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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之光:要对违规违纪违法人员束之以规 绳之以法
点击:  作者:剑之光    来源:党建网微平台  发布时间:2016-02-29 09: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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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以来,国家网信办针对少数网络名人无视社会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任志强、@罗亚蒙、@演员孙海英、@王亚军上海、@荣剑2001、@文山娃、@纪昀、@大鹏看天下等网络大V账号。关得好!点个赞!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政治层面看,大V是社会中的人,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同时,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应追求的荣誉。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少数网络名人大V依靠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发展起来了,腰鼓起来了,有钱有地位了,他们不但不感恩社会,反而攻击使他发展和致富的社会制度,有的甚至吃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和西方反华势力串通一气,成为“砸锅党”“带路党”“美分党”。他们无视社会责任,滥用自身影响力,在网上攻击党和政府,攻击我们国家的优秀历史文化,并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决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名人不是特权人,不能为所欲为,不负责任,到处乱放炮、“大嘴巴”,要对人民、对社会、对国家负责,不能信口开河,肆无忌惮。

 

  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昆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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