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富文: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概念的体系化探析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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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富文: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概念的体系化探析
2025-10-09
【摘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是现实的人而非抽象的人,是群体与个体的辩证统一,以广大人民为具体指向,是“全体人”“具体的人”“实践层面的人”的有机结合,尤其以“实践层面的人”为关键点;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心”是根本、依据、出发点、落脚点和最终归宿,是实践本位的本体论、认识主体的认识论、历史主体的历史观、价值主体的价值论的辩证统一;以人民为中心是以人民美好生活为目标,以人民至上为根本、以人民为创造历史主体、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以人民评判为尺度的有机整体;以人民为中心突破了传统经济发展模式、资本主义制度下人的发展弊端以及神本位、物本位、官本位的思维模式,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的变革,是对人的发展前景的价值导向以及对现代性问题与后现代性问题的整合与超越。
【关键词】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人民;中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成为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核心价值理念。党的二十大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五个重大原则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个原则之一。学术界对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概念的研究形成了“三位一体”的主流观点,但对以人民为中心概念本身的学理化、体系化探讨尚不多见。本文立足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范畴出发,试图体系化地阐释以人民为中心的概念,以期对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价值引领与实践范导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
一、以人民为中心之“人民”
以人民为中心之“人民”是现实的人而非抽象的人,体现了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辩证统一,是群体与个体的有机结合,以最广大的人民为具体指向,是“全体人”“具体的人”“实践层面的人”逻辑层次的展开。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是现实的人而非抽象的人
以人民为中心视阈中的人民,不是抽象玄妙的人,“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是脱离现实居于天国的人;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抽象的“一般人”;不是纯粹理论意义上的人的概念的集合体,而是处于现实生活世界的、从事现实生产活动的具体的现实的人,“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现实的、活生生的、特殊的个人”是“社会联系的主体”,现实的、具体的人是现实生活图景中的人,是立足于实践的活生生的灵动的人,是实践基础上的、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进程中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有机统一体。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是真实的、现实的、朴实的”人,不断地运用自身的实践,发挥着自身的革命性力量,在变革现实的世界中,推动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也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实践中塑造自我,展现自我。马克思指出:“关于人的科学本身是人在实践上的自我实现的产物。”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是具体的、植根于中国现实生产生活世界中的人,既不是天国的神谕,也不是理念的实现与主观的抽象,而是推动中国现实实践变革、社会发展、实现自身美好生活的具体的现实的根本的力量,“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习近平指出:“人民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有血有肉,有情感,有爱恨,有梦想,也有内心的冲突和挣扎。”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不是“群体”宏大叙事的形式逻辑的抽象符号,而是群体与个体辩证统一基础上的有血有肉、有情感爱恨、有理想梦想的具体的现实的中国最广大的人民。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正是在中国当下从事实践活动、变革社会现实、处于现实生活世界中的广大人民,是群体与个体、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现实的人”具有三重维度。“现实的人”是在人民的现实生活世界与人民的现实实践活动中不断生成的,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辩证统一体,是变革社会的现实力量,是现实物质利益的承担者。一是“现实的人”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体。“现实的人”首先是自然属性的人,具有人的基本的自然需要。“现实的人”还是社会性的人,是人的社会生活的承担者,是社会关系中具体的人。“人民”正是在中国现实社会生产、社会交往、社会关系中,才能更好地体现他们自己的本质。二是“现实的人”是变革社会的现实力量。“现实的人”不是“卑贱的纯粹的无”,而是变革现实的物质力量,是创造新世界的现实力量与历史主体。基于此,人民在中国历史进程中,尤其是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实践中发挥着变革中国现实的革命性作用。三是现实的人是现实物质利益的承担者。现实的人不是被动的“绝对精神”的体现者,而是具有积极的现实性、利益性的主体,是物质力量现实实现、现实利益不断生成的主体。人民蕴含着自然性、社会性、革命性、实践性,也有创造历史的无限可能性,书写着中国历史、塑造着中国文明、创造着历史奇迹。
习近平从人民的现实生活与现实实践活动出发,以人民的自然性、社会性、革命性、实践性为基础,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充分体现了人民是现实的人而非抽象的人的基本理论逻辑与实践导向。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是“群体”与“个体”的辩证统一
