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肃清国民党残敌、地主恶霸、会道门、土匪等反动势力,以及土改的全面推行。到了1950年,抗美援朝和镇反运动同时进行,国内剿匪国外抗美。于是横跨1950年10月至1953年9月历时三年的镇反运动开始了。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反革命活动极其猖獗,反革命活动当时猖獗到什么程度呢?它们已经严重危及到政权巩固、社会稳定和经济恢复。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国民党潜伏特务、残余反动党团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数目庞大,不断 组织破坏和颠覆人民政权的活动。比如,解放初,西南有特务8万人、土匪100万人,另有大量反动党 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地主恶霸等。中南、华南、华东等新区类似。二是,反革命分子采取直 接破坏、恐吓威胁、散布谣言等方式,破坏经济恢复和正常生产。当时,“生产、建设和各种物质资财被 反革命分子破坏的,更是难以数字计算”。三是,新解放区匪祸蜂起。比如,西南区的反革命武装川 东区约3万人,川南区2万余人,川北、川西、西康、贵州的反革命武装均很猖獗。云南敌特结合封建势力组织、培植土匪武装,仅边沿区即达五千余人。“剿匪已成为西南全面的中心任务”。四是,华东、中南、西南、华南等新解放区的大部农村尚未实行土改,农民对征粮不满,反革命分子借机煽动的 群众骚乱事件频发多发,武装抢粮、袭击运粮队等事件层出不穷。五是,已土改地区尤其是和平土改地区的地主、富农对抗土改。比如,在和平土改的华北新区,“匪首、恶霸、特务杀得太少,至今这些地 方的地主威风还有很多没有打下来,贫苦群众不敢抬头。一贯道等会门甚为猖獗,有众二百余万。故现在须重新提出镇压反革命的问题”。六是,首都和省会等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军机关集中的大中 城市,潜藏的反革命分子威胁甚大。在中央机关和北京市机关里,经常发现反革命标语,而且不是个 别现象 。
更为严重的是,这些反革命活动在境外敌对势力的操纵下,受国际上重大事件的刺激和鼓动,而 越发猖獗。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台湾当局加紧向大陆派遣特务,内地暗藏的匪特亦趋活跃, “对我经济建设、铁道、航运等破坏,窃取情报,及对我首长人员之暗害活动,都会加紧起来”。9月, 北京市公安局即破获一起企图在国庆一周年时炮击天安门检阅台的重大案件。总之,境内外反革命势力长期持续地严重威胁着人民政权,确已达到难以容忍的程度。尽管中共 中央、政务院曾于1950年3月、7月发出镇反指示,但反革命活动仍很猖獗。究其原因,中央、各中央局一致认为,主要是镇反工作中存在着严重的右的偏向。彭真认为:“现在不少地方又偏差到‘宽大无边’,宽大到灭自己志气,长匪特威风,宽大到助长匪特气焰、脱离人民大众的程度了。”邓小平认为:“三月以前各地不办首恶,误解宽大政策,怕犯‘左’倾错误的偏向。” 公安部也认为,反革命活动日趋 猖狂的最主要的原因是镇压不够,严重存在“宽大无边”的右的偏向。
毛泽东关于镇压反革命的策略主张正因为认识到反革命力量庞大、不会“善罢甘休”而活动猖獗,毛泽东和中共中央非常重视镇压反 革命工作。新中国成立前后,毛泽东在多次讲话中,指出了镇反的必要性、目的、战略策略、方针政策。他分析说,新中国面对的敌人“是够大够多的”,“反动阶级、反革命分子的阴谋破坏活动是不会罢休 的,他们还要同我们作拼死的斗争,这种斗争的时间还会很长,绝不能麻痹” 。所以,“对于反动派和 反动阶级的反动行为,决不施仁政”,“必须打击与镇压”。“不这样,革命就要失败,人民就要遭殃, 国家就要灭亡” ,更谈不上国家的工业化,何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前途?那么,镇反应采取什么策略?毛泽东认为,应当采取“不要四面出击”的战略策略,“绝不可树敌太多,必须在一个方面有所让步,有所缓和,集中力量向另一方面进攻。我们一定要做好工作,使工人、农民、小手工业者都拥护我们,使民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中的绝大多数人不反对我们。这样一来,国民党残余、特务、土匪就孤立了,地主阶级就孤立了,台湾、西藏的反动派就孤立了,帝国主义在我国人民中间就孤立了” 。至 于镇反的政策方针,毛泽东则把解放战争时期对蒋方人员的政策转变为镇反政策,这就是:“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即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不可偏废。”
