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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伟:论深圳警察查身份证事件
点击:  作者:师 伟    来源:作者微信,昆仑策研究院编发  发布时间:2016-06-14 08:27:54

 

 

  关于这个事情本身,读者看看题图应该马上就大致清楚了,因为网上疯炒太厉害了——5月21号,在深圳宝安西乡,两名女子逛街,被警察检查身份证,两女子不配合,被警察带回进一步调查!在去派出所的路上女子偷偷录下一段视频,视频记录了警察和女子口角争论中的一些不文明的说辞。

 

  6月10号下午,这个视频突然在网上爆发传播。

 

  碰巧的是,几天之前,有公知在网上煽动网民拍摄执法过程、号称这是法律规定的——其实这是瞎扯,对执法过程未经允许的拍摄是不合法的,具体可参考我写的《论路人拍摄执法过程》。

 

  对深圳警察查身份证这件事情,我的看法是——

 

  1、公民有配合警察查验身份证的义务;

  2、警察对不配合的查验对象可带回进一步调查;

  3、警察的语言有改进之处、但在此事中并非主要问题。

 

  为了说明以上三点,我们先普普法——

 

  相关的法律条文: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公民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证明身份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十八)办理其他事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第四条 民警执行盘查任务时,应当着制式服装;未着制式服装的,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结论: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出门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但是警察可以查验身份证。所以没带身份证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也就是身份证还是随身携带比较好。确实没带遇到查验的、通常背号码也行,当然万一没带身份证又不幸遇到查要犯之类的特殊情况,可能你费的周折就大很多。

 

  另外查验时,警察穿制服的话可以不用出示证件。

 

  所以警察要求查两个女子的身份证,一点毛病也没有,正常人配合就得了。但这两女子不知是啥原因,反正就是不配合(从目前信息披露的更多信息看、是受了公知忽悠),然后被依法带回进一步调查,途中偷拍视频,于是警察讲的话被录下来了。

 

  清楚了来龙去脉,大致也就清楚双方为什么都有情绪而导致口角了。

 

  由于视频不是警察上传的、内容当然对警察不利,比如警察明显怄气说怀疑这两人是男是女,其实是源自之前这俩女的质疑警察的真假——其实类似情况是可以打110来核实的。

 

  这个事情很清楚地说明拍摄执法过程弊端:因为我们无法通过视频看到事情的全貌,而断章取义的视频是如此地形象、如此地富有感染力,比警察解释的影响力大多了。

 

  现在的局面是舆论更多在指责警察,宝安警察的反应还算及时——深圳公安宝安分局当天(6月10日)发布微博回应:我局已关注到网上转发的流塘所民警执法不规范的视频。市局、分局督察部门目前已展开对该情况的全面调查。感谢社会各界对宝安警方的执法工作予以监督和关注。

 

  所以此事我们等结果就好了。但不论事情本身如何,我们必须要明确的是——公民有配合警察查验身份证的义务。所谓义务,就是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尽的责任。简单说,就是让你干就得干的事情。

 

  正常履行义务,就不会有问题。

 

  不履行义务?那求仁得仁、后果自负。

 

  就这么简单。

 

 

  类似事件的大背景是这样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大家对执法的要求也提高了、甚至出现一些不合时宜的要求,比如拍摄执法过程——这在全球各国都是不允许的。对此有质疑的我强烈希望你出国试试。

 

  同时总体而言,中国的执法者是很文明、很努力的,一个警察和路人的口角都会被疯炒、说明炒作者找不到更严重的事情了。否则为什么不炒作更严重的事情?

 

  你可以用你的常识判断一下以下是不是事实——

 

  在墨西哥,我们通常会看到两女的被绑架、被撕票;

  在印度,我们通常会看到两女的被好几人那个啥;

  在美国,我们通常会看到两女的被警察击毙;

  在德国,我们通常会看到两女的被难民骚扰;

  在法国,我会通常看到两女的上街不敢穿裙子;

  在日本,我们通常会看到两女的被美军那个啥;

  ……

 

  我说得没错吧?

 

  所以一个警察和路人的口角都会被疯炒说明中国的环境是很好的,其中当然有执法者的功劳。

 

  然而中国良好的治安反而给某些没文化的人怀疑甚至污损执法者带来了空间,这不能不说是一件荒诞的事情。

 

  少跟我谈部分执法者差劲的个案——用个案讨论社会问题是无意义的,否则你说十个个案、我可以举出一百个相反的个案。但那有意义吗?

