达到58792个,平均每个公社都有一个以上的“公社卫生院 ”,所有大队都设立了卫生所,生产队设立了卫生员,全面建成了县、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资料来源:中国统计信息网<1997>)

 

  《新中国50年统计资料汇集》,曾这样评说了毛泽东时代的医疗卫生事业的成就:“毛泽东强调公共消费,极大地提高了中国人民的文化素质、健康水平。那时的中国虽然还穷,但几乎所有的城乡人口都享有某种形式的医疗保障,使中国人民的健康指标大幅度提高。中国人均寿命从解放前的35岁增加到1980年的68岁,婴儿死亡率也从解放前的约250‰减少到1980年的50‰以上。当时中国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普及性受到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的高度赞誉”。

 

  (六)为国家工业化提供市场和资源,加速推进了国家工业化的进程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规模开垦的土地为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提供了较充裕的土地资源。农村合作化和集体化时期,我国开垦的4亿多亩耕地为我国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是为国家的工业化提供了比较丰富的水资源。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建成的水库,不仅极大地增加了我国的农业灌溉面积,极大地增强了农业的抗旱抗逆能力,也为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提供了相对丰富的水资源,基本满足了城市和工业发展的需要,并且为21世纪的“南水北调”工程,不仅奠定了水利工程基础,而且还奠定了水资源基础。

 

  三是为国家工业化提供了比较充足的农产品资源。首先,提供了比较丰富的粮食资源。据统计,人民公社化时期,国家通过农业税、粮食征购和收购农民余量等渠道,农民为国家每年提供了800—1000亿斤的粮食;其次,提供了比较丰富的棉花资源。到1980年,我国农民共生产棉花2707万吨,国家共生产棉布134.7亿米,基本满足了人民穿暖的需要;再次,提供了比较丰富的肉类和水产品;最后,农民为国家提供了油料、果蔬等农产品。在丰富城市居民“菜篮子”的同时,也基本满足了食品工业的需要。比较丰富的农产品资源的供给,不仅直接支持了国家轻工业的发展,而且加速了国家的工业积累。

 

  四是为国家工业化直接提供了稀缺的建设资金。资金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血液,也是国家工业化不可或缺的保证。据统计,自1956年到1978年,国家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手段,为国家积累了5100亿元的资金,这是一笔巨大的原始积累。这笔巨款表明,中国农民不仅为国家工业化作出了重大牺牲,也直接为新中国的国营工业的发展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五是为国家工业品提供了比较巨大的消费市场。逐步相对富裕起来的中国农村和中国农民,日益成为了国家工业品的消费市场。到1970年代末,农民已基本消除了饥饿并以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和收音机等“三转一响”为代表的轻工产品已飞入寻常百姓家;而大型拖拉机已基本普及到公社、手扶拖拉机已基本普及到大队甚至市场小队。至于以碳酸氢铵为代表的化肥产品在农村已是普遍使用了。

 

  (七)中国的农村合作化和集体化,基本解决了中国人的吃穿问题

 

  中国的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基本消除了中国人的饥饿、解决了中国人的温饱,并使相当一部分农民开始富裕了起来。这主要表现在主要农产品的增长方面。

 

  1952年,油料总产373万吨,1980年达到1179万吨;

  1952年,棉花总产131万吨,1980年达到2707万吨;

  1952年,生猪8976万头、羊6178万头(未查到总产量),1980年达到1205万吨;

  1952年,水产品总产167万吨,1980年达到450万吨。

 

  饿得人死、养得人大的粮食产量总体上是一个高速增长的过程:由1952年的11318万吨增长到1958年的近20000万吨,年均增长3.2%。在经历了三年 “困难时期”和恢复期后,1965年恢复到 1958年水平。自此以后开始了一轮长期的快速增长。其中1960 年代后期到1980年代后期增长速度最高。

 

  1949年,全国人均粮食209公斤;1959年,我国人均粮食252公斤;1970年,我国人均粮食 289公斤;1975年,我国人均粮食306公斤;到1979年,全国人均粮食已达到340公斤,离温饱线人均360公斤只是一步之遥了。(杨松林:《总要有人说出真相》)

 

  并且,到1970年代中期,中国第一次工业化的代表成果:单车、手表、缝纫机及收音机等所谓“三转一响”的轻工产品已基本进入寻常百姓家了。

 

  这些表明:毛泽东农业集体化不仅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实现了农民的初步富裕。按照埃德加.斯诺先生的话说,就是“中国前所未有地富裕起来了”。

 

  毛泽东时代农业集体化取得的农业成就,还必须考虑以下两个制约因素:


