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一个退休老头儿,平时住在北京,到西安遛了一个弯儿,引发人民日报同志这么强烈的情绪反应,如果他这个评论的意见是正确的,可否考虑以社评的方式放大之?以官方的意见肯定之。1、人民日报社的同志即使发表个人意见,如果顶着人民日报的名头,敬请三思而行,符合国家法律和人民日报社社规的要求。2、如果此人跟人民日报社没有任何关系,如何能够在网络登记注册的时候打着人民日报的旗号而不受任何限制?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发表意见应该尊重起码的事实。4、每个问题都是可以讨论的,但栽赃诬陷恕本老头不受。5、更有甚者,还在网上发表声明,因为司马南去了西安城的大唐不夜城、大唐芙蓉园、十二时辰、回民坊……便扬言拉黑这些旅游点儿,便放肆诋毁西安文旅;因为司马南吃了陕西的岐山臊子面,就扬言要拉黑人家的面馆连及整条街的商家;因为司马南逛了西安的若干商场,就发誓要跟西安的十大购物中心过不去;因为司马南参加的中秋盛唐夜宴活动有国花瓷西凤酒赞助,就抹黑西凤酒,抵制百年老店……坦率说,鄙人行走江湖搜神捉鬼几十年,各地小黑粉蚊蝇哼哼见多了,但像西安这样,本地人跳出来黑自家地域和产品的尚属少见,西安人自己跳岀来黑西凤,抵制西安旅游,脑子也是奇粑粑,你自己不心疼吗?敬请大家相信,这绝不仅仅是对司马南公民权利的剥夺与侵害,而是网络上的一股子破坏的力量,假意与司马南为敌罢了,或许有更崇高的不敢示人的理由吧?
如果正是本尊,我希望有一个向他请教的机会。既然挂着人民日报的名头行如此严重指控,不认不识的绝非个人恩怨那么简单,有个公开的辩论也好。
我是有正视事实承认错误勇气的,首先要弄清错在何处。 当然我也希望弄清楚“人民日报”的同志如此言论究竟是几个意思。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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