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今朝:加强马克思主义修养,以改革开放的眼光看待改革开放——深度剖析《于光远改革论集》按劳分配、唯生产力论等观点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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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今朝:加强马克思主义修养,以改革开放的眼光看待改革开放——深度剖析《于光远改革论集》按劳分配、唯生产力论等观点
2025-09-21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0月在广东考察时强调,“要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以改革开放的眼光看待改革开放”。以改革开放的眼光看待改革开放就是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运用于改革开放所形成的一种科学表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了深入贯彻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我们有必要考察20世纪七八九十年代中国涌现出的改革理论家的一些逻辑。
在那三十年中,于光远(1915-2013)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人物。根据网络介绍,他是经济学家,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哲学家,“率先提出了许多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大理论问题,并参与了中央的许多重要决策,是改革开放的重要参与者和见证人”。《于光远改革论集》2008年在中国发展出版社出版,应该是反映他经济思想的代表性著作。该书所收录的一些文章,比如,《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是质量较高的,比较符合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做派。但他关于按劳分配、社会主义模式的多样性、生产力标准、市场经济的一系列说法是错误的,而且是话里有话的,与其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身份是不符的。这突出地反映在他为该书出版专门撰写的“作者自序”中。这个自序是按该书内容来写的,是对其中某些文章的写作背景和现实逻辑的说明。对于光远关于按劳分配、唯生产力论等观点的剖析能够系统深刻地证明以改革开放的观点看待改革开放是多么必要。
一、推动承认按劳分配合理性
成为了推动中国“解放思想”的杠杆
从1977年开始组织的按劳分配理论研讨会共召开了5次,而召开按劳分配理论研讨会“面对的基本问题是解放思想,冲破‘文革’带给人们的精神枷锁”(于光远,2008,第1页。以下引用仅列页码)。于光远这里话中有话。按照我们党的说法,文革是毛主席发动的,所以,冲破文革带给人们的精神枷锁就是说毛泽东带给中国人以精神枷锁,而且需要冲破。于是他所谓的解放思想,实际上就是反对和破除毛泽东思想,至少是其中的某些方面。也就是说,从1977年开始,于光远组织的按劳分配理论研讨会实际上就将矛头指向了毛主席,但他不敢、不能公开地将矛头指向毛主席,于是,就打着按劳分配理论研讨会的名义,来偷偷地针对毛主席。他所讲的解放思想这样的冠冕堂皇的话,蕴含着否定毛泽东思想和推翻人们对毛泽东思想的信仰的意图。很显然,他所谓的解放思想与当时中央一些领导同志所提出的解放思想是有巨大差别的。
他为什么也大谈解放思想呢?他说,在文革结束后,“‘四人帮’虽然被粉碎,但是在一段时间中,因为仍然受到‘文革’中的那套理论的束缚,许多工作开展不起来”(第1页),“许多人不敢想问题,想了也不敢说。不改变这种状况,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活跃都是不可能的”(第1页)。然而,于光远这里的写法是形而上学的。“四人帮”被粉碎后,许多工作开展不起来。难道仅仅是受到文革中的那套理论的束缚吗?如果文化革命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必然,如果文化革命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自然发展,许多工作开展不起来就不仅是文革中的那套理论束缚了,而是想推动某些工作的人没有理解也不想理解的毛泽东思想了。所谓的“那套理论形成了长期的思想禁锢”实际上就是说毛泽东思想形成了对人们的禁锢。而要打破毛泽东思想对人们的禁锢,他们就必须去除最广大人民群众对毛泽东思想的信念,就必须把他们自己的理论来灌输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头脑中去。于是,召开某种理论研讨会就势在必行了。而且,如果我们仔细想,在本质上,这是否因为他自视正确呢?是否因为他自视正确,而在文革中工作(从而地位)受到冲击呢?因为文革中那套理论“形成了长期的思想禁锢,特别是对进行独立思考的人的残酷打击”,影响了他的工作,所以他要把那套理论打倒。于是,按劳分配理论成为了作为经济理论家的他的抓手。
