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新闻热点 > 阅读信息
马 诚:南海仲裁在即,蔡英文“三立场”意在奉迎美国
点击:  作者:马 诚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6-07-08 23:20:09

 

  南海国际仲裁即将出笼,蔡英文当局发言人重申所谓南海仲裁的“三立场”:一是南海所有申索方对于南海权利主张,都必须要依照国际法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华民国”对于南海领土和海域权利的主张都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国际法。二是所有申索方都有义务尊重南海地区的航海自由和飞越自由是基本原则。三是所有申索方都要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争端,“我们主张台湾必须要纳入多边和平解决机制中”。

 

  蔡英文在此敏感时刻重申“三立场”, 虽经遣词造句、精心修饰,却掩盖不住奉迎、配合美国,借所谓国际仲裁向中国大陆施压的用心。

 

  第一,变向接受美国主导的所谓南海国际仲裁。行将出笼的南海国际仲裁,完全超越了《联合国海洋法》调整范围,是美国导演、菲律宾主演的一出闹剧,目的是要让中国长期背负挑战国际秩序、破坏地区稳定的污名。中国政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争端解决方式,不接受任何强加于中国的争端解决方案。对所谓的南海国际仲裁,“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用戴秉国前国务委员的话说,仲裁结果不过是“废纸一张”。蔡英文“三立场”强调“南海所有声索方对于南海权利主张,都必须要依照国际法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实际上是表明,台湾和美国的立场一样,用国际法条来解决其无权管辖、调整的南海主权归属问题,帮着美国把南海问题国际化,迫使中国大陆接受所谓国际仲裁。

 

  第二,和美国一起炒作南海所谓“航行自由”。多年来南海并不存在航行不自由、飞越不自由的问题,这一点蔡英文和台湾当局心里是清楚的。美国人鼓吹所谓“航行自由”,要的是“横行自由”、“霸权自由”,这一点蔡英文和台湾当局也是明白的。蔡英文的“三立场”强调,“所有申索方都有义务尊重南海地区的航海自由和飞越自由是基本原则”,无非是用另一种方式向国际社会宣扬,南海的确存在航行不自由、飞跃不自由的问题,而在这样一片辽阔的海域中,能对航行自由、飞跃自由构成威胁的声索方,只有中国大陆有这个实力,是中国大陆破坏了尊重航行、飞跃自由的国际基本原则。

 

  第三,呼应美国对中国“南海军事化”指责。由直接当事国和平谈判解决南海主权争议是中国的一贯立场,正是由于中国这个南海最大域内国家秉持和平立场,南海才一直风平浪静。是美国这个域外国家的军舰军机,破坏了南海的平衡和稳定,使紧张形势一再升温。针对美国在南海日益增长的军事威胁,中国在南海所属领土上做出适当的防卫部署,在炮舰压境时做出相应的军事斗争准备,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应对威胁的必然反应。蔡英文强调“所有申索方都要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争端”,是有意在给美国指责中国搞“南海军事化”,做一个隐讳的注角,暗指中国大陆不打算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争端,是中国大陆在南海搞军事化。

 

  第四,借所谓国际仲裁搞隐性“台独”。蔡英文“三立场”中称,“我们主张台湾必须要纳入多边和平解决机制中”。南海争议是域内主权国家间的争议,台湾作为中国的一部分,无权也毫无可能作为独立一方参与到南海解决机制中。台湾当局的正确之道,是和大陆携起手来,协调立场,共同维护南海主权和海洋权益,共同守住老祖宗留下的基业。台湾岛内有大量珍贵史料证明中国自古就对南海岛礁行使主权,对附近海域实施管辖。日本投降时是美国用军舰载着国军收复的太平岛等南海岛礁。台湾当局有责任把史料挖掘出来,公之于众。当然,蔡英文当局不会这样做,它想的是另一件事。把台湾作为当事方参与到主权国家间的南海谈判中,显然打的是“台独”算盘。

 

  蔡英文上台后的政治言行都由其“台独”立场所决定,在南海仲裁出笼前重申所谓“三立场”,同样如此。可以判断,所谓南海国际仲裁公布后,南海斗争可能出现更为复杂的局面,美国对我政治、军事压力将进一步加大。蔡英文及民进党当局在“台独”立场支配下,一定会按美国的意图行事,或成为一个新的搅局因素。值得注意的是,蔡英文当局也宣称,如果南海仲裁对台湾不利,不排除蔡英文登上太平岛宣示主权。这不过是民进党回应岛内民意压力的表演。从根子上看,蔡英文、民进党当局为了得到美国对“台独”的支持,根本不会和大陆站在同一立场上。隐性放弃南海主权,跟随、奉迎美国的战略行走,是蔡英文当局的必然选向。

 

  (作者系武警部队大校;【原创】来源:昆仑策网)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gy121302@163.com

  昆仑策网: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com


责任编辑:高天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