“人民”不能仅从形式逻辑的集合概念来阐释,而且要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下,从“密切地结合思维的内容来研究思维的形式”的具有原则高度的辩证法来分析,要从集合概念与辩证概念的辩证统一来深入剖析。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是集合概念与辩证概念的有机融合,既有“群体”的规定性,也有个体规定性,达到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的群体规定性。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从群体意义上分析,凸显的是群体利益和价值,拒斥的是极端个人主义。马克思提出,人天生是社会动物。以人民为中心要尊重群体的首要地位,发挥群体的整体作用,观照群体利益。荀子曾经强调,人力不若牛,行不如马,但人却强于其他动物,其他动物为人所驱役,根本原因是“能群”。马克思指出:人“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即人是群体性的人,在群体中自我生成,在群体性活动中不断发展,在群体性实践中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中国人民的群体意识、群体观念、群体意志、群体力量、群体实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进程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具有根本性作用。
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的个体规定性。如果缺少了个体的维度,人民很难获得充分的现实意义。马克思指出:“就人人互为手段而言,个人只为别人而存在,别人也只为他而存在。”以人民为中心中的“人民”从个体意义上看是指现实中的每个人。以人民为中心绝对不是只见“群体”不见“个人”,也不是只见“集体”而忽略“个人”。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最终要落实到每个具体的个人身上,每个人都是利益的实际承担者。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彰显了每个人的地位与价值。以每个人为中心实际上是以每个人的利益与权利为中心,只要是人就应该按照人性化的方式来对待,就应该享受与人有关的利益与权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指出:“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要整合个体的不同意识、不同意志、不同需要、不同利益、不同力量,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需要。
以人民为中心之“人民”蕴含着“群体”与“个体”的双重维度。以人民为中心之“人民”如果离开了群体的内在规定性,不能认识到“个体或主体是被设定为全体的概念”,就会因丧失整体性、目标性而迷失方向,甚至坠入极端个人主义的泥潭;如果离开了个体的规定性,“个体性不可以了解为只是直接的个体性”,不谈个体差异、个人利益,就会流于空谈。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不能因为群体的整体性而忽视个体的丰富性,也不能因为过分强调个体的独特性而忽略群体的整体性。以人民为中心之“人民”是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基础上的“群体”之上的“个体”与“个体”之上的“群体”有机统一,体现了特殊性之上的普遍性与普遍性之上的特殊性的有机结合。
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在当下中国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人民”具体是指千千万万普通的各个社会阶层的劳动者和建设者,他们在历史的发展中创造着自己的幸福生活。人民具有很强的包容性。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是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人民群众,在当下的中国,一切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的范畴,具体来说,就是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包括各个阶级、各个阶层在内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的范围。 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谋幸福的政党,“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包括各个阶级、各个阶层在内的人民都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的三层逻辑
从人民的最高层面来分析,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是指“全体人”,是从人的“类”的高度来审视与把握的,是针对“非人”“把人不当人”而提出的。从“类”的高度来看,人的价值“超越于一切价值之上”,人是“至上的神”,成为“类”意义上的人,是“人间最高贵的事”,要“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马克思提出,人是从其创造性的生存活动中生成为人的,人作为人的类特性也是来源于此,“人作为人的生存活动,是一种自由性质的活动”,人具有人的类特性,即“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的自由自觉的类特性,这与其他物种的规定性有根本的不同。 习近平指出:“人民性也是从全体人民而言的”,也就是从“类”的群体性维度来讲的。从人民的最高层面“类”的高度来看,人民是指“全体人”,是对“非人”的批判性反思与超越,是要把人民当人看,要把全体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照顾全体人民的利益;不能把人民当成“神”的附庸;不能把人民当成动物或者其他物种,要尊重人民的主体性、主动性;不能把人民当成“物件”等附属物,要破除物化意识,不能把人民当成其他东西的异化物与附庸,以“人”的方式来对待人民,人民应该享有作为“人”应有的待遇,不能把“为民服务”变成“为民作主”,应该在人民的“类特性”的基础上,尊重“全体人民”,关心“全体人民”,爱护“全体人民”,服务“全体人民”,提升“全体人民”。
从人民的中观层面来分析,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不是抽象的人,不是漂浮在精神王国中的人,而是处于现实生活世界里的、从事现实生产活动的具体的现实的人,即中国当下的“现实的诸多个人”。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是具体的人,是指“现实的诸多个人”“个人及其需要的这种自然差别”构成社会组合的动因,他们的现实活动和物质生活条件构成了具体的现实的人的前提,“现实的诸多个人”即“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辩证统一中推动着社会进步。“现实的诸多个人”是生活在当下现实里的中国人民,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具有现实的需求,要在满足“现实的诸多个人”的诸多需要中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目标。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不是抽象的标签,而是以现实的具体的人为“中观观照”,以中国“现实的诸多个人”为基础的群体形式逻辑与现实个体辩证逻辑有机统一的辩证概念。以人民为中心是“人的本质的现实生成”。以人民为中心之“人民”以唯物史观为基础,把人民看成立足实践的活生生的灵动的人,是具体的、实践的、现实的人,是现实社会关系中灵动的、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是对基于现实生活实践与生活世界的“全体人”的中观表达。
