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当局当年及战后很多年,一直认为花园口决堤在军事上是成功的。他们认为日军沿陇海路西进,是要拿下郑州,然后从郑州沿着平汉路南下,攻陷武汉。而扒开黄河,形成了泛区,就成功阻止了敌沿陇海路西进,迫敌将原拟沿平汉路南下进攻武汉的作战计划改变为沿长江上溯进攻武汉,为日敌进攻武汉延迟了时间。
这四十多年以来,比照国民党反动政权的口径学舌是一种时髦。不信你搜搜看,很多人直到今天仍然坚信并复制着这个说法。
最近知乎上有个问答,《抗日战争时期国军为什么一定要炮轰花园口决堤?》回答最火的前几名就全是这个口径,同样的腔调。下面的截图即是:
果真是这样的吗?
还是让史料说话吧。
既然是研究日敌的行动,自然要从敌方的文件中去找寻答案。
来来来,咱们找找看。
一、日敌停止西进,是不是受黄水所阻
日军大本营早在徐州会战刚刚结束的1938年5月21日,就做出指示:
“一,扩大徐州会战的战果,大略止于兰封、归德、永城,蒙城连结线以东。
“二、(略)”
28日,华北方面军参谋长根据方面军当天的命令,做出具体指示,其中第二条特别强调:
“攻占郑州,不是本次战斗的继续,要按另外命令进行……”
29日,日军大本营重又下达命令:“未经批准,不许越过兰封、归德、永城、蒙城、正阳关、六安一线进行作战。”
(以上均载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部所著《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二卷第一分册第二章)
从以上指示与命令中明显看出,日军在占领徐州后,并没有向西发展进攻的企图,不仅没有这个企图,而且一再强调,向西追击应适可而止。
虽一再明令强调,但还是出现了一个插曲,即第十四师团沿陇海路向西追击时攻占中牟、第十六师团沿陇海路向西追击时攻占尉氏,“中牟、尉氏的位置越过兰封一线五十公里以上,超出了大本营的意图”(载《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二卷第一分册《华北方面军的追击》一节),这是一个违令事件。
第十四、第十六两个师团的违令西出,直接导致了国民党军的误判。这个下面再说。
在大本营的纠正下,华北方面军于6月6日下达了《作命甲第三三四号》命令,命令第十四、第十六两师团停止西进追击,往回(东)撤,“逐次集结在开封、杞县、亳县、宿县一带,准备下期作战。”
从这道命令也可看出,既然集结地域越来越向东,越来越向津浦路靠拢,“下期作战”的方向显然不是向西,而是向南。
敌军这一系列操作,都在花园口决堤之前。
这说明啥呢?说明日军停止西进,与黄泛并无关系。
其实,早在这年(1938)的年初,“在黄河南岸的郑州、开封方面为建立立足点而作战,为使将来的汉口作战有伸缩余地,华北方面军曾有此迫切系望;但因确保黄河以北,尤其山西省的治安(共产军蟠踞在山西省五台、榆社、静乐附近的山岳地带,对日军后侧进行游击战)需要相当兵力,而未被采纳。”(载《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二卷第一分册第一章第一节)
到了这年的4月上旬,沿平汉路南下进攻武汉的方案再次被提出,“计划以一个军沿京汉线南下,一个军沿扬子江进攻,但由于考虑到沿京汉线作战,及该方面敌情等缘故,需要很大兵力;而且华北治安不良,抽调兵力也有困难。因此,这一计划被推翻。”(载《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二卷第一分册第三章第二节)
看到了吧,沿平汉路南下进攻武汉,确曾被拿上议题,而且还是两次,但都被否决了,只是蒋介石集团没能得到这一情报,敌十四、十六两师团又违令突进,阴差阳错造成了蒋以为日敌将要夺取郑州然后沿平汉路南进的误判,从而扒开了黄河,以水代兵予以堵击。
更加巧合的是,当第十四、第十六两师团在接到《第三三四号》命令,正准备往回撤还没有撤的当儿,黄水到了,中牟、尉氏都被淹了。第十四、第十六师团是在黄水中往东撤回的,这就给中国军方造成了一个该两师团是因为黄河决堤才被迫停止西进往东撤走的错觉。前不久,一个名为“阅书阅世阅山川”的公众号发表了题为《花园口决堤,国军将领如何看?》的文章,引用李宗仁、陈诚的回忆,就持此错觉。
战场误判,是兵家常事,无可指摘。李宗仁、陈诚生前,日方档案还没有解密,坚持这样的错觉有情可原;长期以来(七十年代以前),海峡两岸的作者、读者也因同样的原由坚持这样的错觉,同样有情可原。但是——注意但是来了——在日方档案已经公开的今天,仍然相信并传播这样的错觉,就有点……有点那个……那个什么了。
二、日敌溯长江攻略武汉,是不是迫于黄水泛滥
1938年5月21日,日军大本营做出关于攻占徐州后的下一步行动:
