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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法天:聘请邓亚萍为兼职教授何错之有?
点击:  作者:吴法天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综合  发布时间:2015-12-08 10: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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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豫了两天,才写这篇文章,是因为我的观点肯定会得罪一些人。尽管这些年来我总是因为说难听的真话,得罪过不少人,但这次涉及本单位,又多了一份忧虑。好在法大一直是兼容并包的高校,一直宽容我这种少数派谬论,所以不妨再斗胆一回。

 

  请世界冠军教乒乓球有错吗?

 

  邓亚萍受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的新闻,最初在互联网上曝出,就是伴随着上面这张照片。明眼人其实不难看出,站在邓亚萍身后的,是身着乒乓球队服的大学生,地点似乎在体育馆。那么,很容易联想到的是,作为乒乓球世界冠军的邓亚萍,是来指导中国政法大学乒乓球队的。中国政法大学不只有法学一个专业,法学专业的学生也不是不上体育课,更何况,全国任何一所高校都有体育教育部,上过大学的人都明白这个常识。然而,舆论从一开始,似乎就被有意地引导到邓亚萍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法律这条歧路上去了。你见过学生穿着运动短裤在体育馆上法律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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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稍微搜索了一下就发现,去年8月,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锦标赛,中国政法大学队获得女团冠军、混双冠军、男团亚军、女双第三名。中国政法大学队男队的教练是前国手杨策,决赛对手是由世界冠军刘伟领军的北京大学队,实力超强,我校男队最终以2:3不敌对手,获得亚军。女队则以3:2战胜对手北京邮电大学队,蝉联冠军。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乒乓球队二十二名运动员,一半是全国冠军,一半是全国亚军,成绩如此优秀,应该是中国政法大学参与全国大学生体育赛事的一大亮点。那么,聘请更为优秀的教练提高学生乒乓球水平,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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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学校随后发布的公告表明:中国政法大学聘请邓亚萍女士为兼职教授,是由体育教学部向学校提出申请,由人事处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聘任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该申请,聘请邓亚萍女士为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其主要工作是支持学校高水平乒乓球运动队的建设发展。公告中还称,学校希望通过聘请邓亚萍女士为兼职教授,能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乒乓球高水平运动队成绩,营造健康向上的体育文化氛围发挥积极作用。

 

  邓亚萍,原中国女子乒乓球队运动员,奥运冠军,乒乓球大满贯得主,她在14年的运动生涯中,共拿到18个世界冠军,她在乒坛排名连续8年保持世界第一,是乒乓球史上排名“世界第一”时间最长的女运动员。何况,邓亚萍还获得了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当代研究专业硕士学位,又从英国剑桥大学基督学院获得土地经济学博士学位。那可不是荣誉学位,人家是正儿八经在那毕业的。论武论文,还有谁,比她更合适当中国政法大学乒乓球队的兼职教授呢?

 

  当然,也有人会说当兼职教练更合适。但兼职教授相比于兼职教练,一字之差,前者更代表一种身份和荣誉,对于邓亚萍这样的社会名人来说,似乎比较适合前者。而且,体育教学部在中国政法大学本身是和法学院平等的教学单位,也有教授副教授的职称,而非都称为教练。兼职教授就是个虚职,与我们平常所说的教授完全两个概念,它不是一种职称,只是业余兼职的称呼而已。“兼职教授”听起来比较高大上,如果你喜欢,也可以改为“兼职评论员”、“兼职观察员”、“兼职讲课者”。至于如今大学之媚俗,通病而已。

 

  邓亚萍刺痛了某些人的神经

 

  邓亚萍受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的确引起了舆论争议。本校的一位本科生首先发难,写了一封公开信,还有某教授声称不与邓亚萍做同事而要“逃离”。或许校方也没有想到这件事会引起这么大的新闻效应,所以准备不足。一则简单的公告,显然难以平息舆情,中国政法大学校方被卷入舆论漩涡,外要遭受媒体的批评,内要承受某些师生的责难,真有“好心办成了坏事”的感觉。那么,中国政法大学校方真的错了吗?

 

  中国政法大学每年聘请很多社会名流当兼职教授,我也多次亲身见证过中国政法大学聘任兼职教授的仪式。这是常态,君不见如侯宝林曾受聘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六小龄童被聘任为浙江大学兼职教授,周星驰被人大商学院聘为兼职教授,成龙是民航飞行学院荣誉教授和北大客座教授,牛群是安徽大学中文系兼职教授和合肥炮兵学院客座教授,唐国强是南京理工大学客座教授,赵本山是国防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华东政法大学不也聘请了六小龄童、韦唯、黄豆豆等演艺明星作为兼职教授吗?如果要批评这种现象,都一视同仁吧,怎么就没人质疑周星驰当人大商学院兼职教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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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星驰接受人大商学院“兼职教授”聘书时调侃说,“"有了教授头衔我就能名正言顺进校园了”。

 