从实践层面的人民的微观层面来分析,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主义中国的实践基础上的全体人民,是中国共产党服务的对象,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基。以人民为中心之“人民”,相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官员是“社会的主人”,人民处于中国共产党各项活动实践与价值的最高位置。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落实到实践层面,就是要“紧紧依靠人民”“尊重人民首创精神” “为了人民干事创业”“以百姓心为心”“汲取人民智慧”,维护人民利益,要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要让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发展、共同享有、共同成长、共同进步。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的实践层面要以此为关键点。在党的建设实践层面上,党要以全体百姓为中心,坚持为民立命、为民请命、为民执政、为民用权、为民谋利;在经济发展上,要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全体百姓的生存与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政治建设上,要坚持为民服务的基本行政理念,为全体百姓创造廉政、务实、便利、法治、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在文化建设的实践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价值理念,为全体百姓提供更加丰富的精神食粮与悠远绵长的精神动力;在社会建设上,要坚持以民生改善为目的,为全体百姓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空间;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要坚决维护人民的生态利益,为全体百姓创造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环境宜人的生态环境。
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要按照“全体人”“具体的人”“实践层面的人”等几个逻辑层次来加以深刻理解与把握,要在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和实践逻辑的辩证统一中,在三个层次的动态协调、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中才能切中现实,灵动转化,不断提升与发展。
二、以人民为中心之“中心”
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心”是指把人民当成“根本”“依靠”“重心”,而不是“枝节”“附庸”“边缘”。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心”还可以被进一步引申为出发点、落脚点、最终归宿等。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心”是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价值观的有机统一。
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心”,从本体论上看,是指现实的人民与人民的现实实践的根本地位。何谓“本体论”? 高清海先生指出,乃是注重于从现实对象的存在中去探寻它的基本存在,也就是为“现实对象”寻找存在的根本原因。按照这样的方式来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心”,是指当下中国社会存在的根本原因,乃在于现实的中国人民与中国人民现实的实践的展开,强调现实生活的人和人的世界的重要性,确认现实的人与人的现实实践的根本地位。如果只有单纯的物质世界,没有人或者没有人类社会为参照,纯粹的物质世界的存在就没有意义。连接人与物的关键环节是人的实践。人的现实的实践活动打通了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打通了精神与物质、思维与存在的壁垒。对人的认识应该“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实践基础上的人不仅使客观的物质世界变得灵动起来了,而且使人类社会更加绚丽多彩。因而,在这个层面上,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心”是指实践基础上的人民及其活动的根本地位。鉴于此,习近平指出:“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一旦脱离人民,就会一事无成,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当好人民公仆”“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更不允许欺压群众”,就是从本体论出发,对以人民为中心作出的深刻认知与总结。
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心”,从认识论上看,是指人民在认识中的根本地位。人民的智慧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智慧的源泉,人民的认识是党治国理政的定盘星。习近平指出:“在人民面前,我们永远是小学生,必须自觉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认识活动只能是人的主体性的活动。人是认识的主体与认识活动的施动者,在认识活动中具有根本性地位。以人民为中心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在认识论中,马克思恩格斯引入实践范畴,有力地批驳了不可知论,明确了实践基础上的人是认识的主体。马克思恩格斯视域中的实践一方联系着客观,一方联系着主观,不仅是认识的工具与媒介,而且是认识发生的始基。马克思恩格斯实现的认识论上的革命是确认实践基础上的人在认识论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实践范畴的引入,充分肯定实践基础上的人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还原了世界可以被认识的真实图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不仅能够认识思维的此岸,也能够认识思维的彼岸,由于人类实践活动的特殊性,人类不仅能够实现主体客体化,而且能够实现客体主体化。实践基础上的人是认识的主体,揭开了不可知论的神秘面纱,从而为人类认识世界、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心”,从历史观上看,是指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力量。人的实践是了解历史发展的钥匙,不仅是历史产生的前提,而且是推动历史演变的动力,更是构建丰富历史画面的“神来之笔”。 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民是历史剧作者和剧中人的辩证统一体。习近平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历史没有把人当作手段来使用,正是“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创造着人类历史,“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实践基础上的人在“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基础上推动着人类历史的生成、演变与发展。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以此为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植根于人民的深厚沃土,依靠人民的智慧与伟大力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发展的历史逻辑与人民的价值追求中推动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书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的壮丽篇章。