于光远说,他1977年2月提议召开一系列学术讨论会,突破当时在理论上的障碍(第2页),先是“北京经济学界的一些人召开了一次讨论会,研究针对四人帮宣传的那套理论,首先讨论什么问题”(第2页)。很显然。于光远肯定会选择当时北京经济学界中与他志同道合的一些人来参加这次研讨会。今天回头看,他是可以找到一些人的。但他们是在搞学术研究吗?不是的。他们是在搞政治。他们试图以学术来影响中国的政治议程。于是按劳分配问题和对唯生产力论的批判问题就成为他们选择的三个问题中的两大问题(另一个问题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材的编写问题)了。这就可以看出,在20世纪70年代,中国的一些理论家就很善于制造议程、引导舆论了。然而,他们没有意识到,如果他们的理论是错误的,那不正好证明了文革的必要性吗?而他陟罚臧否经济学界人物,必然会对后来的北京经济学界产生巨大影响。因为他起到了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应该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在全国被边缘化与他关系甚大。他作为中国学界的权威人士,必然对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权产生影响。
按劳分配问题怎么成了他所选中的目标呢?这是因为,在他看来,“文革当中,按劳分配在资产阶级法权的名义下受到猛烈的攻击”,“按劳分配被说成是产生新的资产阶级的土壤,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成了一种罪恶的源泉。而这套说法,成了根据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一个论断确定的所谓党在社会主义时期的基本路线的重要理论基础。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论断是: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第2页)。他认为,“显然,这样的精神禁锢不打破,生产是不可能搞好的。当时经济学者大都对这一点看得很清楚。……‘四人帮’倒台后的一段时间,政治路线是否会发生改变,一度还不明朗,这是人们的顾虑所在”(第2页)。看来,于光远否定了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危险的判断,也否定了按劳分配存在不合理性的可能性。于光远的这个说法是不可靠的:不可能当时经济学者大都对这一点看得很清楚。因为文革中“按劳分配成了政治禁忌”,大多数经济学者必然是同意这种观点的,否则也不需要他们提出解放思想了。于光远说当时人们顾虑政治路线是否改变,就把当时中国的理论家们普遍说成了投机分子了。人们普遍不是顾虑政治路线是否改变,而是担忧政治路线改变。因为既然文革已经使得中国人普遍感受到党内存在的斗争,所以当毛主席逝世后,他所主张的政治路线是否能够得到继承就成为一个根本性问题了。所以,与其说是人们顾虑政治路线是否改变,不如说,于光远由于近水楼台,自信已经得到了政治路线必然发生改变的明确信号,于是通过召开理论研讨会的办法极力推动对按劳分配的绝对肯定,借此进一步否定文革中对精神激励的高度强调(以防止产生阶级斗争)。——这里并不是说,于光远正确理解了新的政治路线。
虽然列宁主张按劳分配,但这是列宁在十月革命前的观点。按劳分配并没有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中。毛泽东也从来没有把按劳分配当作一个基本的原则去坚守。1974年,他在会见丹麦首相保罗·哈特林时说:“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不同人承认不承认、强调不强调按劳分配,实际上取决于他们对于按劳分配是否会拉大人们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以及由此是否产生资产阶级的判断。毛主席是强调平等的,因此,他对按劳分配的说法是比较否定的。而于光远等人认为,拉开差距是可以的。于光远等人甚至可能认为,产生一点儿资产阶级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而今天中国的事实已经证明,于光远等人的这种看法是靠不住的。他们是缺乏历史眼光和国际视野的。
于光远推动的按劳分配问题的第一次理论研讨会,于1977年4月13-14日召开,时隔1977年2月仅仅两个月,参加的单位有30多个,人数有100多人。于光远说,在这次研讨会上,“参加者各自亮出了观点,而分歧已经显露出来,最敏感的分歧是在按劳分配是不是产生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的问题上”(第3页)。而在这个以按劳分配为主题的研讨会上讨论最多的却不是按劳分配问题。于光远把这个解释为“在这方面还有政治障碍,不少人还有顾忌”(第3页)。而他和一些经济学家的看法是,“认为按劳分配是产生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在理论上是错误的。而这个理论正是‘极左’政治路线的一个政治基础”(第3页)。
