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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呦呦获诺奖,又会让“眦必中国”的人士睡不好觉了
点击:  作者:综合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综合编发  发布时间:2015-10-07 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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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呦呦获诺奖

 

  屠呦呦获诺奖咱也不能忘逆耳之言 说中国科学家得诺奖是做梦的言论都被他收集到一块了

  (观察者网)


  “中国科学家得诺奖就是做梦!”虽然网络舆论里常常出现的此话听来刺耳,但好像一直以来也没有有力的证据反驳,直到10月5日中国女药学家屠呦呦被授予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瞬间把这句话摔个粉碎。这个奖项也让屠呦呦成为中国大陆首个获得自然科学领域诺奖的科学家。对此,她本人表现的比较淡定,表示获奖并不那么意外,这是中国全体科学家的荣誉。

 

  还是有点意外的嘛,尤其那些一直说中国科学家注定得不了诺奖的人。这些人中不乏媒体明星,他们的话人们还是要听一听的。风格刚烈、长期关注媒体舆论的独立学者杜建国就把这些言论都给罗列到一起了。虽然屠呦呦获诺奖使得这些言论失效,但忠言逆耳嘛,都拿出来晒晒,是不是忠言大家自己看咯~

 

  杜建国:还记得“中国科学家注定不能获诺贝尔奖”吗?

 

  瑞典卡罗琳医学院10月5日在斯德哥尔摩宣布,将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中国女药学家屠呦呦,以及另外两名科学家威廉·坎贝尔和大村智,表彰他们在寄生虫疾病治疗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对这一消息最感意外的,非中国部分主流媒体人士与学界人士莫属。

 

  众所周知,多年来,尽管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中国的科学与技术的水平也在快速提高,但是中国媒体与学界一直对之无视甚或刻意贬低,这其中,最为方便也最顽固的一个理由就是“中国科学家没能获得诺贝尔奖”。

 

  中国科学家为何无法获得诺贝尔奖?持此论者的理由很简单:中国的政治、经济、教育体制乃是获奖的障碍。比如张鸣教授认为,“有关部门,真的想拿诺奖的话,首先要做的,是改革中国的教育和科研体制”,“你见过奴才搞创新的吗?”2013年12月郑也夫先生曾断言:“在中国受了中小学12年教育的人,不管后来大学是读哈佛、耶鲁还是牛津、剑桥,注定不可能拿到诺贝尔奖”!“因为想象力被修理得没有了”(屠呦呦不光中小学,连大学也是在中国读的——作者注)。杨东平、熊丙奇等“教育专家”也是如此看法:“我们离诺奖越来越远”。贺卫方教授对郑也夫的观点进行了呼应与补充:中国人只适合拿诺贝尔和平奖。张维迎、陈志武这样的媒体经济学家则认为,对中国科技与美国缩小差距,“在目前体制下我觉得不要有太多指望”,过“150”年也“没戏”。

 

  更有甚者,不满足于怪罪体制,干脆从民族与文化的角度来予以解释。某和平奖先生认为中国若能再当三百年西方殖民地,那么一切就都能好起来,这跟王福重先生一比,似乎温和多了,在王福重眼里,中国再当多少年殖民地也不管用。2014年5月他曾说:

 

  “1000多年来,(中国)对人类的科学技术进步,没有任何贡献。以后也不会。”

 

  “中国注定与诺将无缘”论者,他们批评起中国科研体制来义愤填膺慷慨激昂,但是,他们本人是否具备起码的科学态度,还是很成问题的。

 

  2013年8月1日,四位科技政策研究者(四位作者并不是科学家,但是中国不少媒体在报道时却故意对四人冠以“科学家”的头衔)曹聪、李宁、李侠、刘立在被认为是全球科技期刊的美国《科学》(Science)发表《改革中国科技体制》文章,在当时产生了较大影响。该文一上来就说:

 

  “中国的政治界和科技界领导人正处在一股担忧中:尽管投入资金更多、人才更优秀、设备也更高级,但是国内的创新体制仍然表现不佳。中国科学家还没有能够获得诺贝尔奖的突破,研究与商业已经脱节数十年,只有极少数的研究成果转化为了创新技术和产品。中国企业对国内不报什么希望,只好依赖于国外的核心技术。”

 

  就在《改革中国科技体制》一文在《科学》刊登前夕,该文的第一作者曹聪先生刚引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该风波的是前因后果非曲直从2013年7月1日“中国科学院新闻办公室声明”中便可一目了然:

 

