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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军|国有资本收益该不该全民分红?
点击:  作者:梁军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发布时间:2024-03-25 16: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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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分红,肯定不是我的首创。但我可能是阐述原理最彻底、最通俗的学者。
关于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分红,我推出成型的观点,已经是13年前的事情了。
2011年1月11日,我的第一篇国企改革评论文章,发表在《南方日报》上,题目是《国企改革仍在错误的轨道上慢跑》。
是的,你没有看错,发表时就是这个标题。
文章针对财政部扩大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和提高收益收取比例话题。当时我认为,从“收取”的方式、范围和比例等要求来看,丝毫没有跳出以往的思维模式和管理路径,没有体现改革的实质性进步。国企改革依然是在朝着一个错误的方向缓慢推进。
时至今日,我依然坚持当初的看法。
只不过,在我上一篇“之一”中,我不再用“错误的轨道”“慢跑”这样刺眼的字句,转而用“一条与市场化高速路并行的高等级公路”“不能猛踩油门撒欢跑”代之。
如果你认为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分红这个提法没什么新意,我同意。因为,此前确实有一些学者从多个角度呼吁过。但是他们都没有从科学社会主义本源的角度进行阐释,也没有从资本运行的闭环逻辑方面进行思考,仅仅是一种应急的(拉动消费)、应景的(共同富裕)的说法。
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分红,不是应急,也不是应景,而是应该。
如果没想过要这样做,或者就是不想这样做、还不赶紧这样做,都是不应该的。
就在不久前,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论国企利润全民分红的七大战略意义》,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凯。
刘凯提出:国企利润分红不仅有利于拉动居民消费、促进共同富裕,还能增强全体人民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主人翁的意识,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精气神和奋斗精神。作者基于经济学理论进一步深入论证,开启国企利润全民分红是既利当前、更利长远的战略选择,对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多重战略意义。
我认为该文最有价值的提法,是“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将改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是社会主义制度下‘重建个人所有制’的重大突破”……
英雄所见略同。
终于又等来一位同路人!
同路人远不止一位两位。
2021年初,赶在建党百年纪念重要时间节点前,我与程恩富、宋方敏两位师长联名提交了一份建言报告,题目是《以国资收益全民分红方式促进共享共富》。程恩富同志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首席教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宋方敏同志是昆仑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经济学教授、博导。
关于国有资本收益该不该全民分红的问题,上述这篇建言报告已有较为系统的阐释,转述如下——
实施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向全民分红,是一项重大理论创新工程,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
理论逻辑: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实现形式。
社会主义思想产生500年,社会主义国家出现110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70年,一直在努力回答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问题。经过漫长而艰辛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找到了最佳答案。那就是:按照各类生产要素由产权和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以国有资产要素使用权、收益权为依据,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作为要素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向国有资产的实际所有人即全民分红。
历史逻辑: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
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我们在欧美列强的封锁打压下,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搞建设,高积累、高投入、高增长是必然的选择,没有条件用太多的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来改善民生。我们党当然铭记全国人民为社会主义建设而付出的一切。改革开放后的40年,我国经济面临急起直追、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国有企业也面临各种市场化转型带来的生存与发展考验,也没有太多的条件支撑全民福利。近10年来,开始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一百万亿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大台阶。我们已经具备条件办成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兑现我们党对全民共同富裕的庄严承诺,实施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全民分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现实逻辑: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路径。
破解国企改革“世纪难题”,最关键的环节在于解决“出资人缺位”问题,使之能与一般市场主体一样,拥有完整的、内生的、市场化的委托—代理机制。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从资本活动流程的最终环节即分配环节入手,实施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全民分红,将极其有效地体现并强化出资人权益,使全民更加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行使出资人监督权。进而从出资人监督权的核心环节即监事监督环节入手,向出资企业直接派驻专职监事,实现国有资产出资人“人格化”的“在位”,实现企业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这样的制度安排,是国有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最大特色。
建言报告是给领导看的,必须言简意赅。上述几个问题延展开来,足够设计十个八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写今天的“之二”,想着将上述问题延展一下,最好能通俗一点,以便于更多的人阅读理解,于是翻看以前的积累,发现该说的话,早在我2015年的一篇网络文章中阐述过了。
一个人要有多固执、多痴迷,才会十数年一以贯之啊?
下面的文字,来源于那篇早已沉没的网络文章,可能会与上面引用的阐述有一定的重叠。大家看看不费事,也不碍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所有制属性的企业,只是在利润分配环节产生区别。
在生产环节,企业都要支付生产原料费用,这个没有区别。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
企业都要支付劳动者费用,一般以按劳分配为原则,市场化选聘,这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企业都要交税,税负统一,依法纳税。税收上缴国家财政,用于维持国家机器运转和公共福利。
区别就在税后的利润分配上。企业是谁投资的,税后利润就是谁的。
如果是私人企业,税后利润归私人所有。这里所说的私人,根据资本主义发展的基本规律,以及几百年来的实证研究,它总是呈现为极少数人。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根本原因。
如果是国有企业,税后利润就归国家即全民所有。现在的国企利润上缴,由国家财政统筹,或投入再生产,或用于基本公共服务,或部分用于改善民生。如果能将这部分利润直接向全体国民进行分配,那么,全民就可以在工资收入以外,得到一份来自于国有资本的财产性收入。
这就可以有效地抑制贫富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使每一个人活得有尊严,有保障,能够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权利。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所在!