面对境内外的严峻局势,1950年10月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对反革命采取坚决进 攻的方针。10月8日,毛泽东下达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的命令。在这个背景下,国内安定 团结对于刚满一周岁的新中国来说,尤为必要和迫切。镇压反革命就成为稳固政权、安定秩序的必然选择和必要步骤。10月10日,中央发出经毛泽东、刘少奇修改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指 出,必须克服严重的右的偏向,本着严厉镇压的精神处置反革命分子。规定:对反革命分子按照“镇压 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分别处理,对首要的、怙恶不悛的、在解放后特别是经过宽大处理后仍然继续作恶的反革命分子,依照惩治反革命条例加以镇压。当杀者应即判处死刑,当监禁和改造者应即逮捕监 禁改造。由检察、公安部门负责反革命案件的检查,由人民法院或军管会军法处负责审判。为了防止 “左”的偏向,严禁逼供信和肉刑,要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在判处死刑时,党内必须经过省委、大市委、区党委及受委托的地委批准。
10月16~21日,公安部召开第二次全国公安会议,传达和执行“双十指示”。会议着重批评了右的偏向,对镇反运动作了总体部署,并且提出了具体方针:对已捕未捕的反革命分子,按杀一批、关一批、管一批的原则办理。对帝国主义特别美帝国主义的特务间谍组织和特务间谍分子,要关一批、赶一批。会门特别是一贯道,在老区,应实行公开的、正面的进攻方针;在新区,先打击反动头子,并为公开的、正面的进攻准备必要条件。对于反革命谣言,必须实行讲、驳、追的政策。清理积案与侦捕新案相结合,纠正久押不问的现象。必须以镇压现行犯为主,对正在进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必须先办、严办 。
“双十指示”的发出和第二次全国公安会议的召开,揭开了全国镇反运动的序幕。
镇反运动于1950年10月发起,到1953年9月基本结束,历时3年。而毛泽东对镇反运动的直 接领导,则集中在1950年10月至1951年10月的约一年时间里。在此期间,他关于镇反运动的批语和文电多达数百份,直接指导运动开展,使之有所依据和规范。
发起镇反运动,首先要统一思想,尤其要切实克服普遍存在的右的偏向。因此,在发起阶段,毛泽 东强调放手发动群众,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他认为:“目前几个月,各地领导同志在镇压反革命问题 上向下面指导的重心,仍然是对那些优柔寡断的市委、地委、县委给以检查和督促,使他们坚决行动起 来,严厉镇压反革命。”“如果我们优柔寡断,姑息养奸,则将遗祸人民,脱离群众。”尤其在华南、中 南、西南等新解放地区,更应限期肃清土匪,方能取得主动,否则有陷入被动的危险。同时,毛泽东 也主张谨慎从事,要求始终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总政策,提出了“稳、准、狠”的具体方针。
“稳、准、狠”方针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过程。1950年10月21日,彭真在第二次全国公安会议上提 出:“为了狠狠打击敌人,必须打得准。只要打准了,也就稳和狠了。”11月19日,彭真任书记的北京 市委在镇反报告中提出:“对于镇压反革命活动,我们历来就要求实行打得又准又稳又狠的方针,这也 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11月22日,毛泽东将北京市委报告批转各地参照执行 。
