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日本,且不说肃清军国主义,连基本的认罪都谈不上。而这一切,都与我们今天要说的,“无条件投降”有关。
8月15日,对中国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
72年前的这一天,日本正式宣布投降。准确地说,是“无条件”投降。
“无条件”投降这一说法,很多人都能脱口而出,但很少有人知道,到底是什么意思?
日本,真的是“无条件”投降了吗?
一
最早提出“无条件投降”主张的,是美国总统罗斯福。
1943年,反法西斯战场捷报频传。在美英摩洛哥会谈上,罗斯福首次公开提出“要德日意无条件投降”。
罗斯福的主张,得到反法西斯各主要盟国的支持。丘吉尔赞同道,“将战争毫不容情地进行到底,直至德日两国‘无条件投降’为止”。斯大林在1943年5月1日发布的命令中宣布:“只有希特勒军队被彻底歼灭和希特勒德国无条件投降,才能使欧洲获得和平。”
二战“三巨头”
“无条件投降”随后被写入国际会议文件,成为反法西斯同盟的共同政治决策。
“无条件投降”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丘吉尔多次阐释了其含义——
1943年6月30日,他在伦敦市政厅发表演说强调:“所谓‘无条件投降’,就是说必须彻底粉碎它们的抵抗意志,它们必须完全听任我们的处理。”
1944年1月14日,他在致内阁的备忘录中写道:“所谓‘无条件投降’,是意味着德国人绝对没有权利享受任何特殊待遇。”
通俗地说,“无条件投降”,指的是,战败国向战胜国不附带保留条件的投降。在战败国投降之前,战胜国不和战败国谈条件,战败国也不能讨价还价。投降后,战胜国如何处置战败国,完全由战胜国看着办。
这意味着,战败国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无条件投降,要么死扛直至被完全消灭。
二
德国,确实是“无条件投降”。
德黑兰和雅尔塔会议上,三巨头主张对德执行无条件投降政策,并一致同意事先不将德国投降的具体条件公布于众。
《雅尔塔会议公报》上规定——
我们已就共同的政策与计划商得同意,以便实施在德国武装抵抗最后被击溃后,要共同使纳粹德国接受无条件投降的条款。这些条款,在最后击溃德国之前,将不使人知道。
雅尔塔会议
也就是说,在投降之前,德国人根本不知道自己会受到什么样的制裁。
德国的处境,可谓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能听天由命。投降后,遭受了堪称“灭顶之灾”的惩治——政府被解散,原政府合法性被否定,政府成员也遭到逮捕。国土被拆分,失去了40%的国土,沦为地理上的“小国”,更是被美苏一分为二,分别占领。战犯被严惩,350万前纳粹分子共控告,9600名前纳粹分子被关押,12名战犯判处死刑,2名判处终身监禁。工业被拆除,消灭军事工业,苏联掘地三尺,把西德25%和东德所有有价值的设备全部拆走。
分裂德国的柏林墙。
三
“无条件投降”用到了日本身上,画风突然大变。
1943年11月26日,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明确提出:“三大盟国将继续坚忍进行其重大而长期之战斗,以获得日本无条件之投降。”
但是,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措辞与《开罗宣言》明显不同。盟国不仅向日本公布了具体政策,还给予了一些相当“宽厚”的许诺。
波茨坦会议
公告中——
第9条规定,“日本军队在完全解除武装以后,将被允许返其家乡,得有和平及生产生活之机会”;
第11条规定,“日本将被允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须及可以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但可以使其获得原料,以别于统制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可准许”。
盟国最后还承诺,“上述目的达到及依据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后,同盟国占领军队当撤退。”
这显然违背了“无条件投降”,不和战败国谈条件的原则。难怪日本外相东乡茂德,在“外交手记”中写道:“十分显然,盟国并没有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
不仅如此,日本投降之前,还与同盟国讨价还价。
美国在日本广岛和长崎投放原子弹后,日本见败局已定,决定接受波茨坦公告。但提出了一个条件,要求“上述公告并不包含有损天皇陛下为最高统治者的权利的任何要求”,即希望保留天皇制。
日本天皇裕仁召开御前会议
收到日本照会后,美国总统杜鲁门竟然同意了。后来,连日本天皇都感慨侥幸,结束战争,“朕于兹得以护持国体”。
这表明,日本是在获得了盟国不立即废除,甚至保留天皇制的许诺后,才接受《波茨坦公告》的。