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心”,从价值观看,是指人在价值中居于主导地位。价值具有属人性,是客体对人是否有意义的范畴。从价值观上看,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把人当作主导、根本、目的。马克思说过,价值实际上是表示物为人而存在。 正因为有了人、人的活动、人的需要,才有价值现象。人的价值是价值世界的核心,人类发展最终要以人为目的与价值目标。人类的一切活动,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类自身的需要,实现人类自身的发展。人民的一切活动,其目的都是要争取取得良好的效果,以满足自己的正当需要,达到预期目的。 这里争取好的结果的“好”就是价值。因此,习近平指出:“为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而矢志奋斗。”人是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体。从价值目的的最终意义上看,人是最终目的与终极目标。正如习近平指出:“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可见,以人民为中心从价值观上看就是要实现人民的价值诉求,让人民在社会发展中满足正当需要,不断达到社会进步与人民满意的动态协调与统一。
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心”是把人民当成“根本”“依据”,而不是把人当成“细枝末梢”。习近平强调“全党同志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从本体论上看,人是万物之灵长,是实践的主体,在物质世界的格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这里的中心是指实践基础上的人民及其活动的根本地位。从认识论上看,人在认识活动中具有根本地位,任何认识活动都是人的活动,离开了人,就谈不上认识活动,这里的“中心”是指人民在认识中的根本地位。从历史观上看,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心”是历史的主体地位,人民是历史的剧作者与剧中人,是历史生成的主角,在历史发展演变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从价值观看,人民在价值中具有根本性地位,这里的“中心”是价值之主体。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三层意蕴
以人民为中心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是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与当代中国实际、具体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从理论发展的逻辑来看,以人民为中心蕴含在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之中,其基本观点、基本立场、基本方法与精神实质一以贯之于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理论成果之中。本文语境中的以人民为中心是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命题以后,党的十九大把其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立场的层面来阐释的,这个意义上的以人民为中心要厘清三个层面的意蕴。
第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以人民为中心是指以人民利益为中心,把人民当成主人、当成主体、当成目的,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的创造性,是现实的实践活动,而不是抽象的人文关怀,不是驭民之术。习近平指出:“热爱人民不是一句口号,要有深刻的理性认识和具体的实践行动。”以人民为中心绝对不能望文生义,不能仅从字面上理解,而是要放到党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层面上来把握。以人民为中心在中国共产党的话语体系中,不是抽象的概念,也不是流于纸面的口号,而是理论见之于行动的实践理念,贯穿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历史伟力,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在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现实导向与实践导向,规定了其必然是要发挥变革现实、化育新人、提升人民福祉,促进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的现实实践活动,超越了西方人道主义与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理论界限与抽象理念,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第二,以人民为中心是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视阈下的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指出:“对人民,要爱得真挚、爱得彻底、爱得持久,就要深深懂得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道理。”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唯物史观,坚持人民至上,确证与发挥人民创造历史的根本作用,以百姓之心为心,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以人民汇聚而成的巨大历史伟力,促进人民利益的实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了依靠人民与为了人民的辩证统一,人民的地位、作用规定了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的主体地位与根本作用,只有植根于人民,保持与人民的血肉联系,中国共产党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是根本价值坐标,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没有自身的私利,其代表和维护的是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的党性与人民性是完全一致的。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守正创新,是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践践行。
第三,以人民为中心的现实语境。以人民为中心早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孕育于党的宗旨之中,熔铸于党的性质之中,并在历届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与执政实践活动中不断发展与实践。习近平指出,热爱人民“要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问题,拆除‘心’的围墙,不仅要‘身入’,更要‘心入’、‘情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命题,并把其作为全面指导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理念。党的十九大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论意义与历史地位更加凸显。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把“坚持人民至上”作为百年中国共产党的十条经验之一,此次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不仅在经验总结中突出坚持人民至上,而且在多处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以人民为中心首次写入党的历史决议,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历史地位。党的二十大把“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新时代十年来“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以人民为中心秉持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是“人的本质的现代生成”,是以人民美好生活为目标、以人民至上为根本地位、以人民创造历史为主体、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以人民评判为尺度的辩证统一体。以人民为中心的现实语境正是在以上政治逻辑、实践逻辑、现实逻辑、时代逻辑辩证统一中生成的。
