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年底,邓小平有一个谈话。他说,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
在此前后,邓小平多次论述,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增加全民所得;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他还特别强调,我们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要防止两极分化。这就叫社会主义。
而且,邓小平还提出一个设想和要求:要研究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
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共同富裕问题提上日程,具体有以下几个特点。
全面性。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恩格斯还指出,一个新的社会制度下,“人人也都将同等地、愈益丰富地得到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发展和表现一切体力和智力所需的资料”。这里都强调了“所有的人”和“人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区域发展和行业发展也要考虑。
渐进性。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曾提出共产主义12条措施,但也明确,“所有这一切措施不能一下子都实行起来,但是它们将一个跟着一个实行”。共同富裕也不是“一下子”可以实现的,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浙江列入全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参与性。这里包括两方面对象。一是对于高收入者,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二是对于中低收入群体,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制度性。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合法致富,促进各类资本规范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共同共富裕有多次指示和要求。他说,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他强调,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人民,是看实践”。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全国人民的努力,一定会创造性地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的道路。
(作者:安新宇,单位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