从战后惩治日本的惩治措施上,亦可见端倪。
美国占领日本后,虽对政治经济结构进行了有限的“民主改造”,解散了军队,但日本原有政府被继续保留,大部分各级政府人员得以留职。
东京大审判判决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东条英机等7人绞刑,看上去大快人心。然而,日本皇室成员无一人受追究,如下达在南京“杀掉全部俘虏”命令的大屠杀罪魁皇叔朝香宫,不仅没被惩治,还当上日本高尔夫球俱乐部主席。
东京大审判
日本“无条件投降”,名不副实。
四
“有条件投降”、“无条件投降”,虽一字之差,却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无条件投降”的德国,被彻底肃清了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在民主基础上重建,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凭借对纳粹主义的深刻反思与反省,赢得了世界的尊重。
华沙之跪
反观日本,且不说肃清军国主义,连基本的认罪都谈不上。
日本天皇宣布的是停战诏书,而非投降诏书,通篇回避了“战败”“投降”字样,只说“接受”盟国的《波茨坦公告》。
日本天皇裕仁宣读停战诏书
即便是战后,在日本的话语体系中,战败只称“终战”,投降被称为“为保全国体停止战斗”,美军占领军称为“进驻军”。这样说固然是为了保持面子,同时也隐含着内心不认输,更谈不上认罪。
果不其然,日本军国主义残存下来,很多战犯重新得到起用。被定成甲级战犯的岸信介,竟然当选了日本首相。
甲级战犯岸信介,后当选日本首相,其外孙正是现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
近年来,更是不断有高官悼念战犯,参拜供有甲级战犯牌位的靖国神社,修改宪法,准备重新武装起来。
安倍晋三正在参拜靖国神社
日本军国主义,正在死灰复燃。
而这一切,都是拜名不副实的“无条件投降”所赐。
五
同盟国为什么同意甚至是默许日本“有条件投降”呢?
冠冕堂皇的理由,如东京审判审判长卫勃所说:“完全是基于对盟国最有利的考虑而作出的决定。”
背后的原因,则是日本进步史学家井上清在《天皇的战争责任》一书中概括的:“日本投降实际上是以天皇为首的上层在人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同美国进行的一场交易。”
这里说的交易,便是美国单方面放宽日本投降的条件,同日本统治集团进行政治交易,以图在战后牵制苏联。
此外,二战后期,虽然日本节节败退,但本土基本完整,准备负隅顽抗,不惜“一亿玉碎”进行“本土决战”。美军预估,即使采取核攻击,也会付出数十万军人伤亡才能征服日本。
美军在日本广岛投放原子弹
为了尽快结束战争,减少伤亡,便放宽了投降的条件。
另一个重要的原因,二战中,日本对美国基本只有军事打击,基本没有针对美国平民的犯罪。美国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仇恨,不及中国万分之一、苏联十分之一。
处置日本,完全由美国主导,真正的苦主中国却被晾在了一边。
时隔72年,回顾历史,中国虽然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但限于综合国力与国际地位,在处理战后日本的问题上,没有实现自己的正义要求,留下了诸多遗憾、无奈和隐患。
让敌人“无条件”投降,是“有条件”的。
(以上内容来源于世界华人周刊)
对于日本在“二战”中的战败,我们习惯性地称其是“无条件投降”。事实上,相对于德国而言,日本的投降其实是“有条件”的。
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发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日本当局对于是否接受,意见不一。首相铃木贯太郎主张对其“置之不理”,“为战争到底向前迈进”。随后美国对日本使用了原子弹。
日本军政首脑见战败已成定局,遂主张“护持国体”,即在保留天皇制的前提下,向盟国投降。军方不满足于此,还要提出自行处理战犯、自主解除武装、同盟国军队不进占日本本土或仅限于象征性驻兵等条件。在8月9日的御前会议上,最终由裕仁天皇“圣断”:“仅以确认皇室和天皇统治大权为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1]
8月10日,日本通过中立国瑞士和瑞典,照会美、英、中、苏四国,表示准备接受《波茨坦公告》,但“附以一项谅解:上述公告并不包含有损天皇陛下为最高统治者的权利的任何要求”,“日本政府竭诚希望这一谅解能获保证,并切望迅速对这种保证予以明确表示”。[2]