以人民为中心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是对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观点的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创新与发展,是对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坚守弘扬与具体表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不断切中现实、指导实践、推动变革。
四、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鲜明特质
以人民为中心不仅内涵丰富、逻辑严密,而且具有鲜明的理论特点。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时代的深刻变化、实践的深入发展、社会的深度变革,呈现出突破性、变革性、前瞻性的理论特质。
(一)突破性
以人民为中心有利于突破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以人民为中心超越了见物不见人的传统发展模式,体现了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的辩证统一。传统经济发展模式把发展化约为物质财富的增加,造成人的价值的贬低与人的生存意义的丧失。习近平指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以人民为中心重视人的地位,关心人的生存境遇,是在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双向互动中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以人民为中心在超越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基础上,既重视高质量发展,又重视人的发展,体现了发展的辩证法。
以人民为中心有利于突破资本主义制度下人的发展的弊端。以人民为中心是以广大人民及其利益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政治原则,以维护人民利益为目的,通过经济社会发展与全面进步,为每个人的发展创造条件。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定义了人,资本家宰制着人民,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大受益者,坚持资本和资本家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础、政治原则、价值目标,突破资本主义制度下人的发展的弊端。
以人民为中心有利于突破神本位、物本位、权本位和官本位的思维模式。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人的发展曾经一度受到“神本位”的挤压,在西方的中世纪上帝主导一切,人对“神圣形象”的崇拜达到了极端。随着西方工业化进程的推进,人们对“神圣形象”的崇拜转变为对“非神圣形象”的物的崇拜,甚至形成了马克思批判的“商品拜物教”。时至今日,仍有些人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心为物役,甚至“唯利是图”。中国经历几千年的封建专制,权本位、官本位的思维根深蒂固。以人民为中心的践行,有利于启迪人心,成风化俗,开启中国人生存与发展的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在破除以往种种“神圣形象”与“非神圣形象”的崇拜中,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地位,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发展人。
(二)变革性
以人民为中心的变革性是指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一种理论为人的实践活动提供价值导向和行动指南。人通过自身理想化的实践活动,超越现有的实践本身,达到现实世界的实践性的理想化的完成。以人民为中心的变革性主要体现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方面,以达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想化的实践活动基础上的现实世界的改造。
以人民为中心的变革性体现在人与自然关系上。以人民为中心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变革主要是指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价值导向,实现人与自然的相互和谐、相得益彰、相互促进,以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成长。以人民为中心不是把人看成自然界的主人,而是把人类看成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尊重自然内在规律、顺应自然内在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既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也保护自然的可持续生长。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变革人与自然关系的理念,要求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坚持“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辩证统一,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以人民为中心的变革性体现在人与社会关系上。人是社会性的存在物,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关系。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人类处理人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在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时要体现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发展人的价值目标,要彰显人在社会关系中的最高价值,要尊重人的地位、维护人的尊严、保护人的利益。以人民为中心促进了人的社会关系的丰富与发展,使人民在良性的社会发展与社会交往中不断提升自我
