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授的感慨
在某专家群里,谈到当下的学风,中央党校三农问题专家徐教授感慨地说:
“大致印象是,改革开放前十多年,学术期刊上冠以‘商榷’副题的论文很多,读起来很有意思。2000年以后,商榷的学术论文越来越少,基本上都是在自说自话。”
我和徐教授是同时代人,对于他的感慨,我深有同感——以至于没有经过他的认可,我就把他的感慨引用在这里了,伏请徐教授海涵。
二、前辈的学风
新中国之前的学风如何?
有人说,民国时期崇尚学术自由。
是否如此?我没研究,不知道,不妄议。
有一点我是知道的,民国时期,阅读《资本论》是要坐牢的,宣传《资本论》是要杀头的。如果今天这个《资本论》研讨会在民国时期召开,在座的诸位都得下大狱。
作为“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的50后,我且有幸忝列学界,对于新中国的学风,还是有一些切身感受可以分享的。
新中国的前三十年,甚至包括改革开放时期的80年代和90年代,尊重、提倡有针对性的商榷讨论,可以说是学术界的主流风尚。
即便在前三十年政治运动的氛围中,除了个别时期某些偏激的做法外【1】,只要不逾越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地位的基本红线,学界基本上还是尊重和提倡商榷讨论的。
尤其令我敬佩的是,在那个时期,学界前辈们之间的商榷对事不对人。他们在论战中或许是对手,在事业和生活中却往往是同志和朋友。
三、今天的学风
今天的学风呢?
“基本上都是在自说自话”,徐教授的这个感慨是不是事实?在座的学界同仁比我清楚。如果有人对徐教授的这个判断存疑,我建议他去翻翻主流刊物刊登的主流文章好了。
为什么今天“商榷性论文”很少见了?个中原由,在座的各位或许见仁见智。然而有一点大家心知肚明:虽然点名道姓的商榷很少见了,但山头、码头和圈子却并不少见。
表面上看,学术界是一派和谐的盛世景象;然而“自说自话”的背后,却是主流刊物上的伪问题泛滥成灾【2】。
说到“自说自话”,且慢,学界的中青年同仁多半会有些委屈,他们说:“赵老师,不是我们回避商榷性的学术讨论,即便我们写出来了,估计也发不出来吧?”
确实如此。所以面对他们的委屈,我也只有无语。
四、马学界的传统
然而公允地讲,在马学界,尊重和提倡商榷讨论的学风,这种优良传统今天仍然延续下来了。
看看我敬佩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程恩富老师主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和《海派经济学》,以及丁堡骏教授主编的《当代经济研究》,其中点名道姓的有针性的商榷讨论,并不少见。
还有《政治经济学评论》《河北经贸大学学报》,它们敢于刊登与主流观点商榷的文章,在马学界也享有盛誉。
我不是说,没有商榷就不能做学问了。我的意思是说,商榷讨论是学术进步的催化剂;“在商榷中互相提高”,这是一种学术境界。
这里,我要给刘爱文、李治国、吴文、刘仁营等教授的商榷精神点赞。
我还要给刘召峰教授定期组织学术讨论点赞。
我尤其要给马拥军教授点赞——在群里讨论“对象性”的含义时,马拥军教授提供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文本,就令我受益匪浅。
作为马学界的一份子,我也努力追求“在商榷中提高”的境界。“虽不能至”,理当尽力而为。
比如拙文:《“从抽象到具体”是〈资本论〉的研究方法吗》(载《当代经济研究》2022年第11期),就是以李佃来教授为对象的商榷文章。
五、为何是李教授
我之所以把李佃来教授作为商榷对象,并非针对他个人,只是觉得他的说法比较典型,有代表性而已。
李佃来认为,《资本论》的研究方法是“从抽象到具体”。然而在我看来,李佃来对《资本论》研究方法的理解,是值得商榷的。
尤其是,李佃来特意引用了马克思那段著名的论述(“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作为自己的论据。在我来看,他的这个论据或许误读了马克思有关“两条道路”的含义。
所以,拙文(《“从抽象到具体”是〈资本论〉的研究方法吗》,载《当代经济研究》2022年第11期)商榷讨论的对象,便指向了李佃来教授。
六、在商榷中深化
前几天我在知网查阅文献,偶然读到李佃来教授发表的新作:《关于〈资本论〉创作方法再探析》,简称《再探析》【3】。
我注意到,从之前的“研究方法”到现在的“创作方法”,李教授把《资本论》的“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合二为一,然后放进了《资本论》的“创作方法”。
《资本论》的“创作方法”,这个提法算不算是李佃来教授的回应?我不知道。但他提出的“创作方法”,应该是由来有自。
在我的阅读范围里,马克思着重论证的,是《资本论》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的区别。
所以,李教授提出《资本论》的“创作方法”,或是在认识上的一个深化,其创意值得认真对待。
在我看来,学术商榷与认识深化相辅相成,认识在商榷中不断得到深化。
七、有什么意义?
有人不解:“今天还在纠缠《资本论》的研究方法,有什么意义?”
我记得,与马克思同时代的俄国学者考夫曼,曾经专门纠缠过《资本论》的研究方法,他说: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是严格的实在论的,而叙述方法不幸是德国辩证法的”。
马克思对考夫曼的这个说法,给予了高度认可:“这位作者先生把他称为我的实际方法的东西描述得这样恰当”。
马克思为什么如此在意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的不同?
马克思为什么劳神费力去讨论《资本论》的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
马克思为什么把《资本论》的研究方法确认为“严格的实在论”?
