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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佑新 高文学:土地改革对新中国制度建设的历史影响 ——纪念《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70周年
点击:  作者:李佑新 高文学    来源: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17-05-25 11: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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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20世纪中国土地改革运动(以下简称“土改”),近年来质疑和否定之声甚嚣尘上,有的假文学之手以暴力美学创作方式抹黑土改,有的借用学术研究的批判方法质疑土改。回顾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土地改革运动的历史进程, 1947年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是第一份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它向全中国和全世界表明:中国共产党高举反封建的战斗旗帜,为在全国消灭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提供了一个基本纲领。同时,它对于新老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并在国民党统治区产生了广泛政治影响。从这一意义上看,土地改革运动不单单是一场经济领域的土地制度变革运动,政治上的意义同样巨大。通过土地改革,中国共产党不仅集聚了无产阶级政治变革所需的必要物质前提,还为新中国的成立和之后的国家工业化建设扫清了相应制度性障碍,可以说《中国土地法大纲》的颁布和实施,对新中国政权建设和巩固发挥了推进作用。

 

 

  从“精英”到“大众”:土改与政治参与的扩大化

 

  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度是区分现代化国家和传统国家的重要标识。中国传统社会中拥有土地的地主阶级独占农村的政治资源,广大贫苦农民被排斥在政治参与之外,如“见官三分灾”的民间谚语,就直观表达了中国农民对政治的恐惧和疏离。在土改时期,中国共产党一方面通过“诉苦”进行政治动员,另一方面严厉打击地主的破坏行为,鼓励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政治。在土改过程中,农民通过参加共产党和各种群众组织,广泛参与了政治选举、政治监督和政治学习等活动。可以说,土改实现了农民政治参与态度的两大转变:一是由疏离于政治向被动参与的转变,二是由动员参与向主动参与的转变。农民的政治支持与集体参与,扩大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基础,也为人民政治体制的运行提供了巨大动能。

 

  从“天命”到“革命”:土改与政治文化的世俗化

 

  “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辛亥革命后的中国依然受封建政治文化的严重束缚,农民依然把自身遭遇苦难的根源视为“命苦”,无法从思想上认识到自身受压迫其实源于旧制度的统治与剥夺。在土改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通过对旧文艺的改造,拔除农村中的“封建文化堡垒”,建立一支“文化的军队”;开展以“冬学”为主的思想文化教育,利用报纸、戏剧、广播、标语等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农民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在这一过程中造就了“革命化”的乡村,实现了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的有效社会化,从而为新政权的确立打下了坚实的思想文化基础。

 

  从“传统”到“现代”:土改与政治权威的合理化

 

  在中国传统政治结构中,中央政治权威自上而下的直接影响力大多辐射至县一级。乡村社会中,最直接的政治权威体现在宗族组织之中。当中国政治权威组织形态开始由传统向现代过渡时,宗族权威必定影响现代乡村组织中政治权威的树立。为此,以宗族为代表的传统政治权威必然与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现代政治权威进行最后的顽抗,一定意义上只有摧毁传统乡村宗族政治权威,才能确立现代意义上的乡村政治权威。党领导的土改,废除了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并发动农民大众力量压倒了乡村中封建与半封建的地主统治势力,从根本上消灭了地主阶级政权。通过土改,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建立起领导组织,并获得广大农民群众强烈和持久的政治认同,从而确立起领导未来国家现代化建设必需的政治权威。

 

  从“压迫”到“解放”:土改与人的现代化

 

  实现人的现代化,必须将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从旧制度的阶级压迫下解救出来、从传统观念的束缚下摆脱出来、从旧式的社会分工中解放出来。土改将农民从封建的租佃剥削、高利贷剥削和劳役剥削等旧生产关系中解放出来了;翻身农民学习文化,从束缚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封建迷信、伦理道德中解放出来了。尤其是在夫权社会下遭受双重压迫的妇女,摆脱“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封建旧道德的束缚,从包办婚姻、童养媳、蓄发缠足等封建恶习中解脱出来,她们放足剪发,走出家门参加生产,积极参与政治、参军、参战,突破旧式的社会分工,成为土改中的翻身模范。土改推动了人人平等理念在农村社会生根,在相当程度上削减了过去的等级和依附的人际关系思维,为建立人人平等的新社会创造了积极有利的社会条件。

 

  从“无”到“有”:土改与基层政权的科层化

 

  “皇权不下县,县下行自治”是传统中国基层政权组织建设的真实写照。当时,国民党为“剿共”厉行保甲制度,使其具有“官治化”色彩,但始终是一种职役性的组织化制度。晚清以来,中国地方治理十分混乱,先有保甲制、闾邻制,后有警察制、区乡制,更换频繁,又相互嵌套重叠,导致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基层政权科层化管理始终未能良好发育。毛泽东认为,人民代表大会是“适合于各革命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适合于表现民意和指挥革命斗争,适合于新民主主义的精神”的政权组织形式。土改后保甲组织被取缔,乡村农民相继成立了大会并选出委员会,以此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由此,真正实现了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无差别的普遍平等的选举,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基层政权。

 

  从社会历史变迁的角度来看,中国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中国共产党70年前颁布和实施的《中国土地法大纲》,直指并作用于当时中国社会发展变革的重要关节点,通过对旧有土地制度的改革,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革命的积极性,全面激发了社会领域的活力,从而推动了政治上层建筑的变革,进而为新中国全面的政治制度建设发挥基础性的推动作用。

 

 

  (作者简介:李佑新,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主任;来源: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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