仅过两个月,即1977年6月22-23日,又召开第二次按劳分配研讨会。参加者有100多个单位400多人。再过4个月,即1977年10月底至11月初,又举行第三次按劳分配讨论会,参加者多达八九百人(不少属于旁听)。因为有人持相反的观点,于光远把第二次讨论会说成是“冲击了一个禁区,活跃了理论界的气氛”(第3页)。第三次讨论会上,“一些问题的讨论更具技术性,更像经济学”(第3页)。也就是说,参加第三次讨论会的一些专家并没有如于光远所愿那样去讨论按劳分配与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关系。他说,“一些经济学家提出,应当为发放奖金恢复名誉,应恢复奖金制度,在当时就引起很大的震动”(第3页)。很显然,提出为发放奖金恢复名誉的经济学家很中于光远的意。因为发放奖金在文革中成为了一种禁区。
“经济学界的思想虽然已经启动,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但报刊上基本上仍然在讲文革中的一套”(第3页)。于光远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这句话的意思是,当时中国报刊并没有理会于光远这帮人推动的这种理论议程。于是,报刊界就成了下一个突破口了。为什么呢?因为报纸的影响力更大。在毛主席领导下,《人民日报》、《红旗》杂志成为了中国的品牌。当时的广大人民群众都是通过《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来了解中央政策的。所以,在毛泽东主席逝世后,如果《人民日报》发表几个不同于以往的声音,那么广大的人民群众都将了解到中国的政治路线变了。这就给在文革中受到打压的地富反坏右一个明确的造反信号了。于是,在文革形成了中国独特的造反派现象后,在改革开放中,中国又形成了新的造反派。前一个造反派现象只是对当时中国一些干部造成了冲击,紊乱了中国社会的运转。而后一个造反派,有造反派之实,没有造反派之名,主要不是冲击中国的政治人物,而是冲击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前一个造反派由于不可能造反到毛主席周总理的头上,因此不可能对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造成根本性的影响,而是只影响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运行,造成生产、生活甚至政治上的紊乱。后一个造反派由于冲击的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就大了。否则,就难以解释中国80年代中期的学潮和末期的动乱了。当然,学潮和动乱是很复杂的,是很有可能被敌人和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的。在当时的国际环境下,也是非常危险的。
二、于光远按劳分配观点存在的问题
关于按劳分配,于光远的观点是什么呢?该书收录的第一篇文章,即《在第四次按劳分配理论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讲话》展现了他的观点。
1977年,“党中央就已经决定一定要贯彻按劳分配,定下了两个为主,两个为辅。即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相结合,以计时工资为主,计时加奖励”。“粉碎四人帮后,大家希望贯彻按劳分配的工作进展得快一些,可是这一年多进展得却比较缓慢”(第19页)。于是,在1978年,“按劳分配是党中央特别关心的问题”(19页)。于光远既要揭批四人帮,又不能放弃毛泽东的大旗,就只强调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点,认为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点“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进而认为,“现在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就是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并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同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结合起来看作是要不要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的分水岭(17页)。