  兼职教授并不需要很高的条件,我本人在29岁博士后出站的时候,就受聘为燕山大学法学院的兼职教授,至今我还保留着聘书。关于兼职教授聘任,中国政法大学是有《关于聘用兼职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授予名誉教授的暂行办法》的,这个规定就在学校规章制度典里。《办法》要求受聘兼职教授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品行端正,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是在本人从事的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四是身心健康,热心并能够参与我校的教学科研活动。形式上,邓亚萍看来也是符合的。

 

  那么,为何舆论对中国政法大学聘任邓亚萍为兼职教授如此敏感?熟悉互联网舆论的人其实对答案都心知肚明。邓亚萍先后担任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人民日报社副秘书长、“即刻搜索”总经理等职,而且据传闻说她在任“即刻搜索”总经理时败光20亿。这个才是很多人反感邓亚萍的真正痛点!20亿一直是坊间传闻,从来没有人去核实过,但“即刻搜索”项目失败是事实。在互联网搜索早已成为一片红海的时代,人民网当时做出投资互联网搜索业务的决定时,很多业内人士都不看好。邓亚萍是被人推到那个位置的。

 

  坚持了两年,最后失败了。即刻搜索的失败,本来只是互联网项目诸多失败案例中的一例,这样的事情每一天都在发生。如果发生在创投领域,根本不是事。孙正义投资的项目,也有太多失败的案例,不能只看到成功的马云。如果邓亚萍真有责任,或者有严重过错,早就该追究责任了,但显然这个错误并不是她本人造成的。只不过“即刻搜索”是人民网的项目,而且是根红苗正的邓亚萍当帅,更可怕的是邓亚萍在任内还不合时宜地说了力挺《人民日报》的话。在网络舆论的生态圈里,这是多么“政治不正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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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刻搜索的失败,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邓亚萍承担着舆论场上的压力。

 

  邓亚萍只是代体制受过的符号

 

  如果邓亚萍没有出任过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人民日报社副秘书长、“即刻搜索”总经理,如果“即刻搜索”项目没有失败,如果邓亚萍没有说过支持《人民日报》的话,或许今天她受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不会有任何风波,毕竟社会名流受聘兼职教授的事情满地皆是,很多人的条件未必有邓亚萍高。兼职教授只是一个虚名,不占指标,不发工资,对高校人事体制没有任何冲击。有教授说这是“与邓亚萍共事”只是文人的矫情罢了。醉翁之意不在酒,而今的所有骂名,冲的其实就是邓亚萍与体制的关系。

 

  曾几何是,舆论场上早已充斥一种奇妙的价值观。凡是支持体制的,都会受到抨击,批评体制的,都会得到追捧。在意识形态领域,西方世界价值观被一些意见领袖推崇,中国官方宣传话语系统被人为地妖魔化。中国特有的政治制度和管理体系,成了某些公知眼中的靶子,造谣、抹黑可以大行其道,维护体制者会被斥为“五毛”,甚至,爱国的会被骂成“爱国贼”,否则不以彰显其独特“气质”。市场化的媒体和社交网络助推了这种亚文化,形成了一种新的“政治正确”,官方传统宣传工具在这个战场一败涂地。

 

  邓亚萍很好地满足了舆论场里“靶子”的所有要素。她身上的话题可以牵出很多天然正义的话题。关于举国体制和竞技体育、关于国企和私有化、关于组织任命和民主选举、关于官僚腐败和舆论监督、关于高校行政和特权,每一个话题她都可能成为众矢之的。何况,邓亚萍本身有可以指摘的瑕疵。官方越认为又红又专的,互联网上的舆论越有可能反其道行之;官方越是不待见的,倒越有可能博得同情。受众对体制的不满,似乎都可以通过邓亚萍们这种具体的“符号”得到宣泄。张海迪、申纪兰等都曾在特定时期成为这样的符号。海外网络媒体曾经列出《中国人渣榜》,上榜者基本上是与公知意见不符的社会人士。

 

  中国政法大学是我见过的最兼容并包的高校,并不亚于我曾经任教过的北大。海子曾在这里任教,被称为“极右”的萧瀚和“极左”的杨帆在这里共事,意见不同的何兵和吴法天也相处融洽,学生和老师辩论的事情也每天在课堂上发生。对于某位学生就学校聘任邓亚萍为兼职教授一事发表公开信,我们老师不觉得意外,顶多就是说一句“后生可畏”,因为当年我们也是这么过来的。至于某位北师大学历史出身的教授声称要“逃离”法大,我们也都没放在心上,因为他声称要离开法大很多年了,他自己的问题一堆,法大的学术氛围可能也并不适合他吧。法大之大,少一个法学教授不少,多一个乒乓球兼职教授,也不算多吧。


  来源:作者微信,昆仑策研究院编发)


 

  【附一】新京报:

  法大公布兼职教授聘任四条件:邓亚萍完全符合

 

  新京报快讯 (记者沙璐)近日,邓亚萍受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一事引发热议,该校昨日表示将公布聘用兼职教授的相关规定。今日上午,记者拿到《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聘用兼职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授予名誉教授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受聘兼职教授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品行端正,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是在本人从事的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四是身心健康,热心并能够参与我校的教学科研活动。