“一(略)……
“二,华中派遣军司令官应使参加徐州会战的部队继续沿津浦线地区扫荡 ,务必尽快向淮河(包括在内)以南地区转进……
“三,华北方面军司令官要随着华中派遣军部队的转进,将第二军约两个师团为基干的部队,配置在徐州以南至淮河沿津浦线地区”。
28日,华北方面军向第二军下达了进入开封东南地区的命令,其中第四条:
“第二军应尽力以更多的兵力,不失时机地逐次向开封东南地区进攻,以粉碎敌人。”
29日,派遣军“为便于以后的作战(考虑武汉作战),命令第十三师团确保蒙城并攻占凤台及寿县一带,命令第三师团攻占淮南媒矿和配合第十三师团作战。
“第九师团5月29日集结于蚌埠,以后担任苏州、无锡、常州地区的警备。”(载《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二卷第一分册华中派遣军的作战指导一节)
“在下令徐州会战时的上旬,大本营已经有了腹案”:令日海军“以攻占汉口为目的,向南京——汉口——岳州间长江及其沿岸。”
自5月以来,日本又加紧了给中国方面舰队增强兵力,并于6月3日又对该舰队发布命令:“控制长江下游大部水域,保证其交通安全”,并令“攻击南京上游的安庆。”
(上均载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部《日本海军在中国作战》)
从积极攻占凤台、寿县、舒城、桐城、安庆、芜湖,控制长江下游大部水域,并警备长江沿线苏州、无锡、常州的作战态势看,这明显是在做沿长江作战的准备。而这一切,也都发生在花园口决堤之前。
这又说明啥呢?说明日军沿长江西溯进攻武汉,与黄泛也没有关系。
还在徐州会战进行中,花园口决堤的两个月前,1938年的4月,日军进攻武汉的作战方案即已拟定,“以主力军沿淮河进攻大别山北面地区,以一个军沿扬子江进攻”(载《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二卷第一分册第三章第二节),根本就不是有些文章所说的因为花园口决堤,才“迫敌将原拟沿平汉路南下进攻武汉的作战计划改变为沿长江上溯进攻武汉”。
三、黄河决口,给日敌发动对武汉的进攻延迟了多久
花园口决堤是6月9日,武汉会战开打是6月11日……下面的话我就不说了吧。
四、黄河决口,给敌军的打击有多大
“第二军于6月28日撤销归德战斗司令部指挥所回到徐州。翌29日,在徐州举行联合追悼会——第二军有关战死人数为七千四百五十二名——”(载《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二卷第一分册第二章第三节)。
第二军此时所属的可并不仅仅是违令冒进受黄水冲击过的第十四、第十六两个师团。除此以外,还有第五、第十、第一百十四师团,还有混成第三、第十三旅团,还有平山支队、酒井支队,还有野战重炮兵第一旅团、战车第二大队、独立机关枪第六、第十大队、第三野战高射炮队、独立轻装甲车第十、第十二中队等。
这战死的7452名日兵,是整个第二军自徐州会战开战以来,所有受黄水冲击的和没有受黄水冲击的各单位战死者的总数。
这其中,到底有多少死于黄水,有说1000多人的,有说接近2000人的,还有说数十人的、十数人的。我也不知道哪个数字更准确。
花园口决堤,对敌人的作战行动,就一丁点儿的影响也没有吗?有,不过还真的是只有那么一丁点儿。
“6月12日[应为9日]的黄河决口,使得淮河泛滥,作战军主力若利用淮河水运前进实为困难,因而确定主力沿扬子江前进”(载《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二卷第一分册第三章第二节)。
日军最终定下的作战决心,是以第十一军溯扬子江做主要攻击,以第二军占领大别山做牵制性攻击。
这里需注意,日敌将主力的运用由沿淮河微调整为沿长江,并不全是受黄泛导致淮泛的原因,还有一个“能与海军协同且便于补给”(载军事科学院外军研究部译《简明日本战史》武汉攻坚战一节)的原因,这是大本营内部早在黄河决口之前就有的强烈呼声。
第二军由华东的怀远、蒙城一带向大别山机动时,原准备经寿县沿淮河溯流西进,由于黄泛的影响,不得不临时改变了进军路线。
日军主力的调整及第二军进军路线的改变,对作战行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主要是给第二军的西进增大了困难。但影响不大,最终还是没能阻敌第二军按时进抵大别山。
这便是以44个县2000余万亩良田和89万民众的生命为代价给敌军的杀伤和作战行动造成的全部影响。
五、对某一反对意见的回复
在知乎讨论这一问题时,有一被我早先拉黑了的网民隔空对我提出反对意见:
第一,你牛戈有什么依据能够证明第十四、第十六师团肯定会服从要他们停止西进的《作命甲第三三四号》这个命令?
