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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后还手,不一定是“互殴”:法律绝不给恶人撑腰!
点击:1775  作者:孟繁哲    来源: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5-05-23 18:12:24

 

 

深夜被暴打,拿酒瓶反击!这算互殴还是正当防卫?女店主用亲身经历告诉你:法律绝不给恶人撑腰!

 

近日,央视报道这样一则案件:山东淄博一家小饭馆内,醉酒男子无端滋事,暴打女店主。女店主抄起酒瓶反击,却被警方认定为互殴,处行政拘留五天。女店主不服提起诉讼。一审、二审到再审,用了四年多的时间,法院改判,认定这是正当防卫,撤销处罚。

 

这个判决为什么重要?你看这几年,从“辱母杀人案”到“昆山反杀案”再到“福州赵宇案”,曾经沉睡的刑法正当防卫条款被激活。但在那些不构成犯罪的治安案件中,正当防卫的认定却不多见。这个案子就告诉我们:不论案件处于何种层级,法律都会依法支持公民,通过正当防卫,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从这个案件出发,评论君有两个感受。

 

第一个是,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一位办案的检察官说,要站在一个普通人的角度去看这个案件。“我难道就任他欺负,任他打骂,一直要等到公安机关过来,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什么都不能做吗?”在法治实践中,把握“天理、人情、国法”三者的关系,回应每个普通人对正义的追求,才能让司法和执法既有法律效果,也有社会效果。

 

第二个是,司法最怕“和稀泥”。你看这几年的司法案例:见义勇为造成施暴者受伤的人,只要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都会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无罪;又如,好多官司的原告是自己造成自己受伤,却非要“碰瓷儿”被告,也都被判决败诉。不能“谁闹谁有理”,而要分清是非,这样才能维护社会公平,弘扬正气。

 

对淄博这个案件,您有什么看法?

 

作者:孟繁哲;来源: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号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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