12月19日,毛 泽东修改了华东局转发福建镇反报告的批语,提出:镇压反革命“在实行时必须切实调查证据,力求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同日,毛泽东在给黄克诚的复电中,正式提出:“对镇压反革命分子,请注意 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1951年1月17日,毛泽东在一份指示电中对这一方针作了具体解释:“所谓打得稳,就是要注意策略。打得准,就是不要杀错。打得狠,就是要坚决地杀掉一切应杀的反动分 子(不应杀者,当然不杀)。”为了更彻底地打击反革命,又不至于使打击过激过宽,毛泽东频繁发出限定性的指示,一再强调严格执行“稳准狠”方针。关于稳,就是“严密控制,不要乱,不要错”。“如同宽大应有边,镇压也应 有边。”“在那些已经实现了彻底镇压方针的地方,则要停一下,不要多捉多杀了。”同时,剿匪、反 霸、镇反应有区别,“分三方面进行,可期迅速,又较妥当。”关于准,就是既要镇压一切反革命,又不能捕错杀错,所以,“镇压反革命无论何时都应当是准确的、精细的、有计划的、有步骤的,并且完全应由上面控制。” “无论什么地方,都要有计划,讲策略,作宣传,不杀错。”为了准确,镇反范围必须严 格限制在匪首、惯匪、恶霸、特务、反动会门头子等项之内。关于狠,就是坚决打击首恶要犯,必须坚决镇压匪首、恶霸、重要特务,“至于助恶有据,即是从犯,应当判罪,如主犯判死刑,从犯至少判徒刑,有 些罪大的从犯应判死刑,不在胁从不问之列” 。
要做到“稳、准、狠”,就须以法律为依据和准绳。1951年2月21日,毛泽东发布命令,公布施行 《惩治反革命条例》。“条例”共21条,规定了反革命罪的性质情节罪名、量刑标准和适用刑罚、判处主 体和程序。这使镇反运动有了统一的法律根据。2月22日,毛泽东起草中央通知,将“条例”等3个文件转发各地,要求“迅即印成一本,广泛发行,并组织干部及民主人士普遍地进行学习,务使镇压反革命问题在全党及全国人民中获得正确的了解,批评各种错误的思想,以达坚决彻底地镇压反革命的 目的” 。
镇反运动虽在全国普遍展开,但毛泽东在主张全面进攻的同时,也强调主次分明,重点是清理内 部,过去反革命力量相对集中的大城市的镇反工作,尤为毛泽东所关注。
1951年1月,公安部副部长杨奇清转呈的湖北省级机关内部镇反情况报告反映,机关内部镇反 应和社会上的镇反有所区别,除现行犯应立即逮捕惩办外,目前不应大批逮捕。1月29日,毛泽东批 示:“湖北做得很对,不要去泼冷水。”随后,毛泽东要求必须“在一切军事机关学校部队中引起注意 镇压反革命分子问题,并作出正确的处理,是目前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凡对此任务忽视者,应当受到 批评。”瑏瑡3月13日,山东军区政治部主任黄祖炎被反革命分子刺杀。毛泽东于3月18日起草党内通 报,指出:“务请你们注意:(一)严防反革命的报复……最重要的是采取积极手段,破获反革命的组织, 消灭反革命的巢穴,坚决迅速地杀掉一切应当杀掉的反革命分子,使反革命措手不及,无力施行报复 手段。(二)必须认识党内政府内和军队内已有少数反革命分子混进来,决不可认为太平无事。现在 就应开始注意这个问题,考查可疑的分子,聚集材料。在地委及专署一级以上机关内,军分区及师一 级以上的机关内,城市则为市区两级机关内,特别注意考查这类可疑的分子,一有材料,就应做适宜的 处置,保障党、政、军各级领导机关的纯洁和安全,决不可优柔寡断,姑息养奸,是为至要。”
在镇反运动初期,农村镇反与土改反霸、减租退押等结合进行,声势较大,推进较快。与此相比, 城市镇反声势较小,进度较慢。这引起了毛泽东的注意。1951年2月25日,他在转发北京市委镇反 报告的批语中指出:“各大城市除东北外,镇压反革命的工作,一般地说来,还未认真地严厉地大规模 地实行。从现在起应当开始这样做,不能再迟了。这些城市主要是北京、天津、青岛、上海、南京、 州、汉口、重庆及各省省城,这是反革命组织的主要巢穴,必须有计划地布置侦察和逮捕,在几个月内, 大杀几批罪大有据的反革命分子。”
经过毛泽东多次督促,各大中城市逐步行动起来。北京、天津等地在同一时间内搜捕大批反革命 分子。毛泽东对此表示肯定:“这是一种搜捕社会反革命的有效的不可少的步骤。这种方式给敌人打击最大,给群众教育极深刻,社会波动亦不大。只要掌握准备充分、对象准确、组织严密、指挥统一、行 动迅速、严明纪律、及时宣传等项原则,就可以保证不会抓错,而取得群众拥护与社会同情。”随后, 上海、重庆、武汉、哈尔滨、南宁等大城市也展开了集中搜捕行动,逮捕了大批反革命分子。
