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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岸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点击:  作者:谭岸瑜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5-09-17 09: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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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正式出来了。我认真看了几遍,感觉这是一个可以接受的指导意见。至少不是有的人所鼓吹的那样。

 

  但在这个指导意见的指导下,则可以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具体的改革。一种是想国有企业能做强做优做大的,这是符合中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精神的,还有一种是想害死国有企业的。有的人总想害死中国的国有企业,他们是死心不改。

 

 

  一、关于“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


  我的看法是,可以试点,但不能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

 

  为什么?因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是政企分开。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一种可能是政企不分,政府干了企业应该干的事;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政府放任不管,那么这样的企业就可以为所欲为,国有资产流失也没人管。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利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但有的人对“淡马锡”情有独钟,你不给他试点一下,他们是不会死心的。试点可以做,即使是失败了损失也不大,但不能因为试点了就要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

  

  二、关于国资委监管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有的人是想把这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置于国资委与现有的国有企业之间,成为“第二国资委”。企图把原来的“国资委—国有企业”的两层结构形式,转变为“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的三层结构形式。正如有的人说,“主要思路是推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以后国资委主要管国资投资、运营公司,然后由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出面对国有企业履行股东职责。”我认为,这种思路,是要害死国有企业的。据说以前曾在地方上搞过这种思路的试点,并没有成功。

 

  我认为,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在国资委监管下的现有的国有企业之外,另设几个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给这种公司几百亿现金,让它们去买股票,去买企业,去投资。成功了再推广,失败了就总结经验。这样的公司不能多设,多了反而混乱难管。不能搞“第二国资委”,不能把国资委监管下的现有的所有国有企业置于这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下。这些新成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根本没有能力管理数量众多的资本雄厚的各种类型的大型国有企业。

 

  所以,国资委监管下的现有的国有企业,要坚持原来的“国资委—国有企业”的两层结构形式,新成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坚持“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的三层结构形式。要把这两种形式明确区分开来。

 

  “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我觉得这种方法比较好。把现在国资委监管之外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选出一些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三、关于“混合所有制”

 

  我觉得“混合”这两个字并不是好名字。混,有混乱之意。混帐、混蛋、混沌,这些都是不好的称呼。我曾提出的“人民联合共产所有制”,是一种公有制的形式。而混合所有制,是从西方所有制的形式而来,不可避免带有私有化的阴影。

 

  我认为,如果把“混合所有制”改名为“联合所有制”,其效果应该更加好些。“联合”比“混合”更好听,含意更积极,有“联合共赢”的意思。

 

  当然,继续使用“混合所有制”这一称呼,也不会有太大的不好。重要的是在具体的做法上不要出现大的问题。不能成为有的人利用来盗取国有资产、谋取暴利的手法。

 

 

  四、关于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

 

  我赞成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正是因为这是“为主”,而不是国资委的全部职责。而“管人管事管资产”,这才是全部职责。所以“以管资本为主”,应该是放在“管人管事管资产”这个全部职责之内的主要职责。资产就是资本,只是叫法不同罢了。

 

  管人还是要管的,只是比以前管少一些人,管好一些人。有些人国资委不用管,放给企业自己来管。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长,以及一些董事和监事,这是国资委必须要管好的。又比如“开展总会计师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委派的试点”,这个“总会计师”,也是作为出资人的国资委必须要管好的。

 

  管事也是同管人一样,只是比以前管少一些事,管好一些事。任何企业的任何控股出资人,没有一个不管事的。只是不同的出资人,管事的方式不同罢了。

 

  管资产就更不用说了。管资本,这本身就包括有管资产的意思。

 

  有的人企图用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来要求国资委不要再“管人管事管资产”了,甚至更露骨的要求国资委不要再管国有企业了,他们的企图都是想害死国有企业。

 

 

  五、我觉得《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很多内容都是讲得很好的。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这个国有企业的性质讲得很好。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这个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 也讲得很好。

  

  (来源:作者来稿,昆仑策研究院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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