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到习近平同志《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文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一脉相承的。《讲话》明确指出:“文艺要反映好人民心声,就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根本方向。”(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2015年10月,第15页)
《讲话》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文艺“为人民服务”的方向与性质。人民创造历史,见证历史,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就是文艺“为人民服务”的天经地义的原由。 中国当代文学,新中国成立前后,有一个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 当时广大文艺工作者,在毛泽东文艺思想指引下,创作出了大量具有人民性的现实主义的优秀文艺作品,如剧作《白毛女》,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三里湾》、《保卫延安》、《青春之歌》、《红旗谱》、《创业史》、《李自成》、报告文学《谁是最可爱的人》等等。 这些文艺作品,真正体现了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真实地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后朝气蓬勃的社会景象,也体现了作家鲜明的阶级感情与无产阶级的政治立场。 这些作品,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几乎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传遍了中华大地,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为灿烂的一页。习近平同志说:“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见证者”。(同上,第14-15页)
这就是“人民的文艺”的根本特征与要求。由此让我们想到,尚美尚善,应是人类的本性。“用美善战胜丑恶”,理当是包括文学在内的美学的本质追求。 但有的作家不这样认为,而是把“暴露黑暗”、“揭示社会的黑暗”作为文学的宗旨,如果是“赞美”,那就是“值得怀疑的”。这种反其道而行之的文学观,人民群众并不认同。 因为这样的文艺观念,不符合文艺美学的客观实际,是片面的,也是错误的。它违背《讲话》精神,与“人民的文艺”的性质与宗旨大相径庭。 由此让我们深切地感觉到,深入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同志的《讲话》精神,澄清是非,是当前文艺领域十分重要而迫切的任务。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谆谆告诫我们:“文艺创作如果只是单纯记述现状、原始展示丑恶,而没有对光明的歌颂、对理想的抒发、对道德的引导,就不能鼓舞人民前进。应该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现实生活,用光明驱散黑暗,用美善战胜丑恶,让人们看到美好、看到希望、看到梦想就在前方。”(同上,第22页)
这段话,声如金石,振聋发聩,无论其学术意义还是现实意义,都是值得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刻领会、高度重视的。 是坚持“文化自信”还是“以洋为尊”,这是文艺领域两种不同思想的重要标志。 多年来,在改革开放的发展进程中,有的人受历史虚无主义影响,不仅抛弃了“文化自信”,还将“去思想化”、“去主流化”加以宣扬,且渗透于文艺作品之中,使其作品成为诋诬新中国、否定党的革命历史的“样板”。这样的文艺作品,自始至终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抵制,但却得到“洋人”的青睐与褒奖。这样的事情,才是真正“值得怀疑”的! 五十年前的苏联,曾经出现过涉嫌改变苏联历史的事件,其中索尔仁尼琴事件,便是文化界的一例。索尔仁尼琴是一个作家,他在二战中曾经是部队的一名炮兵连长,后进入作协,又被开除作协,不久于197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历史研究者认为,在意识形态方面,他为“苏联解体”做出了“贡献”。令人不解的是,他的同伙与支持者,却将他称为“俄罗斯的良心”。 这样的“良心”及其教训,难道不值得我们记取与反思吗?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说:“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以洋为尊’、‘以洋为美’、‘唯洋是从’,把作品在国外获奖作为最高追求,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东施效颦,热衷于‘去思想化’、‘去价值化’、‘去历史化’、‘去中国化’、‘去主流化’那一套,绝对是没有前途的!”(同上,第28页)