  一是自然灾害因素。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度,自然灾害并没有因中国人民的翻身解放而退避三舍,相反,竟是灾害不断、频频袭来,其间的1959年至1963年,竟是接连五年大旱,再加上政策因素,造成了我国农业的倒退和徘徊;

  二是人口因素。我国人口基数本来就很大,新中国每年均已1000万以上的人口增长,再加上人口寿命的不断增长,吃饱穿暖的压力自然增加不少。可是毛泽东的中国,不仅基本战胜了自然灾害、克服了人口增长的压力,而且基本解决了温饱、实现了初步富裕,这不能不说是创造了一个人间奇迹。

 

  这些基本事实,难道不足以证明于幼军对我国农业集体化下的结论,是十足的谎言、十足的诬蔑、十足的妖魔化吗?

 

  五、农村合作化和集体化的成就还需要作历史的对比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有比较,才有鉴别。不比不知道,一比农村合作化和集体化的成就就凸显出来了。

 

  (一)农村合作化和集体化的成就,与改革开放后好有一比

 

  的确,到1980年中期中国人大多数再没有饥饿的感觉了,而且中国人将缺粮的帽子“甩到太平洋里去了”。这确实有农村家庭承包制的功劳,不承认是睁眼说瞎话。但是,你还得承认,按照人民公社1965年至1979 年粮食增长的速度,到1980年代也会将饥饿的感觉驱除出人们的灵魂,将缺粮的帽子“甩到太平洋里去”。这是不是我们将假设当成了事实呢?不是的。

 

  据研究,中国由于气候原因,粮食产量大多五年左右经历一次丰年和歉年的波动,因而分析农业数据趋势通常用五年滑动平均数。按照这个滑动的平均数,1968年—1987年的滑动平均线基本是一条快速上升的曲线,19年间人均粮食增加104公斤,年均增长1.75%。其中,1969年—1971年,年均增长达到5.8%;1977年-1979年,年均增长6.8%;而这其中竟有几年还是文革斗争最厉害的时候!1987年-1998年中国粮食的增长逐步放缓,年均增长0.94%。新世纪我国粮食还发生过一次重大的滑坡,2003年人均粮食只有333公斤。此后,所谓的“七连增”、“八连增”,是在2003年谷底的基础上实现的。

 

  因此,毛泽东时代粮食增长的速度并不逊于改革开放之后,毛泽东已基本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假借毛泽东几年时间,毛泽东就已解决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但是你还得承认,是人民公社大规模的“土、肥、水、种、密、保、管、工”的建设、培育、推广为改革后的农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才有了1980年代中国农业的长足发展。你还得承认,是人民公社集体化时期兴办的社队企业奠基,才有了后来的乡镇企业的星火燎原。你还得承认,人民公社集体化时期的基础成果既前无古人又后无来者,连当今的《人民日报》都不得不引用农民的真言“吃的是大跃进的水,种的是‘农业学大寨’的田”肯定这个事实,并且这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实。你还得承认,进入1990年代后中国农民的收入虽然总体在提高、生活还在逐步改善,但中国发生了严重的“三农”问题,已是不争的事实。最后,你还得承认,中国农业的发展早就到了一个十字街口,不改革确实是死路一条了——在经过新中国60年农业总体上的高速发展后却又重新敲响了粮食安全的警钟、土地安全的警钟、种子安全的警钟、农村贫困化的警钟!

 

  因此,说“要吃米,找万里;要吃粮,找紫阳”不仅是无知,而且是无耻加混蛋。

 

  (二)农村合作化和集体化取得的成就,与同期的印度好有一比

 

  印度与中国有相近的历史、相近的土地规模(解放初期人均耕地比中国多将近一倍)、相近的人口,印度气候温和,自然条件远远优于中国。印度和中国的农业几乎站在相同的起跑线上。

 

  但是,到1980年,印度和中国的农业真的成了“龟兔赛跑”:

  印度的化肥产量是中国的四分之一,拖拉机的产量只有中国的一半;

  印度的粮食产量是14015万吨,中国是32056万吨,中国是印度的229%;

  印度的大豆产量是45万吨,中国是794万吨,中国是印度的1764%;

  油菜籽印度是142万吨,中国是385万吨,中国是印度的271%;

  棉花印度是1300万吨,中国是2707万吨,中国是印度的208%;

  肉类印度是87万吨,中国是1205万吨,中国是印度的1385%;

  牛奶印度是1300万吨,中国是114万吨,中国是印度的9%;

  水产印度是245万吨,中国是450万吨,中国是印度的184%。

 

  要命的是,中国在1980年前就建立了基本完整的农村文教体系和医疗卫生体系,而印度至今比中国1970年代的水平还差得远呢!