第二,就是因为日军不服从命令,所以才有了1937年对首都南京的进攻。所以日军是一贯不服从命令的。
第三,因为日军一贯的不服从命令,所以第十四、第十六师团根本就不会理会华北方面军要他们往东集结的《作命甲第三三四号》命令。
第四,如果不是扒开黄河造成黄泛,第十四、第十六师团就是要违令继续西进,攻下郑州,然后沿平汉路进攻武汉的。
我的回复:
日军有不尊上命的例子,而且不仅一例,这是事实。但仅凭有例在先就认定第十四、第十六师团也必须违令,就说不通了。
我没有怀疑两个师团违令,是因为我是按照一般常理去思考问题的,不是按你的思路去思考问题的。假如某人描述“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按你的思路,就必须得质问他“你有什么依据能够证明他不是长了六指”,但我的思路不支持我这样做。
我说日本高层严令两个师团停止西进,向东集结,向津浦路靠拢,向南做机动的准备,每一个说法都附有依据,加了双引号的。你说第十四、第十六师团有令不行,经大本营和方面军指出并严令其东撤后,仍然非要坚持西进打下郑州再转入平汉路南下攻汉,除了妄猜,有依据吗?
沿平汉路南下进攻武汉,分别在1938年的年初和四月就已被否决,这个在我的原文中也是给出了依据的,你怎么看待这一史实?
日军经两次论证都对沿平汉路南下进攻武汉的攻略给予否决,主要原因是兵力不够,次要原因是不能得到海军的协同。既然兵分两路以一个军沿平汉线进攻武汉都嫌兵力不够,仅凭他两个师团,能行?既是违令沿平汉路作战,可不可能得到从军到方面军(派遣军)的支援和协同?还有,两个师团的师团长有多大的胆子,敢于在如此之大的战略行动中违抗上命?
(插句话,彼时日本的一个军和中国的一个军不可等量齐观。武汉会战双方参战兵力一百多万,中方是编有50个军,日方只编有两个军,足见双方军与军编制规模的不一样。)
治史,不是不可以推理,但这个推理必须得合理才行。尤其不能拿个例来否定一般。就像有人并且不止一人的的确确长了六个手指,但因此就推断所有人都必须得长六个手指,行吗?不行;就像生活中有张三的老婆出轨,有李四的老婆也出轨,于是就说所有男人的老婆也必定出轨,必须出轨,行吗?不行。
不错,在追击徐州突围之我方守军的过程中,第十四师团进占中牟,第十六师团进占尉氏,是违背上级指令的行为。这点,日军大本营已经给予了指责和制止。但非要说该两师团还准备继续违令向郑州发展进攻,我很想知道这个说法的出处,你能提供吗?
关于两师团违令的问题,有一个问题我在原文中没有交代。即第十四、第十六两师团违令西出占领中牟、尉氏,不是两个师团的问题,是华北方面军的问题。是方面军违背大本营的意图向该两个师团下达的越线西进的命令,该两师团只是遵照方面军的指令而已。但早在6月6日,在大本营的压力下,方面军就已经纠正了自身的错误,下达了要两师团停止西进向东集结的《作命甲第三三四号》命令。
你想想,方面军已经受到大本营的指责纠正了错误,并下令停止西进,两师团敢不听令?
古今中外任何一支军队,都能找出违令的例子,不仅仅是日本军队才有。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在强调以服从为天职的任何一支军队中,违令都是少之又少的极个别现象,日本军队也一样,那情形绝不高于人群中长了六指的概率。
反驳我不是坏事,如果我是谬说,能驳倒我更是一件好事。但若想驳倒我,唯一可行的,就是你得能拿出在《作命甲第三三四号》命令发布后,第十四、第十六师团仍然拒不服从的依据才行。
作者:牛戈;来源:牛戈文草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