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方不断拆分街镇乃至村居,好像人口多了就得拆分乃天经地义。有人还说上级有硬性政策规定,一个社区不得超过一万人,超过了就要拆分。
分拆街镇、村居,增大了行政成本。比如新成立的街镇、村居,总要重新落实办公地点。再如,上级需要一份总结材料,一个街镇、村居原本只要一个人写,分拆后,各街镇、村居都得安排一个人来写。岂不是无端增加了基层工作量?
俗话说“一只羊是放,一百只羊也是放。”这叫规模效应。社区人口增加,必要时增加些社区工作人员就行,未必一定得拆分。
笔者所在社区,不久前拆分出了又一新社区。新社区如今也有了十几号人。老社区书记称,如果不拆分,老社区增加几个人就行。
如果人多就一定要拆分,新中国刚成立时只有四万万同胞,现在14亿人口,是不是要增加到上百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滥行拆分街镇、村居,也是一种形式主义。其之所以盛行,也含有基层少数同志以此当政绩的不良动机。有人甚至讥讽,这是少数领导干部存心多在手下设几套班子,好多提拔安排亲信---至少客观上确实一定程度地增加了基层领导职数。
郡县治则天下安。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顾炎武在《郡县论》中指出,明朝之覆灭,始于郡县。他认为,中央政府通过层层监察机构严密控制地方,导致地方官员疲于应付上级考核,无暇顾及民生;官僚体系臃肿,监察制度繁琐,财政资源大量消耗于文书往来、官员迎送等事务,加剧民生贫困。他建议明廷简化行政层级,合并三四县为一郡,设太守总揽监察,郡以上机构则大幅精简。顾炎武的思想在当时也许过于超前,但今天看来确有指导价值。
各级民政部门应该认真调研,科学审慎出台政策,对不符合实际的政策及时进行修改完善,遏制地方不断拆分街镇、村居的折腾式冲动。
作者:张田芳;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