收到日本照会后,美国总统杜鲁门命国务卿起草了一个答复草稿,并电告中、英、苏三国领袖。草稿中规定,“从投降时刻起,日皇和日本政府统治国家的权力即须听从盟国最高统帅之命令,以便采取他认为适宜于执行投降条款的步骤”,变相承认天皇政府的合法地位(盟军占领德国后,德国原中央政府即被解散);又规定“日本政府的最后形式将按照波茨坦公告,依日本人民自由表达的意志确定之”,为保存天皇制预留了空间。蒋介石回复杜鲁门,同意草稿中的“一切条件”。[3]
8月14日,收到盟国回复的裕仁天皇在御前会议上说,“关于国体,敌方也是承认的,我毫无不安之处……如果继续战争,无论国体还是国家的将来都会消失,就是母子都会丢掉。如果现在停战,可以留下将来发展的基础。”[4]在后来的“玉音放送”中,他再次强调,结束战争,“朕于兹得以护持国体”。
以上种种事实说明,日本是在获得了盟国不立即废除,甚至保留天皇制这样一个许诺后,才接受《波茨坦公告》的。
得知战败后的日本人。
在名义上,德国与日本都是对盟国“无条件投降”,但实际情况并不相同。1944年2月,丘吉尔在一次演讲中解释:“‘无条件投降’一词,并不意味着德国人民将受到奴役或灭亡。但是它却意味着盟国在受降时不受任何条约或义务的约束……如果说我们是受着什么义务约束的话,我们只凭着自己的良心对文明负有义务。我们并不因订立契约的结果而对德国人负有义务。这就是‘无条件投降’的意义。”[5]
在对德问题上,丘吉尔一直坚持上述观点,主张“没有必要把我们将来的政策告诉德国人——他们必须无条件投降,然后等待我们的决定”。在英、美、苏三国签署的《雅尔塔会议公报》上即规定:“我们已就共同的政策与计划商得同意,以便实施在德国武装抵抗最后被击溃后,要共同使纳粹德国接受无条件投降的条款。这些条款,在最后击溃德国之前,将不使人知道。”[6]
对日的《波茨坦公告》显然与此不同。盟国不仅向日本公布了具体政策,还给予了一些看上去相当“宽厚”的许诺。如公告第九条规定,“日本军队在完全解除武装以后,将被允许返其家乡,得有和平及生产生活之机会”;第十一条规定,“日本将被允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须及可以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但可以使其获得原料,以别于统制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可准许”。盟国最后承诺,“上述目的达到及依据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后,同盟国占领军队当撤退。”[7]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日本有条件投降”,有一种论据认为:“盟国在受降书上把原定要求‘日本国’无条件投降改为‘日军’无条件投降”,以表明“日本政府”没有“无条件投降”。这种说法其实并不成立。首先,德国的投降书中说,“我们的陆、海、空军的所有武装力量以及现在由德军统帅部指挥的一切兵力向红军最高统帅部,同时向盟国远征军最高统帅部无条件投降”,也仅说德军投降,而未言及德国政府。
其次,在日本给盟国的投降书上,虽只有“日本帝国大本营与所有之日本国军队以及日本国支配下任何地带之一切军队,对同盟国无条件投降”的话,但在给中国的投降书上,则明确说,“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已向联合国最高统帅无条件投降”。[8]因此绝不仅是日军“无条件投降”。
总而言之,日本政府在“名义”上,确属“无条件投降”;但就其“实质”而言,这种“无条件”,是有其前提的。盟国对保留天皇制的暗示,以及在《波茨坦公告》中的“宽厚”,对日本投降起到了加速作用。
注 释:
[1]冯伟:《日本是“无条件投降”吗》,《炎黄春秋》2013年第3期;
[2][3]《杜鲁门回忆录(第一卷)》,世界知识出版社1964年,第328—331页;
[4]《日皇裕仁在御前会议上的讲话》(1945年8月14日),张蓬舟主编《近五十年中国与日本(1932-1982)》第五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334页;
[5]徐康明:《日本的“有条件投降”及其消极影响——日德两国投降情况比较》,《日本学刊》2000年第2期;
[6]《苏英美三国克里米亚(雅尔塔)会议公报》,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资料选编》(上册第2分册),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761页;
[7]《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上书第772—773页;
[8]《侵华日军的投降书》,王季平主编《八一五这一天》,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第381—3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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