镇反运动要进行得迅速而彻底,就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建立广泛的镇反统一战线。这是毛泽东自 运动开始就十分重视的问题。
毛泽东要求,镇反宣传不但要讲策略,而且主要是及时正确地解释政策,打破关门主义和神秘主 义。针对宣传普遍不足的现象,他指出:“这种情况必须立即改变。”“镇压反革命无论在城市在乡村 均必须大张旗鼓,广泛宣传。”为了使群众及各界民主人士均参与镇反,他强调:“事前事后使民主党 派、各界民主人士、宗教界、工商界、文化教育界、少数民族的代表人物,真正与闻其事,并向全体人民 展开宣传讨论,使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打破关门主义和神秘主义,更是非常重要的。”毛泽东认为, 要根据运动进展、群众发动、反革命分子活动等情况,制定相应的宣传策略。在迟迟没有打开局面的地方,宣传重点是普遍揭露反革命及其活动,激起民愤,发动群众,以政府布告发布处置结果,登报宣传罪大恶极而被处极刑的案例,增其声势。在群众已经发动、局面已经打开的地方,要重点宣传和解释相关政策,既分化瓦解敌人,又消除恐惧情绪,同时避免执行政策的偏差。
为使镇反的群众基础更稳固,形成对反革命活动的长期有效的群众性管控、压制和打击,毛泽东 强调,要建立群众性的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组织。4月27日,毛泽东转发华东局16个大中城市统一镇 反行动的报告,指出:“在大中城市中,在各工厂,各学校,各机关,各里弄(街巷或胡同)建立群众的肃 反委员会,有检举控诉和监视反革命分子的权力,但除现行犯外无捕人的权力,各城市均可仿行。” 在上海,各企业、工厂、公司、机关、学校、街道里弄、乡镇等基层单位,均成立了肃清反革命委员会,人 数根据单位大小有5至25人不等。其任务是:领导群众学习镇反政策和措施并广泛宣传;发动并组 织群众对反革命分子进行控诉、检举、监视和协助管制;收集和整理反革命分子的材料,提出初步审查 意见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但除现行犯外不得自行逮捕反革命分子;协助各单位加强保卫工作;协助政府对反革命分子家属进行必要工作。
为了打破神秘主义和关门主义,毛泽东尤其重视统战工作。他要求:“在今年夏、秋、冬三季的土 改工作和镇反工作,从各大城市中等城市分几十批组织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教授、教员、资本家下 乡去参观,或参加工作。只要他们愿意去,就要欢迎他们去。不要怕他们去,不要向他们戒备,因为他 们不是反动派。好的坏的,都让他们去看,让他们纷纷议论,自由发表意见,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至 于城市中的镇反工作,更要让他们参加。”杭州市在运动中吸收党外人士参与审查案卷、核实材料、 讨论量刑等镇反工作。毛泽东肯定了这种做法,指出:“杭州的经验可在一切尚未这样做的城市应用。特别是吸收党外人士参加审查反革命案卷一事,各地必须认真地做,坚决地打破在我们党内存在着的 关门主义和神秘主义。”
通过不断督促和广泛发动,1951年三四月间,镇反运动在全国达到高潮。各地有准备、有声势地 依法搜捕了大批反革命分子特别是罪行昭著的土匪、恶霸,依法处决了一批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反 革命分子。比如,广西两个月捕获地下军特务匪徒1.6万余人。苏南区在2至7天内,全区一起动 手,捕了恶霸和不法地主1.5万多人。江西省在10天内,各地同时动作逮捕反革命分子2.5万人,其 中地下军特务占20%。河南省两个月内破获重大反革命案件396起。
随着镇反运动渐入高潮,各地杀、关、管了大批反革命分子,反革命气焰被打压,干部群众热情高 涨,但随之出现新的问题:一是镇反开始涉及党内、政府内、军队内、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以及文化教 育界、工商界、宗教界等;二是开始出现量刑不准、错杀错捕等不同程度的“左”的偏向,有不大好控制 的迹象。这种苗头一出现,就立即引起了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