 

  对于聘任对象,《办法》要求,兼职教授应“从我国政府机关、司法部门、学术团体以及教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学者中聘任”,聘期为1-3年。“聘任与审批程序”中规定:被聘人员填写申请表,由教学、科研实体部门推荐,经本部门基层学术委员会对受聘者的学术能力进行评议,人事处审查,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在决定聘任后,由人事处统一制作聘书,校长颁发聘书。

 

  据邓亚萍公开简历显示,其5岁开始打乒乓球,15岁进入国家队,14年的运动员生涯中共拿到18个世界冠军。在学术上,其最高学历是2008年从英国剑桥大学基督学院获得的土地经济学博士。职务方面,邓亚萍先后担任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人民日报社副秘书长、“即刻搜索”总经理等职。

 

  昨天,中国政法大学在回应邓亚萍受聘兼职教授时表示,聘任符合规定,“是由体育教学部向学校提出申请,由人事处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聘任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该申请,聘请邓亚萍为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

 

  【附二】新华网

  聘任邓亚萍为兼职教授,槽点在哪?


  中国政法大学聘任邓亚萍为该校兼职教授一事,5日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一些法大校友和网友对邓亚萍任职法大提出质疑,也有网友认为以邓亚萍的学历和成就有资格获聘。6日,该校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聘请邓亚萍为兼职教授符合兼职教授聘任规定中的条件和程序。

 

  正方

 

  邓亚萍胜任法大教授与否不妨交给“时间”

 

  对于邓亚萍获任法大兼职教授,公众的看法不尽一致。“挺”者,可能看到的是邓亚萍优秀的一面,或者在心态上相对包容些;“贬”者,可能出于对大学教学工作的深厚感情,担忧或害怕“外聘者”无法正常开展教学活动而影响大学发展。然而,邓亚萍是否适合担当教授工作,至少在目前是未知的,最好的方式还是交给时间检验。不可否认,邓亚萍确实有不菲的学历,也有人生感悟和经验,应该有了担任兼职教授的基础。如果因为她是体育明星,就一概认为她不会“专心”恐怕也失之偏颇。

 

  名人到大学兼职任教,绝非邓亚萍一人。两年前,同样是名人的央视主持人李修平和水均益,就受聘于西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他们相对高超的演讲水平和实践功底,确实让学生受益匪浅。当然也有不少专家学者或名人,受聘到国外高校担任教授,比如美国布朗大学曾向中国工程院院士黎磊石、刘志红颁发聘书,正式聘请两位中国肾脏病领域的领军人物为该院兼职教授。既然李修平等名人可以做高校的兼职教授,并获得学校和学生的认可,那么邓亚萍变身教授为何不行?

 

  至于邓亚萍变身教授后,能否真正履行好职责,也不完全取决于其专业和学历水准,应该还需要她的责任心和时间安排。无论怎样,不妨让邓亚萍试一试,不试一段时间是无法判断结果的。再者说,引进“外聘教授”可能会给高校带来全新的教育思路,也可以适当满足一些学生们从“校外教授”身上学知识和本领的欲望。如果此类“名人教授”真的不称职,大不了再经过法定程序解聘就是。(毕晓哲)

 

  反方

 

  兼职教授不可沦为学术的“擦边球”

 

  邓亚萍被聘任为兼职教授,引起一定的舆论风波,质疑也好,认同也罢,都应该是“对事不对人”,应该不存在对邓亚萍个人的“偏见与傲慢”。其实,由此产生的争议,核心问题在于认定资格与程序正义方面。如果做到了程序正义,相信也就不会产生实体的不正义。而中国政法大学恰恰在这一点,做得不完美,导致一些校友和网友的不满。希望通过这一次的争议,能够让兼职教授实至名归。

 

  不妨从院士增选中获得启示与启发。中科院院士增选每两年进行一次,2015年将最终增选院士不超过65名。今年是中科院院士制度改革后首次进行院士增选。从章程的改革到实践的践行,从立规矩到守规矩,从程序正义到实体正义,体现出守住院士称号的学术性和荣誉性的决心。

 

  兼职教授不可沦为学术的“擦边球”。高校的兼职教授,有各自的标准与规定,自主权在高校。然而,高校“有权也不可任性”,毕竟“兼职教授”不只是一个名称的问题,它肩负着一定的学术使命,需要维系学术尊严。就乒乓球比赛来讲,擦边球是一记好球,可以让对手防不胜防,甚至直接拿分。但是,在讲究学术的高校里,“擦边球”容易危害到学术生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兼职教授须兼顾“效率与公平”。当下,我们讨论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应该要做到区别对待,但有一点是必须的,那就是无论谁优先,都要“兼顾”另一方,否则都可能欲速则不达。如果高校在聘任兼职教授时,过于追求“效率”,而减省了一些程序,那么将造成不公平。鉴于此,笔者认为,学术以及与学术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必须严谨,以程序正义预防学术不端等问题的发生。(王旭东)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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