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某县,一枚村委会公章被锁进铁箱,需经层层审批、乡镇干部亲临开锁才能启用,如此荒诞的“铁箱锁章”场景,竟成为村民办事必须面对的日常。闪大爷奔波一天却因下班时间无法盖章的叹息,刺破了基层治理中一个深重悖论:当村级组织本该最贴近群众的“掌印权”,被行政权力套上层层物理与程序枷锁,锁住的岂止是一枚印章?更是村民自治的活力与基层治理的信任根基。
这把铁锁,锁住了村民自治的法定空间。乡镇干部“怕村干部盖人情章”的初衷,看似为监管,实则混淆了“指导”与“代管”的法律边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早已讲过乡镇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当公章保管与使用权被乡镇以物理方式实质剥夺,法律赋予村民委员会的自治权力便已然悬空。村支书那句“镇里的章是不是由县里锁住”的反问,道破了这种监管逻辑的荒谬与自我瓦解,若层层皆以“防”为名上收权力,基层治理岂非陷入无限嵌套的信任危机?
铁锁背后,更深层锁住的是干部担当作为的通道。村民自治并非无监管真空,当地县委社会工作部文件、村监委会、村民监督及纪检等多重机制本已构建监督网络,然而“铁箱锁章”的懒政发明,暴露出少数干部对既有制度效能的无视与不信任,他们迷信物理管控的“可靠”,却对村民监督、制度约束等现代化治理手段视而不见。这种“以锁代管”,实则是治理能力的萎缩与治理责任的推卸,其将本应通过制度完善与能力建设化解的风险,粗暴转化为村民办事的额外门槛与信任代价。铁锁之下,干部与群众之间本该紧密的联系被强行割裂,乡镇干部成了“钥匙保管员”,而非服务群众的贴心人。
破除公章上的物理铁锁易,真正困难在于破除某些干部思想深处的治理惰性与路径依赖。当“铁箱锁章”被责令拆除,这只是回归法治与自治的起点,更关键的是要建立一套赋能与监督并重的长效机制,需要通过智能化签章系统等数字赋能,实现用章全程留痕可追溯;完善村级民主决策与监督程序,让村民监督权真正落地;强化乡镇干部治理能力培训,使其从“防”的思维转向“导”与“服”的能力提升。
铁箱可拆,心锁难开。唯有以制度信任替代物理枷锁,以赋能服务取代防范管控,村民自治的法定空间才能从铁箱的阴影中解放。当一枚公章不再需要两把钥匙才能转动,当村干部能够真正在自己的土地上“当家作主”,基层治理的活力源泉才会奔涌不息——这既是法律赋予村民的权利,也是国家治理根系深扎于沃土的应有之义。
(作者:刘新茹 河北吴桥沟店铺乡人民政府;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