1951年3月底、4月初,毛泽东接连批转地方镇反报告,明确表示收缩运动,加强严格控制。3月 25日,他转发天津专区逮捕反革命分子情况报告:“希望各地捉反革命都照天津专区的办法办理,以 防滥捕。”天津专区3月3日晚集中逮捕一批重大反革命分子,凭票捕人,拘票注明姓名、年龄、特 征、住址及犯罪性质,避免了错抓乱抓。3月30日,毛泽东又在湖南镇反报告上批示:“捕人要仿照天津专区发拘捕证,照证捕人的办法,不能乱捕。凡各地有如黄克诚所说‘逮捕范围扩大、处理方式简单’的情况者,应立即加以收缩。”同一天,毛泽东还转发山东镇反报告指出:“草率从事的偏向,危险最大。”“对镇反工作,实行严格控制,务必谨慎从事,务必纠正一切草率从事的偏向。”
但是,群众性镇反运动已是高潮迭起,如不及时、全面地采取严格的“刹车”措施,又怎能使迅猛发 展的运动减速呢?所以,在随后的一个多月内,毛泽东连续采取了一系列收缩和严控措施。
收回逮捕权和处决权,是毛泽东采取的第一项紧急措施。4月2日,毛泽东连续发出几封电文, 强调:"为避免滥捕乱杀,必须限制逮捕权和处决权,“将过去规定的县有捕人权,收回到地委一级来”。“最主要的是捕人杀人名单的批准权必须控制在地委市委一级手里” 。
较早收回捕杀权的是西南局。4月10日,邓小平起草的西南局镇反报告提出:“从现在起杀人的 批准权应由地委收缩到区党委。”“凡杀人权收归省级的地方,捕人权也应收归专署(地委)。”4月20 日,毛泽东批转了这个报告,要求各中央局对杀人批准权上提一级问题提出意见。4月16~25日的 西南局第二次城市工作会议决定,镇反重点转向城市,农村杀人批准权立即收回到省委、区党委。
4月30日,毛泽东转发西南局关于镇反问题的指示,强 调:“杀人不能太 多,太多则丧失社会同情,也损失劳动力。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不应超过人口比例1‰,有特殊情况者可以超过这个比 例,但须得中央局批准,并报告中央备案。在城市一般应少于1‰。” 为贯彻这一指示电,5月6日, 华北局发出指示,要求严格控制处决比例,电到之日将捕人权收归地委和专署、将处决批准权收归省 委和省政府。次日,毛泽东批示:“华北局这个指示是完全正确的,各地均应照此施行。兹定于6月1日起,全国除现行犯外,捕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地专一级,杀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省级,离省远者由省 级派代表前往办理。各地一律照此执行。”
此后的镇反运动中,逮捕权和处决权再未下移,处决比例一直维持在1‰再未变动。彭真说:“毛主席关于严格控制捕杀权限给各地党委、政府的指示若迟发一个月,有的地方恐怕会要出一些乱子。”
“死缓”,是毛泽东为了防止错杀多杀而创造的政策和刑罚。1951年2月17日,他在给黄炎培的 信中提出,镇压也应有边,“对可杀可不杀的那一部分人,应当判处徒刑,或交群众监视,用劳动去改造 之,不要杀。”显然,毛泽东开始思考处理可杀可不杀反革命分子的相关政策和办法,总的目的还是少杀。随后,他在和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的往来电文中,逐步确定了“死缓”的政策和刑罚。
4月26日,邓小平在给川北区党委的指示中提出:为避免错杀,“在量刑上面,对于可杀与不可杀之间的反革命分子或恶霸分子,应采用判五年以上徒刑或实行劳役,而不处死刑的政策。”4月30日,毛泽东转发上述指示,第一次明确提出“死缓”政策:“凡无血债或其他 引起民愤的重大罪行,但有应杀之罪者,例如有些特务或间谍分子,有些教育界及经济界中的反革命 等,可判死刑,但缓期一年或二年执行,强迫他们劳动,以观后效,如他们在劳动中能改造,则第二步可 改判无期徒刑,第三步可改判有期徒刑。”毛泽东还提议将这个问题提交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讨论。