  “FT中文网6月21日发表了邓聿文的文章《访韩一周记(五)》,指出‘他(黄禹锡)说和中科院和与辽宁省合作从事干细胞的研究。’随后,科学网博客作者曹聪6月22日发表了题为《黄禹锡在和中科院、辽宁省合作从事干细胞的研究》的文章,在引用邓聿文有关文章内容的同时,评论认为,‘黄禹锡在和中科院、辽宁省合作从事干细胞的研究,对当事人来说不是新闻,但在俺听来,是中国科学界的丑闻’”。

 

  预言中国科学家近期内将获诺奖者,也是有人在的。与主流舆论相比,科学家们对中国科技进步的观察与判断,则是公允得多、客观得多,遗憾的是,他们的观点不仅没有得到媒体的尊重,反而遭到了嘲讽。

 

  2000年8月,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在在中国科学院举行的一次座谈会上指出:20年内,中国本土的科学家将会获得诺贝尔奖。这一是因为目前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二是因为近年来国家对科教事业的投入逐渐加大,“根据中国现在的经济增长率,这(获奖)会是不久后的事。”

 

  此论一出,遭到了国内媒体经久不息地反对或嘲讽,如杨振宁是“科学超男”、“报不准的报喜鸟”,是“歌功颂德”,“杨振宁先生是在说客气话”、“诺贝尔奖,并不相信杨振宁的预言”,等等。我不明白,一群坚信“量子物理学认为向米饭说‘呸’会加速米饭变馊”的媒体人,敢就科学发展趋势问题嘲讽杨振宁的勇气是从哪里来的。

 

  2010年9月10日,杨振宁在成都电子科技大学演讲时,再次预言中国本土科学家10年内将出现诺贝尔奖获得者,此番言论再次遭到了不少媒体的嘲讽。

 

  预言近期内中国科学家将获得诺贝尔奖的,不止杨振宁。2013年9月29日,南京工业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中国有机光电子学科带头人黄维在该校本科新生的开学典礼上直言:

 

  “十年之后的中国,像诺贝尔奖这样的国际性重要指标,在中国大地出现应该将会成为常态,而不是个案。在文学奖之后,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方面的奖项将陆续被中国人斩获,没有任何悬念”。

 

  这又惹恼了媒体人,黄维被扣上了一大串帽子:“对诺奖‘故作轻松’并不是自信”、“拿什么来支撑‘得诺奖成常态’?”、“获诺奖将成常态像是肥皂泡”,等等。

 

  前面提到的传播“中科院与韩国造假科学家黄禹锡合作”谣言的曹聪先生,撰文《中国的诺贝尔科学奖焦虑症》称:

 

  “近年来,杨振宁多次表示中国大陆科学家将在二十年内获得诺贝尔奖。而在今年奖项揭晓的前一周,南京工业大学校长黄维曾自信地预测中国获诺贝尔科学奖在十年后将成为常态。

 

  这两种预测都显得过度自信了。照目前情况来看,中国二十年后都不一定能得奖。近期中国尚未取得接近诺奖的成就,也没有将崭露头角的苗头。”

 

  至于熊丙奇先生,则来了篇《预言“获诺奖成常态”是功利学术白日做梦》。

 

  谁在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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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宇:屠呦呦获奖的“中国元素”及其普遍意义

  (《经略》微信号)

 

  诺奖并不是衡量科技水平的唯一指标,但屠呦呦教授获奖毕竟是中国人第一次获得诺贝尔自然科学奖,值得祝贺。这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是中国知识分子的骄傲,也是中国医疗卫生工作者的骄傲。作为北京大学校友和医疗卫生研究者,笔者也感到脸上有光。

 

  科学家的成功,固然离不开个人奋斗,但也要考虑到历史的进程,要看到制度背景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屠呦呦教授一直在中国学习、工作,她获奖的成就——发现和提取青蒿素是在20世纪70年代那个特殊时期取得的,她的成功离不开中国独特的时代和制度背景。

 

  归结起来,我们认为屠呦呦教授的成功,至少离不开三方面具有独特性的中国元素——由社会真实需要所牵引的创新导向、全国大协作的科研体制、知识公有的成果传播制度。

 

  第一,社会真实需要所牵引的创新导向

 

  屠呦呦获奖是因为青蒿素,青蒿素是治疟疾的,被誉为“20世纪后半叶最伟大的医学创举”,而且至今还是全球最佳抗疟药物。

 

  那么问题来了:疟疾是人类最古老、传播最广的传染病之一,直到今天疟疾和艾滋病仍是对非洲危害最大的传染病,为什么在中国发现青蒿素之前,全球如此发达的医药产业并没有解决疟疾流行的问题呢?