作家之于爱国主义,应是起码的也是最重要的思想修养。要时时想着祖国的利益,想着人民的悲欢,想着人生的命运,这是《讲话》给予我们的重要启示。 人有“人格”,国有“国格”,爱国主义就是“人格”与“国格”在作家思想与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一个作家如果名利熏心,置国家观念、国家利益于不顾,这样的作家,其作品的“艺术性”无论如何高明,也是不足取的。因为这样的作家,不可能是“为人民服务”的作家,更不是“大师”的品质。这样的作家,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者相比,犹如“萤光”与“明月”,“萤光”只能映照自己,而“明月”则能照亮天下,是不可同语的。 必须明确,无论“人格”还是“国格”,都与“阶级性”有着密切的关系,这是无需讳言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政治信仰的社会主义国家,与以“民主、自由”相标榜的资本主义国家,是两种具有不同阶级关系的国家,“国格”的性质也就不会相同。 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文艺家,如果迷恋于“普世价值”的虚妄,热衷于“外国月亮”的明光,便失去了自己的“文化自信”;如果再陶醉于西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以颓靡阴晦的笔墨,来抹黑、污蔑社会主义制度,这样的文化人,“爱国主义”便无从谈起。 倘若以“言论自由”为借口,在文化思想领域否定马克思主义、否定毛泽东思想、否定新中国建设的历史成就,进而否定自己的祖国,这就有了“出卖”的嫌疑。 祖国者,祖宗之国也。连祖宗都可以忍心岀卖,那还有什么不能出卖呢?《讲话》中说:“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最深层、最根本、最永恒的是爱国主义……我们当代文艺更要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同上,第26-27页)
多年来,进步的文艺工作者,创作出的思想性与艺术性俱佳的文艺作品,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起到了“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作用。 但也有的作家作品,尤其是被人关注的某些有影响的作家,却偏写“阴翳”而不写“阳光”;偏写“臭气”而不写“清风”;偏写“颓废糜烂”的灵魂而不写“陶冶人性”的故事,置“红色”于不屑,奉“黑暗”为宝典,如此文学乱象的产生与长期存在,无论是出于作家先天的“异秉”,还是由于后天的“染习”,都是对真、善、美的玷污,对光明与崇高的解构,是文学的左道旁门,受到人民群众的鄙夷与批判,是理所当然的。 若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往往会听到如此的声音:文学要写“人性”,不写“人性”,便不能“深刻”,便不能“伟大”。乍一听,似乎不错,可是细一想,原来这是在玩弄似是而非的理论游戏! “人性”是什么?作为社会的人,“人性”是与“社会性”紧密关联的,如果把“人性”中的“社会性”涤除,那就只有“兽性”了。君不见,有的作品,以写男女交媾为专长,写屎尿屁为新颖,这也是刻画“人性”吗?它能“陶冶人生”吗? 怪异的是,这样的颓废之作,却在文坛被某些“学者”、“专家”极力褒扬推举,以至于使其长期占据着“文学名家名作”的席位,一度禁而复出,再度风光,于是毁誉交错,争议不息!不知这是文学的正常现象,还是香臭杂糅的荒唐。 这种奇异的“风景”是如何产生的呢?或曰与文坛“造神”有关。人间“造神”之事,其实是古今皆有的,同一个人,本来是“败类”,有人却把他说成是“英雄”,比如南宋的秦桧,当时就有人说他是才华出众、堪当“状元”之才。当今仍然有人把他说成“英雄”,并且还是“思想家”。(《秦桧大传》作者)。这虽然是徒劳的,但也能混淆是非于一时。不过秦桧跪在地上向历史认罪的那铁铸的形象,永远见证着历史。这历史是人民的历史,而不是“造神”的哪个人、哪个圈子所能改变的。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如此看来,无论古今,人为地凭借“话语权”来“造神”,终究是靠不住的,唯有人民与历史,才是“神”与“妖”的真正裁判者。 必须明确,“圈子”造神,是混淆是非的严重误导,所造之“神”,纵然“金光”一时,人民不认可,最终总是要被历史抛弃的,即便史上留名,那也只能是臭名或骂名。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说:“好的文艺作品就应该像蓝天上的阳光、春季里的清风一样,能够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人生,能够扫除颓废萎靡之风。……文艺界知名人士很多,社会影响力不小,大家不仅要在文艺创作上追求卓越,而且要在思想道德修养上追求卓越,更应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到言为士则、行为世范。”(同上,第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