但是,人命关天,情势紧急,为了迅速有效地避免错杀多杀,毛泽东未等会议举行,就在5月8日 起草并在当天发出指示:“中央已决定,在共产党内,在人民解放军内,在人民政府系统内,在教育界, 在工商界,在宗教界,在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内清出的反革命分子,除罪不至死应判有期或无期 徒刑、或予管制监视者外,凡应杀分子,只杀有血债者,有引起群众愤恨的其他重大罪行例如强奸许多 妇女掠夺许多财产者,以及最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者;其余,一律采取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缓 刑期内强制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如此,“即可保全十分之八九的死罪分子不杀”。“其应执行死刑 的极少数人(大约占死罪分子的十分之一二),为慎重起见,一律要报请大行政区或大军区批准。有关 统一战线的重要分子,须报请中央批准。此外,对于农村中的反革命亦只杀那些非杀不能平民愤者, 凡人民不要杀的人一律不要杀。其中有些人亦应采取判死缓刑的政策。”
“死缓”政策和刑罚,虽然产生过程仅仅半个多月,但迅速有效地避免了错杀多杀。在镇反运动中 被判处死缓的罪犯,除个别因重新犯罪而被处决外,绝大多数在缓刑劳改期间有悔改表现,得以活下 来。有的多次获得减刑而被提前释放,有的到1975年宽大释放原国民党县团以上党政军特人员时被 释放,有的到1982年宽大释放全部在押原国民党县团以下党政军特人员时被释放。
一系列紧急措施虽然已经制定,但是,要使这些严控措施得到全面、坚决的贯彻执行,使运动尽快 收缩减速,仅靠电文指示三令五申,是不够的。毛泽东显然对此有清醒的认识。所以,他力主提前并 直接指导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这就是1951年5月10~16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毛主席说,正像在军事紧急的时候要开紧急会议一样,这次会议非马上开不可。”
5月15日,会议通过了经毛泽东多次修改和审定的《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决议总结了 镇反运动的工作路线,即:“党委领导,全党动员,群众动员,吸收各民主党派及各界人士参加,统一计 划,统一行动,严格地审查捕人和杀人的名单,注意各个时期的斗争策略,广泛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打破关门主义和神秘主义,坚决地反对草率从事的偏向。”决议规定:现在一般地区处决反革命分子应 迅即收缩,并须控制在一定比例以内,农村不应超过人口的1‰,城市一般应低于1‰,以0.5‰为宜, 达到这个比例的地区应即停止大批杀人。凡介在可捕可不捕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捕,凡介在可杀可不 杀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杀。从6月1日起,全国将捕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地委专署一级,将杀人批准权 一律收回到省一级。从6月1日至9月30日,采用突击方式全力清理积案,除现行犯和由各省、区、 市党委呈报各中央局批准的少数人外,一律停止捕人。5月16日,毛泽东起草中央批语转发决议,要 求全党全军均必须坚决地完全地照此执行 。
随后,毛泽东频繁致电各地,督促落实会议决议。一是切实上收捕人杀人权,“必须无例外地一律 收回到省委或区党委” 。二是切实贯彻“死缓”政策,一再申明:“只对那些民愤不深,人民并不要求 处死,但又犯有死罪者,方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 三是连续批转会议通过的 落实收缩方针的重要文件,5月22日批发关于组织全国犯人劳动改造问题的决议,6月1日批发关于 清理积案的实施计划。与此同时,毛泽东和中央决定由公安部派出视察组分赴各地检查,并要求各地 迅速下派视察组 。6月15日前后,公安部派出15个视察组。各大区也下派了视察组,如华北5个 组、中南25个组。关内半数以上省份如福建、苏南、湖南、广东、云南、贵州、川南、川西、河北、平原、察哈尔、绥远、甘肃等均组织了视察组,少者3个,多者10个。