那些质问“有什么意义”的人,应当思考一下这些问题。
八、“半句都不顶”
如果学界对《资本论》的研究方法已经达成共识,那么纠缠这个问题确实没有意义。
遗憾的是,尽管马克思确认《资本论》的“研究方法是严格的实在论”,可是直到今天,有马学者依然表示:坚决反对。
就连李佃来教授的《再探析》,也依然把“实在论”的方法贬低为“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认为“实在论”不是《资本论》的研究方法。
毛主席曾经讲:“有人说,我的话一句顶一万句。什么一句顶一万句!我的话一句都不顶,半句都不顶!”
看来马克思也一样,说了也是白说。
即便马克思签字确认《资本论》的“研究方法是严格的实在论”,也不顶用。
所以,继续商榷仍有意义。
针对李佃来的《再探析》,接下来我继续商榷如下。
李佃来认为:“从具体到抽象”的实证方法是“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所以不能作为《资本论》的研究方法。
我要与之商榷的是:马克思主义当然不是实证主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就不要“实证”。
正如科学不等于“科学主义”,经验不等于“经验主义”,客观不等于“客观主义”——实证,也不等于“实证主义”。
为了与科学主义划清界限,就连科学也不能提了;为了与经验主义撇清关系,就连经验也成了贬义词了;为了与客观主义分清敌我,就连客观也准不讲了;为了与实证主义势不两立,就连实证也避之唯恐不及。这不是马克思主义对待科学和实证的态度。
那么马克思主义又是怎么看待“经验”和“实证”的呢?马克思、恩格斯反复强调:
——(历史唯物主义)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
——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
大家想一想,AI从大数据中进行深度学习的过程,就是“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这个过程,不就是“实证”展开的过程吗?
所以,不要一看到“实证”二字,就把它与“实证主义”混为一谈。“实证”与“实证主义”不是一回事。实证是科学的起码要求,也是马克思一再强调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重要区别所在。
请问,如果《资本论》的研究方法离开了“经验实证”,那么它又如何与形而上学的“哲学思辨”划清界限呢?
如果连“经验”和“实证”都避之唯恐不及,还奢谈什么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
李佃来认为, “从抽象到具体”是辩证的思维过程。如果不承认“从抽象到具体”是《资本论》的研究方法,那就否定了马克思的辩证法。
我要与之商榷的是:“从抽象到具体”不等于辩证法,尤其是不等于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因为“从抽象到具体”并不是马克思的专利,唯物辩证的“从抽象到具体”才是马克思的专利:
(1)“从抽象到具体”的运思逻辑既可以是“辩证逻辑”,也可以是“形式逻辑”。西方经济学的“从抽象到具体”,就是数理逻辑(数学化的形式逻辑)的运思过程,而非辩证逻辑的运思过程。“从抽象到具体”当然是辩证法的重要环节,但是,断言一切“抽象到具体”过程都必然是辩证思维过程,这是对“抽象到具体”方法的误解,是把马克思的“抽象到具体”与一般意义上的“抽象到具体”混为一谈了。由此可见,“从抽象到具体”并不是马克思的专利,唯物辩证的“从抽象到具体”才是马克思的专利。
(2)“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既可以是“唯物”的,也可以是“唯心”的。比如黑格尔的辩证法,就是从“绝对真理”的抽象范畴出发的唯心辩证法(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提出的“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就是从最初的“纯有”范畴,到最后的“绝对理念”范畴的推演过程) 。由于悬置了“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这种建立在唯心基础上的“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法只能是形而上学的臆想。倘若马克思也像黑格尔那样,悬置或撇开了“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那么马克思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又有什么区别呢?
(3)“从抽象到具体”固然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环节,但并不是唯物辩证法的全部环节。黑格尔辩证法的过程并不缺少“从抽象到具体”的环节,但是恰恰缺少了“从具体到抽象”的环节。黑格尔辩证法的这个缺陷提醒我们,“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涵盖不了“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更不能代替“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
(4)李佃来认为,辩证法只存在于“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我认为,这是对唯物辩证法的误读。如果说在《资本论》中,只有“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才是辩证过程,那就奇怪了,难道马克思“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就不是辩证过程了么? 只讲“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法,不讲“从具体到抽象”的辩证法; 只强调“从抽象到具体”,却矮化“从具体到抽象”,这样的辩证法是黑格尔的辩证法,但不是马克思的辩证法。
总之,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不仅建立在“唯物”的基础上,而且也是“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具体”的对立统一,它既包括“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法,也包括“从具体到抽象”的辩证法。
十一、结 语
我与李佃来的分歧,这里不再重复。
讨论我们之间分歧的拙文:《“从抽象到具体”是〈资本论〉的研究方法吗》,已经发表在《当代经济研究》2022年第11期。读者可以对照李教授的观点,做一个比较。
最后补充两点:
其一,那些恶意诋毁马克思主义的言论,不属于正常的学术讨论,不在商榷范围之内,故应当坚决抵制并给予揭露批判。二者的区别,容另文讨论。
其二,我诚恳呼吁,马学界的刊物专门开设商榷栏目,以推动并引领良好的学风。
注:
【1】比如上世纪70年代,我因阅读鲁迅翻译果戈里的《死魂灵》,被有人当作反动小说“上告”。很多普通群众认为这纯属“上纲上线”,上面也认为这就是一个笑话,最后不了了之。可见,“相信党,相信群众”是有道理的。
【2】比如在经济学界,证明“放P为什么不脱裤子”之类的智障假设,居然卷成了选题之王(参网文:《赵磊:放P为什么不用脱裤子——来自现代经济学的证据》)。
【3】李佃来《关于〈资本论〉创作方法再探析》,载《中国社会科学》2023年第11期。
(作者:赵磊,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为赵磊教授在“第13届《资本论》与当代经济问题学术研讨会”的发言文稿;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作者授权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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