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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懋仁:面对特大自然灾害,有必要制定终极预案
点击:  作者:胡懋仁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发布时间:2023-08-24 08: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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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救援人员在河北省涿州市市区乘坐冲锋舟前去转移受灾群众(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牟宇 摄】


这次七月底至八月初的京津冀大暴雨导致不少地区发生极大的洪涝灾害,让人民群众遭受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虽然很多地方的党政机关、大批的党员干部都积极投入抗灾抢险,但毕竟这个140年不遇的雨洪灾,确实让人措手不及。虽然事先气象部门做出了准确预报,而且示警级别很高,达到一级红色级别。但毕竟多少年来,这个地区都没有遭遇过如此之大的雨水和洪涝灾害,人们心理上还是没有足够的准备。


网络上已经有不少声音对这次洪涝灾害中一些部门和机关的相关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有的是比较尖锐的批评。从道理上说,如果这些意见是正确的、符合实际的,我们都应该虚心接受。当然,也有个别不和谐的声音,只是一味挑刺,而且有的挑刺总能从各个角度来攻击抢险救灾工作,这不仅不厚道,也有点别有用心。

 

我以为,更重要的是,针对这次百年未遇的大洪涝灾害,我们需要考虑着眼今后的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还需要做哪些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当然,抗洪排涝的基础设施建设首先是需要加强的。“防”字当头、“减”之有效,这是治本之策。我们的政府和专家们应该汲取教训、不存侥幸,从严重最危险最困难的灾情出发,全国考虑、统一布署,把“亡羊补牢”的基本建设搞坚实,确保不留缺口、万无一失。

 

同时,从抗灾救灾的角度看,百年不遇的概率,对我们日常的准备或者说预案工作,都给出了较大的困难。比如,我们需要储存的各类救灾物资,要储存多大的量才能应对这种小概率但可能造成巨大损失的自然灾害。储存多了,会占用大量的资金与仓库,特别是由于是小概率事件,这种大量占用会让物资存储的成本实在有点高,有点不合算,甚至会让人感觉有点浪费。或许我们应该创造一种更为灵活的机制,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在最短的时间内调用这些大量的救灾物资。

 

另外,我们现在的预案是划分为不同级别的。但是我们并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制定在极端情况下,针对有可能造成更大损失的灾害的终极预案?这次大洪涝灾害,说明我们确实可能缺少这种针对极大灾害的终极预案。那么,我们是不是需要制定这样一种终极预案?现在看起来是很有必要。

 

在我们国家,能够造成这种巨大损失的自然灾害,一般说来,一个是地震灾害,再一个就是洪涝灾害。其他类似于旱灾、风灾、火灾等,也有可能带来很大的损失,但要形成如同大地震及大洪涝灾害规模的,可能性并不是太大。当然,还有大规模传染病甚至生物战、气象战袭击等等,我们也要设想万一也有这种可能的灾害,同样需要制定一种终极预案。

 

这种对自然灾害终极预案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是与在战争爆发时,我们所需要制定的应对预案相类似的。而有的时候,这种对自然灾害的应对预案,有可能比发生战争时所制定的应对预案规模还要更大一些,准备的细节还要更周详一些,涉及的领域也要更广泛一些。至少从现在起,全国各地以及各级政府的各类职能部门,都应该着手制定这一类终极预案。现在看起来,这种终极预案的制定非常必要,而且具有紧迫性。

 

这次洪涝灾害,在救灾过程中,有一个较大的工作难点就是劝说群众转移。群众一般都会有一种侥幸心理。干部们来群众转移时,都会把问题说得相当严重。但在群众看来,干部所说的这种紧急情况还没有出现,干部们说得再危险,毕竟还没有发生,所以群众心里并不完全相信。在这种情况下,侥幸心理总是难免的。其实,不仅普通群众会有这样的侥幸心理,就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或者担任一定级别干部的人们当中,同样会存在这样的侥幸心理。这就说明,说服群众转移的难度之大,在很多情况下是超乎想象的。因此,我们在制定这类终极预案中,就必须要考虑,要用什么方式,做怎样的劝服工作,才能产生更大的效力。这个劝服工作如果达不到效果,就可能带来极大的损失。这次在劝说群众转移时,干部们都遇到了这样的难题。他们反复对群众劝说,但群众就是不想转移,干部们也不能强迫,所以大量宝贵的时间、精力都花费在这上面。如果国家从现在起制定一些相关的法律法令,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政府有权力强制群众转移,而且政府需要这样的强制力量,或许就能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的水平。

 

当然,这种强制措施也会有副作用。所以要减轻副作用的不良影响,尽最大力量来对群众进行劝服,依然是我们做工作的主要方面。只有在万分紧急的情况下,只靠劝服已经无效的情况下,有关的强制措施才可以允许实施。

 

还有在预案中,对于避难场所的安排也都要有详细的规定。这种避难场所的安排除了一个总方案之外,还需要有制定多个子方案。例如,甲地可能是较为理想的避难场所,这就需要在预案的制定中明确规定。但如果甲地有异有变,在某种情况下无法承担作为避难场所的职能,那么就需要预先安排乙地作为后备避难场,以此类推。这类作为避难场所的地方,绝对不应挪做他用,不能为其他用途所占用。这是绝对硬性的规定,不容破坏。

 

在这次灾情中,有些山区的村庄在一段时间内失联,因此通信联络问题也非常重要。这不只是写在终极预案里的条款,而是需要现在就改善的问题状态。虽然现在我们的移动通讯已经非常发达了,但如果发生意外情况,这一类通讯联络手段就有可能失效。那么基于北斗的通信联络系统就非常重要,还有卫星通信电话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些不依赖于移动网络通信的系统,现在并没有完全普及,而且价格昂贵。但是为了在紧急情况下保持联络的必要性,这一联络方式或者以此为基础的联络系统必须保持随时能用的状态。

 

最重要的还是救灾物资的储备。这种储备的数量作为终极预案,所需要的量是极大的。这就需要国家拿出一大笔钱来。这在财政上会有较大的负担,但这笔支出又是非常必要的。如果短期内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来,那就分期来做。每年按一定的比例在财政中支出,专门来做这个储备工作。在储备物资中,食品与饮水是绝对不可缺少的。但这种储备物资都有保质期,所以,预案中还需要规定随时更换这种具有保质期物资的时间期限。

 

如果某地发生较大的灾害,所需要的物资出现临时性短缺,那么我们的预案中还要有关于加快物资调配的措施。一旦产生这一类需求,我们的调配机制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最需要的物资送到灾区一线。

 

这项工作的任务量很大,费时费力费钱,而且几乎不可能产生任何效益。但这是国家非常需要做的事,也需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我们也要清楚地了解到,这种预案措施,不仅能够针对我们面临的各类自然灾害,就是在发生战争的时候,这种措施也是绝对必要的。这也算是军民两用吧。

 

(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修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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