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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昭友:建设、巩固、爱护人民政权,使政权跳出历史周期律,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
点击:  作者:杨昭友    来源:新民参考  发布时间:2017-06-19 10: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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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富强、 经济发展、人民幸福都离不开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和平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需要有作为的强有力的政权。政权的稳定是人民最大的福祉。不能设想在战争和动乱中人民会得到幸福。而维护国家的和平稳定,不是依靠高压专制,而是依靠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在宪法的框架下制定一切大政方针,用法律保障政策的实施,用民主监督立法、执法。巩固政权、爱护政权、建设政权,使人民的政权跳出历史周期律,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也只有尽义务,才能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要跳出政权的周期律,必须做到依宪治国,依法治国,加强民主建设。

 

     依宪治国,就是以不变应万变,任凭世界风云变幻,我们坚守社会主义制度;万变不离其宗,无论改革开放,还是壮士断腕,都紧紧围绕社会主义的主轴。依宪治国就是要树立宪法的绝对权威,将“中国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的最高法规落到实处。

 

      政和治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不能允许治和政的对立

 

      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总政,不能允许有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相对立的立法、决策以及反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出现。“改革开放”的目的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而不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另辟蹊径,改掉社会主义制度,改掉立国指导思想,这是任何决策的的底线。必须对任何旗号下的违反宪法的决策(事实已证明造成重大损失和恶果)进行违宪追究,决不能让“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的违反天理的现象存在。


        依法治国就是要有法必依。

 

       首先要积极执法,向不作为、乱作为宣战。法律是抽象的条文,不会自行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执法的人能动的按照法律赋予的责任积极执法,预防违法。腐败蔓延,黑社会猖獗、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违反《劳动法》侵犯劳动者的权益,都是法律禁止的,事态发展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究其原因,就是不作为。而当造成严重后果时,却捂盖子,阻止上访,绑架上访者,由不作为发展到乱作为。上到徐才厚、谷俊山、周永康、令计划的腐败,下到刘汉的黑社会、马超群的贪腐,这些都不是一两天形成的,之前都应该察觉。之所以做大,除了另有背景,就是不作为。中纪委一年下去巡查,查出那么多老虎苍蝇,下面的纪委和反贪局为什么查不出?是无法可依?应该说,不作为是最大的腐败!


       依法治国,离不开民主建设。

 

      毛泽东同志在延安窑洞回答黄炎培先生:“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民主和法律是相互依存的对立统一。民主需要法制来保障,离开法制,人民就没有民主可言。人民要维护民主,就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法律的效力。而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执法的公平公正,又必须依靠民主监督。离开了民主,法律就会演变成少数人法律。唯有法律和民主同步建设,才能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才能顺利地达到预期目标。发扬民主,首先要界定什么是民主。民主是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为保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而献计献策,是监督政府、官员在宪法赋予的职责范围依法行政,是合理合法的个人诉求的表述。

 

       民主是围绕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前提的民主,不是反社会主义制度的畅所欲言。民主的目的是要达到“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局面”。民主也是双刃剑,民主的运用也有度的把握。水可润养万物。水低于0度则结冰,高于100度则为气。过了两个临界点,就失去了水的原有物理属性,也就失去了滋养万物的功能。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这里的言论自由不是容许包括颠覆国家、颠覆社会主义制度、攻击共产党、抹黑党和人民浴血奋战、艰苦奋斗的历史、诋毁开国领袖、诋毁人民英雄的言论及谣言。出版自由是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文化,是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普及、传播科学知识,是传播正能量。出版自由不是允许传播反华、反共、反社会主义、反人民的内容,不是传播色情和奢靡的资产阶级腐朽意识,不是允许传播枪械毒品制造,不是允许教唆颠覆国家。集会结社自由不是允许组建黑社会团体,不是允许结成反华反共同盟。

 

       宪法同样有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合理的民主能凝聚民心,而极端民主是暴力、是动乱。正当的民主也应在法治范围内发扬,而不是无政府主义。而国家则应建立畅通的纳谏渠道,保证听到和采纳人民正义呼声。

责任编辑: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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