 

  一句话,因为疟疾是“穷人的病”,而目前我们这个地球上占主导的资本主义制度并不是为穷人服务的,而是“付不起钱就得死”。这句话是美国经济学家John Mcmillan在《市场演进的故事》一书中说的,他指出“对于一些贫穷国家常见的疾病例如疟疾、昏睡病、黑热病和肺结核等,在疫苗和治疗方法的投入研究上投入很少,而这些疾病每年都要夺去数以百万计人的生命。对于制药公司来说,推广一种新的减肥药总是要比探索疟疾的新治疗方法,能赚更大的利润。当新的药物被开发出来的时候,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口实际上是被拒之门外的。新药物的研究往往是针对富人们的化妆品、美容药、宠物药,而对穷人的致命疾病,却视而不见”。从而他认为“全球药品市场的确反映了市场失灵最糟糕的一面”。

 

  对比下来,疟疾治疗之所以在中国获得突破,正是因为社会主义中国努力改变那种“付不起钱的人就得死”的制度,新中国把医疗、教育、住房,从只有有钱人才能买得起的商品,变成了全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还从国际主义的理念出发,把这种基本权利延伸到了世界上其他“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这才对于科技创新产生了强烈的、不同于利润导向的需求。

 

  青蒿素的发明,就离不开当时中国援助非洲和越南等第三世界国家的需要。这种从现实需要、或者说从最大多数人的需要而出发的创新需求,比仅仅出于利润动机而进行的创新更人道、更公平、也更有效率,这是中国对世界的贡献,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为了建设一个更对大多数人更加美好的新世界而作出的努力。

 

  回顾历史,你可以发现,当年中国最重大的那些创新,两弹一星,牛胰岛素,杂交水稻,大型飞机,计算机以及60年代就在国际上领先的断肢再植,除了满足国防军工的需要之外,大部分都是着眼于满足最普通的人吃饱、穿暖、健康、发展的需要,既不是出于利润,也不是出于发表论文的动机。现实需求牵引使得创新资源能够更多地集中到基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领域,从而容易在基础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也容易获得更加长远的经济利益,从而达到“求其大兼其小”的效果。这种以现实需求出发的科研导向,是值得今天科研管理和考核体制反思的。

 

  第二,全国大协作的科研体制

 

  新中国头30年作出的科技成果,基本上都是“集体署名”,一些人以此来抹黑那个时代只讲集体意志、不讲个人积极性。事实恐怕恰恰相反,正是由于建立了全国大协作的科研体制,中国才能够在工业化刚刚起步、经济发展水平很低的情况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创新,而且在一些领域达到了当时国际的前沿。

 

  科学研究需要资金、设备、人才等等,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这些要素是十分稀缺的。但另一方面,除了投入要素之外,如何高效有序地把这些要素组织起来,是科研需要解决的另一个重要问题。现代科技已经远远不是牛顿伽利略那个时代,靠个人努力就会出成果,凡是原初性、重大性创新,必然需要大规模的协作,而这恰恰是中国制度的优势。

 

  屠呦呦教授获奖的523工程,就是为了抗美援越战争的需要,由毛泽东,周恩来亲自下达的任务。在研制过程中,屠呦呦教授固然起了重大作用,但全国大协作所提供的支持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位亲历者回忆,523工程动员了全国60多个科研单位,参加项目的常规工作人员就有五、六百人,加上中途轮换的,参与者总计有两、三千人之多。

 

  这也是当时重大科研项目的共同做法,也就是用集体协作的力量放大有限的科研资源。杂交水稻的成功,固然离不开袁隆平的卓越贡献,但是也离不开全国几万名科研人员从黑龙江到海南岛在各处的试验田里长期进行的实验,离不开华国锋等领导干部组织的协作体系。我国自主研发的大型喷气式客机运十,1970年立项,1980年试飞成功,仅仅比空中客车起步晚两年。据原上海飞机制造厂车间主任任治侯回忆:

 

  飞机项目历来是世界强国皇冠上的最大宝石,运十同样如此。据统计,全国共有21个省、市、自治区300多家工厂、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参加了运十飞机的研制,其规模之大、范围之广、要求之高,为新中国历史所罕见....