  更要命的是,中国度过三年困难时期后再没有发生大的饿死人事件,而印度直到今天仍然每年有300-400万的非正常死亡人口!(数据来源:中国统计数据网<1997>)

 

  (三)农村合作化和集体化取得的成就,与同期世界整个农业的发展还好有一比

 

  中国1969年-1979年粮食总产从2.11亿吨增加到3.32亿吨,年均增长4.64%;世界同期粮食总产从12.13亿吨增加到15.61亿吨,年均增长2.55%,中国是全球增速的182%。

  中国1960年-1980年耕地面积从1.17亿公顷增加到1.34公顷,年均增加0.68%,中国是世界垦荒进度的8.5倍。

  1984年与世界1994年比较:中国谷物的单产产量是世界的128%,稻谷是世界的147%,小麦是世界的121%,玉米是世界的91%。大豆是世界的64%,花生是世界的138%,油菜籽是世界的92%,多项大宗农产品单产产量将世界平均的单产产量抛在后头。

 

  正因为“耕地面积的增加。单位面积产量的增加,中国农产品增长速度超过世界水平是必然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而这几乎都是人民公社集体化的全部功劳。(参见杨松林先生:《总要有人说出真相》)

 

  (四)农村合作化和集体化取得的成就,还与欧美发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好有一比。

 

  的确,将一个在备受帝国主义欺凌,遭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严重压迫,人口众多且资源十分有限,几乎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并且只经过短短的27年时间建设的毛泽东时代的农业成就,与没有人口压力且人均农业资源极为丰富、经过数百年工业化建设、有着高度科技成就的欧美各发达国家比农业劳动生产率,比农业现代化,那是叫花子与龙王爷比宝,怎么比你都相形见绌、自渐成秽。莫说是毛泽东时代短短的27年,就是经过新中国现在64年的建设,也还是相形见绌、自渐成秽;莫说是新中国现在64年,就是再过64年,恐怕还会有些相形见绌、自渐成秽。

 

  但是,如果我们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做这样的对比,就比出了毛泽东时代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的辉煌:

 

  毛泽东时代新增土地面积达3.9亿-4.8亿亩,超过了发达国家的总和还多;建成的有效灌溉面积接近世界总灌溉面积的四分之一,灌溉密度是美国灌溉密度的近4倍;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中国农业绿色革命,瞄准世界绿色革命、迎头赶上世界绿色革命、最终超越了世界绿色革命;建立起中国独立自主的化肥工业体系和有机农业体系,事实上率先在世界上建立起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用不到世界发达国家四分之一、五分之一,甚至六分之一的土地,基本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使可爱的艾奇逊老爷的预言彻底破产……这些难道还不能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吗?这些难道不是超越欧美发达国家的成就吗?(杨松林:《总要有人说出真相》)

 

  这些比较出来的我国农业集体化的奇迹,难道不足以证明于幼军对我国农业集体化下的结论,是十足的谎言、十足的诬蔑、十足的妖魔化吗?

 

  六、必须客观对待三年困难时期中国农业的倒退

 

  毋庸讳言,1959年至1961年,我国农业陷入了比较严重的倒退。这个倒退,既有农业体制和农业指导思想的原因,也有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的原因,更主要是发生了严重自然灾害的原因。

 

  (一)农业的倒退主要是自然灾害的原因

 

  1959年-1961年的“三年自然灾害”,有两个显著特点:

 

  一是灾害面积大。1950年——1958年的九年中,年平均受灾面积为1971万公顷,成灾面积为877万公顷。1959年——1961年受灾面积达到年平均5728万公顷,是此前九年平均值的291%;成灾面积年平均2251万公顷,是此前九年平均值的257%。受灾和成灾面积均为中国有记录以来数量最大的。

 

  二是灾情持续时间长且每年都加重。1959年成灾面积比1958年几乎翻一番,而1960年再扩大82%,1961年继续扩大15%。

 

  年均5728万公顷受灾,占当时11700万公顷耕地面积的一半左右,受灾面积之大,粮食减产非常严重。这“三年自然灾害”,不仅是此前中国150年间发生的最严重的自然灾害,而且是之后再也没有超过的自然灾害。(上述数据由美国国际环境及发展研究所与世界资源研究所合著的《世界资源:1987》认定)

 

  因此,严重的自然灾害是造成农业倒退的主要原因。

 

  (二)农业的倒退也有人为的因素

 

