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8月24日,关于分期分批为右派分子摘帽和赦免一批罪犯,毛主席致信刘少奇:
“关于全国四十五万右派分子分期分批摘帽子的问题,据江西省委杨尚奎同志说,是一个重要的政策问题。他说,已经向你说过了,你答应回北京统一考虑此问题。我认为,积以时日,至少可以争取百分之七十的右派分子改变过来。例如说,在今后七年中(或更多时间),每年争取转变和摘掉帽子百分之十左右,是有可能的。请你提向常委和书记处讨论一次,由中央发一个指示,在国庆十周年时机,根据确有改变的情况,给第一 批改好了的右派分子,摘掉四万五千人左右的帽子,即百分之十,对于教育右派分子,一般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民主党派成员,将大有作用,他们会感到确有前途。对于目前反右倾、鼓干劲也甚有利。摘去帽子后,旧病复发,再次、三次右倾,也不要紧,给他再戴上右派帽子就是了。此外,我想到,今年国庆十年纪念,是否可以赦免一批(不是 ‘大赦’,而是古时所谓 ‘曲赦’,即局部的赦免)确实改恶从善的战犯及一般正在服刑的刑事罪犯。如办此事,离国庆只有三十几天时间,是否来得及审查清楚?或者不赶国庆,在秋天办理即可,但仍用国庆十年的名义。此事是否可行,亦请召集有关同志商议一下。我月底可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