你说国有资本收益该不该全民分红?
你别不服气,我的理论阐述并不仅仅是我个人的臆想。
2014年10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古田出席全军政治工作会议时,他语重心长地说:“在古田会议召开85周年之际,我们再次来到这里,目的是寻根溯源,深入思考当初是从哪里出发的、为什么出发的。”
在新一轮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当下,我们是否也应该静下心来,深入思考一下我们在国企改革问题上,我们是从哪里出发的、为什么出发?为了这个出发点和所要去往的目的地,我们应该怎样校正我们的国企改革策略?
邓小平同志在92年南方谈话中着重指出:“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
坚持社会主义是原则,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是路径,改善人民生活是目的。发展经济具有一定的目的性,但是相对于改善人民生活这一目的而言,它只能是路径。
在国企改革问题上,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是国企改革的基本原则;通过改革,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做强做优做大国企,是我们实现根本目的的路径;而这个根本目的,就是要改善人民生活。
怎样将国企改革与改善人民生活紧密、有机地关联起来呢?我们现在必须要回答这个问题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精神,说一千道一万,归结为一点,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
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什么才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体现呢?有哪些问题如果被我们忽略了,甚至丢掉了,我们的国企就不能体现出社会主义的特殊属性呢?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改革的总纲领中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国企改革的出发点已经很清楚了,那么国企改革的落脚点(增进人民福祉)体现在哪里呢?这个落脚点落得不准、落得不实、落得不力,改革都将大打折扣。
你再告诉我,国有资本收益该不该全民分红?
也许有人会问,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分红,会不会削弱国家财政?
假设一个国家的国企比较少,这个国家的财政就不行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很多西方国家的现实也证实了这一点。事实上,在上个世纪国企改革长达十几年没有上缴利润的日子里,中国的国家财政削弱了吗?我们看到的却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远远高于GDP的增长幅度,也远远快于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
也许有人会问,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分红,会不会削弱国企的增值发展能力?
当年陈云同志提出,“一要吃饭、二要建设”,讲的就是生产与消费的平衡问题。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为了追赶西方国家,全国人民勒紧裤腰带支援国家建设,吃饭问题一直让位于建设问题。所以才会有前30年好像没干什么正事,人民生活总是那么贫穷的错觉。
中国人民以国为家、甘于奉献,他们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民。我们的父辈把我们这一代及后代的苦都提前吃了,他们是不容“公知”讥讽玷污的英雄!
在中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整体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的今天,重点考虑吃饭问题,是天经地义、顺乎常理的事情,也是对社会主义本源的回归。况且,我们也不主张一步到位将全部利润都分光,而是马上启动,逐年提升,最终确定一个合理的分配比例。让全民把饭吃好,建设也不耽误。
也许有人会说,国家的就是人民的。上缴国家财政以后,最终还是通过各种形式返还到国民身上,全民分红没有实际意义。
那我们要反问了:既然总数都是一样的,那为什么不让老百姓直接先多拿一点呢?为什么不让老百姓简单地快乐起来呢?为什么不让老百姓因为拿了这一点就积极主动地拥护国企、监管国企,进而认同和拥护社会主义呢?
也许有人会问,是不是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不走这条路不行吗?
答案是不走不行了,非走这条道不可。
不仅国企改革本身需要走这条路,中国的政治现实也亟需走这条路来突破困局。
现在的国企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当前的政治舆论环境是怎样的,同志们心里很清楚。建国以来,国有企业存在七十多年,还从未遇到像今天这样的被动局面。
有谁能自信满满地回答,关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必要性,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滔滔宏论,老百姓看不看?看了以后看不看得懂?看懂了以后他信不信?
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团结群众,说十个道理不如办一件事。况且,这件事本来就应该办。
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一旦启动这项改革,整个国企的地位、作用和形象,在全民心目中都将立即发生逆转,整个国资监管环境,甚至政治舆论环境也将随之发生逆转。
如果由此让全民确信:这就是我们自己的资本、我们自己的企业,能不打心眼里关心爱护国资国企吗?
如果由此让全民确信: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能不打心眼里认同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吗?
如果由此让全民确信: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只有中国共产党才会坚持公有制占主体地位,能不打心眼里拥护党的领导吗?
我最后再问一句:国有资本收益该不该全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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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广东省国有资本研究会会长、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转编自“全民监事”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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