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2025年-7月13日-星期日
今天,北京气象台又发布预警,16时至23时,全市自西向东有雷阵雨天气,局地短时雨强较大,并伴有8至10级短时大风和分散性冰雹。
这个预警让我心里咯噔了一下:紧急避险党又要出来表演了。
5月13日晚,北京多地突发冰雹天气,部分区域冰雹如鸽子蛋甚至鸡蛋大小。不少车主为了保护车辆,行驶至桥区下方时便止步不前,生生堵住了后方车辆,导致多处路段车辆排起长龙,现场一片鸣笛声。
事发之后,谴责的声音一片,这当然在情理之中。但令人意外的是,居然有相当大的声音是支持:这些桥下君子是紧急避险啊,为了自己的爱车不被砸,没毛病。
真是个思想多元的时代。
在这个意义上来看,中国教育还是挺成功的,阿猫阿狗们用起法律条文来还挺熟练的。
什么叫紧急避险?
根据刑法,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或同等法益的行为。其特点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或同等法益。紧急避险行为虽然造成某种法益损害,但整体上并未侵害法益,因此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孙道萃副教授的解读,由于紧急避险涉及损害第三人利益,其成立条件十分严格,必须同时满足避险意图、避险起因、避险时间、避险对象、避险可行性、避险限度以及避险的禁止性条件等七个方面的要求。若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则构成避险过当,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民法典中,也有相应规定。核心的精神差不多,就是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避险,但避险保护的利益要大于不避险的利益。
所以,从法律角度看,这些桥下君子的做法,毫无疑问违法了。你们保护的桥下几辆车的损失,要远远远远远远小于被你们堵在后面的几百几千辆车的损失。这一点,毋庸置疑。
从道德角度来看,这就是自私。为了自己的车不受损失,就在封闭的城市快速路上停车,把后面的车堵着挨砸,这不是自私是什么?你的车是车,后面被堵的车就不是车,就任由其被砸?
还真是颇有哪管他洪水滔天的韧(lian)劲(pi)呢。
2012年,北京大学钱理群教授提出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概念。指高智商、世俗老道、善于利用体制伪装自私本性的群体。这些人以优雅得体的方式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常表现为精于算计、擅长表演、将他人视为工具等特征,对社会公平和道德秩序构成潜在威胁。
这个概念在这里完全不适用。这些桥下君子,毫不伪装,是粗糙的利己主义者。
有多粗呢?粗的明目张胆,粗的理直气壮,粗的坦然在全社会面前展示他们的自私本性和低下的道德水平。
我甚至在想,如果真遇到火灾,为了不被火烧到,这些人会不会冷漠关上防火门,把烈火与惨叫都隔绝在里面。
应该不会吧。于法,那可真要承担刑事责任了;于德,那就真的不是人了。
又要下冰雹了,桥下君子们,要不咱们晚点出门吧,毕竟您们的爱车怕风怕晒又怕砸。
来源:温酒烤鱿鱼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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