  这些人为因素主要包括:农业所有制关系很不稳定且追求“一大二公”,各地严重刮起共产风、高指标风、强迫命令风、浮夸风、瞎指挥风等“五风”,工农业生产之间的矛盾等。由于这些失误和错误的存在,加剧了这场农业倒退。但这些失误和错误,只是次要方面的因素。

 

  (三)这次农业的倒退并没有严重到大量饿死人的地步

 

  从统计数字看:

  1949年,我国粮食总产量11318万吨,户籍人口54167人,人均粮食209公斤;

  1959年,粮食总产16968吨,户籍人口67207万人,人均粮食252公斤;

  1960年,粮食产量14385万吨,户籍人口66207万人,人均粮食217公斤;

  1961年13650万吨,户籍人口65829万人,人均粮食207公斤;

  1962年,粮食总产量15441万吨,户籍人口67295万人,人均粮食229公斤。(《中国统计年鉴<1987>》第252页)

 

  那个年代普遍感觉最饥饿的1960年,人均粮食却比1949年人均还高8公斤,比2009年的印度人均产量212公斤还高5公斤。这样的粮食人均水平,足以让一个大国的人民处于饥饿状态,但在一个分配比较公平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可能出现大量人口饿死。近年我国数学家孙经先教授、民间学者邋遢道人用铁的事实揭露了杨继绳“饿死三千万”的谎言,自然也洗去了于幼军在这个问题上泼向毛泽东、毛泽东的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问题上的脏水。

 

  因此,总起来看,这次农业的倒退,主要是严重的自然灾害引起的,而农业体制的反复和调整、政策措施的失误和错误加剧了这场农业的倒退,是“九个指头、八个指头、七个指头与一个指头、二个指头三个指头”之间的关系。

 

  因此,将我国1959年——1961年三年的农业倒退的主要原因归咎于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制度不是无知无畏,就是别有用心——因为他们无法解释:1956年——1958年正是合作社和人民公社贪大求洋的时候,却是我国粮食产量高速增长的时候!而被称为“动乱”和“国民经济到了崩溃边缘”的十年文革,更是我国农业比较高速且稳定增长的时期——反过来说,在动乱的情况下,还能保持农业的持续稳定的增长,我们是不是可以由此推论:中国的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制度是一种具有内在激励动力的基本农业制度呢?

 

  七、我国农业集体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同时任何事物都是在曲折中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我国的农业集体化制度也不例外,在发展过程中,既存在一定制度缺陷,也存在一些严重问题。

 

  (一)人民公社所有制的反复和调整,给人民公社的发展投下了阴影

 

  人民公社当初设计的“一大二公”体制,确实脱离了当时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实际。人民公社是农民自己的发明,毛泽东和党中央将这个农民自己的发明变为全党和全国农民的行动后,确实存在过“一大二公”的制度设计。大多数地方是一乡一社,少数极端的地方,竟至一县一社。人民公社内部,社、管理区(大队)、作业队(生产队)的权责利划分也很不明确,致使作业队(生产队)内的农民多劳不能多得,少劳不是少得。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是陷入过理想主义。但毛泽东终究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的现实主义者。从1959年的成都会议、郑州会议开始,毛泽东和党中央就开始调整人民公社的所有制体制。这意味着人民公社集体化以后,不到半年毛泽东和党中央就在开始调整。几经努力,一年后人民公社体制的调整基本到位:公社的规模,基本以1956年设立的行政乡为基础;公社内部,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所谓“队为基础”,即以生产队为基础,而生产队的规模基本是初级社的规模。1961年3月,《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草案)》颁布以后,我国农业集体化的体制就用法的形式确定了下来,再也没有大的反复和变动,直至人民公社解体。

 

  人民公社当初所有制的反复和调整,成为造成我国农业三年严重困难的人为因素中的一个重要原因。这自然,也给后来的人民公社的发展,投下了长期的阴影。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人民公社体制调整问题上,不是毛泽东“独裁”,反而是毛泽东太民主了,上上下下反复征求意见,以至人民公社体制的调整,显得有些延宕和迟缓。

 

  (二)人民公社经营体制僵化,生产单一

 

  第一,人民公社化后,集体经济取得了绝对优势地位,个体经济只有1-2%。这一状况,显然使我国农村的所有制形式缺乏弹性,也因此失去“鲶鱼效应”,使人民公社的活力显得不够。

 

