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国策建言 > 治理建言 > 阅读信息
钱昌明:正视“香港法制问题”的严重性——就落实“基本法”第23条致“两会”代表的公开信
点击:  作者:钱昌明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7-03-05 11:19:13

 

 1.webp (4).jpg

 

  全国“两会”代表:

 

  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先后开幕之际,面对香港现状,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所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决定行使一下这一神圣权利。特给你们写这封公开信,提出批评和建议。提醒你们一定要重视“香港法制问题”的严重性——事关国家统一与国家主权完整的大问题。

 

  1997年香港回归。全国人大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据此,对香港行使国家主权并进行管辖。“基本法”明确规定:

 

  “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然而,“基本法”已实施了近二十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至今仍没有制订出一部“三禁止”的实施法,其二十三条内容始终未能落实。这究竟是为什么?

 

  人大、政协代表,不仅掌握有立法的神圣权利,更承担着监督法律实施义不容辞的职责!岂能听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听任枉法”的现象?!如今香港出现上述严重违反法制的问题,各位代表均责无旁贷!

 

  正是上述“有法不依”的严重情况,导致香港屡屡出现目无法制的“无法无天”的局面:诸如“占中”乱局,“港独”分子公然鼓吹国家分裂,煽动反共、反中央政府等违反“基本法”事件。“港独”气焰何其嚣张乃耳!

 

  建议本次两会代表认真讨论“香港法制问题”,切实拿出解决办法。人大应通过相应的决议,限期香港政府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否则,人大应该采取必要的相应措施,维护“基本法”的权威,维护国家的尊严。

 

  诚如某香港政协委员所言:实现中国梦,先铸民族魂!

 

            此 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公民  钱昌明

2017年3月3日

 

  (【原创】来源:昆仑策网)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gy121302@163.com

  更多文章请看《昆仑策网》,

  网址: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com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