于光远也承认,按劳分配问题非常复杂,包括劳动形式、物质利益原则、农村人民公社如何贯彻按劳分配等问题。可是,于光远独独尤其关心按劳分配是否客观规律的问题。于光远认为,按劳分配是一个客观规律,也就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他这样来论证:“如果不贯彻按劳分配,只要有这一条,社会主义生产就一定要下来,社会主义制度就无法得到巩固和发展。这的确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按劳分配确实是个规律”(第20页)。他的论证实际上认为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必要条件。可是,既然按劳分配是生产发展的条件,条件都是可变的,又怎么是规律呢?而且,他也承认,“社会和社会生产发展的过程,同没有人的意志参与的某些自然界发展过程是不一样的。在社会过程中,人的意志是会发生作用的”(第20页)。然而,这没有妨碍他得出社会过程“还是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第20页)的结论。然而,即使得出这个一般结论,也没有证明按劳分配一定是其中之一啊!于光远自己也承认,“在今天,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的讨论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把它分成若干专题,继续研究和讨论下去,一定要把这个问题在理论上讨论透彻。看来关于按劳分配理论问题,到今天为止,不能说已经解决了,还有许多问题不是很清楚的,还要继续讨论”(第18页)。在这种对按劳分配的许多问题并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他却主张,“今后在经济管理中。能够更充分地注意企业的经济权限和经济利益,充分实行按劳分配,毫不动摇、毫不含糊地在农业中贯彻执行定额管理,多劳多得多贡献多奖励的原则”(第19页)。
按照我们今天的科学标准,于光远并没有真正论证按劳分配是一个客观规律。他对客观规律的理解是片面的。比如,价值规律是一个客观规律,但商品的价格是否必然按照劳动价值论来确定呢?从整个社会来看。许多商品的价格长期的偏离其价值。如果连价值规律都不能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那么,按劳分配是否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呢?如果按劳分配不能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社会主义生产是否就不会上去呢?于光远怎么看这个问题呢?他认为,文化大革命时期,在“四人帮”的影响下,中国是没有贯彻按劳分配的。按劳分配作为政治禁忌,“这样的精神禁锢不打破,生产是不可能搞好的”(第2页)。“社会主义的敌人,象四人帮,他们的目的是破坏社会主义生产,破坏社会主义制度。采取的办法是反对按劳分配,诋毁按劳分配。结果社会主义生产被破坏了,社会主义制度被破坏了,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第20-21页)。今天我们可以看出来,说“四人帮”目的是破坏社会主义生产,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绝对是错误的。而且,在“四人帮”“横行”时,“生产都下来了”吗?生产尽管一时下来,都是“四人帮”的罪状了吗?那资本主义经济大危机时,生产同样下来了,可是有谁归罪于当时的资本主义的总统或者首相了吗?文革结束时,中国建成了初步完备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生产也没有下来啊!如果生产都下来了,长期下行,中国改革开放的基础何在呢?2021年11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说,“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夕,党领导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实现了一穷二白、人口众多的东方大国大步迈进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飞跃。在探索过程中,虽然经历了严重曲折,但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取得的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
于光远说,“有许多单位,贯彻了按劳分配,加上其他条件,生产上去了,也有许多单位没有很好贯彻按劳分配,生产就受到影响”(第21页)。进而他说,“如果长期不贯彻按劳分配,社会主义制度就不能存在下去,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本质所决定的”(第21页)。然而,在做出这些说明之后,他又“希望大家研究按劳分配到底是不是一个客观规律?这个规律怎样来表述?还要证明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规律”(第21页)。也就是说,他自己并没有完全肯定按劳分配是一个客观规律。但是,在他自己并不肯定的情况下,他就已经肯定了按劳分配是客观规律,这不是一个巨大的矛盾吗?而且,在他推动按劳分配研究,肯定按劳分配是一个客观规律后,中国社会就迅速开始出现了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20世纪80年代,中国又开启了国企改革,而国企改革的依据是国企效率效益低下。这不与他所说的生产上去相矛盾吗?有人可能会说,20世纪80年代国企效率效益低下,正是因为没有很好的贯彻按劳分配。那就请问,在当时的中国这么重视按劳分配的理论、舆论环境下,国企竟然不能很好地贯彻按劳分配,按劳分配还是一个客观的规律吗?于光远他们那么重视按劳分配,究竟是想要干什么呢?目的何在呢?产生了怎样的后果呢?
