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师伟:坚决支持国家的移民政策!
点击:  作者:师伟    来源:现代质量  发布时间:2018-04-07 10:34:24

 

     根据今年两会上的决议,成立国家YM管理局并于42号正式挂牌——

国家YM管理局的组建背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进一步提升,来华工作生活的外国人不断增加,需要加强YM及出入境管理的统筹协调,因此将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和边防检查职责整合,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协调机制,组建国家YM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

国家YM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协调拟定YM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入境管理、口岸证件查验和边民往来管理,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难民管理、国籍管理,牵头协调“三非”外国人治理和非法YM遣返,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服务管理,承担YM领域国际合作等。

显然很多网友认为国家YM管理局的目的是引进YM、因此颇有微辞的想法未必正确——

这可能是看到一些国家失败的YM管理(比如欧洲)、而对YM的到来敏感而担忧;

也可能是有感于国家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对自己不生、然后把生存环境让给别人的可能而失望!

还可能是被一些人言辞所干扰,觉得国家会大量引进YM。比如这个假洋鬼子的大放厥词——

然而至少从国家YM管理局的成立背景和主要职责看,并无大量引进YM的描述。

就我看来,一个国家之所以引入YM,无非是两种情况——

一是引入国家急需的高端人才

二是基于人道主义履行国际义务

这两种情况我都支持。

一、引入国家急需的高端人才

这当然有必要,所以我支持。

同时前提是必须同时符合“国家急需”和“高端人才”两个条件。

这样的人不会很多但很重要,因为他们可以帮我们填补空白,比如当年苏联解体后大量苏联专家来到中国,他们同时满足“国家急需”和“高端人才”这两个条件。

所以国家YM管理局应该和相关行业联动,共同认定YM是否满足这两个有条件。

国家YM管理局应该尽快出台类似的政策和说明以增强大家的信心。

二、基于人道主义履行国际义务

这当然有必要,所以我支持。

同时我们必须抓住事物的本质——为啥要YM?因为在自己的国家呆不下去了、被迫找个条件比较好的国家栖身。YM有助于拉平人口密度、平均资源、分享幸福、增加劳力,目的是造福人类、实现人人平等——这个理解没错吧?

所以一定要向条件更好的国家YM,否则不是把人家推到火坑里了嘛!

什么是条件较好的国家?

人口密度小、人均资源多、幸福程度高、劳动力老化的国家呗。

人口密度小:典型的国家是加拿大、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瑞典、芬兰、挪威等等,中国还在搞计划生育、人太多了,根本没资格接收YM

人均资源多:典型的国家是加拿大、俄罗斯、巴西、澳大利亚、新西兰、沙特、阿联酋、科威特、瑞典、芬兰、挪威等等,中国是一个人均资源匮乏的国家、西部人民还在吃草,根本没资格接收YM

幸福程度高:这个可以参考联合国的幸福指数——

关键数据:20152017年间全球156个国家和地区人民的主观幸福感水平。中国大陆排86,比之前(79)降低。中国台湾地区排名第26,香港地区排名第76。利比亚排名70、超过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地区。

所以YM应该首先去幸福感高的国家,中国前面还有79个,根本不需要在引进YM上做什么,等利比亚引进YM后再说吧;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又不是市场经济、又不是民主国家,YM们肯定不幸福,他们去印度会好得多!

劳动力老化:中国目前就业形式严峻,甚至大学生毕业就是失业,没必要引进YM,应该更关心那些缺乏劳动力的地区比如日本、德国、西欧等等。尤其是日本,苍井空都退休了,拍摄影片急需演员!

总之,中国目前没有资格大批量引进YM,当然基于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责任,一个不引进也是不合适的,我建议每年31个名额,每个省份一个,不能再多了,否则会加速我国的崩溃——

中国的崩溃会导致中国反而要向世界输出YM,不多,三五亿吧,这不是南辕北辙吗?

所以我相信国家YM管理局一定考虑到了以上问题,他们的职责描述的最后一句说得清清楚楚:承担YM领域国际合作。

对啊,中国是世界大国、当然不能置身于事外,让YM去更合适的国家、当然是国际合作的主要工作内容。

基于以上考虑,我坚持支持国家的YM政策!

希望大家都发声、出主意,帮助国家YM管理局,让我国的YM政策更好地为YM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内容 相关信息

  • 师伟:坚决支持国家的移民政策!

    2018-04-07
  •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