 

  我们来看看一些统计数据——

 

  中国警察人数190万、武警人数66万,也就是中国的警察的人口占比是1.3‰,是全世界最低的国家之一、大部分欧美国家都在2.5‰以上。即便把辅警和武警都加上,也不会超过2.0‰。而且我国武警基本上是边防力量。绝大部分时候不参与办案与其他公安事务。在上海这样的大都市,警力配置达到了2‰,可是其他国家同级城市都在4‰~5‰。

 

  这些数据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国的一线民警长期是一个人在做两个人以上的事情,加班熬夜,没有补休,数年甚至数十年如一日奋斗在一线,没有休息。

 

  当然由于职业的特点,每个国家的警察加班熬夜都是常事,但是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有一定的调休补偿制度。比如香港,警察每工作三年,可以享有一个长达半年的带薪假期。但是中国大陆没有。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中国警察的个人权利其实是长期被侵犯的,尤其是休息权。一个国家的警察的基本权利没有得到保障,想要他们长时间地完美地去工作,显然是天方夜谭、显然是强人所难、显然是空中楼阁。

 

  同时警察是一个心理压力远超社会平均水平的行业,心理学研究表明,警察仅在任职头三年内耳闻目睹的丑陋现象和感受比普通人一生中见到和感受的还要多。这导致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成为警察的常见病。

 

  中国每年牺牲的警察为400~500之间,其中猝死的比例大约是一半。比如2015年全国有438名警察牺牲,4599名警察负伤。牺牲者平均年龄为46.3岁。数据来自公安部。

 

 

  甚至还有调查显示“中国一线警察的平均寿命为48岁”——由于我没有查到更多的调查背景资料,比如调查范围、时间、地点等,严谨起见就不展开了、仅作参考。

 

  大家习惯于说“事情应该是怎么样的”,但很少说“事情实际上是怎么样的”。我们当然非常愿意追求尽善尽美,但这是不可能的——你的工作当中就一点毛病也没?作为执法者,应该尽力在执行程序、保护嫌疑人的权利。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民警都会这么去做,特别是在他们长期加班、熬夜,或者连续三四十个小时没有休息过的情况下。因为当两个个人权利产生冲突的时候(这个冲突本来是可以避免的,比如这次深圳警察查证事件),执法者肯定更倾向于保障自己的权利。

 

  我觉得大家看看“应该”和“实际”的差距在哪里,然后再去讨论怎么缩短这个差距,会比较好一些。

 

  再列一个实际的数据吧,大家自己揣摩一下:

 

  2015年,北京市计划招收警察3000人,报名人数仅1500人,比例2:1;

  2015年,全国公务员招收22249,报名人数报名205.7万,比例1:92.5;

  (数据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xwsz/zyxw/201601/21_136979.html)

 

  比较结果是相差185倍。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再通过不合法或者不恰当的拍摄执法过程来搞所谓的监督执法,这会让矛盾缓解还是激化?

 

  请冷静想想!

 

  说明一下,本文不打算说服那些糊涂虫,只希望明白人能得到更多信息以有助于说服那些摇摆的人。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非洲梦——这是一位警察朋友的公众号,对警察的日常写得更专业。

 

  最后说说自己的经历作为本文的结尾:

 

  这些年我被警察查身份证就两次,碰巧都在这两月——

 

  1、乌鲁木齐

 

  上周我在乌鲁木齐,顺便去了天池,回乌鲁木齐遇到警察查证,我的在机器上刷,同行的亲戚有两个没带、报了号码也过了,前后不到一分钟。

 

  其实我希望警察查得越严越好,因为这对我们老百姓有利,新疆的情况你知道的。

 

  我注意到每次国外出现空难后,机场乘客闹事的人就少很多——有些人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说直接点就是:贱!

 

  2、深圳

 

  上月我到珠海讲课,下课后乘船回深圳,出蛇口港时遇到两个警察守着门、查乘客的身份证,我很快掏出身份证,警察在机器上刷了一下就还给我了,前后不到三秒钟、我的脚步几乎都没停。

 

  然后我就回家了,留下警察继续查别人,我才不管你是查逃犯还是抓嫖客!反正警察的出现说明此处危险程度比较高,早早离开是正事。

 

  我认为99.99%以上的网友跟我一样的反应。

 

  这才是正常人!

 

  (来源:作者微信,昆仑策研究院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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