这些视察组,为正确贯彻会议决议、纠正已有偏向、避免收缩中犯错误,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中央和毛泽东的一系列紧急收缩措施,恰是在镇反运动战果辉煌、群情高涨、大批人犯关押待处、 有些干部群众头脑开始发热的关键时刻采取的,对巩固运动成绩,在短时间内相当彻底地肃清反革命 残余势力,对防止和纠正错误,切实避免扩大化,并使许多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获得宽赦,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1951年2月18日,毛泽东起草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在第四项“镇压反革命” 中,提出镇反要分外、中、内三层区别进行,“注意‘中层’,谨慎地清理旧人员及新知识分子中暗藏的反 革命分子”,“注意‘内层’,谨慎地清理侵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5月21日,毛泽东起草通知发出 《中央关于清理“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 。指示要求各地在1951年夏秋两季,采取整风方式,有 计划、有步骤地对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地初步地加以清理,并对清理的范围和重点、步骤和方法、对各类 人员处理的政策、工作中应防止的偏向,以及清理工作的领导问题,都作出了规定。此后,镇反运动转 入清理中层内层的阶段。
1951年10月23日,毛泽东在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宣布:“大陆上的反革命残余即将基本肃 清。”至此,镇反运动第一阶段基本结束,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全国除了处决一 批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反革命首恶分子外,对大批判处徒刑的反革命分子进行了大规模的 劳动改造工作,同时基本肃清了全国二百几十万土匪。国内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安定局面。
镇反运动是中共在执政条件下,同国民党反动势力及其残余的斗争,本质上是同封建主义、官僚 资本主义、帝国主义斗争的继续,虽然尖锐激烈、声势迅猛,但没有普遍发生大的偏差,也没有发生扩 大化。原因很多,毛泽东的领导无疑是其中的关键因素。他“随时注意运动的发展。领导上是自觉 的,有科学预见的,不是盲目的”。
毛泽东确定运动“完全由上面控制”的领导原则,强调“镇压反革命无论何时都应当是准确的、精 细的、有计划的、有步骤的,并且完全应由上面控制”。这样 做 的 目 的,就 是“不应重复华北老区在 1946年及1947年许多地方所犯过的乱捉乱杀错误” 。
经过镇反运动,新中国面貌焕然一新。但是在建国后入党的人员中,依旧混入了不少投机分子,他们唱着高调干着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还有一些老资格,进城后迅速腐化堕落,于是另一场运动开始了。
注释
新中国成立之初,各地还潜伏着国民党派遣特务等各种反革命分子约60万、反动党团骨干分子约60万。这些反革命分子对人民政权斗争的策略是“长期潜伏,等待时机,重点破坏与暗害活动”。因此,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严厉制裁一切危害人民的反革命分子,成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胜利成果的紧迫任务。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镇压反革命运动从1950年12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打击的重点对象是特务、土匪、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
来源:半个历史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