于光远认识到,“按劳分配原则是属于物质利益原则中的一个内容”(第22页)。他把按劳分配理解为。“你劳动得多,为社会生产得多,你得到的收入就多”(第22页)。按照资本主义的边际生产力理论,工资等于边际生产力,边际生产力提高了,工资不也就提高了吗?边际生产力不就是劳动得多吗?不也符合多劳多得的按劳分配原则吗?而这样看来,按劳分配还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规律吗?当中国社会允许多种所有制并存之后,仅仅凭借劳动又能得多少钱呢?多劳一定多得吗?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发生之后,不是多劳反而少得吗?反而被解雇吗?反而排斥其他工人吗?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如此啊!当社会生产过剩之后,某些工人的多劳就会排斥其他工人的就业机会,也会导致社会主义生产过剩。于光远自己也承认,“个人物质利益有些并不是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得到的”(第22页),但他仅仅举了困难救济的例子。改革开放后所谓民营企业所得到的利益也不是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得到的。
于光远力推按劳分配想要达到什么目的呢?他想要达到发展生产的目的。所以,在他那里,按劳分配仅仅是一个手段。他为了证明这个手段的必要性,就说这是客观规律。然而,这个规律是有许多不清楚之处的。第一,什么是劳?第二,一种给定的具体劳动如何衡量?如何准确衡量?第三,一种给定的具体劳动与应得收入之间的对应关系怎样?多劳多得到怎样的程度?第四,不同具体劳动之间与收入的对应关系如何协调?第五,劳动收入与所有者收益如何确定?第六,除了物质利益刺激之外,就没有其它发展生产的刺激机制了吗?第七,片面强调按劳分配不是与以精神鼓励为主相矛盾吗?这些问题的产生和解决都与人有很大的关系,按劳分配怎么客观得了呢?列宁曾提出,社会主义等于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从按劳分配作为不劳而获的对立面而言,它是有极大的历史价值的。但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收入分配制度来看,即使连斯大林都没有解决好按劳分配问题。因为斯大林时期就已经出现了一个高薪官僚阶层。毛主席正是从这个高薪官僚阶层看到了苏联解体的危险。也正是因为看到了这种危险,所以,毛主席才十分强调精神鼓励,自己以身作则,拿很低的工资。毛主席如果强调按劳分配,就必然面临一个问题:给自己发多高的工资呢?毛主席应该是那个时代最辛劳的一批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于许多官员来说,他们的工资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制度安排,而不是什么客观规律。
很显然,于光远力推按劳分配与当时中央决策是有矛盾之处的。于光远力推按劳分配,后来的中国,按劳分配也没有起到于光远所预测的那种好的作用。因此,于光远力推按劳分配即使有一定道理,也具有很强的唯心主义成分。他说“不怕工人都拿工资,多拿奖金”(第27页)。实际上,一般工人在改革开放后。很少多拿工资,更很少多拿奖金。于是,于光远推动按劳分配到底起到怎样的作用呢?是否仅仅起到加大中国收入分配差距、催生资本主义的作用呢?
三、于光远等人改革理论问题的非孤立性
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载入了按劳分配原则。这似乎显示了于光远等人的作用。然而,众所周知,在载入了这个原则的三四十年中,中国收入分配出现了两极分化。这反过来证明,毛泽东对于按劳分配的怀疑是很有道理的,而于光远等人对按劳分配的推崇是有问题的。蘑菇一般都是成片生长的,一个基本理论上的错误往往意味着其它理论上的错误。从《于光远改革论集》看,也确实如此。
《我从南斯拉夫访问归来》表明,于光远对南斯拉夫印象深刻,主张中国应该承认南斯拉夫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然而,在他归来十几年后,南斯拉夫的社会主义制度就颠覆了。这就表明,于光远访问南斯拉夫,根本没有意识到南斯拉夫面临的风险。他的考察是片面的,只是得到了“社会主义模式的多样性”这个结论。很显然,于光远1978年参加中共中央访问南斯拉夫的代表团并没有得到最为重要的信息,他做出的“社会主义模式的多样性”抽象地看是对的,但把1970年代的南斯拉夫作为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的观点绝对是错误的。如果当时的南斯拉夫真是社会主义(即没有资本主义的因素),怎么可能十几年后就颠覆为资本主义了呢?而且许多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都颠覆了。这岂不是大难临头尚不自知吗?