 

  如此等等,难以尽说。在当时“全国一盘棋”的号召下,参加科研攻关的几百家单位,固然不能说没有任何矛盾,但是在大方向上确实能够做到同心协力,如臂指使,“一厂一角,百厂协作,一厂一件,百厂成线”。相比较在分散的情况下靠企业自发协作,交易成本要小得多,组织效率要高得多。所以,无论是袁隆平还是屠呦呦,他们在荣誉面前都表示,自己只是集体的一员,这种表态是应当的,也应该是真诚的,这是尊重历史的态度。

 

  科研领域的集体协作,还有另外一个方面的成果,那就是以鞍钢宪法为代表的普通工人和科研人员相结合的制度,使得科学研究从少数科学家的专利扩展到一线工人中间,这极大地提高了一线工人的研究能力和素质,造就了一代高素质的产业工人。著名的倪志福,王崇伦,郝建秀等从一线产业工人成长起来的国家领导人,都曾经是工人中的发明家。今天我们搞“万众创新”,应该从中得到启发。只有切实尊重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创新才有动力。

 

  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些人以“两弹一星”的钱学森等元勋都是民国时期培养出来的大学生为理由来否定新中国的教育,是站不住脚的。科技创新不仅靠尖端人才,更要靠一大批能够提供配套和协作的技术工人,以及一个能够实现高效协作的体制。钱学森常有,但这种体系完整的协作和组织能力不常有。这是值得今天过度重视精英教育的教育和科研体系反思的。

 

  科研上的集体协作,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也是科学研究本身的规律。当前我们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应该丢掉这个优势。一段时间以来,由于过分强调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研究直接和短期的经济利益挂钩,导致全国大协作的科研体制碎片化,不同的科研单位之间相互封锁,各自为战,重复劳动,缺乏协作。科研资金投入大大增加了,但是内耗和浪费也大大增加了。建设创新型国家,还是要把集体协作这个法宝捡起来。

 

  第三,知识公有的科技成果传播体制

 

  和杂交水稻,合成牛胰岛素等当年重大的成果一样,屠呦呦教授的成果本来也是集体创作,后来经过反复考证才确认了她的贡献。而60年代合成牛胰岛素在申报诺贝尔奖时,因为坚持以集体课题组名义而不是个人名义申报,结果错过了诺贝尔奖。这反映的是当时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知识公有”的制度和西方国家“知识私有”认识之间的冲突。

 

  科技进步,光有科技成果还不行,还需要传播才能起到作用。而世界上最通用的专利制度恰恰是阻碍传播的,专利制度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够激励创新,但另一方面,专利制度又会阻碍新知识和新技术的传播,因此即使在西方国家,也存在着专利制度存废的长期争论,需要在激励创新和传播创新成果方面取得一个平衡。

 

  新中国成立后,和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一样,把专利制度看做私有制的产物,作为资产阶级法权予以批判。实行了把知识作为公共产品的制度。无论是科研机构还是科研人员,研究成果产生之后,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和奖励,但是并不拥有对科研成果排他性使用权,而是由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科技成果。

 

  知识公有,使得科学技术普及速度大大加快,其中最典型的可能就是在农村依托集体经济建设的农技推广站,从新中国成立开始,中国实行了多次推广新型农具和良种运动,一旦有先进农具和良种出现,就可以很快推广到全国适宜耕种的地方,村民并不需要花钱去购买专利和高价种子,这是农业产量迅速提高的一大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原有的国有企业和科研机构技术储备的扩散,也是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原因。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这是必要的,但同时也要看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新知识、新技术的传播是存在矛盾的,这是一把双刃剑。在一些领域,由于企业和一些科研人员过于狭隘的知识产权意识,已经阻碍了企业之间的协同创新,阻碍科技成果传播,成为了创新的障碍。经济学上认为,这是一种由于产权划分过为细碎而导致的“反公地悲剧”。

 

  在我国高水平走出去的时代,也需要重新审视发达国家主导的专利制度。简单说,专利的基础规则就是赢者通吃。100人研究同一技术,第一个申请者获了专利,其他人哪怕自主研究出同样技术,也不能用了,因为第一个人有了专利权,等于垄断了该技术。欧美先一步有专利了,就意味着同样技术中国人自主研发也失去了法律上运用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打破发达国家对专利的垄断,首先就是要从思想上纠正过于狭隘的知识产权意识,构建既有利于知识创新激励,又有利于新技术传播的体制机制,而不能偏废任何一个极端。

 

  在屠呦呦获奖的这个晚上,又会有很多“眦必中国”的人士睡不好觉了,于是他们又反过来用屠呦呦的获奖来抹黑当前中国的体制,或者抹黑当年的历史。其实这大可不必,屠呦呦生在中国,长在红旗下,没有离开过中国的土地,她的成功本身就说明了中国的成功。一个发展中大国要登上创新的顶峰是很艰难的,挫折和弯路不可避免,一切为此做出贡献的人们都值得尊重。但无论如何,这一步步的成功都会让中国人更加相信——

 

  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我们正在前进。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综合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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