以人民为中心的变革性体现在人与人关系上。人与人的关系构成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社会关系,是人类生产与生活的关系空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以人民为中心在人与人的关系方面超越了封建专制制度下君主压迫人的统治关系,超越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人剥削人的关系,是作为国家与社会的主人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新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既是手段又是目的的辩证统一中,为人的生存与发展创造良好的“主体间性”关系,对构建融洽和谐、共同成长、共同发展的人与人的良性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三)前瞻性
以人民为中心既立足于当代,又用深远的历史眼光展望未来,找到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目标转化的现实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不是向资本主义的“人对物的依赖关系”转化,而是向共产主义的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转化。
以人民为中心的前瞻性体现在对人的发展前景的预测与导向方面。马克思主义指出,人的历史发展要经历三种历史形态,即以人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依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和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以人民为中心以此为理论基础,打破了前现代的人身依附关系,超越资本主义制度下人对物的依赖关系。它把人作为目的,尊重人的主体地位与价值,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了有力铺垫。它有利于在现有的生产力基础上,引领人的发展的潮流,促进人的发展境界的提升,为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价值引导。它要在现实性与可能性的辩证统一中,为实现中国人民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创造条件。它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动态协调中,在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的不断优化中,在现实性基础上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可能性。
以人民为中心的前瞻性体现在对现代性问题与后现代性问题的整合与超越方面。由现代化而产生的现代性问题主要是科技理性的高扬,导致科技压抑了人的发展,理性代替了人性,导致人的发展的虚化,使人在现代化的浪潮中无家可归。后现代主义从对科技理性的反思批判出发,推崇非理性主义,重视人的心理、意志、情感等非理性因素的作用,试图来矫正现代性问题。后现代主义把非理性推向极端,导致没有标准,一切都是相对的,致使相对主义、悲观主义盛行。以人民为中心一方面要立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对现代性的问题,既重视科技理性的合理性方面,但同时又重视人的价值理性,既解决了现代性问题的“人”无家可归的问题,也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成果为人的发展服务,把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统一起来,超越了现代性问题。另一方面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主体、价值主体,强化价值理性的引导,使人的发展融于现代化之中,坚持科学与人文的统一、科技理性的发展与人的价值提升的统一、人的理性的高扬与人的价值目的实现的统一,超越了后现代主义的相对、悲观、无为,为人的发展在现代化进程中另辟蹊径。
五、结 语
以人民为中心概念的体系化阐释,是深刻把握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基石。本文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范畴出发,遵循范畴→体系→特质的致思理路,试图体系化地阐释以人民为中心的概念。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概念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术语的革命”。以人民为中心不是“话语革命”,而是像恩格斯在评价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上的原创性贡献时讲到的,乃是“术语的革命”,“一门科学提出的每一种新见解都包含这门科学的术语的革命”。以人民为中心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基础上,实现了实践论、认识论、历史观、价值观上的守正创新。二是体系的创新。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创新理论体系。新时代以来,以人民为中心形成了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目标论、人民至上基本立场论、人民创造历史主体论、人民当家作主基本地位论、人民最终评判评价论“五位一体”的理论体系。这些方面从根本目标、基本立场、历史动力、社会地位、评判尺度的有机统一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体系创新。三是实践的深层推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统领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的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在宣传思想工作、文艺工作、城市工作、卫生健康工作、新闻舆论工作、网信工作、法治工作等以及民法典实施、脱贫攻坚、共同富裕、人权道路、政党交流、国际交往等领域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发挥变革实践、切中现实、引领发展的重要作用。以人民为中心的体系化探讨还面临三大学术任务和四个关键问题。三大学术任务为:一是要致力于构建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自主知识体系,要在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有机结合上,揭示以人民为中心的学理基础;二是要着力于精细化论证以人民为中心的标识性术语与核心概念,尤其是在一些“元”概念、“元”范畴、“元”话语阐释上下功夫,为以人民为中心的深化研究打下坚实地基;三是要系统阐释以人民为中心的学术逻辑,从整全意义上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学术体系。四个关键问题为:一是基层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有待优化提升;二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相关理论尚需深入挖掘,以支撑以人民为中心研究的拓展深化;三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拓展与理论深化要和智能社会、现代人工智能技术等有机结合起来,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与理论提供社会基础与技术支撑;四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要有视域融合、学科交叉、多学科介入的整体合力而形成多学科聚合效应,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纵深推进和学理纵深研究提供基础。
作者:张富文,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文章来源:《学术界》2025年8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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