于光远主张为唯生产力论恢复名誉,认为“唯生产力论正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观点”(第7页)。他1979年写了一篇题为《对待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态度》的文章。文章认为,“马克思主义者对待所有制的态度是:凡是最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我们就赞成就支持,凡是谁能促进,但这种促进作用不大的,我们就不那么赞成,不那么去支持;凡是不能促进生产利益发展的,我们就坚决反对”(第8-9页)。于光远这里不是把“两个凡是”发展为“三个凡是”吗?这不是直接违背马克思主义吗?马克思主义从来不会把唯什么作为自己的重要观点,否则,岂不是直接违背辩证法吗?实际上,改革开放后的中央既没有明确采纳唯生产力论的表述,也没有明确为唯生产力论恢复名誉,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否定了唯生产力论,提出“不以GDP论英雄”(唯生产力论几乎等同于唯GDP论)。然而,在于光远等人的理论推动之下,我们国家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局面确实形成了。
于光远还赞成商品经济的说法,“在80年代中期就开始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的说法”,“把它作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同义语”(第12页)。虽然1984年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把商品经济的提法肯定下来,但他真地理解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吗?为什么现在中央提出发展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呢?提出发展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岂不是就是认为过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低水平的吗?那种低水平真地是必然的结果吗?是必经的阶段吗?在改革开放中,许多干部、学者都讲不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难道于光远等人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真地就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吗?它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还是一种实用主义的哲学呢?
于光远的理论错误不是孤立的。成套理论错误的也决不是只有于光远一个人。在于光远、卓炯等人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后,有人提出,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社会主义国家必然强调法治,但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不是资本主义国家那种繁琐的法治哲学。法治一繁琐,就必然脱离最广大人民群众。因为即使是拿到了理工科博士学位的人也很难弄懂法律。这样一来,过度推崇法治,就必然给少数人上下其手造成机会。比如,有的单位出台规章制度来创收(如在许多市区,开车根本没有必要系安全带,但不系安全带一旦被规定为非法,它在很多情况下就成了罚款的手段;出台禁酒令有必要,但禁酒令过严,也会对人们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国家的禁酒令已经发生了一些松动),而司法腐败、司法不公更是难以避免了。《道德经》说,“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南怀瑾说:“多忌讳、多利器、多伎巧、多法令,这一切都是有事,是有为法。有为法太过分了,社会就更乱,问题就更多;如果是无为法,就会清静、道德,社会自然安定。”这也就是说,我们国家在改革开放后对法治的强调也是存在严重的不足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十八大召开前,“党内和社会上不少人对党和国家前途忧心忡忡。”造成这种危险局面,于光远等人应该是难逃干系的。
四、结论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于光远这样的对我们党所认可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上,是难以令人满意的。一些人说,改革开放后的马克思主义者拿不出理论和政策建议来,而本文表明,许多非马克思主义者拿出的理论和政策建议是经不起推敲的。
斯人已逝,写作本文不是对死者的不敬(因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原则的),也不是对于光远是否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做出判断,而是提起我们对于过去影响中国的一些理论(它们有的已经上升为我国的法律条文)的反思,同时提起我们今天对中国经济学界存在的一些理论家的警惕。即使有所冒犯,也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毕竟,个人都是沧海一粟。大约二十几年前,就有学者争论中国有几个经济学家的问题。虽然这些人在提出这个问题时所设想的标准可能是西方经济学的标准,但中国究竟有几个经济学家确实是一个问题。1938年,毛主席曾做出“如果我们党有一百个至二百个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实际地而不是空洞地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同志,就会大大地提高我们党的战斗力量”的判断。换成刺激性的说法,毛主席这句话岂不是也包含对我们党有几个马克思主义者的疑问吗?2018年,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也引用了毛主席的这句话,岂不是也提出了同样的问题吗?我们党今天千万要警惕那些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披着马克思主义外衣,却行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之实的理论家!而这也给理论家提出一个加强自身修养(特别是不要“为赋新词强说愁”地胡乱创新,而要如毛主席所说和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的守正创新)的任务。本文分析表明,经济学家只有真正加强马克思主义修养,才能帮助中国式现代化的大船行稳致远!
(作者系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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