  第二,人民公社作为生产组织,本来是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载体。但是,由于农村生产力的限制,绝大多数的人民公社成了单纯的农业生产组织,人民公社的制度优势没有发挥出来。即使在农业生产中,本来是“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然而在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公社却是“以粮为纲,其它砍光”。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基本变成了以粮食为主的农业生产。同时,在生产经营的体制中,毛泽东早在1959年,就强调人民公社要发展商品生产,不仅社外的物质要进行货币交换,而且社内的物质也要进行货币的交换。然而在实践中,尽管一再强调不能“一平二调”,但还是存在相当的“一平二调”行为,无偿剥夺了农民的劳动和农民的劳动果实。

 

  第三,在商品交换中,农民生产的商品,基本被“官办”企业所垄断,造成农民的一部分劳动成果“被剥夺”。并且农民千百年来习惯的农村“自由市场”,又一度被限制,甚至被取消,限制了农民的商品交换自由。农民的不满,自然加深了对人民公社集体化的不满。

 

  凡此种种,必然使人民公社制度缺乏活力,影响了人民公社制度优势的发挥,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劳动积极性。

 

  (三)人民公社生产管理不到位,分配原则落实不力

 

  人民公社本来就是生产组织,就是生产企业。任何企业和生产组织,都应该搞好经营管理,搞好成本核算,让农民增产增收,逐步地走向富裕。毛泽东早在《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就强调要搞好经营管理和成本核算。可是,在实践中,相当一部分的人民公社生产队,在生产过程中,不讲劳动效率,出工大呼隆,作工磨洋工。在分配问题上,人民公社体制出现了一定偏差,即基本口粮定得过高,劳动获得定得较低,挫伤了全劳力户、壮劳动力户的生产积极性。这样的劳动生产和分配状态,自然严重地损害了人民公社制度的形象。

 

  正因为人民公社集体化存在上述问题,因而人民公社集体化始终存在一个巩固和发展的问题;也正因为人民公社集体化存在上述那些问题,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当初受到农民的欢迎,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七、农业集体化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是对立统一的

 

  这是一篇大文章,需要专门阐述。这里只提出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农村集体化的纠错、深化和完善;

  第二,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在农业集体化取得巨大成绩的基础上实行的,同时又一定程度破坏了农业集体化形成的生产力;

  第三,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制度设计本来是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结合的体制,是一种集体经济制度,至于后来只有“家庭”没有“集体”,那是由于于幼军式的官员太多了;

  第四,无论怎样,现在的农村土地至少在名义上还是属于集体所有,同时还有一部分确实是属于集体所有制;

  第五,1990年代对在原社队企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的改制,实际是一个私有化的过程;

  第六,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内在动力早在1990年代初就已释放殆尽,由于继续推行新自由主义的农业政策造成了我国长期的“三农”问题;

  第七,邓小平当年是有“农业第二次飞跃”的设想的,这个设想目前已在中国大地涌动。

 

  因此,于幼军将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与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截然对立起来,不是暴露了他的无知,而是暴露了他的居心不正!

 

  八、于幼军诬蔑、妖魔化中国农业集体化的目的

 

  于幼军是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的哲学博士,自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深厚的学者型高官。这样的学者型高官,吃着共产党的饭、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巨大权力,理应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中国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历史的是非对错作具体问题具体的分析。可是,他不,他仍然用他那把独立而超然、具有神一般力量的生产力标尺——实际是一把历史唯心主义的标尺、新自由主义的标尺——量度一切、臧否一切,并且几乎否定毛泽东的农业集体化的一切。

 

  由此,他必然会无视当时中国社会工业化的根本要求,无视中国5亿农民组织起来的强烈愿望,无视农民共同富裕的发展要求,无视我国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是“党的领导,农民自愿”的历史现实,无视我国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取得的巨大成就,无视八亿农民在毛泽东时代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这一了不起的成就,无视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给中国现代农业奠定的雄厚物质基础,无视农业集体化和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两者之间的内在统一。

 

  由此,他必然要将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歪曲为毛泽东的意志,歪曲为强迫命令的结果的;必然要故意夸大我国农业集体化过程中出现的短暂倒退的问题;必然会将短暂的农业倒退歪曲为整个农业集体化时期的倒退的问题的;必然会对无良学者虚构的三年困难时期“饿死数千万”的污蔑不作任何分析,就认为主要是“人祸”的;必然故意将农业集体化和农村家庭集体化对立起来,以此证明农业集体化搞早了、搞糟了、搞错了的。

 

  如此种种,只能证明于幼军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披着马克思主义的外衣,妖魔化中国的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推行中国土地的私有化,为他们的资本主义复辟梦鸣锣开道!

 

  (【原创】来源:昆仑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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